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中国教育-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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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导、帮助。在他们的指导、鼓励下,我的教学工作逐渐走向成熟,使我从一个毫无教学经验的毛头小伙变成了一个越来越受学生欢迎、有一定教学教研能力和成绩的称职教师。可以说我个人的成长与当时学校领导的关怀信任以及同科组老教师的指导帮助分不开。
现在,指导、帮助过我的老教师大都已退休,而我也步入了中年,又成了能指导青年教师的老教师了。我以自己的能力给了同科组青年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从教材内容的理解到应该注意的问题;从教案的准备到授课的重点、难点、习题的处理;从上课时的讲述语言到板书的设计、提问、答疑以及随机事件的处理等方面,凡是我能想到的,我都给他们指出来,并进行具体的交流、分析;对一些比较难的章节我还主动地要求他们听我的课,然后再进行分析,找出教学的成败;对于他们在教学中的优点和长处,我也不失时机地进行表扬、肯定,绝不吝啬赞美之词,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然而我个人的影响力毕竟有限,除了自己科组和与自己搭档教学的青年教师外,学校那么多的青年教师,我能挨个找他们指导吗?这就需要一个好的校风带动了。
青年教师是学校的希望和未来,一批有朝气有才华的青年教师的成长、成熟是学校兴旺的根本所在。也是基于这一考虑,很多学校都进行了新老教师的结对子活动,想通过此活动来带动、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然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有些学校,新老教师的结对子活动却流于形式,有部分老教师不知出于什么考虑,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仅停留在学校指定的几次公开课的备课与点评上,而对青年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却疏于指导。
还有一些老教师本是业务素质很高的教师,但由于学校在进行结对子的时候没有把青年教师结在自己的名下,因而也不太注意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指导。还有个别老教师甚至怕青年教师超过自己而做一些教学信息的封锁活动。
这些现象的出现我个人认为是不正常的,也是不应该的。作为老教师谁没经历过成长的过程?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谁又是没有得到过若干教师的指导、帮助而一夜成熟的?
所以,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应该说是每个老教师的应尽之责,同科组、和被指定为导师的老教师更应如此。对于不同科组的老师,虽然不能在具体的学科教学中给予指导,但就一般的教学原则、处理班级事务等方面都能够给予帮助,甚至有时候一句肯定的话、一个欣赏的目光都会对青年教师的成长带来好处。
老教师要有博大的胸怀,要欣赏青年教师,要鼓励青年教师超过自己。试想在一个学校、一个单位、一个社会如果永远都是老的最好,这岂不是很悲哀的事吗?如果青年教师无法超越前辈,我们的国家、民族还有什么希望?
当然青年教师的成长光有老教师的传、帮、带还是不够的,青年教师要尽快地成长起来,首先要有青年教师自己的勤奋与努力。如果没有青年教师自己的努力,外来的任何东西,都不可能使他变得成熟。
还有,要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起来,学校除了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外,还要从生活上关心他们,从思想上激励他们,要经常及时地肯定他们的优点和长处,对他们的不足要有耐心。学校要充分地信任青年教师,要给他们以机会,不要因为一两次考试成绩不理想就怀疑他们,就减他们的课或者立即从高中换到初中。除非经过两三年的实践证明他们确实不适合教学,否则任何急功近利的做法都会给青年教师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
所以,培养、使用好青年教师,应该是学校工作的一件大事,一定要抓紧、抓好。
必须警惕权力在校园的异化
[资料]根据学生的表现和能力特长评选班干部、按个子高矮和视力好坏为学生排座位,本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但就连这样简单的事,现在也变得复杂起来。个别社会上有权有势的人,除了要求老师对自己孩子在学习方面给予特殊的帮助外,还要求老师让自己的孩子当班长或者别的班干部,甚至连孩子坐的位置都有明确的要求。为了不得罪他们,老师多数照办,对此学生和家长很有意见,老师自己委屈却又无可奈何……
这是典型的权力在校园的异化!
其实,权力“摆平”学校甚至教育主管部门的事情并不鲜见。
据报道:四川某县教育局在上报省级三好生名单时偷梁换柱,用公安局长、纪委副书记、农行副行长的孩子顶替了几个真正的三好生。现在人们对三好生保送制度意见很大,原因就在于此。
听我的朋友讲,他以前学校校长的儿子,连平时的学校运动会都不参加,但是高考的时候却成了国家二级运动员,被加了20分,如愿以偿地上了重点大学。
我一个当校长的朋友告诉我:每年招生季节是他们最难过的时候,今天是局长的条子、明天是县长的电话、后天是市长的口信……不答应吧,不行!答应吧,也不行!为了不得罪上级,自己干脆玩“失踪”,在承受不住压力的时候,也只能向金钱和权力低头。
作为领导尚且如此,作为普通的老师,答案当然更加清楚。我清楚记得十年之前,因为努力,自己在当时的环境中已小有名气。一次开学后,我所带的班级已经比平行班多了6个学生,有关系的学生还是要进我的班里。我火了,坚决不让插入我班,但是校长却说我必须接收,因为那是教育局领导的亲戚,但是由于过于单纯,不懂人情世故,所以我也顶得很硬。校长见我“不识抬举”便骂我,并且威胁说不听话就不要干了……
虽然我未被开除,但是最终那个学生还是进了我的班里,我也因此在学校乃至上级领导的影响中有了“刺头”的“美誉”。而且在以后的很多事情上,还因此事失去了许多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校园本是一方“净土”,但在权力的魔影下,教育公平正受到各种特权越来越多的侵蚀。
问题不仅在于学校要承受来自校园外部的各种权力的压力,事实上,在校园内部,也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使得权力得到了异化。
据《中国教工》杂志2004年第3期报道: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在河南,每三年进行一次“特级教师”评选。但是,这么些年评出的特级教师几乎全是教育界的当权者:校长、书记、教导主任,甚至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广大教师称这些“特级教师”为“特级领导”、“特级校长”。
这是河南的情况。在有的地方 “特级教师”的评选办法是:省教育厅将指标分给各市县教育局,各市县教育局将“特级教师”表格送给自己想给的人——多为校长、书记或者其他领导。领导们填好后,返给教育局,教育局报给上级等待批准。如果批准了,这些领导就变成了“特级教师”。广大教师几乎是不知道的,这么评出来的“特级教师” 显然很难叫人信服!
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不公开,缺乏透明度,群众不知情。其次,“特级教师”评选人治化。由于缺乏一套完善、具体的评选办法,使得这个评选随意性极大,似乎特级教师的帽子戴到谁的头上都合适。真有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你就不是,是也不是的味道!
当然,不是说校长不可以评选“特级教师”,如果校长在一线教学,又有突出的业绩,自然未尝不可参加竞评。但是这个过程要公正,机会要平等,广大教师也有自己不可侵犯的权利。上级教育部门,不能把“特级教师”指标当人情或者奖赏赐给校级领导们,校级领导也不能把“特级教师”称号截留下来戴在自己头上。这样的以行政职务之便顺手牵羊或者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做法均为以权谋私之举。
还有的学校,领导干部明明七八年都不上课了,却还是“骨干教师”,学校的大小领导成了学校的特殊阶层,在各个方面享受着一般教师所不能享受甚至想也想不到的待遇。
南方某市的一所中学,在进行校内“结构工资”分配时,学校领导与普通老师之间距离拉得过大,引起了老师们的不满,从而发生了老师集体罢监考的事件。
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以前学校的校长常常把自己定位成学校的主人,把老师定位成奴才,要求老师像对待皇帝一样对待自己。如果哪位老师对他稍有不敬,他便会当众破口大骂。在学校评选优秀、先进的时候,也是按个人的好恶为之,结果不但引起了众怒,而且使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出现了大滑坡,最后这位校长也灰溜溜地下了台。
权力在校园的异化,不但使教育的公平受到各种特权越来越多的侵蚀,而且严重地影响了社会风气的好转,它在无形中教会了学生对权力的崇拜和许多不正当的东西。不仅如此,它还极大地挫伤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这样久而久之就会使学校工作陷于瘫痪的边缘,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所以,从维护社会风气的角度,从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角度,从教育本身肩负的责任来看,都必须抵制权力在校园的异化。
学校该不该烧掉学生的模拟试卷
[资料]某市的朋友打电话告诉了我这样的事情:他的孩子小学毕业要参加升中学考试,因部分模拟试卷被保存在课任老师那里,他让孩子向老师把试卷要回,好把试卷中出错的地方再复习一下。但是老师不给,说是学校自己出的题目,怕试卷拿回家后,传到别的学校。不得已,他自己给孩子的老师打电话,再三保证绝不外传。在他的请求下,老师答应了,但说试卷都保存在校长室里,要找校长才能拿出。于是,他去找校长,但得到的答复是,学校已经把那些模拟试卷烧掉了。他很恼火,当场批评了学校的行为……
事情尽管不大,也不见得有多么普遍,但它却是一件值得深思的事件!
作为学校,为什么不让孩子将模拟试卷带回家,而是统一保存在校长室里?在未经过学生和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学校是否有权烧掉学生的模拟试卷?学校的行为与其作为育人单位的身份是否相符?这些问题是我们作为教育者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学校的行为是错误的。
首先,学校怕自己学校出的题目被学生带回家而外传,本身就是一种极端自私、狭隘的做法。学校的行为,不光不利于学生的复习,对学生的学习造成不利影响。更重要的是,其自私、狭隘的认识,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深深的烙印,很可能使他们因此变得自私、狭隘。而这与我们的教育目的是相违背的!
其次,学校在未经过学生和家长同意的情况下,烧掉学生的模拟试卷,表面上看是为了保护自己学校的知识产权,但实质上却侵犯了学生的知识产权。学校不明白,当自己出的试卷,一旦经过考试,写上了学生的名字和分数之后,这张试卷就已经成了学生的知识产权,学校拥有的不过是试题本身,而不是这张试卷。所以,学校的做法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那么,学校为什么这么做呢?
原因很简单,第一是出于狭隘的目的,为了所谓的防止外传,而做出了与其教育身份不相吻合的行为。第二是由于学校领导和老师本身不知法、不懂法,为了保护自己学校的知识产权,却做出了侵犯学生知识产权的愚蠢事情。
发生这样的事情绝不是偶然的,它是现在愈演愈烈的应试竞争所致,也是教育者本身缺乏教育目光和博大胸怀所致。这件事情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小事反思我们的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面对激烈的升学竞争和天真无邪的孩子,我们怎样做才符合教育的本质?这就是我要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丑孩子”能不能入学
[资料]据《江南时报》2004年5月27日报道:今年7周岁的深圳市福利中心孤儿福登,只因颌面部发育不全,面部两侧有些凹陷,被户口所在地小学拒绝接收。学校拒绝小福登的理由是担心他的长相会把别的孩子吓跑,学生家长会有意见,会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
现在,许多单位和部门在进行员工招聘(比如酒店、商场的服务员,公关部门的小姐,形象大使等)时,都有身高、相貌等要求,这是很正常的。但因为“丑”而被拒入学,则是前所未闻的!
这所小学的做法虽属个别现象,但是这种现象折射出的问题有两个方面。
第一是,某些教育工作者不学法,不懂法,办事只凭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