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不老的神话:刘德华画传 >

第3部分

不老的神话:刘德华画传-第3部分

小说: 不老的神话:刘德华画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妈妈也是一个新潮人,在管理上颇有些洋派。    

  小店的工作,原本是有明确分工的。后来,生意好了,客人多了,就有一项工作做不过来:洗碗。他们毕竟是小本经营,薄利生意,如果多请一个人,就是好大一笔支出。刘妈妈因此想出一个主意,将这件工作交给刘德华,并且给他一点物质刺激。洗1000只碗,给2分钱的报酬。2分钱确实微乎其微,但1个月下来,就有6角钱。当时的币值很大,普通白领一个月也就拿百来元,6角钱对于孩子来说,算是颇大的一笔财富了。    

  这些事,显然训练了刘德华的理财能力。日后,他有了钱,总是想方设法进行投资,或者自己开公司,源头就在这里。    

 


第一部分:野性的自然有幸与明星为邻(2)…(图)

  相对而言,刘德华最喜欢做的一件事,还是送外卖。    

  他家离坚城片场很近,那里每天都聚集许多的演员拍戏。如今,我们看香港那些天王天后什么的,都觉得他们异常风光,其实,作为普通的电视演员,甚至是二三线的电影演员,他们的薪酬都是极低的,只比普通的白领略高一点点。这样的收入水平,自然不可能花天酒地,更多的时候,他们会像普通人一样,在街边小摊上吃饭。刘家的冰室离片场近,常常会   有一些演员跑到他们的冰室喝茶聊天,甚至是喝粥吃粉。    

  百无聊赖的时候,刘德华就喜欢扎在他们中间,听他们谈一些逸闻趣事。    

  当时,电视台的几个当红明星,如冯宝宝、曹达华、石坚等人,早已万人瞩目。他们自然不会跑到刘家的冰室里来消费,但工作忙的时候,为了省时间,也会一个电话打到刘家冰室叫外卖。每当这时,刘德华便自告奋勇,因为送外卖可以让他走进片场,接近明星。运气好的时候,还可以在一旁看他们拍戏。    

  正因为这段经历,使得刘德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熟悉了拍戏的路数。    

  从另一重意义上说,正因为他见这些大牌明星太容易了,因此,在刘德华的眼里,这些人并不像别人认为的那样高不可攀。相反,他觉得这些人,其实和他生活中的另一些人并无差别。正是这种观念,使得日后刘德华成为天王,却仍然保持着一颗平常心,始终都不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有一年的春节晚会,刘德华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的演员,全都提前很长时间便开始封闭排练,所以,住地早早就已经安排好了。香港演员的工作日程安排得紧,只是在正式录像前几天才到场,走几次台,和各方面配合一下便开始录像。所以,刘德华去的时候,节目组已经无法给他提供好的住房条件。有些名演员,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会大吵大闹,生出许多事端来,有些人甚至立即自己去住豪华房间,然后又在时间安排上,故意给节目组制造些麻烦。刘德华却全然没有大牌的架子,组委会给他安排什么,他就住什么,毫无怨言。    

  正式录像的时候,因为人员众多,所有演员,全都在后台吃盒饭。后台不是餐厅,别说是桌子,连凳子都不够。刘德华到了后台,并没有因为他是天王,他是香港人,便要求特殊,而是像其他二三线演员一样,拿到一份盒饭,找到一个角落,蹲下来便吃。    

  此时,有一个自以为大牌的明星进来了,看到这情形便大喊大叫,觉得让自己和这样一些二三线演员一起蹲着吃饭,是奇耻大辱,闹着要组委会给他安排单间,安排更好的伙食。正当他闹得起劲的时候,那些蹲着吃饭的演员,全都扭头看着蹲在一角的刘德华。演员们特别的举动,引起了那个明星的注意,他顺着众人的目光看去,看到了刘德华正在那里低头吃饭,脸顿时一片红云,一言未发,溜之大吉了。    

 


第一部分:野性的自然理想是当个牧羊人(1)…(图)

  全家搬去钻石山不久,刘德华上学了。    

  也是此时,父亲将他的名字由刘福荣改成了刘德华。    

  母亲多次对他说:“荣仔,你爸爸给你取这个名字,是希望你既有品德,又有才华。别辜负了爸爸对你的期望呀。”    

    爸爸对他有什么样的期望,他并不十分清楚。只记得那是上小学之后不久,有一次爸爸问他:“荣仔,你长大后想干什么?”他不假思索,脱口而出,说:“我长大了,要当一个牧羊人。”爸爸愣了一下,问他:“你怎么想当牧羊人?”    

  他说,他喜欢蓝天白云,还有一望无际的草原。一个人赶着一群白色的羊,走在茫茫的草原上,是多么惬意,多么美好的事情。    

  刘德华就读的第一所学校是黄大仙小学。姐姐们也在同一所小学读书。因为学校太少而孩子太多,黄大仙小学当时还不是一所全日制学校,为了给别的学生让出教室,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只上半天课。刘德华上的是下午班,和他一起读下午班的是二姐。每天吃过午饭,二姐就牵着他的手,一直带着他走进校门,进门后才松开手,各进各的教室。到了放学时,姐姐又非常准时地等在他的教室门前,牵着他的手回家。    

  更多的时候,他会挣脱姐姐的手,边走边玩耍。上学的路上,自然没什么特别好玩的,最常做的一件事,便是踢路上所见到的一些东西——石子、汽水盖之类的。这似乎是这种年龄的男孩子共同的爱好,谁踢得远,就显得谁更有本事。就像一些乡村长大的孩子,喜欢站成一排,比赛谁撒尿撒得更远一样。    

  当时的刘德华异常沉默。和姐姐一起走在上学或者放学的路上,他几乎是一言不发。既不和姐姐交换在学校中的轶闻趣事,也不谈论自己的同学朋友。即使是回到家里,除非父母问起,他只做简单的回答,通常也是不说话的。母亲有一段时间非常担心他患有自闭症,好几次带着他去庙里求仙问卜,然后,便端着一大碗由香炉灰冲成的“神水”,要求他喝下去。那“神水”的滋味实在难喝,可他不敢违拗母亲,只得咬着牙下咽。即使如此,也没有丝毫改善。母亲一如既往地担心,却也无能为力。    

  刘德华说,他至今都不明白,那个时期的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沉默。    

  如果对此做一番评估的话,很可能与多重因素有关。他刚刚由乡下搬进城里。虽然钻石山或者黄大仙,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城市中心,毕竟生活方式是完全地城市化了。城市生活和乡村生活,是迥异的,由那种完全自由奔放式的生活方式变成了颇受拘束的生活方式,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或许需要相当一个时期的适应。此外,刘德华毕竟在乡村生活多年,初到城里,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尤其是进入学校之后,他的言谈举止行为习惯,和那些长时间生活在城里的孩子有距离,彼此间也难以融合。更加上他家里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他做,一种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精神压力,组成了特殊的氛围。    

  成年后的刘德华说,他非常喜欢孩子,每次回家,遇到姐姐带着外甥女回来时,他都要陪孩子玩一玩。可孩子人小鬼大,三五岁的年纪,竟然会叹气皱眉头,用童稚的声音说:“唉,我好烦呀。”他觉得惊奇,小小毛丫头,哪来的烦?他像她这么大年纪时,完全不知烦为何物。    

  这恐怕只是刘德华自己的一种说法,许多有关童年和少年的记忆,已渐渐如同泰坦尼克号般沉入海底,难泛涟漪。当年的他,之所以异常沉默,或许正是因为烦恼作用的结果。只是后来有了更大的事业更大的烦恼,早把当年那些小小的烦心事抛之脑后了。    

  实际上,渐渐交上几个朋友之后,这种“自闭症”也就不治而愈了,他从泰亨村带来的那种乡村野性,又一次开始显现。无论是屋后的山上,还是钻石山边的球场上,许多小伙伴玩耍的群体中,刘德华永远都是最活跃的一个。    

  有一次玩出了麻烦。那是石榴成熟的季节,刘家隔壁,住着一名潮州籍的铁匠,每天一早就出门打铁去了,直到很晚才回来,家里常常没人。他家院子里,种着几棵石榴树,树上挂满了果子。当果子还包在花蕾中的时候,便被刘德华和小伙伴们盯上了,眼巴巴地等着它一天天长大。终于有一天,他们迫不及待了,要去偷摘那些果实。    

  刘德华和小伙伴们开始商讨周密的计划。正门肯定是无法进去的,只能从侧面进去,那里相对隐蔽,不容易被人发现。也不能从门窗进入,因为一旦损坏门窗,就会被人察觉。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只有一条路可走,翻墙进入,偷到石榴之后,再翻墙出来。刘德华自告奋勇说:“我去摘,你们在这里替我把风,有人来就通知我。”    

  那墙很矮,刘德华双手一撑,将自己的身子支起来,再抬起脚,便已爬到了屋顶上。他沿着墙边向前走,其他人不甘落后,也都爬上来,跟在他的后面。到了后院,正准备找个地方下去,不料,轰的一声,屋顶突然地塌了一个大窟窿,他整个身子不受控制地向下坠落。刘德华“哎哟”地惊叫一声,跌落在地,大腿外侧顿时感到一阵刺疼。等身子稳下来之后,他立即伸手去摸腿部的疼痛部位,再一看自己的手,哎呀!糟糕,满手都是血。    

  几个小伙伴慌忙跳下来,看了看他的伤口,好长一条,血已经把大腿染成了红色,几个未经世事的孩子顿时吓呆了。有一个小伙伴迅速跑进铁匠的浴室里,拿出一条毛巾,递给他。他接过来,抹干净地上的血迹,然后不无慌张地说一声:“快跑。”大家扶着刘德华,夺门而逃,一直跑了好几条街才敢停下来。    

 


第一部分:野性的自然理想是当个牧羊人(2)…(图)

  跑到一条小巷,大家停下来检查刘德华的伤口。    

  血止住了,疼痛却不是一天能够消失的。自己闯的祸,怨不得别人,只得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他悄悄地溜回家,立即换上了一条长裤,用裤子将伤口遮住了。母亲见了,说:“荣仔,这大热的天,怎么穿长裤?有短裤怎么不穿?”他口里说:“我喜欢呀。”其实,长裤穿在身上难言的苦楚,只有他自己清楚了。    

    这件事让刘德华觉得在小朋友面前颜面尽失,至少看上去,他不像小伙伴们想象的那么强大那么能干。当时,李小龙的影片正大行其道,银幕上,李小龙手持双节棍,功夫超卓,挥洒自如。刘德华羡慕至极,幻想自己也能够练就像李小龙那样一身功夫,在小伙伴们面前显显威风。    

  他拆了家里的一把椅子,将两条椅子腿用麻绳连接起来,制成了自己的双节棍,一旦有点空闲,便跑到钻石山旁的小球场去舞动练习。别看只是两节棍子,那东西可不好控制,稍稍用力,其中一节便会胡乱跑,而它经常光顾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后脑勺。一旦击中,顿时眼冒金星,脑子嗡嗡作响。可一想到如苦练成李小龙一样的超卓功夫,即使痛,也忍了。    

  时隔不久,其他小伙伴意识到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全都打起了退堂鼓,只有刘德华,还在那里勤学苦练。    

  双节棍自然是没有练成,但是它练就了刘德华特有的韧劲和倔犟。这种个性,影响了刘德华的一生,也决定了他的一生。    

  还有另一件事,也能充分体现刘德华性格中诸多与众不同的特点。    

  那是他读中学的时候,有一年暑假,他和余佬等几个人找了一份暑期工,给一家工厂送货。这是一家皮具厂,产品主要是一些手套皮包之类。厂址就在九龙城的红,送货地点则遍布全香港。刘德华和余伟国负责几个送货点,其中最远的一个在湾仔,要过维多利亚港。每次往湾仔送货的时候,老板便会给他们20元钱的士费,让他们从红乘出租车经过海底隧道,直达货主处。刘德华舍不得花这20元钱,便和余伟国商量,干脆乘轮渡过海好了,可以省了的士费。    

  红码头有轮渡直达湾仔,费用只要几块钱。如此一来,他们就得扛着两大箱货品,从工厂走到轮渡码头,下了轮渡之后,还要走一里多路,才能达到货主的公司。    

  刘德华的肩膀,是从小挑水练出来的,可两大包东西,有一百多斤重,他还是难以承受的,只得每次扛一包。向前扛几十米,放下来,返回扛另一包。时值暑季,烈日当空,平常人空着双手在外面走,都觉得酷热难耐,何况他们这样搬运物品,真是苦不堪言。虽然觉得苦,下次再搬运的时候,还是舍不得那20元的士费,继续吃第二次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