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一至四册)-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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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魏道武帝时,统一的国家稳定下来了。他用被掳掠的人口和财物作奖品,把拓跋部贵族组织成一个坚强的好战集团。这个集团战无不胜,在北方,俘获了大量游牧人,在南方,击灭后燕国,魏国南境扩展到黄河北岸,俘获了大量山东诸州郡人。南北被俘人迁居到平城及附近地区(畿内),拓跋部统治阶级对他们采用两种剥削方式。多数人受田当农户,一部分人(百工伎巧十万余口)被贬为隶户,农户和隶户身分不同,大体上都属于封建关系。另一种是完全的奴隶。魏道武帝本人就是大奴隶主,分配在宫内从事生产的女婢,多至千余人,男奴人数当然更多。其余贵族百官家中,各拥有或多或少的奴隶,从事生产。奴隶制度在魏国发展起来了,不过,从全魏国(包括山东诸州郡)的整体说来,它还是一个封建国家。
魏太武帝消灭十六国割据的残余,统一了整个黄河流域,对中国历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腐朽懦弱的南朝汉族政权,是不可能作出这个贡献的。由于魏国武功的极盛,封建制度社会内部,进一步发展了奴隶制度。
魏太武帝死后,魏国开始转入衰弱阶段。魏孝文帝为应付汉族民众的起兵反抗,实行班官俸、立三长、改税制、行均田、迁都洛阳、鲜卑人汉化等一系列的重大措施,来保持元氏政权。均田制的行施,关系尤为重大。均田制一方面从宗主手中争取荫附,使荫附成为自立门户的农民,一方面从奴隶主手中取得奴隶提供的小量的赋税,使奴隶与朝廷也发生一些关系。这对荫附和奴隶,多少都有些好处。
魏末大乱,齐又以鲜卑习俗立国,奴隶制度更有发展。《颜氏家训》说,齐国有一武将,贪积财物,家里已有奴隶八百,还立誓要凑足一千。家里每人一天给饭钱十五文。后来犯法抄家,有麻鞋一屋,破衣数库,其余财宝,多不胜数。看来,麻鞋破衣是给奴隶使用的,无数财宝,多是奴隶生产出来的,宜乎八百不够,想凑足一千了。《颜氏家训·止足篇》说,二十口的家庭,有奴婢二十人,良田十顷,蓄钱数万就够了,超过这个数目就是不知足。颜之推以朴素教训子孙,奴婢二十人主要用在耕种十顷良田,家内服役的只是少数。齐均田制规定八品官以下至庶人(豪强),得占有受田的奴婢六十人。在当时,可见颜之椎确实算是最知足的士人,也可见齐国奴隶数量的巨大。不过,奴隶经济比起封建经济来,还是次要的,齐政权依然是封建性质的政权。周国在周武帝以前,也是一个掳掠人口当奴隶的国家,奴隶数量比齐国却少得多。
魏道武帝以来,北朝有所谓杂户的一种人,其中有隶户、营户、百工、伎巧、平齐、僧祇、佛图、驺卒(驺音邹zōu牧子)等名称。统治阶级对杂户,可以进行比对一般民户更残酷的剥削和役使。因此,朝廷与贵族争夺对杂户的占有权。四四四年,魏太武帝禁止王公以下至于庶人(豪强),不得私养金银工匠。家有工匠,必须送给官府,敢违令,全家诛灭。又禁止百工伎巧驺卒家子弟,只许学习父兄的专业,不得私立学校读书,敢违令,全家诛灭。按照这些法令,百工伎巧等人,只许归朝廷役使,而且永远执役,不能有改业仕进的机会。四七二年,魏孝文帝允许工商杂役,兼营农业。统治阶级的腐朽生活,使得工商杂役,很有一些变成富家,虽然杂户的卑贱地位不变,却允许他们兼当地主了。四七七年,魏孝文帝下诏说,工商皂隶,各有他们的身分,现在官司放纵,竟有士流该做的官也让贱人去做。从今以后,占有工役的户(贵族户),给户内的工役做官,最高只许做本官所属诸官中的丞。至于大贵族给户内工役做官,不在此例。这个诏书说明,不知何时起,贵族占有杂户,并可任意给杂户人做官。魏孝文帝的兄弟元禧,甚至娶隶户女为正妃,可见一部分杂户,依附贵族,脱离了朝廷的独占。四八一年,魏孝文帝颁布乞养杂户及户籍的制度五条。贵族以乞养为名,占有杂户,朝廷颁布这个制度,大概是规定些限制。此后,朝廷愈益衰弱,杂户更多地被贵族夺去。高欢纵容武将们贪暴,当然允许他们分占杂户,事实上,齐时杂户已经被私家占夺得所余无几。
周武帝灭齐,东魏残余贵族和齐贵族以及盛大的佛寺,一时都失势,他发出释放奴隶和杂户的诏书,可信基本上实行了。北朝以来在封建制度社会内部有着发展趋势的奴隶制度,受到遏止,杂户也得到普通民户的待遇,这是周武帝对历史的巨大贡献。
魏孝文帝实行均田制以后,北朝经济开始发展,文化也跟着发展起来。首先是佛教艺术,在大量人力物力的耗费下,表现得最为突出。其次是文学,以庾信为代表,综合南朝文学的精华,推动南北两朝文学达到最高峰。不过,佛教艺术是受外来影响后才形成的,文学则是南朝文学的移植,都不算北朝人自力独创。真正独创的文化遗产,要椎郦道元的《水经注》和贾思勰的《齐民要术》。这两部巨大著作,规模宏大,切合实用,足以压倒南北两朝的一切著作。
自十六国时起,在黄河流域建立政权的都是汉族以外的少数族人(前凉除外)。一个少数族人立起国来,散居在边境内外的同族人,很自然地集合到本族的政权下,进入中原成为统治族。这个政权崩溃后,遗民难得再迁回原居地,恢复旧生活,日久只能和杂居的汉族人融化。最古老的匈奴、氏、羌等族,以及较后起的乌桓、鲜卑等族,经过十六国北朝将近三百年的时间,此后,基本上不再见它们的活动,也就是说,融化到汉族里去了。《魏书·地形志》说,正光(魏明帝正光元年,五二○年)以前,户口数比太康(西晋武帝)年间增加了一倍。照一借计算,魏当有户五百余万,口三千余万。这是东汉末年大乱以后,第一次出现比较可信的巨大户口数,其中一部分,无疑是新增加的各少数族人。融化是自然的趋势,融化也自然要伴随着各族间残酷的斗争,十六国北朝战乱频繁是痛苦的,但又是不可避免的。
第三编 隋唐五代时期
第一章 南北统一社会繁荣时期——隋——五八一年——六一八年
第一节 巩固国家统一的各种措施
从东汉末年开始,封建割据势力一直占巨大优势,但统一势力也在继续增长,朝着统一全国的方向前进。魏、汉、吴三国分立,结束了东汉末年的大乱,到西晋实现了统一。西晋极端腐朽的政治,很快引起十六国大乱,魏太武帝扫清十六国残余,周武帝扩大北朝的地域,到隋又实现了统一。自东汉末至隋初四百年间,不管封建割据如何得势,最后还是归宿于统一。这个事实,说明秦、汉以来,汉族已经基本上形成为一个相当稳定的共同体,政治上割据只能是一时的现象,统一却是根本的趋向。还有一点也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十六国割据,主要发动者是所谓五胡的少数族人,后来唐朝的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大分裂,少数族人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少数族的发动侵扰也应是破坏统一的原因之一。
隋文帝主要的功绩,在于统一全国后,实行各种巩固统一的措施,使连续三百年的战事得以停止,全国安宁,南北民众获得休息,社会呈现空前的繁荣。秦始皇创秦制,为汉以后各朝所沿袭,隋文帝创隋制,为唐以后各朝所遵循,秦、隋两朝都有巨大的贡献,不能因为历年短促,忽视它们在历史上的作用。
隋文帝在力求巩固国家统一的方针下,行政、定制度,对待敌国等方面,都取得了成就,西晋以来将近三百年的动乱,到隋文帝时,确实稳定下来了。他是较好的政治家,因为他多少能够留意到劳动民众的愿望。
行政方面
一 建立汉族政权
自十六国时起,黄河流域汉族民众长期遭受非汉族统治者的歧视和虐侍,是要求恢复汉族政权的。就是汉士族,也并不满足于自己的政治地位。曾经取得统治权的各族,失势后陆续融合到汉族里,与汉族成为一体,政治要求也就一致了。宇文氏成立政权,主要依靠汉族,本身并无宇文部落作根基。周武帝灭北齐后,汉族势力更有极大的增加,宇文氏政权象一叶扁舟飘浮在大海上,一遇风浪就会覆没,隋义帝杨坚在风浪中轻而易举地夺取了宇文氏的政权。
五七八年,周武帝死,子周宣帝继位。周宣帝昏狂暴虐,屠杀宗室和大臣。颁布《刑经圣制》,用法苛刻。外自朝士,内至宫女,人人恐怖,不保朝夕。他掀起了这个风浪,五八○年,病死,子周静帝年才八岁,当然无力平息这个风浪。
隋文帝的父亲杨忠,是北周勋臣;他的女儿是周宣帝正后。他系出华阴杨氏,是士族中高门,宗兵(杨氏私兵)多至三千人。这些条件使得一群关西士人在周宣帝临死时,便合谋引他入宫辅政,总揽大权。他的主要谋士李德林和高颎(音窘jiǒng)都是山东士人,他通过二人取得山东士族的支持。五八一年,隋文帝灭周,建立隋朝。
隋文帝在辅政时,革除周宣帝所行暴政,删削《刑经圣制》,改作《刑书要制》,用法较为宽大。又令汉人各复本姓,废弃字文泰所给鲜卑姓。这都是符合汉族人愿望的。周臣尉迟迥、王谦、司马消难起兵反抗,都很快被消灭,因为隋文帝已获得民众的归心。他即帝位后,首先取消北周官制,恢复汉、魏官制。宇文泰定官制,模仿《周礼》,表示上继西周,实际是想行用一种与汉、魏官制完全隔绝的制度,同时令百官穿着鲜卑服装,称呼鲜卑姓字(如隋文帝姓普六如,字那罗延),希望汉族在复古形式下,逐渐鲜卑化。隋文帝恢复汉、魏官制,就是表示真正恢复了汉族政权。
二 厉行节俭政治
隋文帝感到自己得国太容易,怕人心不服,常存警戒心,力求所以保国的方法。他得出两条保国法。主要的一条是节俭。他教训太子杨勇说:从古帝王没有好奢侈而能久长的。你当太子,应该首先崇尚节俭。其次的一条是诛杀。他假托年幼时,相面人赵昭曾秘密告诉他说:你将来该做皇帝,必须大诛杀才得稳定。他实行节俭,因而对民众的剥削大为减轻。他实行诛杀,因而豪强官吏不敢过分作恶,也就有助于节俭政治的行施。隋文帝在位二十四年,这两条贯注着他的全部行政,《隋书》说他“躬节俭,乎摇赋,仓廪实,法令行,君于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强无陵弱,众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欢娱,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宴如也”。史家这种褒辞,难免有溢美之处,但也不会离事实太远。隋文帝政治上的成就,对将近三百年乱局的结束是有重要意义的。
从辅政时开始,隋文帝便提倡节俭生活,积久成为风习。当时一般士人,便服多用布帛,饰带只用铜铁骨角,不用金玉。皇后独孤氏是鲜卑大贵族。隋文帝要通过独孤氏,收揽宇文氏以外的鲜卑贵族,因此畏惧独孤后,让她参与政权,宫中称为“二圣”。独孤后性妒忌,不许妃妾美饰。隋文帝曾配止痢药,要用胡粉一两,宫中找不到胡粉。又曾找织成的衣领,宫中也没有。独孤后的妒忌,倒也助成了隋文帝的节俭生活。
皇帝躬行节俭,是改善政治的一个根本条件,隋文帝具备这个条件,在行政上得以有力地推行下列三事。
奖励良吏——五八一年,隋文帝下诏褒扬岐州刺史梁彦光。后来又褒扬相州刺史樊叔略,新丰令房恭懿。五九一年,临颖令刘旷考绩为天下第一,擢升莒州刺史。五九六年,汴州刺史令狐熙考绩第一,赐帛三百匹,布告天下。旧制,京内外长官都有公廨钱,放债取利息。五九四年,下诏公卿以下各官按品级分给职田,停止放债扰民。州县官直接治民,隋文帝采取奖励良吏,给田养廉等措施,虽然官吏未必就此向善称职,但朝廷既明示改善吏治的方向,对民众还是有益的。
严惩不法官吏——隋文帝对待臣下极严,经常派人侦察京内外百官,发现罪状便加以重罚。他痛恨官吏的贪污行为,甚至秘密使人给官吏送贿赂,一受贿赂,立即处死刑。他的儿子秦王杨俊,因生活奢侈,多造宫室,被他发觉,勒令归第(禁闭)。大臣杨素劝谏,说罚得过重。他说,皇子和百姓只有一个法律,照你说来,为什么不别造皇子律?任何人犯罪,都得按法律惩罚。六○○年,他发觉太子杨勇奢侈好色,废黜杨勇,立杨广(隋扬帝)为太子。他依靠一些左右亲信,当作发觉臣下罪过的耳目,这就使得他不能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