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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盗墓史记 作者:倪方六-第4部分

小说: 盗墓史记 作者:倪方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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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盗墓者又对洛阳铲作了一些改进,特别是在柄子上。以前是木质的,现在则改成钢管,分成几截,每截以锣丝口或卡槽对接,如同石油探测时用的钻柄一样,想探测更深的地方时,就一节一节接起来。平时不用便拆开放在工具包里,行带方便,也不容被人发现。
  长沙“窖工”成为盗墓者
  洛阳铲的主要作用并不在掘洞取土上,取土用普通铁锹更为方便。
  洛阳铲第一功能是探测,在古代,盗墓者探测墓穴的工具是铁锥。铁锥比洛阳铲的实际作用还要大,但需要盗墓者拥有丰富的盗掘经验,才能发挥作用。
  明人王士性在《广志绎·江北四省》中有这样的说法,“洛阳水土深厚,葬者至四五丈而不及泉,辘轳汲绠有长十丈者。然葬虽如许,盗者尚能以铁锥入而嗅之,有金、银、铜、铁之气则发。”王士性在文章中说得很清楚了,“铁锥入而嗅之”。古代人的墓穴挖得都很深,一般不会少于10米,甚至挖到地下水层。
  始皇帝赢政的秦陵便葬得很深。《史记·始皇本纪》记载,其穴“穿三泉,下铜而致椁”,有学者推测深在500米以上,最保守的也认为深及50米。这么深的墓穴,用铁锥打下去探查是最便捷的,通过锥体带出泥路土的颜色和气味,盗墓者马上就可以判断出地下有无墓葬,是什么朝代的墓葬,葬有多深。确定古墓存在后,在四周多打几个点,就能确定墓的大小,朝向、深浅等资料。
  与洛阳相近的长沙一带,也是中国盗墓活动比较猖獗的地方。洛阳的盗墓者以李鸭子发明的“洛阳铲”闻名,长沙则以“土夫”(也称“土夫子”)名声远播。“土夫”是长沙地区职业盗墓者的特称,现代著名历史教授、考古专家商承祚对“土夫”作过考证,这些职业盗墓者的前身是给窑场取土的窑工。在长沙一带,古墓很多,上至春秋战国下至现代都有,特别是战国时期的楚墓较为集中。
  据商承祚的研究,这些窑工在取土时,时常会发现一些小古董,卖给古玩商也能发点意外小财。一而再,再而三,在金钱的诱惑下,窑工们遂“动起了盗墓之心”。由起初的“窑工”变身为“盗墓者”。
  另一说“土夫”一开始是一群卖靠卖黄泥为生的农民。其所售“糯米泥”为黄泥中的上品,是唐宋土坑墓葬里的回填土。常在墓边走,不可能没有收获,墓内陪葬的财宝不时被发现,卖给古玩商所获之利比卖泥要来得多了。于是“土夫”们慢慢就有了贪心,干脆以盗墓为生。
  对于古墓的年代,长沙“土夫”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如战国时期贵族大墓多陪葬有大量的青铜器,长期的锈蚀氧化,附近的土质就会发生变化。这种痕迹,盗墓行话称作“铜路”,根据“铜路”的变化,就很容易找出青铜器埋藏的地点。
  封土性质的不同,也很容易辨别。春秋战国时期封土多为青色膏泥;唐、宋陵墓则多“糯米泥”;明清墓多用石灰;秦汉时期由于人们迷信水银、珠砂、玉器的防腐作用,墓葬中会有使用,也影响土质,会发出特殊的气味,有经验的盗墓者一闻即知。
  绳索在盗墓中的特殊作用
  “洛阳铲”是盗掘古墓,特别是秦汉时期及以前古墓的利器,而“土夫”则是盗墓者的高人。关中平原上的不少古墓都挖在水位很高的黄土地上,盗起来相对容易些。在上面开一个长方形的洞次即可,这种形状的盗洞为古代盗墓者的传统开挖方式,俗称“关中式盗洞”。
  长方形的洞口符合盗墓的实际需要,在盗洞两侧挖出一排排脚蹬,就很容易上出下入,而不需像圆形洞那样,以“狗姿”爬进爬出的。方形盗洞技术含量高,一般是“深挖洞”的结果;圆形盗洞,一般来说墓穴都比较浅,才打圆洞。现代的盗洞多为圆形,说明现代盗墓者与古代前辈相比,还真是“徒孙”一代。
  但不论是那种类型的盗洞,都离不开一种工具,绳索。
  绳索与洛阳产一样,也是盗墓者必备工具。一般用三股以上的大麻皮拧结出来,结实耐用。绳索有作用多多,一是用提土,再是系人,三来也方便运走盗得的物品。清朝光绪年间举人徐珂编的《清稗类钞·盗贼类》“焦四以盗墓致富”里提到,焦在盗掘一座古墓时,是这样使用绳索的,“焦乃选有胆勇者数人,使手炬,坐竹筐,悬长绳以下。”
  当然,绳索也是一种杀人工具
  有时需要外面负责望风和接应的人用绳索升降。如果地面上的人有贪心,斩断绳索,下面的盗墓同伙就成了殉葬,很难再爬上来。盗墓者被同伙害死在盗洞中的现象,考古中时常可以发现。
  1961年发掘的武则天乾隆陪葬墓永泰公主墓,在墓道内廓靠门一侧,有一倾斜为35度的洞穴,洞穴口有一具只剩下一堆骨架的死人残骸,坐状,尸骨为男性,年龄在20岁至30岁之间。当时考古人员分析此为盗墓者的尸骨,推测他在把盗得的财宝用绳索递给洞穴外的同伙后,同伙起了歹心,为独吞盗得的财宝,抽掉了绳索,而把他堵在了洞里,致他不得出来窒息而死。
  唐代盗墓者留下一把斧子
  盗洞有方、圆之分,但打开棺椁的盗洞则普遍是圆形。
  现代考古人员在发掘古墓时喜欢使用“大揭顶”的方式,就是把墓从上到下完全挖开,这实际是一种破坏式考古,被非议多多。2007年初发掘的安徽六安王陵一号汉墓,就是这种手法。
  “大揭顶”后,六安王的内棺上圆形大盗洞,赫然出现。这个盗洞的形成非“洛阳铲”一类工具可为,应该是一把利斧。
  斧子也是传统的主要盗墓之一,在原始人发明石斧之后,斧子就没有离开过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特别是盗墓,“利斧不离身”。《太平广记·再生一》(卷375)“李娥复生”条,“汉末,武陵妇人李俄,年六十岁,病卒,埋于城外,已半月。俄邻舍有蔡仲,闻俄富,乃发冢求金。以斧剖棺,俄忽棺中呼曰:‘蔡仲护我头。’仲惊走,为县吏所收,当弃市。”蔡仲使用的启棺工具就是一把斧子。
  安徽六安汉墓有多次被盗的遗迹,灾难性的一次发生在唐代。现代考古人员在墓葬中发现了一把斧子和一只碗,经鉴定该两件物品均出自唐代。据此,考古人员判断,唐代的盗墓者进入了该汉墓,并进行了破坏性的盗掘——斧子被推测为古代盗墓者的常用工具。
  汉代入葬推崇使用厚厚的木质棺椁,“黄肠题凑”就是这个时期的产物。所谓“黄肠”指堆垒在棺椁外的黄心柏木枋;“题凑”指木枋的头一律向内排列。对付木质葬具,最好的东西就是斧子,安徽六安汉墓中出现唐代盗墓者留下的斧子并不让人意外。
  “鬼吹灯”现象是可信的
  目前盗墓类的“悬疑小说”颇受年轻读者喜爱,“盗墓小说”一直是中国古典文学的保留品种之一。《搜神记》、《太平广记》、《聊斋志异》,这些家喻户晓的古代作品里都有“盗墓”的身影。
  “三言二拍”是明代的短篇小说集,流传很广。“三言”为冯梦龙所撰,《喻世明言》即为其中“一言”。卷14写了《闹樊楼多情周胜仙》的故事,周胜仙因盗墓者朱真的盗墓“死而复活”。朱真在出生于盗墓世家,家中便有其父亲留下的盗墓具,堪称“祖传之物”。冯梦龙是这样写的:
  (朱真)去床底下拖出一件物事来把与娘看。娘道:“休把出去罢!原先你爷曾把出去,使得一番便休了。”朱真道:“各人命运不同。我今年算了几次命,都说我该发财,你不要阻挡我。”你道拖出的是甚物事?原来是一个皮袋,里面盛着些挑刀斧头,一个皮灯盏,和那盛油的罐儿,又有一领蓑衣。”
  朱真的祖传盗墓工具真多,还有一个“皮灯盏”。
  照明工具也是盗墓者要带着的。前面说了,盗墓者是“地下工作者”,行动多在夜间,特别是最后“启宝”时,更不可能安排在白天。带着灯具一是为了照明,方便作业,另外据说还有“保命功能”,通过灯可以测试出是否宜盗。
  俗话说“人点蜡,鬼吹灯”。如果真的发生“鬼吹灯”现象,盗墓者则应该马上逃出来。现代科学证实,“鬼吹灯”现象真实存在,是可以相信的。
  墓穴都是严密封面的,特别是成百上千年前的古墓,更是如此。在进入深达十几米、几十米的墓穴后,如果连灯都点不着了,或是点着后又很快熄灭了,说明穴中严重缺氧,不可久呆,得赶紧上来。有人说古代盗墓者,一般会在墓的东南角点灯,实际不可能是这样,那是小说家的描写。
  但有一点,在启开棺盖之前,盗墓者口中会“念念有词”是真的,多是乞求墓主原谅保平安一类的鬼话。也有的为了壮胆,强与墓主开玩笑,说上几句戏言。朱真在用挑刀撬开周胜仙的棺盖后,说了这样的话,“小娘子莫怪,暂借你些个富贵,却与你作功德。”
  盗墓工具“与时俱进”
  盗墓的工具还会因为盗掘对象和陵墓类型的不同而不同。
  如秦汉时期的古墓多筑在深厚的土层里,用“洛阳铲”、铁锥很适合。如果是因山为陵……凿山岩为穴,在石质结构下,洛阳铲显然就没有了用武之地,而此时钁、凿、斧、镐都派上用场了。
  所以有经验的盗墓者都拥有不同用途、形状的盗墓工具。
  高等级的汉墓,墓穴深达十几米,坑上多有木质物质护卫,棺椁更是一层套一层,类似“黄肠题凑”的葬式,后期还流行附带耳室。魏晋以后则多砖质墓室,隋唐墓还发现铁汁浇筑现象;明清墓顶较厚,勾缝多用糯米汁搅和的石灰,较坚固。而且,墓越古老,墓穴越深。所以,不同对象要使用不同工具,这才能尽快完成盗掘,确保成功……
  需要说明的是,盗墓工具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升级。如在机械挖土原理被投入生产后,类似挖掘机的一种盗墓设备便出现了,这种设备有只三个边缘锋利的叶片,不只能掘土打洞,就是砖质的墓壁也钻透,在1949年之前已被运用。
  盗墓工具也是“与时俱进”的。现代的盗墓工具更是五花八门,盗墓者将巨型铲车、起吊机、建筑开山用钢筒,军事用炸药、电子探测器、地面卫星定位系统等,都运用到了盗墓行为中。几年前大陆官方发掘的北京老山汉墓,因CCTV独家购买了发掘转播权而被炒得沸沸扬扬。这座汉墓在正式发掘前即被多次盗过,现代盗墓者盗墓时便使用了炸药,将墓土炸出大洞。
  但不论用什么工具,盗墓都是容易的事情,要用风险和辛苦才来换来意外之财。如刚开始飘雪和雪化时,有经验的盗墓者就会披上蓑衣出去“踩点”,那时候有墓的地方会因回镇土和地下情况的不同出现地温差别,积雪融化的快慢会把墓址暴露出来。
  正如盗墓者朱真所言,“不将辛苦意,难近世间财。”
  工具篇外
  现代盗墓者组成“产业集团”
  从盗墓史上看,来自民间的盗墓者动机都很简单,就是向墓主“借点钱用用”,特别是古代,这样的盗墓者相对来说,破坏作用比较小。
  到了现工,因为出现“市场经济”,世人对物质财富的追求更为急迫。
  在盗墓者眼里,高深莫测的市场经济就是“款爷经济”。盗墓者不再是仅出于养家谋生的小心愿,希望成了首富成为大款的心态,让盗墓者的胆子越来越大。由于盗墓工具的越来越先进,虽然盗墓技术远逊于古人,盗掘行为很不一般。
  这样的盗墓新闻,媒体上随处可见。
  河南《平原晚报》报道,2007年8月16日、17日两天夜里,张建义、李连章、何俊峰等人为首的盗墓者在河南省长垣县常村镇东刘庄南地盗挖一座古墓,“作来到一半”的时候,让闻讯的当地警方逮到了。这是一个盗墓团伙,警方先后抓到了16名成员,盗掘、倒卖“一条龙”,已成了产业集团。
  这种“产业集团”式的盗墓,现在越来越多。由于借助了现代盗墓工具,破坏性也越来越大。如果得手,盗墓者不会像古人那样,把不需要的陪葬器仍留置墓中,而是把墓冢毁得面目全非,“一点不剩”,比抗日战争期间“鬼子进村”厉害多了。
  张建义那伙盗墓者在河南省的长垣、封丘、卫辉等地大肆盗掘,先后盗挖了明朝光禄大夫柱国少保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王永光墓、皇清诰封奉直大夫李威三墓,等10余座明清时期的古墓,盗到了金戒指、银戒指、金耳钩、金簪子、金钱、玉石烟斗、翡翠烟嘴、石佣、石狮子等数十件;还曾盗窃卫辉市唐代六都寺庙宇内的唐代石塔一座。
  反盗篇机关重重的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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