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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红楼梦性爱解码 作者:聂鑫森-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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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第44回,荣府下等仆人鲍二的妻子“鲍二媳妇”,在凤姐生日时,贾琏趁机与她私通。(凤姐)便蹑手蹑脚走至窗前。往里听时,只听里头说笑。那妇人道:“多早晚你那阎王老婆死了就好了。”贾琏道:“她死了,再娶一个也是这样,又怎么呢?”那妇人道:“他死了,你倒是把平儿扶了正,只怕还好些。”接下来,凤姐恼怒地冲进去,“抓着鲍二家的撕打一顿”,并咒骂道:“好淫妇!你偷主子汉子,还要治死主子老婆!”最终鲍二媳妇羞惭地上吊自杀。
  鲍二媳妇是一个饱受欺凌与侮辱的底层女性,成了封建社会的牺牲品。而有钱有势的贾琏,只是给了鲍二一些银钱,说是再给他说个媳妇,鲍二也就答应了。鲍二当然谈不上纵妻行淫,他是弱小者,无力反抗,对妻子的行为只能听之任之,作一个被世人鄙视的“王八”。
  
  《红楼梦》中的“错记”现象
  
  人类的婚恋现象,依靠着两个异性来热情地完成,以形成一种正确的情感纽结方式。这种情感纽结方式的存在,得力于人自身的性别“铭记”,即通过积极学习而积累的经验。找错“铭记”的对象便会产生“错记”,比如恋物癖、同性恋等等,这是英国学者莫里斯在《人类动物园》一书中提出来的。
  同性恋是人类中典型的“错记”现象。
  什么是同性恋?霭理士在《性心理学》一书中有过详尽的论述,他说:“在一切性的歧变之中,同性恋是界限最分明的;一样是性冲动的表现,一样是用情,而情的寄托则根本的而且很完整的从一个常态的对象转移到另一种对象身上,若就常情而论,这对象是轶出了性欲的范围以外的;我们一再的说‘一样’两个字,因为除了对象的转变为同性而外,其余一切用情的方法、过程、满足等等,可以说完全和异性没有二致。”
  《红楼梦》中描写的同性恋现象实在不少。
  “这个被打之死鬼,乃是本地一个小乡绅之子,名唤冯渊,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些簿产过日子。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况他是个绝风流人品,家里颇过得,素习又最厌恶堂客”(第4回)。
  这个冯渊便是个典型的同性恋者,所谓“酷爱男风”,即喜欢男色(也称男宠),对女子倒一味厌恶。
  即使在贾府的私塾中,同性恋的现象也赫然存在。“原来薛蟠自来王夫人处住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青年子弟,不免偶动了龙阳之兴(注:即喜好男色),因此也假来上学读书,不过是三日打鱼,两日晒网,白送些束与贾代儒,却不曾有一些儿进益,只图结交些契弟(指男色)。谁想这学内就有好几个小学生,图了薛蟠的银钱吃穿,被他哄上手的,也不消多记”(第9回)。
  家学中有“香怜”、“玉爱”者,纤纤有女儿之风,很是“留情”于宝玉、秦钟,“四人心中虽有情意,只未发迹”,“每日一入学中,四处各坐,却八目勾留,或设言托意,或咏桑寓柳,遥以心照,却外面自为避人眼目”(第9回)。
  这当然不似同性朋友之间的友情,完全像是情浓意蜜的恋人了。
  薛蟠对男色的追恋,书中不止数处写到。因柳湘莲“年纪又轻,生得又美”,薛蟠便动了淫心,对他进行无耻的“调情”,令柳湘莲“又恨又愧”,便心生一计,想惩治薛蟠。
  “湘莲道:‘我这下处在北门外头,你可舍得家,城外住一夜去?’薛蟠笑道:‘有了你,我还要家做什么!’”
  结局是薛蟠挨了柳湘莲一顿痛打,“后悔自己不该认错了人”(第47回)。
  男性之间的同性恋比比皆是,女性之间呢,自然也不可避免,最明显的例子,是贾府戏班子中的藕官和官。
  贾宝玉发现藕官在园中一处山石后焚烧纸钱,但不知祭奠的是谁。后来去询问芳官,才知晓了此中情由。
  芳官说:“这事说来又可笑又可叹……你说他(指藕官)祭的是谁?祭的是死了的官。”
  宝玉认为这是两个女孩子之间的“友谊”,祭奠祭奠是“应当”的。
  “芳官笑道:‘哪里是友谊?他竟是疯傻的想头,说他自己是小生,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官一死,他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第58回)
  这段话告诉我们,藕官与官的情感纽结方式并不是“友谊”,而是一种“你恩我爱”的形同夫妻关系的情感形式,这当然是同性恋无疑。这种同性恋是怎么形成的呢?因为藕官虽是女子,却演的是小生(男子形象),排戏和演戏时,穿的是男性服装,模仿的是男性的动作和语调,长此以往,她身上产生了“性美的戾换现象”,认定自己就是一个男性了。而官又常在戏文中扮演藕官的妻子,她们分别从“曲文排场”中,体会夫妇之间的“温存体贴”。于是,这种演戏中的属于“性爱白日梦”的幻想式的生活,在她们“不做戏”的时候,也依然存在,假想的夫妻成了“真正”的夫妻。
  曹雪芹在写她们这种情感特征时,时而用“疯傻”,时而用“疯了”的字眼来形容,可见深谙此中三昧。正是因“疯傻”和“疯了”,才造成她们彼此之间的“错记”,一个自认是丈夫,一个自认是妻子。当官死去,藕官痛失情偶,岂有不悲之理?!
  芳官还补充说了一件事,即官死后,补了蕊宫来与藕官演戏,以充当妻子的角色。藕官对蕊官同样“温柔体贴”,再一次发生同性恋现象。芳官曾问藕官这是不是“得新弃旧”, 藕官振振有词地回答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宝玉听了“又是喜欢,又是悲叹,又是称奇道绝”(第58回)。
  《红楼梦》中所描绘的同性恋现象(特别是男性之间),必然是清代社会某些生活场景在艺术作品中的反映。上溯历朝历代,这样的例证实在是数不胜数,特别是男性同性恋。
  古书上记载不少皇帝宠幸男色的故事,譬如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哀帝的袖子,哀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后人便以“龙阳”、“分桃”、“断袖”等来暗指迷恋男色。
  汉朝几乎每个皇帝都喜好男色,汉文帝宠幸邓通,特赐给他开采铜山,自铸钱币的权利。到了魏晋南北朝,“狎昵娈童”成为一种时尚,且公然予以歌咏。
  唐朝与五代,男色之风渐衰,到宋代又兀地兴盛,男子公然为娼。到宋徽宗时,不得不立法为治:“男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可见当时男娼之多。
  元代此风稍弱,到明代又复兴,上有“宠狎年少俊秀小内臣”的正德皇帝,中有“昼非金(男优)不食,夜非金不寝”的大官,下有“溺于男宠,不问妍媸老少,必求通体……竟以暮年好外,赢备而死”的儒生。当时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妍媸,各以其类相结。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爱之如婿。弟后日生计及娶妻诸费,俱取办于契兄。其相爱者年过而立,尚寝处如伉俪”。
  清代承继明代的风气,绝无少逊。明清法律皆禁止官吏狎女娼,使其不得不寻找替代角色,这可能是促使男性同性恋盛行的原因之一。所以曹雪芹在书中所写的种种现象,并非虚拟,是当时现实生活的反映。
  贾府各色人等,并非生活在真空,必定要受到时尚的影响,也就一一现形于曹公的笔下了。
  
  第五卷
  
  连多愁善感的宝玉,对他们的这种性行为也是采取宽容、同情的态度的。“正在得趣,只见一人进来,将二人按住,也不则声。二人不知是谁,唬的不敢动一动。只听那人嗤的一声,掌不住笑了,二人听声方知是宝玉。”宝玉不过给他们开个小小的玩笑,便再不声张。
  
  另一种性变态:恋童癖
  
  据一些性心理学家的研究,认为恋童癖是以儿童为对象取得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主要见于男性。因为恋童癖有时发生在同性之间,故与同性恋的特征有相似之处。
  这种爱娈童之风,自古不乏其例。如梁简文帝就有过一首传咏娈童的诗:
  娈童娇丽质,践童复超瑕。
  羽帐晨香满,珠帘夕漏赊;
  翠被含鸳色,雕床镂象牙。
  妙年同小史,姝貌比朝霞;
  袖裁连壁锦,床织细种花。
  揽裤轻红尘,回头双鬓斜;
  懒眼时含笑,玉手乍攀花。
  怀情非后钓,密爱似前车,
  定使燕姬妒,弥令郑女嗟。
  诗的头两句点题,接下来四句写所居环境,一派女性意味,第七八句,写年少貌美,接下来用六句细描娈童的衣着和姿态,最后四句刻画情怀,认为与女子并无异样。
  《北史·齐本纪·废帝纪》里,国子助教许散愁自称:“散愁自少以来,不登娈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服膺简策,不知老之将至。”从反面看出当时的达宦贵人中“登娈童之床”、“入季女之室”的不在少数,否则散愁不会专提出此点来回答宣帝的问话。
  到了清代,淫狎娈童的风气更盛,患恋童癖的男子数目相当可观,在清人的笔记中,时常见到这一类的记录。
  《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上说:“凡女子淫佚,发乎情欲之自然,娈童则本无是心,皆幼而受给,或势劫利饵耳。”接着纪晓岚便举了一个例证:“相传某巨室喜押狡童,而患其或愧拒,乃多买瑞丽小儿,未过十岁者,与诸童戏,时使执烛侍侧,种种淫状,久而见惯,视若当然,过三四年,稍长可御,皆顺流之舟矣……”
  这里可看出,娈童之所以如此,是受人“势劫利饵”,即威势所胁利物所诱,加之蓄意地造成他们心理变态所致。而男性之所以恋童,除了古书上所说的他们与女子的容貌、性情并无二致之外,还有更复杂的原因。
  恋童癖并不一律追求性交行为的满足,那么其深层的心理原因是什么呢?
  有的研究者认为,人对儿童表示爱有可能是出于对童年时代的留恋,对儿童时代的性游戏表示关注和作一种回顾。或者是由于受到人际关系的挫折,特别是与亲人和自己的家庭相处不善,感到与成人社会的交往十分费力,而与儿童打交道则不需要动更多的脑筋,可以自由自在地表现自己,以致毫不费劲地得到性方面的快感。
  《红楼梦》中,就有好些个恋童癖者,薛蟠便是此中最突出的一个。
  薛呆子虽出身于名门大户,因父亲早逝,没有得到过严格的管束和教育,智商低下,不好诗书,打架斗殴,寻衅闹事,眠花宿柳,无所不为,而又心无点墨,愚顽可笑。在家庭,时时受到母亲的指责,就连妹妹宝钗也可以对他进行开导、规劝、嘲讽;在社会上,更是四处碰壁,常常被人玩弄,绝对地找不到自我存在的价值;在与女子的交往中,除了用金钱购买感官的刺激外,并不能以自己的容貌和才华的魅力进入有着“恋情”氛围的过程;就说“同性恋”这种形式吧,他呆头呆脑地想和柳湘莲亲近,最终遭受了一顿饱打。这些挫折,使他把兴趣转到儿童身上,去取得性满足:
  原来薛蟠自来王夫人处住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青年子弟,不免动了龙阳之兴,因此也假来上学读书,不过是三日打鱼,两日晒网,白送些束礼物与贾代儒,却不曾有一些儿进益,只图结交些契弟。谁想这学内有好几个小学生,图了薛蟠的银钱吃穿,被他哄上手的,也不消多记。(第9回)
  这段文字可看出,薛蟠不仅仅是同性恋了,他追恋的是“几个小学生”,利用“银钱吃穿”的诱惑,又骗又“哄”,达到自己的性满足,这当然是恋童癖无疑。
  除了薛蟠这位“呆大爷”,还有一位“傻大舅”邢德全,也患有恋童癖。
  这位邢德全也是一个颇为卑鄙的人物,“只知吃酒赌钱,眠花宿柳为乐,手中滥漫使钱,待人无二心,好酒者喜之,不饮者则不去亲近,无论上下主仆皆出自一意,并无贵贱之分,因此都唤他‘傻大舅’”(第75回)。他虽是邢夫人的弟弟,但邢夫人很厌恶他。邢夫人出嫁,把一份丰厚家私全带到贾府,可邢德全去问姐姐要钱,总遭到“弃恶”,“我邢家家私也就够我花了。无奈竟不得得手,所以有冤无处诉”(第75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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