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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西北偏北男人带刀-第10部分

小说: 西北偏北男人带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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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慢慢地,他发现有个干瘦得似乎裤子都挂不到屁股上的家伙总是纠缠在女友身边。那个瘦厮是这所大学里的子弟,是混混,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却总能搞到些钱。晃荡在校园里,那瘦厮总是左手捏着一把瓜子,不老实的右手轻佻地拈着瓜子往嘴里放,随走随吐瓜子皮,游离的眼光总在那些不谙世事又爱慕虚荣的女生们身上打转。 
  离神更近的城市说实在话,他实在是最看不惯一个嗑瓜子的男人了,总觉得肮脏而且琐碎而且娘娘腔。看到那瘦厮,他就会涌出一种强烈的生理上的反感。但不知为什么,女友竟像是受了那瘦厮的控制,整日里和那帮学校的子弟们在一起,唱卡拉OK、看录像、下饭馆、逛舞厅……身上居然还穿着那瘦厮买的衣服。他强烈的男子气可以容忍女友不爱他,但不能容忍那嗑瓜子的男人的侮辱。为什么会是他最厌恶的一类人控制了自己的女友呢?于是,他出刀了。并且投案自首。 
  让人绝对想不到的是,进了看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嗑瓜子——兰州盛产大板瓜子,于是看守所里多出了被当做惩罚的一种劳动,每人每天要嗑一大袋瓜子,把瓤剥出来,做成无壳瓜子。嗑不完的不许吃饭和睡觉。那些被作为铁硬任务的瓜子把被管制人的嘴弄破,手上也鲜血直流。有些人的噩梦里也是一直在嗑瓜子,他们此后见到瓜子就会胆战心惊。 
  而他,整个人都因为嗑瓜子这件事崩溃了,像是脑子进了水,整个傻掉了。 
  苦水玫瑰 
  兰州盛产玫瑰,并以玫瑰为市花。西出兰州四十公里,便是玫瑰之乡——苦水镇。 
  这儿的玫瑰与 
  情人节时街头常见的那种不同,没那么好看却更实用。最初,是这里的农村妇女拿玫瑰花干来蒸馍馍,给面食里加入此种甜香,大叶子的春尖茶里随手丢上两瓣干玫瑰,再苦的日子也能推上了过。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人们转而重点提炼玫瑰油。那时的玫瑰精油被叫做“液体黄金”,一公斤精油相当于一公斤多黄金的价格,玫瑰开始被大规模地种植。对农民来说,种玫瑰与种麦子也没什么大的差别,都是下苦的事,都得一日日挥汗如雨。一直到八十年代末,这个蚕豆大的地方竟然冒出二十多家玫瑰精油加工厂,年产玫瑰精油六百多公斤,占当时全国总量的百分之八十。玫瑰成了当时的传奇和实打实的经济收入。 
  因为有利可图,盲目发展,在短暂的甜头之后,花价大跌,农民们开始大面积砍挖玫瑰,成片的玫瑰田消失,玫瑰油厂被迫关闭,苦水玫瑰又回到了馍馍“添加剂”时代。土里刨食的农民,对玫瑰花并没有太多浪漫的想象,艰难的生计才是最要命的人生主题。换句话说,在他们手里,玫瑰与土豆并无太大的区别。 
  那个起初种田后来栽玫瑰的精壮男子,是村里公认的能人,从不惜力。几年间,盖了一院房子,还买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家里的日子弄得挺滋润的。玫瑰是他的致富手段,他一直存着感恩之心,家里的饭食茶水都离不开玫瑰。 
  他讨了个女人叫桂花,手巧得很,最会做糖腌玫瑰,香甜无比,吃一口便满嘴都是香香的味道。桂花弄得一手好饭食,只一根干柴便能将一个猪头烧得烂熟,入口竟也有玫瑰花香。乡下人,都爱得粗笨,男人弄完了田便弄女人,三个黑炭球似的娃娃挨着个就来了。这么着幸福了好几年的光阴,玫瑰贱了,家境也薄了,男人只有突突突地驾着手扶拖拉机在乡间公路上奔忙。忽有一日,拖拉机的前轮别在一块路边的石头上,车把撞在男人胸膛,拖拉机一头栽进旁边的河里。男人没了。 
  女人愣怔了很多日子,傻傻的不说一句话,只是一把一把地大口吞咽着那些坛坛罐罐里的糖腌玫瑰,谁都不给。最后一罐,她拌进去一包鼠药,也不活了。谁也不知这样一个木讷不懂风情的女人临死前那一刻的心情。也许,她是想把所有的甜都吞下肚去吧?还有什么方式比吃进肚子里更叫人放心的呢? 
  这个地方为什么叫苦水? 
  我问过很多人,说法很多,却没有一种能得到确认。有说是流经此地的那条河河水苦涩,还有说是眼睛里的瞳仁在当地方言中被叫做“苦水”,眼睛所能看到的生存之地也就随着叫了这个名字。玫瑰出在这里,当真别有意味。 
  老爷车 
  “发财的钱有呢,吃饭的钱没有的。” 
  这句话是对兰州隍庙里那些古董贩子们的生动写照。隍庙里面,自然假货横行,但也有很多人藏着些真宝贝秘而不宣,整天破衣烂衫地守着可能的金山等待神秘买主到来。一个曾经在隍庙里体验了三个月生活的哥们儿对我说,他在那些古董贩子家里真见过些宝贝,但那些人日子过得也真清苦。平常,他们也就吃些洋芋面片子,有了钱,就走到小西湖狠狠地吃上两斤手抓羊肉,刮个盖碗茶。有很多宝贝都是一放经年没有合适的买主无法出手,还有一些宝贝埋在尘土中让老家雀也走了眼,便宜了某些眼疾手快的投机者。 
  隍庙里流行着一则传闻。一辆破破烂烂的老爷车停在院子里很久了,无人问津。它的样子,就像是在那院子里很多年了,自然之物,引不起人半点注意。有天来了个四川人,围着那车来来回回看了好几圈,走了。第二天,又来,看得更仔细,还是一言不发地走了。第三天,他又来了,漫不经心地从车旁走过,随口问摊主车卖多少钱?那摊主也不当回事地报价一万元。又过了半天,川人再走过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讨价还价,没费太大劲便以五千元价格收购了那辆破烂的老爷车。把车拉回家里,心中狂喜的川人费极大力气将其清洗干净,显出它的原形——竟是一辆真正的世界著名品牌老爷车! 
  原来这川人极是狡猾,前两日发现此车,已是心中怀疑。他暗地里记下它的特征,回去遍查资料,得知它是著名品牌,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流入中国西北,为某土匪头子姨太太乘坐。在当时的中国,此车只有三辆。其珍贵的价值,还用多说么? 
  坊间传言称,那川人将老爷车多角度全方位地拍了若干张照片之后发布在网上,并给那家公司也发去了电邮,只是简单地告诉他们自己手里有这样一部车。那家著名的汽车公司大感兴趣,正可借此车丰富自己的汽车博物馆,于是愿意拿一辆最新款的轿车与他交换。川人坚辞不允,只说自己热爱收藏,暗地里期待对方提高价码。果不出所料,最后公司以相当于两辆最新款轿车的钱收回了那辆老爷车。川人拿上钱后,人间蒸发,不知到哪里享受他的幸福生活去了。 
  一时间,那些曾每日里走过那老爷车的群众们恨得砸自己腔子(兰州话,胸部),肠子都悔青了。一堆原本可能属于他们的钱,就这么没了。这就叫做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哪! 
  离神更近的城市 
  《美国国家地理》做过一期印度专题,有张照片是个酒鬼一头扎在树窝子里昏睡,旁边是堆刚刚呕吐出的秽物。图片说明让人印象深刻:“此刻,他离神更近一些!” 
  要是以这种标准来看,兰州人大概都离神很近。 
  因为这是个无酒不欢或者说娱乐基本靠酒的城市,随便从人群里揪出两个酒鬼来,简单。你到大街上去看,各种规格的广告牌上是名号各异的白酒广告:英雄、本色、真情、一代骄子、肝胆相照、康熙1698……在这名目繁杂的名号背后,是市场激烈的角逐,而角逐中最核心的,是那些借着酒的羊肠小道向神殿接近的众生们。你到酒店里去看,在这西北的旱码头上,各路欢乐神仙们大呼小叫地猜拳行令,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平时的蔫汉几杯烈酒下肚,立刻燃烧起来,狂暴、沉醉、纠缠、不能自拔,并且迷恋于这种放纵。瞬息之间,就把自己变成了一座奔跑的火炉。而那些天生带有混血气质的女子,于美貌间更是带了几分锋利,谁想来征服她们,先得把持好手中的这杯激烈摇漾的酒。否则,刀郎那首《冲动的惩罚》为什么会在张掖路拐角的那家音像店里足足放了三个月?你再看那些被称为欢场的酒吧,在音乐声中有人还在高声猜拳,这也绝对算得上真正的兰州特色。是的,兰州人喝酒从无那种假模假式地轻轻晃荡着杯底浅浅的一点红酒的小资做派,从来都是真正的狂喝滥饮,几十个瓶子堆放在桌上,手起杯落,瓶倒人不倒,豪情顿生是无可避免的事。 
  这是一座在酒精里泡大的城市,同时也是一座鄙俗的城市。它兼具了酒的沉醉与暴烈,这城市的深处有一种野蛮的力量。整座城市似乎都在醉意中摇摇晃晃地行走,黄河从城市中间一言不发地穿行,每个人都神色凝重动作缓慢,像是刚刚从一场宿醉中醒来。 
  或许是源于酒神精神,兰州盛产 
  行为艺术:为了给焦渴的南北两山铺上点绿色,几十年前的人们背冰上山植草种树;为了解决污染问题,人们引黄河水上来冲刷切割那座挡住了风口的大青山;有个青年在校园的丁香树上挂起大大小小的各种绳圈,再把这绳圈送给每个路过的人,让他们把花香带回家;黄河茶摊上那些休闲的市民,把一捆啤酒浸在河水里冰镇; 
  房地产商为开发一块楼盘,在黄河上建起了一座大桥,但八年来从未通过车;还有个舞蹈演员出身的老头,衣着华丽,每天定时出现在广场上,带着一群妇女载歌载舞,居然也是数年……他们醉了么?如果没醉他们就应该醒着,无所事事或者为钱奔忙。但他们在这个抬头就看见两座大山举足就与黄河同步时时大风凛冽的城市,如果不想法子释放出内心的水深火热,你让他们怎么办? 
  一个人的孤单就是狂欢,一群人的狂欢反而更加孤单。 
  酒在这座城市里的地位举足轻重,一个外地人来到兰州,如果没在酒桌上狠狠地醉过一次,就得不到更广泛的信任。如果没有饭局酒场,激情就会减半,事情就会受阻,时光如刀会将很多人迅速收割。 
  茶是 
  散文,酒是悲剧。想想为什么俄罗斯人也嗜酒如命,想想为什么俄罗斯产生了那么多沉甸甸的艺术与思想,你会明白,在一个寒冷长于温暖,绝望大过希望的地方,酒带来了多么大的安慰! 
  伊沙有句诗写着:“夕光中有个人酒醉后在桥上弯着腰剧烈地呕吐/每个人对生活都有自己的感恩方式”。 
  这像不像是在说兰州呢? 
  另一个男人 
  生活里面的秘密太多了。一个不小心,秘密就会像黄河水泛滥,变成地面之上的悬河,倒浇下来,淹没一切。一条河,两边岸,水在中间奔流。一个人的生活,也是由此岸向彼岸。但这很危险,人的彼岸的存在是以失去此岸为代价的。 
  比如,马老太太的婚姻生活,以及她某一天的私奔。 
  多年来,她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上班,下班,生儿,育女,买菜,做饭,散步,看电视,过健康生活,拉扯一点单位上的是非,偶尔酒醉,有时和丈夫吵架,年轻时她风姿绰约,老了也气质优雅,她是单位里一个科室的领导,对人很好,同事们对她都很尊敬。可以这么说吧,马老太太一直都生活得很平常也很得体,你要说马老太太有什么出轨的事情,打死了都没人相信。她的丈夫是个总笑眯眯的人,不爱说话,温和敦厚,在单位上也是个领导,挺能挣钱,还会修理电器做个家具什么的,把一家人的生活打理得不错。这一家人,是人们羡慕的幸福家庭,儿女双全,经济良好,夫妻和睦,一切都在正常的生活轨道上运行。 
  自然的,一个家庭,总得有个拿事的人。马老太太因为性格里有那种固执倔强的东西,于是就成了家里的主政者,丈夫儿女凡事都听她来安排。丈夫笑眯眯地接受了这个结果,朋友们问起来便打个哈哈说:“我们家我管大事,她管小事。像天气啊、污染啊、伊拉克战争啊什么的这些意见我来发表,家里的房子、存款、花销、旅游这些小事她来管。”大家都听惯了这个笑话,于是也就一笑了之。 
  很多年了,马老太太一直精心地料理着自己的家事,单位上的工作弄得井井有条,分分秒秒都是气定神闲,似乎什么事情都能微笑着搞定,看起来刀枪不入的样子。印象里只有一次,同事们见识到了她一刹那的黯然:读过一封信后,她伏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哭了起来,像个孩子一样无所顾忌。那些天,她情绪很坏,脾气暴躁,极易发火。退休后,马老太太参加了夕阳红合唱团,银发红装,腰板笔直,还是照例的优雅。 
  忽然有一天,马老太太离家出走了,目标是远在异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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