新订人间词话 广人间词话-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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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按:此条顶端加“△”。
“梅溪、梦窗、玉田、草窗、西麓诸家”
补校:“梦窗”下原有“中仙”,《重订》未校。
24“余填词不喜作长调”条
“皆有‘与晋代兴’之意”
补校:初作:“皆有与晋楚争霸之意”。
“然余之所长殊不在是”
补校:“殊”,原作“则”。
“世之君子宁以他词称我”
补校:“称”,原作“美”,《新注》未校。
25(删36)“余友沈听伯纹”条
“归迟却怨春来早”
补校:“却”,《重订》误作‘欲’。
26“樊抗父谓余词”条
“樊杭父谓余词”
补校:“父”,《重订》《新注》均误作“夫”。“百尺朱楼”
补校:“味”,《新注》误作“高”。
27(37)“东坡杨花词”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东坡杨花词,和韵而似元唱”
补校:“东坡杨花词”,幼安本作:“东坡《水龙吟》詠杨花”。
“元唱”原作“首创”。
“章质夫词,元唱而似和韵”
补校:“元唱”原作咱创”。
28“叔本华日”条
雏按:此条顶端有“十二”,意即拟放在定稿第12 条上。可见静安
对此条原是很重视的。
“叔本华日”
补校:“淑”前原有“德人”。
“元曲诚多天籁”
补校:“元”下原有“人”。
29(删6)“北宋名,家以方回为最次”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
“其词如历下、新城之诗”
补校:“其”上原有“读”。
30(删7)“散文易学而难工”条
雏按:此条顶端原加“△”,另加“五”。
31(1)“词以境界为最上”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一”,意即置于定稿第1 条。
“自成高格,自有名句”
补校:原作“不期工而自工”,《新注》未校。
32(2)“有造境,有写境”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三”,后定稿置于第2 条。
“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必邻于理想故也”
雏按:此句每字右侧均加圈,《新注》未校。
“所写之境必邻于理想故也”
补校:“必”上幼安本有“亦”。
33(3)“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四”,后定稿置于第3 条。
“以我观物”,“以物观物”
补校:二语手稿无。《重订》未校。
“物皆著我之色彩”
补校:“物”上原有“外”。幼安本“物”上加“故”。
“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
补校:“写”前原有“多”;“镜”后原无“者为多”。
“然非不能写‘无我之境’”
补校:“非”,幼安本作“未始”,《重订》缺。
34(删8)“古诗云:‘谁能思不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
35(6)“境非独谓景物也”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七”,后定稿置于第6 条。感情亦人
心中之一境界”
补校:“感情”,幼安本作嘻怒哀乐”,后在白选《人间词话》中
又作“情感”。(见1913 年《二牖轩随录》。
36(4)“无我之境,人唯于静中得之”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五”,后定稿置于第4 条。
又按:此条够右侧皆加圈,《新注》未校。整部手稿中,字旁加目
者难此条与“有造境,有写境”条之末句耳。可知此两条在全稿中的份
量。
37(5)“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六”,后定稿置于第5 杀。“必遗其
关系限制之处”
补校:“处”旁原有“全体”,“处”下原有“或遗其一部”。
《新注》未校。《重订》缺“全体”,“部”下衍“分”。
38(删9)“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条
“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天才”
补校:“天才”,原改“诗人”,后又改为“天才”。
39(55)”诗之《三百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诗之《三百篇》、《十九首》,词之五代北宋,皆无题也。非无
题也,诗词中之意不能以题尽之也。自《花庵》《草堂》每调立题,并
古人无题之词亦为之作题,其可笑孰甚!”
雏按:此段系后加,写在手稿第七页右半页第一行之右空行内,字
迹小,一行内写两行字,独立成条。
40“诗词之题目本为自然及人生”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十八”。
41(28)“冯梦华”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冯梦华《宋六十一家词选序》谓”
补校:“序”下,幼安本有“例”。
“淮海小山真占之伤心人也”
补校:“真”,幼安本无。《新注》《重订》均缺。
“余谓此唯淮海足以当之”
补校:此句下原旁添一句,后涂去,已难以辨识。
“小山矜贵有余,但稍胜方回耳”
补校:此句下,原有“古今词中天才,少游一人而已”。
雏按:“古今”句虽删,仍很重要。
42(57)“人能于诗词中不为美刺投赠怀古詠史之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不用装饰之字”
补校:“装”,幼安本作“粉”,《重订》未校。
43(58)“以《长恨歌》之壮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所隶之事”
补校:原作“不隶一事”。
“只‘小玉双成’四字”
补校:原作“所用着只‘小玉双成’四代字”。
“梅村歌行则非隶事不可”
补校:“不可”原作“不能作”。幼安本“可”作“办”。
“此不独作诗为然”
补校:幼安本缺“此”,《重订》未校。
44(删12)“词之为体,要眇宜修”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又加“十七”。
“能言诗之所不能言”
补校:第一“言”原作“达”。
45(51)“明月照积雪”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十”。
“大江流日夜”
补校:此句下,原有“澄江净如练”、“山气日夕佳”、“落日照
大旗”,《重订》缺。
“中天悬明月”
补校:此句下,原有“大漠孤直”,《重订》缺。“此等境界”
补校:“等”,幼安本作“种”,《重订》未校。
“则纳兰客若塞上之作”
补校:“则”,原作“唯”,幼安本作“唯”,《重订》未校。
“容若”原作“侍卫”。
46(删13)“言气质,言神韵”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另加“二”。
“有境界,本也”
补校:“有”,手稿原有,后删。“本也”原作“为本”。
“气质、格律、神韵,末也”
补校:此处“格律”二字,照前(“言格律”三字删去)应删,但
手稿仍保留。“末也”原作“为末”。
“有境界而三者随之矣”
补校:此处“三”照前应为“二”。“随”前原有“自”。
47(7)“红杏枝头春意闹”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八”。定稿置于第7 条。
48(删14)“西风吹渭水”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十一”。
49(8)“境界有大小”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九”,定稿置于第8 条。
“然不以是而分高下”
补校:“然”,幼安本无,《重订》缺。
“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
补校:二句原作:“五更鼓角声(悲壮),三峡星河影动摇”。
“雾失楼台,月迷津渡”
补校:二句原作:“飞絮落花时候一登楼”。
51“岂不尔思,室是远而”条
“故知孔门商用词,则‘甘作一生挤,尽君今日欢’等作,必不在
见删之数”
补校:“则”下,原有“牛峤之”,《重订》缺。“必不在见删之
数”,原作“必不从删诗之数”。
52(删11)“词家多以景寓情”条
雏按:此条顶端原加“十八”,后圈去。
“此等词古今曾不多见”
补校:幼安本作:“此等词求之古今人词中,曾不多见”。
53(22)“梅圣俞《苏幕遮》词”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兴化刘氏谓”
补校:幼安本作:“刘融斋谓”。
“‘莫为伤春眉黛促’,永叔一生似专学此种”
补校:《新注》本,“永叔”误作“少游”,校语亦误。
54(23)“人知和靖《点绛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不知先有冯正中”
补校:“冯”,幼安本无,《重订》未校。
“皆能写春草之魂者也”
补校:“写”原作“得”,《新注》未校。
55(59)“诗中体制”条
雏按:此条顶端有什八”。
“诗中体制以五言古及五七言绝句为最尊,七古次之,五七律又次
之,五言排律为最下”。
补校:此数句,幼安本作:“近体诗体制,以五七言绝句为最尊,
律诗次之,排律最下。”《重订》缺。
“盖此体于寄兴言情,均不相适”
补校:“寄兴”原作“写景”。“均不相适”,幼安本作“两无所
当”,《重订》缺。
“殆与骈体文等耳”
补校:幼安本作:“殆有的之骈体文耳”,《重订》未校。“词中
小令如五言古及绝句;长调如五七律;若长调之《沁园春》等阕,则近
于五排矣”
补校:1。此数句原作:“长调之视小令,亦犹诗中七古之视五古及
绝句也”。2。“五言古及”,幼安本无;“如五七律”,幼安本作“似
律诗”;“阕”,幼安本无;“五排”、幼安本作“排律”。以上《重
订》未校。
56(删15)“长瞩自以周柳苏辛为最工”条
“长调肉以周柳苏辛为最工”
补校:“周柳苏辛”原作“美成稼轩”。
57(删16)“稼轩《贺新郎》词(送茂嘉十二弟)”条
“此能品而几于神者”
补校:“而几于神”原作“中之最上”,《新注》未校。
58(12)“画屏金鹧鸪”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若正中同品欲于其词中求之”
补校:1。《重订》在“正中”后,校云:“原稿此处为:“若正中
之“莫雨潇潇郎不归”,当是古词,未必即白傅所作。故白诗云:“吴
娘夜雨潇潇曲,自别苏州更不闻”。后删去。”雏按:“莫雨潇潇郎不
归“以下,手稿中本自成一则,跟“画屏金鹧鸪”条各自独立。《重订》
将两条混而为一,偶误。又按:“‘画屏金鹏鸽’,飞卿语也,其词品
似之。“絃上贡莺语”,端己语也,其词品亦似之”:手稿此条本至此
而止。“芳正中之词品,欲于其词中求之,则‘和泪试严妆’,殆近之
欤”:则为后加之语,字迹较小,目“词品”至“之钦”均写于两行之
间的夹缝中,适在‘莫雨潇潇郎不归”条的右侧,而该条又适删去,故
易搅混。然“殆近之欤”的“欤”字左下角,手稿已作了“L”这一符号。
(表此条已完)
2。幼安本“若”置“欲”上,“词”下有句”。
59“莫雨潇潇郎不归”条
“自别苏州更不闻”
补校:“苏州”应作“江南”。
60(删17)“稼轩《贺新郎》(‘柳暗凌波路’)词”条
雏按:《重订》将此条并入“稼轩《贺新郎》(送茂嘉十二弟)词”
条内,然此两条内容互异,宜各自独立成条。
“已开北曲四声通押之祖”
补校:“四声”原作“上去入”。
61(47)“稼轩中秋饮酒达旦”条
“作送月词调寄《木兰花慢》云”
补校:幼安本作:“作《木兰花慢》以送月,曰”。《重订》未校。
“诗人想象直悟月轮绕地之事,与科学上密合”
补校:1。“诗”,幼安本作“词”。2。“悟”,曾改作“说”。 “事”
原作“理”,幼安本仍作“理”。《重订》未校。3。“科学上”,幼安
本作“科学家”。
“但汲古抄本”
补校:“汲古”下,《新注》衍“阁”。
“或子晋于刻词后始得抄本耳”
补校:“或”上原有“此”。
62(删18)“谭复堂《箧中词选”》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
“谓蒋鹿潭《水云楼词》与成容若、项莲生,二百年间,分鼎三足”
补校:此句原作:“谓国朝之词唯成容若、项莲生、蒋鹿潭,二(原
误作‘三’)百年间,分鼎三足”。
“《忆云词》亦精实有余,超逸不足”
补校:1。“词”下,原作“虽谐婉有余,终鲜独到之处”,《新注》
缺。2。“亦”,幼安本无。
63(31)“昭明太子”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词中惜少此二种气象”
补校:“少”,原作“未有”。
64(32)“词之雅郑”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在神不在貌”
补校:原作“在神理不在骨相”,《新注》未校。“贵妇人”
补校:幼安本作“淑女”,《重订》未校。
65“贺黄公”条
“不知牲牢之外别有甘鲜也。此语解颐”
补校:1。“牢”,《重订》误作“宰”。2。“此语解颐”,四字删。
67(删19)“词家时代之说”条
“后此词人群奉其说”
补校:此句原作:逝人为所欺者×××”(末三字模糊)。“然其
中亦非无具眼者”
补校:1。“其中”原作“国朝词人”。2。“具眼者”下,原有:“宋
尚木征璧曰:‘词至南宋而繁,亦至南宋而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