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一至四册)-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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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都应该兼相爱,交相利。儒家的天是静的,保护统治阶级利益的,表现上天意志的是命。墨家的天和鬼神是活的,似乎真有极大的权能,赏善罚恶,保护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墨子把一切希望寄托在天和鬼神的赏罚上,《明鬼篇》引周、郑、燕、齐等国 《春秋》,证明鬼神的实有,想借鬼神的威力,说服王公大人行善政,结果只能是麻痹庶民的反抗性。《天志篇》说“天子有善,天能赏之;天子有过,天能罚之”,尧舜禹汤文武顺天意得天赏,证明“兼相爱,交相利”的可行,结果只能是教庶民片面的爱王公大人,利王公大人。墨家本身也就这样片面地爱、利了王公大人。孔墨都要求中国政治上的统一。孔子年代较早,周礼在诸侯国多少还有一些约束力,因此主张从周尊王,复兴周道,诸侯国各保现状。墨子时周天子已经完全失去政治上的作用,看不出谁是统一者,因此主张上同于天,楚越齐晋四大国各保现状,等待上天选择有德利民的国君为天子。孔子的空想政治,适合于士阶层,墨子则是庶民的空想政治。孔墨都多艺。孔子以射御为士阶层最次的艺。墨子重视生产知识,《墨经》中有形学、力学、光学的研究记录多条,特别是光学研究,论阴影,论反射,论光之直线进行性质,论平面镜,论球面镜,伊然是一部中国最早的完整的光学。墨子记录东周劳动群众在手工业方面的成就,他本人也是当时最优秀的手工业工人(主要是制造守城器械,据说技术比大匠人公输般还高),不象孔子轻视生产劳动,当作不足道的鄙事。孔子的艺适合于士阶层,墨子则是庶民的艺。孔墨都博学。孔子删订《六经》,教弟子诵《诗》《书》,习礼乐。墨子书中多引《书》、《诗》、《百国春秋》,墨子出行,车中载书甚多,但教弟子学“精微”的要义(《墨经》),懂得是非曲直,不必多读书。孔子的学适合于士阶层,墨学则是庶民的学。孔墨都贵辩说。孔子主张文质彬彬,以为“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墨子用朴质的庶民语言,以达意为主,不加修饰,怕人爱其文,忘其用。孔子的文言适合于士阶层,墨子则是用庶民的质言。孔墨都讲逻辑学。孔子主张“正名”,就是以礼为标准来判断是非利害。墨子主张甲“本”、“原”、“用”三表法。“本”是上考历史,“原”是下考百姓耳目所实见实闻,“用”是考察政令的实际效果是否对国家、百姓人民有实利。孔子的正名,适合于士阶层,墨子的三表法,目的在为庶民谋利益,比孔子以礼为正名标准的方法是较有进步意义的。儒墨都是显学,但统治者需要的是儒不是墨,因之孔子成为士的成功的代表人,墨子成为庶民的失败的代表人。
墨子的学说,流行在庶民群中。墨家如跌鼻、索卢参、田系、彭轻生、苦获等人,大概也象耕柱子一样,出身下层庶民。因为庶民要求得政治上的地位是困难的,所以墨子创立了带宗教色彩的政治性团体。墨子死后,巨子代代相传,类似教主,率领墨者作政治活动。墨家的团体有许多特点,表现出原始的组织性。
刻苦生活 墨子教弟子着短衣草鞋,昼夜工作不休息,以自愿吃苦为高尚。如果不能刻苦,就算违反大禹的遗教,不配称为墨者。
听从巨子 墨者尊巨子为圣人。巨子有命,墨者一定要听从,统治阶级的严罚厚赏,不能阻上墨者对巨子的听从。
舍命行道 墨子门下多勇士,弟子三百人(一说一百八十人),都能赴火蹈刃,死不回头。巨子孟胜守城战死,从死弟子一百八十五人。孟子说“墨子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就是说,只要对大众有利益,全身从头到脚被磨成粉末,墨子也愿意。这种勇敢牺牲的精神,当然很高贵,可是道路走错了,赴火蹈刃不是为大众而是为少数国君和贵族。
严守家法 巨子腹(音吞tūn)住在秦国,儿子杀人,秦王说,“先生年老,只有一子,我已赦免他的死罪。”腹说,“墨家有定法,杀人者处死,伤人者处刑,为的禁止人杀伤人。大王虽有好意,我不可不行墨子的定法。”腹不听秦王的劝说,把儿子杀死。
实行教义 墨子弟子胜绰,被推荐到齐国做官。胜绰跟从主人作战很勇敢,墨子责备他违背《非攻》的理论,教他辞官回来。
分财互助 有余力余财的人应该扶助贫乏人。弟子做官得禄,一部分送墨子作费用。
墨家可说是古代劳苦群众最早的政治结社,其中缺少了一个最重要的东西——反抗性,因此客观上成为拥护统治阶级的政治结社。
由于时代的限制,墨家学说,不可免的有其落后甚至反动的一面,但主观上是为庶民利益着想的。秦汉统一以后,统治者把它看作危险的学说,彻底禁绝了,从此没有人再讲墨学(《汉书·艺文志》里秦汉无一墨学者)。墨家的政治活动是失败的,这给庶民们一个教训,就是反对统治者的压迫,除了对抗以至武装起义,不可能有其他方法。后世农民准备起义,往往秘密成立宗教色彩的团体,比当初墨家的结社是发展了。封建统治阶级能扑灭妥协性的墨家,但永远不能扑灭农民的起义反抗。
简短的结论
东周是初期封建社会发展并开始转化的重大时期,推动的力量主要是大小宗族间的兼并战争。
宗族是氏族残余与封建剥削相结合的一种制度。各种不同身分的人都隶属在宗于的权力下面,庶民生产所得,被宗子用赋税、徭役、共财等名义搜刮去了。庶民非常贫困,不可能改进他们的生产条件。只有在愈来愈剧烈的兼并战争中,大量宗族被破坏,庶民得以逐渐脱离宗族制度的束缚。
代宗族制度而起的是家族制度。宗族以宗子为首,土地永远归宗子世袭,不得买卖(《礼记·王制》所谓“田里不鬻”)。家族以父为首,父死后,兄弟分家,各人所有田宅,可以自由买卖。这是领主土地所有制转化为地主土地所有制,东周时期,正是这种转化的开始。
由于铁制农业工具的使用,生产力提高了。私人开垦荒地,即归私人所有,地主数量不断增加,促使宗族制度加速趋于崩溃。
由于生产工具的进步,宗族制度的破坏,大国疆土的扩大,以及居住中国境内非华族与华族的融合,东周末年,照《墨子》说,齐晋楚越四国各有人口数百万。人口增加与生产工具进步,加强了推动东周社会前进的力量。
东周社会发生巨大变动,各阶级、阶层都出现了杰出的代表人物,这些人的事业和著述,使得古代历史前所未有地丰富起来。领主中有齐桓公、晋文公,率领中原诸侯,保卫华夏文化,有楚庄王、越王勾践,开发长江流域,输入华夏文化。有管仲、子产,废除公田,改革旧税制,提倡工商业,开法家学派的先河。有孙武,著兵书十三篇,总结战争经验,成为不朽的军事经典。更杰出的伟大思想家则有孔子和墨子。新兴地主士阶层的代表孔子,删订六经,开门讲学,创儒家学派,建立起封建文化的主体。墨子代表劳动群众的政治要求,创墨家学派。墨家在东周末秦汉前领主统治没落,地主未取得完全统治权的空隙中,曾与儒家并存并显。秦汉地主政权确立,地主压倒了庶民,因之儒家独盛,墨家消灭。
东周时期文化上的重大创造,进一步发扬,便出现战国时期“诸子争鸣”的文化高潮。
第五章 兼并剧烈时期——战国——前四○三年——前二二一年
第一节 战国形势
东周兼并战争继续发展,以三家分晋为标志,进入战争剧烈的战国时期。形式上是七个大领主争城夺地,实际是一个已经成为阶级的新兴地主阶级以及与它血肉相联的大商贾和说客游士推动大领主们为建立地主政权而展开剧战。一百八十二年长期战争,基本上是地主政权的秦对领主地主混合政权的山东六国猛烈进攻,结果秦国胜利,出现了统一全国的封建地主皇朝——秦朝。
前四○三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晋国韩赵魏三家世卿立为诸侯,战国时期开始了。在东周时期政治上还发生一些天下大宗和共主作用的封建领主王朝——东周,到战国时期,完全失去了作用,它只是作为一个小国存在着(前二四九年秦灭周国),不再是代表一个历史时期的王朝。
战国是七个独立的强国,各尽自己最大的力量相互间进行攻击或防御的战争。战胜国扩地,战败国削地,疆域常有变动。七国位置,西方秦国,东方齐国,南方楚国,北方燕国,中部韩赵魏三国,赵在北,韩近西,魏居中,韩魏最接近秦国,先受秦攻击。
一 秦国
秦在东周时期,是个文化落后的国家。前三六一年,秦孝公立,下令求贤。卫国人法家公孙秧(仕秦有功,封于商,号商秧)应募入秦,得孝公信任,变旧法创立新法。秦从此成为七国中第一强国。早在战国初年,李悝(音亏kuī)在魏,吴起在楚,曾行新法,但为旧势力所阻。秦旧势力较小,因之商秧变法得到成功。商秧也就成为这一历史时期的代表人物。
前三五九年,商秧第一次变法,要点如下:
(一)组织民户 重编户籍,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什伍内各家互相纠察,一家作奸犯法,别家必须告发,如不告发,连同受重罚。这是残酷的统治法,但在贵族领主役使下的大量农夫因此得直接作为国君的民户。是有进步意义的。
(二)加强劳动力 户主如有两个儿子,儿子到一定的年龄,必须分家各自独立谋生,否则加倍出赋税。父子兄弟各立门户,可以加强生产中的自动性,防止一家人相互依赖,劳逸不均。分家之后,各自照顾自己;儿子借给父亲耕具,就觉得是个很大的恩惠;婆母不经儿媳的许可,使用簸箕扫帚,立即受到儿媳的责备;婆母儿媳间一不融洽,就会争吵起来。这种制度,对家族制度的父权起着限制作用。
(三)奖励军功 立军功的人,各按功劳大小受爵赏;私斗的人,各按犯罪轻重受刑罚。商鞅制定秦爵,分二十级,第一至第八为民爵,第九以上为官爵,农民立功得爵(战阵上斩敌人首一级,赐爵一级),受各种优待,有机会成为中小地主。
(四)崇本(耕织)抑末(商贾手工业) 奖励耕织,生产粟帛多,超过一般人产量的得兔徭役。工商和游手贫民,连同妻子没入官府做奴婢。战国时东方各国所谓工商食官的手工业奴隶商业奴隶,虽然还被贵族领主所占有,但自由民身分的工商也已普遍存在和活跃。商鞅抑末政策,意在防止商贾高利贷者兼并土地。使秦民专力从耕织与战争中求富贵。同时,国君独占工商业,也可以增强国家的富力。文学游说之士,属于末一类,不许入秦。秦国富强而文化不及东方各国,这也是一个原因。法家一般也代表商贾(地主常兼作商贺)的利益,商秧抑末是在秦国的特殊措施。
(五)变领主为地主 无军功的宗室(贵族领主),一概废除他们的名位,按军功从新规定尊卑爵秩等级,各依等级占有田宅臣妾(奴隶)。这是变法中最重要的一个措施,许多无军功的贵族领主因此失去了特权,变为民户中的富户。有军功的宗室,最高爵不过封侯(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彻侯)。侯仅收食邑内租税,不直接管理民事,也失去了原有的特权。领主制度的秦国从此变为地主制度的秦国。
这个巨大的改革,必然引起贵族领主的反抗。以秦太子为首,反抗者多至千数。商秧说“法令不行,由于贵戚犯法,要行法先从太子开始”。因为太子是嗣君不便施刑,把太子的师傅公子虔(音钱qián)、公孙贾两个大贵族施了黥刑(面上刻黑字),第二天新法完全通行了。秦国行新法十年,秦民大悦,路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不穷乏)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农村)邑(城市)大治,秦成为第一大强国。
前三五○年秦建都咸阳,筑冀阀,在阙上公布法令。商鞅又实行第二次变法,使秦国更进一步的地主政权化。
(一)归并各小都、乡邑、聚(村落)为大县。全国凡四十一县(《史记·六国表》和《商君列传》作三十一县),每县置一县令,掌管全县政事,消除领主政治的残余影响。
(二)开辟歼陌封疆(田间分疆界的土堆),承认各人新辟土地的所有权,按各人所占土地面积定赋税。阡是田间南北车路,陌是东西车路。战国时战争用步骑兵,兵车极少用,田间无须留宽广的车路。东方各国阡陌早已逐渐开辟为田地,商鞅开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