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 作者:[美]温斯顿·格卢姆-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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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了。
不过,因为有了这个崭新的经验,我鼓起勇气问我妈该如何处理珍妮的事,当然我绝口没提跟法兰琪小姐的事。妈妈说她会替我处理,而后她打电话给珍妮·可兰的妈妈,说明情形。第二天晚上,天呐,珍妮·可兰居然出现在我家大门口!她打扮得好漂亮,穿一件白色洋装,头发上插了朵粉红色花朵,我做梦也想不到她是这么美丽。她进了屋于,妈妈带她到客厅,给了她一杯冰滇淋汽水,把我叫下楼,因为我一见到珍妮·可兰走上我们家的楼道,我就跑上楼锁住卧房。当时我宁可让五千个人追我,也不愿走出房间,可是妈妈上楼牵着我的手下楼,而且也给了我一杯冰淇淋汽水。我紧张的情况好些了。
妈妈说我们可以去看场电影,我们出门时,她还给了珍妮三块钱。珍妮亲切极了,有说有笑,我一个劲儿点头,咧嘴笑得活像白痴。电影院离我们家只有四、五条街,珍妮过去买票,我们进了戏院拢位子坐下。她问我要不要吃爆米花,等她买了爆米花回来,电影刚好开始放映。
那是一部描述一男一女抢银行的故事,女的叫邦妮,男的叫克莱,还有其他一些有趣的人物。但是片于里也有许多杀人、枪战之类的鬼玩意。我觉得人居然会彼此这样开枪对杀实在好笑,因此,这种场面一出现我就哈哈笑,可是只要我一笑,珍妮就好像缩进座位里头。
电影演到一半,她几乎已蹲到地上。我突然看见她缩在地上,还以为她不知怎的从座位摔下去,所以我就伸手抓她的肩膀要把她拉起来。
我才一拉,就听到什么东西裂开,我往下一看,原来珍妮·可兰的洋装整个被撕开了,所有东西都挂在外面。我伸出另一只手想替她遮住,但是她开始哼哼啊啊,疯狂似的挥舞胳膊;而我呢,我一直设法抓着她免得她再掉到地上或是衣服迸开,我们周围的人回头看这骚动是怎么回事。突然间,有个家伙从走道走来,拿着一把刺目的手电筒照向珍妮和我,结果因为曝光等等,珍妮开始尖叫啜泣,最后她跳起来,逃出戏院。
接下来我只知道有两个男人过来叫我站起来,我就跟着他们进了一间办公室。隔了几分钟,四名警察抵达,要我跟他们走。他们带我坐上一辆警车,两个坐前面,两个跟我坐后面,就像费拉斯教练那两名打手一样一左一右把我夹在中间,只不过这一次的确“进城”了他们带我进入—个房间,给我捺指纹、拍照,然后关进牢里。那经验真恐怖。我一直担心珍妮的情况,不过,过了一阵子我妈妈出现,她用手帕揩着眼泪,绞着手指,我一看就知道我又惨了。
过了几天,法院举行某种仪式。我妈给我穿上西装,带找到那儿,我们遇见一个蓄胡须,拎着个大皮包的亲切男人,他跟法官说了—大堆话,然后还有一些人,包括我妈妈在内,也说了一些屁话,最后轮到我。
蓄胡须的男人抓着我的胳膊扶我站起来,然后,法官问我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我想不出来要怎么说,所以就耸耸肩,于是他问我还有没有别的话要补充,我就说:“我要尿尿,”
因为我们坐在那儿已经有将近半天时间,我尿急得快胀破了!法官在那张大桌子后面倾身向前细看我,好像我是火星人还是什么的。接着蓄胡须那人开口了,法官等他说完叫他带我去厕所,他带我去了。我们离开法庭时我回头看见可怜的妈妈抱着头,用手帕揩眼泪。
总之,我回到法庭时,法官搔着下巴,说这码子事“非常奇特”,不过他认为我该从军什么的,或许可以矫正我的毛病。我妈妈告诉他美国陆军不要我,因为我是个白痴,不过就在这天早上大学寄来一封信,说我如果愿意替大学打球,可以免费入学。
法官说这事也很奇特,不过只要我滚出城,他就没有异议。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行装,妈妈带我去巴士站送我上车。我望向窗外,妈妈又拿着手帕揩眼泪。这幕情景我已太熟悉。它永远印在我的记忆中。总之,巴士发动,我上路了。
第三章
到了大学,布莱恩教练来到体育馆,我们都穿着短裤和运动衫坐在那儿,他讲了一番话。话的内容跟费拉斯教练说的差不多,只不过连我这种头脑简单的人都看得出这个家伙是玩真的!他的演说简短好听,结论是最后一个上车去训练场的人就不可以坐巴士到训练场,他得坐布莱思教练的鞋子去(挨踢)!是,教练。他的话大家毫不怀疑,立刻像烙饼似的一个叠一个挤上巴士。
这是八月间的事,而亚拉巴马州的八月天气比别的地方热。也就是说,如果把一个鸡蛋放在头盔上,大概十秒钟就会烤熟。当然没有人尝试过,因为。可能会惹怒布莱思教练。没有人愿意惹怒教练,因为。日子已经快要让人受不了了,布莱思教练也有几名打手型的手下,他要他们带我认识环境。他们带我去我要佐的地方。那是个很不错的砖造建筑,就在校园内,有人说它绰号叫“人猿宿舍”。那儿名打手开车送我到那儿,领我上楼到我的房间。可惜,外表好看的东西内里并不一定如此。第一眼看去,这栋大楼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到处是灰尘和赃污,房门多半歪挂在活页上,或是被敲得凹陷,窗子也大部分砸烂了。
几个家伙躺在床铺上、几乎没穿衣服,因为室内气温大概有华氏一百一十度(摄氏四十三度左右),苍蝇和虫子嗡嗡叫着。大厅里有一大叠报纸;起初,我担心他们会要我们阅读,因为这里是大学,但是过了没多久我就得知报纸是用来铺在地板上,免得走动时要踩着灰尘和脏污。
打手们带我去我的房间,说希望我的室友会在房间里,那人名叫寇蒂斯什么的,可是找不到他的人影。于是他们叫我解开行李安顿好,又指点我浴室在哪儿。那间浴室比单槽加油站的厕所还糟糕。临走前,一名打手说寇蒂斯跟我应该会处得来,因为我俩的头脑都像茄子。我狠瞪说这句话的打手,因为我听厌了这种屈话,但是他命令我趴下做五十个伏卧撑。
那以后,我一切乖乖听话。
我铺了张床单在卧铺上,遮住灰沙,然后躺下来睡觉。我正梦到跟妈妈一起坐在客厅里,就像往日天热的情形,她给我弄了杯柠檬汁,跟我聊了好久好久——突然闷,房间绘人撞开,把我吓得半死!一个家伙站在门口,他表情狂乱,眼睛突睁,缺了门牙,鼻子像南瓜,头发倒竖,就好像把那玩意儿塞进了插座似的。我猜这就是寇蒂斯。
他定进房间,模样像是以为有人会突袭他似的,左看看右看看;然后直接踩过刚被他撞倒的房门。寇蒂斯并不很高,但身材像台冰箱。他劈头就问我打哪儿来的。我说木比耳港,他说那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屁地方”,他表示他来自欧普镇,那地方专制花生酱,要是我不喜欢,他会亲手开一罐抹我的屁股!我们认识的头一天大概就聊到这个程度。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球场上的气温大概有一万度,布莱思教练的打手们全部在旁边跑着、吼着,逼我们练习。我的舌头吊在嘴巴外头像领带还是什么的,可是我尽力做好练习。
终于他们将我们分组,把我安排在后卫这边,我们开始练习跑位传球。
话说,在我来大学之前,他们寄给我一个包里,里面装着百万种不同的美式足球打法,我问过费拉斯教练该怎么处置这包里,他只是悲哀地摇摇头,说什么也别做——我只要等着进大学,让他们去想办法。
这会儿我真希望没听费拉斯教练的劝告,因为我第一次跑位就跑错了方向,结果头号打手跑过来对我大呼小叫,等他停止吼叫之后,他问我有没有研究过他们寄给我的战术?我说:“嗯,没有。”他立刻蹦跳不停,像遭受蜜蜂攻击似的手舞足蹈,等他冷静下来之后,他叫我绕着练习场跑五圈,他去跟布莱思教练商量拿我怎么办。
布莱恩教练坐在一个高塔上,像个伟大的神明似的俯瞰我们。我一面绕圈子跑步一面望着打手爬上高塔,他说完话之后,布莱思教练往前伸长颈子,我感觉他的眼睛钩钩盯着我的笨屁股。突然间,麦克风传来一个声音:“福雷斯特·甘,向教练塔报到,”我看见教练和打手爬下高塔。我一面跑过去,一面祈望自己是往回跑。
不过,见到布莱思教练面带微笑,朋友,可以想像我是多么意外。他招手要我去看台上,我们坐下之后,他又问我是不是没有研究他寄给我的战术资料。我开口解释费拉斯教练告诉我的话,但是布莱思教练打断我的话,叫我回到球场上接球,于是我跟他说了一句我猜他不想听的话,也就是我在高中从来没有接过球,因为他们认为要我记住我方的球门位置已经很困难,何况要边跑边接下半空中的球。
听到这句话,布莱思教练的眼睛里出现一种非常古怪的目光,他望向远方,好像在看月亮什么的。接着他交代打手去取一个球来,球取来之后,布莱思教练叫我跑远一点,然后转身。我一转身,他就把球丢给我。我好像在看慢动作似的看着球飞来,但是它从我的指尖弹开,掉在地上。布莱思教练上下点头,好像他早该料到这种结果似的,不过不知怎的,我觉得他并不高兴。
从小我只要一做错事,我妈妈就会说:“阿甘,你千万要小心,因为他们会把你关起来。”我害怕被关到什么地方,因此总是尽力做好,不过我看他们再怎么关我,也没有比“人猿宿舍”更糟糕的地方了。
宿舍里的人干的那些鸟事连傻瓜学校都不会容忍——比方说,拆掉马桶,让你上厕所只能尿在地板上的一个坑里,而且他们还把马桶扔出窗外,砸在路边的车顶上。有天晚上,一名打中线的大块头取出一把来福枪,把对街一所兄弟学校的窗户全部射烂。校警起来,可是那家伙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具外装马达,扔出窗子砸在警车顶上。布莱恩命令他多跑了好几圈练习场,以示惩罚。
寇蒂斯和我处得不怎么样,因此我从来没有这么寂寞过。我想念我妈,想回家。跟寇蒂斯相处的问题在于我不了解他。他说的话总是夹杂了太多脏话,我每次分神弄清楚那些字眼,就疏忽了他的重点。多数时候我推测他的重点是他对某件事不满意。
寇蒂斯有辆汽车,他常顺道送我去练球,但是有天我跟他碰头时,他正弯腰在一个巨大的排水道盖子上,口里咒骂连连。事情好像是他有个车胎破了,但是换车胎的时候不小心把轮胎盖的螺钉帽掉进排水道里。眼见练球要迟到了,那可不是好事,因此我就对他说:“你何不把另外三个轮胎各取下一个螺钉帽,这样每个轮胎都有三个螺钉帽,应该撑得到练习场啦。”
寇蒂斯停止咒骂,半天才抬头看我,说:“你应该是个白痴啊,你怎么想出来的?”我就说:“我也许是个白痴,但起码我不笨,”听了这话,寇蒂斯跳起来拿着轮胎工具追我,一面用他想得出来的最难听的字眼骂我,这么一来我们的交情可说是全毁了。
事后,我决定另外找地方住,于是练完球我跑到“人猿宿舍”的地下室,一晚上就待在那儿。地下室并不比楼上房间脏,而且有一盏电灯泡。第二天我把床铺搬下去,打那开始我就一直睡地下室。
在这同时,学校开学了;他们不得不想法子安排我。体育系有个家伙好像啥事不干,只管想办法让系上的傻瓜拿到学分。有些课程应该满容易,例如体育,他们就给我选了这门课。但是我得必修英文和一门科学或数学,这方面毫无回旋余地。后来我得知,某些教授肯通融球员过关,他们理解球员把精力都花在打球上,无暇上课。科学系有一名这种教授,但是很不幸,他只教了一门课,称之为“中级光学”,显然是为物理系研究生开的课。可是他们还是将我安插进去,即使我根本不懂什么是物理。
英文课就没这么幸运了。这个学系显然没有富同情心的教授,所以他们叫我只管去上课,不懂也无所谓,以后他们再想法子解决。
念“中级光学”这门课时,他们给了一本五磅重,看起来像是中国人写的教科书。但是每天晚上我带着书到地下室坐在床上就着灯泡读了一阵子之后,不知怎么回事,我开始看得懂了。我不懂的是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不过算出那些方程式却易如反掌。我的老师是霍克教授,有一次测验后,她叫我下了课去他的办公室。他说,“阿甘,我要你对我说实话,是不是有入把答案告诉你的?”我摇头,于是他给了我一张纸,纸上写了一道问题,他叫我坐下来作答。我写完答案之后,霍克教授看看我的解答,摇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