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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老子他说-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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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颇有问题。“盗”字有抢劫的强盗、偷窃的小盗等区别。要详细解释“盗”字,也不是容易的事。
    如果以纯粹哲学的观念作解释,什么是盗贼行为的内涵?我们可以引用佛家的一个名词,凡是“不与取”的便是盗。广泛地说,“不与取”就是盗的行为,这种定义比世界上任何一种法律更为严密。所谓“与取”,是指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给予。“不与取”,就是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就取为己有的意思。那么,我们就是在地下捡一块泥土回来,没有土地所有者在场,也已经属于“不与取”的行为,也犯了盗戒。所以,人要不犯盗戒,只有餐风饮露,享受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才算是清白。
    在道家的学术思想里,对于这一点,和佛学有同样意义,道家讲“道”便是“盗机”。《阴符经》说:“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修道者也就是利用盗机。我们人活着是天地之盗,都是偷了天地自然的东西,偷太阳的光,偷土壤的功能,侵害万物的生命给自己当饭吃,把动物的肉和青菜萝卜吞到胃肠里去,自己还认为理所当然,这都是占了天地万物的便宜,便是盗机。所以说修道的人,也是偷盗天地的精华到我的身上来。好比用一个聚光的凸透镜,放在太阳光下,把阳光聚在一起,成一焦点,摆一根草在焦点上,到了某个程度,就烧起来,然后引火做熟食,这也是偷盗了太阳的热能来自利。修道人偷盗天地精华之机,也是如此,所以说“人,万物之盗”。但“天地,万物之盗”,人固然是偷取天地精华,天地也是偷了万物和我们的生命,才显现出天地存在的威德功能。
    这样一来,照道家的看法,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互相偷盗的世界,彼此相偷,互相混水摸鱼。然后又说自己很仁慈,这真是滑稽之至。比如,我们人叫人类,依上古传统文化中道家的看法,叫我们人是“倮虫”,老虎是“大虫”,蛇是“长虫”,小的爬行生物是“毛毛虫”。所谓“保虫”的人们,也只是天地间一个生物而已。但又大言不惭地拿其他生物来披毛遮羞,然后夸耀自己为万物之灵,有的是衣冠礼仪,岂非是大盗的行为。
    但在老子以及庄子等道家人物的思想中,已经从上古传统广义的盗机理论,缩小范围,归到人文世界的范畴,只讲人类社会的盗机了。最明显地,无过于庄子《肤箧篇》中的危言耸听。同时也指出最稀有最难得之货是什么东西。他说:
        然而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所盗者岂独其国耶!并与其圣知之
    法而盗之。故田成子有乎盗贼之名,而身处尧舜之安,小国不敢非,大国
    不敢诛,十二世有齐国。则是不乃窃齐国,并与其圣知之法以守其盗贼之
    身乎?
        尝试论之,世俗之所谓至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
        何以知其然耶?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同样地,生在多灾多难乱世中的释迦牟尼,在他所说的经典中,有的地方,也是“王贼”并称,揭穿人类贪嗔不已的变态心理。
    因为《(月去)箧篇》对人类历史的诛心之论太透彻了,比之孔子的著《春秋》而责备贤者,使乱臣贼子惧,还要来得干脆明白,所以使干古以下的帝王位,不敢面对,不能卒读,也不可以让别人去读,只能自己偷着来读。用为谋生。用之成功的如曹操,便是“(月去)箧”系的毕业生;用之失败的如桓温,便是“(月去)箧”系考试不及格,没有毕业的学生。
    在历史的经验上,从唐末天下大乱,形成五代的纷争局面,便有道家哲学思想诗的小品出现,如说:“中原莫造生强盗,强盗生时不可除。一盗既除群盗起,功臣多是盗根株。”这首是唐末的白话诗,虽然说得很明白,到底缺乏诗人的“温柔敦厚”风格,因此我再三提到,非常欣赏近代诗人易实甫的“江山只合生名士,莫遣英雄作帝王”的含容浑厚。
                      历史上严禁工业科技发展的死结
    有关大盗窃国、小盗窃货等的哲学观念,大概已如上述,暂时不必再加讨论,到此打住。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三千年来的历史经验,素来朝儒道并不分家的传统思想方向施政,固守以农立国,兼及畜牧渔猎盐铁等天然资源的利用以外,一向都用重农轻商的政策,既不重视工业,当然蔑视科技的发展。甚至还严加禁止,对于科技的发明,认为是“奇技淫巧”,列为禁令。因此,近代和现代的知识分子,接触西方文化的科学、哲学等学识之外,眼见外国人富国强兵的成效,反观自己国家民族的积弱落后,便痛心疾首地抨击传统文化的一无是处。如代表儒家的孔孟伦理学说,与代表道家的老庄自然思想,尤其被认为是罪魁祸首,不值一顾。
    从表面看来,这种思想的反动,并非完全不对。例如老子的“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等等告诫,便是铁证如山,不可否认。而且由秦汉以后,历代的帝王政权,几乎都奉为圭桌,一直信守不渝。其实,大家都忘记了,如老子的这些说法,都是当时临病对症的药方,等于某一时期流行了哪种病症,时医就对症处方,构成病案。不幸后世的医生,不再研究医理病理,不问病源所在,只是照方抓药,死活全靠病人自己的命运。因此,便变成“单方气死名医”的因医致病了!
    我们至少必须要了解自春秋、战国以来的历史社会,由周代初期所建立的文治政权,已经由于时代的迭更,人口的增加,公室社会的畸形膨胀,早已鞭长莫及,虚有其表了。这个时期,也正如太公望所说的“取天下者若逐野鹿,而天下共分其肉”。一般强权胜于公理的诸侯,个个想要称王称帝,达到独霸天下的目的,只顾政治权力上的斗争,财货取予的自恣。谁又管得了什么经纶天下,长治久安的真正策略。因此,如老子他们,针对这种自私自利的心理病态、社会病态,便说出“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的近似讽刺的名言。后来虽然变成犹如医药上的单方,但运用方伎的恰当与否,须由大政治家而兼哲学家的临机应变,对症抓药。至于一味地盲目信守成方,吃错了药,医错了病的责任,完全与药方药物无关。
    例如我们过去历史上所讴歌颂扬的汉代文景之治,大家都知道,是熟读《老子》的汉文帝母子,信守道家的黄老之道的时代。老子传了三件法宝:“曰慈,曰俭,曰不敢为天下先。”汉文帝自始至终,都—一做到了。汉文帝的俭约是出了名的,“不贵难得之货”,也是有事实证明的。他自己穿了二十年的袍子,舍不得丢掉,还要补起来穿。从个人的行为道德来说,一个“贵为天子,富有四海”的皇帝,能够如此俭约,当然是难得可贵。又有人献上一匹千里马给皇帝,他便下了一道诏书,命令四方,再也不要来献难得的货物。这是他继承帝位的第二年,有献千里马者的历史名诏。他说:“鸾旗在前,凤车在后,吉行日五十里,师行三十里。朕乘千里马,独先安之?于是还其马,与道里费。”下诏曰:“朕不受献也,其令四方毋复来献。”
    在我们的历史与辑著史书者的观念里,郑重记载其事的本意,就是极力宣扬汉文帝的个人行为道德,如此高尚而节俭,希望后世的帝王者效法。如用现代语体来表达这段史实,是说汉文帝知道了有人来献千里马,便说:此风不可长,此例不可开。我已经当了皇帝,要出去有所行动的时候,前面有擎着刺绣飞驾的旗队,正步开道。后面又跟着侍候的宫人们,坐着刻画祥凤的车队,带着御厨房,平平稳稳,浩浩荡荡地向前推进,大约每天只走五十华里就要休息了。如果带着警卫的部队,加上军事设备等后勤辎重车队,大约每天只走三十华里便要休息了。那么,我当皇帝的,单独一个人骑上千里马要到哪里去呢?
    无论是达官显要,乃至贵为帝王,没有周围的排场,没有军警保护的威风,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人而已,并无其他的奇特之处。甚至遇到危难,还很可能正如民间俗话所说“凤凰失势不如鸡”呢!因此,他退还了这匹奉献上来的千里马,并且交代下去,还要算还送马来的来回路费和开支。同时又下了一道命令(当时把皇帝的命令叫“诏书”)宣布说:“朕”(过去历史上皇帝们的自称)不接受任何名贵稀奇的奉献,要地方官们通知四方,以后不要打主意奉献什么东西上来。
    这在汉文帝当时的政策作为,的确是很贤明的作风,不只是因为他的个性好尚节俭的关系。在那个时候,从战国以来到秦汉纷争的局面,长达两百余年,可以说中国的人民,长期生活在战争的苦难中。缩短来说,由秦始皇到楚汉分争以后,直到汉文帝的时代,也有五六十年的离乱岁月。这个时候的社会人民,极其需要的便是“休养生息”,其余都是不急之务。所以他的政策一上来便采用了道家无为之治,以“慈”、“俭”、“不敢为天下先”(不要主动去生事)为建国原则。首先建立宽厚的法治精神,废除一人犯罪,并坐全家的严刑。跟着便制定福利社会人民的制度,“诏定振穷、养老之令”。
        诏曰: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穷
    困之人,或阽于死亡而莫之省忧。为民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
        又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注:年初及随时的意
    思)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住天下子孙孝养其亲哉!
    具为令:八十以上,月赐米肉酒。九十以上,加赐帛絮。长吏阅视,丞若
    尉(丞、尉都是地方基层官职名称)致二千石(地区主政官职称谓)遣都
    吏循行,不称者督之。
    学老子的汉文帝绝对没有错。但是后代有些假冒为善,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帝王们,却错学了汉文帝。例如以欺诈起家,取天下于孤儿寡妇之手的晋武帝司马炎,在他篡位当上晋朝开国皇帝的第四年,有一位拍错马屁的太医司马程,特别精心设计,用精工绝巧的手工艺,制作了一件“雉头裘”,奉献上去。司马炎便立刻把它在殿前烧了,并且下了诏书,认为“奇技、异服,典礼(传统文化的精神)所禁。”敕令内外臣民,敢有再犯此禁令的,便是犯法,有罪。读中国的历史,姑且不论司马氏的天下是好是坏,以及对司马炎的个人道德和政治行为又作什么评价;但历来对奇技淫巧、精密工业以及科技发展的严禁,大体上,都是效法司马炎这一道命令的精神。因此,便使中国的学术思想,在工商科技发展上驻足不前,永远停留在靠天吃饭的农业社会的形态上。
                          劫灰和人类的物质文明
    其实,回转来追溯我们在科学发展的学术思想史上,历代并非无人,只是都怕背上传统观念中玩弄“奇技淫巧”的恶名。同时,更受到混合儒道两家思想的“玩人丧德,玩物丧志”等似是而非的解释所限制。
    姑且不说老祖宗黄帝如何发明指南针、指南车,或者更早的老祖宗们在天文和数学方面,又如何一马当先地居于世界科学史上的先导地位。至于战国时代,方士们的炼丹术,成为世界科学史上化学的鼻祖。甚至五行学说的运用,在天文、地理和克服沙漠与航海等困难上,也有相当的贡献。只以科技工业来说,在战国前期,最著名的便有墨子与公输般在军事武器上的彼此互相斗巧。除此之外,《墨子·鲁问篇》与《韩非子·外储篇》上,还分别记载着墨子曾经用木材制造一个飞鸟。公输般也有用竹子、木材制造一只鸟鹊,放在空中飞了三天不掉下来的记录。还有,南北朝时期,有一位和尚,也用木材造了一个飞鸟,在空中飞翔好几天,最后又回转原处降落。不幸的是,这些比发明飞机还早的发明,受到“奇技淫巧”观念的影响,被埋没了,没有受到如西洋思想中的重视,再加研究,再加改进而成为人类实用的科学技能。
    至于明代初期郑和所制造远航的大楼船,以及宋、元时代在战争中运用的大炮,是否学自西洋,或是中国的发明,辗转传到欧洲而加以改良,考证起来,实在也很困难。因此,也不敢轻信一般的定论,贸然地认为自西洋传来。
    总之,在我们的历史上,自战国以下,科技的发展,都被“奇技淫巧,典礼所禁”这个观念所扼杀,那也是事实。而这个观念,是否受老子的“不贵难得之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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