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书评100年精选-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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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叙述的不仅仅是对K的“审判”,它同时也告诉我们很多有关他在银行工作的情况,还有他和房东太太以及隔壁住着的年轻女人的关系。在所有这些问题上,K都感到不确定,感到沮丧,正如他的审判一样。这本书梦幻一般的特色首先得归因于那种沮丧感。这正是我们在恶梦缠身,驱之不去时的感觉。
任何摘要都无法传达出卡夫卡巧妙提炼出来的氛围——K被迫漫游其中的、像白痴、像地狱的迷宫里的氛围。他越是想控制局面,被困也就越深。
仅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部小说也具有独特的力量和成就。但《审判》在道德上的影响远胜过它在心理学上的影响。卡夫卡本质上是一个宗教作家,具有强烈的对与错的观念以及不可泯灭的了解事物未知本源的愿望。因此他的小说是一部伟大的普遍的寓言书,这部寓言书并不平淡,也充满了人类生活的一切活动及其逼真的细节,这正是作为小说家、幽默大师、证理学家及讽刺作家的卡夫卡在这些方面的天赋的又一佐证。在象征地写作的同时,竟然能写到K的律师的滑稽地鼓起来的衬衫,接着又在稍后的场合以风琴一般深厚的声音表达自己的宗教情感——这样一位作家的逝世,实在是文学的一大损失。
(路易·克罗农伯格,1937年10月24日)
干旱尘暴区的布鲁斯——《愤怒的葡萄》,约翰·斯坦贝克着
这是一部鸿篇巨制,是斯坦贝克的作品中最长的一篇。然而读起来却像是一蹴而就,从打字机上扯下来,像最后通牒一样被送到公众的手中。思考时它是一部很长的有思想的小说,感受时它则是一个短暂而生动的场面。
旅行安排得天衣无缝,精妙的短篇小说一篇接着一篇,并熔为一体,铸成这部远足式的长篇巨着。
加利福尼亚人是不会喜欢这部小说的。美丽富饶的加利福尼亚藏起了人类的恐惧、仇恨和暴力。西部的农民管她的居民叫“Scairt”,他们被络绎不绝的急于找到工作的工人吓怕了,在感到害怕的同时他们变得恶毒和残忍起来。这一部分故事读起来就像是来自纳粹德国的新闻。来自俄克拉荷马州的家庭,人称“俄克佬”,工作时他们就住在与集中营无二的房子里。在成千上万涌向西部的人当中,只有极少的几百人能找到工作。他们的工钱也从每小时30降到了25美分,甚至20,要是有人表示异议,那他就是一个绝种人,煽动者,一个喜欢寻衅滋事的家伙,因此他最好从这个地方滚蛋。代理治安长官到处都是,他们带着枪和大棒,合法地枪毙或是打死来自其他州的胆敢对加利福尼亚法律提出质疑的任何人。在这片充满恐惧和暴力的土地上,乔德一家人在某个政府的营地上发现了唯一一个讲道理、有尊严的地方。
当他们星期六晚上洗完澡去跳舞时,跟着他们真是一种快乐。然而即使在这里,由操纵农民协会的银行雇来的代理治安官也拨弄着枪支,借口是有人试图挑起暴乱,因此有必要采取保护性的管制措施。乔德一家在加利福尼亚辗转迁徙,在无名枪弹的追逼下摘着2。5美分一架的桃子。她们只渴望拥有一小片没有枪的土地,一片他们可以定居下来,可以像过去一样劳作的土地。
加利福尼亚希望的葡萄已经变成愤怒的葡萄,随时都可能成熟。
这在多大程度上是事实,无论哪个评论家都说不准。但我们可以很容易补充说:小说没有结尾;牧师之所以被杀是因为他破坏了罢工;汤姆从加利福尼恶的法律下亡命而去,无影无踪;小说以感伤的小调结束;在洋洋洒洒600页之后,小说嘎然而止,仅仅因为是部小说,就总得有个结局。这些都不假,但更真实的则是斯坦贝克从自己心灵的深处,倾注了罕有其匹的真诚,写出了这样一部小说。也许它是有意夸大,但这是一位诚实伟大的作家的夸大。
(P·M·杰克,1939年4月16日)
犯罪与惩罚及其剖白——《土生子》,理查·赖特着
最简便地表达这部小说的重要性的方法就是把它称作一部黑人的《美国悲剧》,并把它大致与德莱塞的杰作相媲美。两部小说都严肃有力地描绘了社会失调、环境和个人行为等问题,并由此描绘了犯罪与惩罚。两部小说都是悲剧,德莱塞的白人孩子与赖特的黑人孩子都同样被施以电椅处死,但并不是因为他们是罪犯(因为他们都没有犯罪预谋),而是因为他们是社会的杂质。两本书的模式很相近:家庭、青少年、金钱与性的诱惑、审判和死亡。
两本书的结论都是:社会应受到谴责,他们每个人生下来所处的环境把犯罪强加在他们头上,他们是一个普遍不公的制度的牺牲品。
赖特先生的《土生子》最明显的不同之处在于,这种不公是种族不公而不是社会不公。德莱塞小说中的克莱德·格利菲斯代表了一种社会“情结”,这种“情结”能得到一定的注意。赖特先生小说中的比格·托马斯则远处在社会力量之外,他代表的是一个僵局,而不是情结,他的悲剧是和一个永远不变的黑人少数民族与生俱来的。从字面上,用他的话说,是“在出生之前就受到了鞭笞”。赖特先生在比格最终被鞭逐出这个世界之前给了他一个短暂醒悟的时间。
比格的生平叙述以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象征性的事件开始。他20岁,和他的母亲及妹妹维拉和弟弟巴迪一起住在芝加哥南边黑人聚居地的只有一间房屋的公寓里。他们每周付8美元的租金,靠救济生活。在他的故事中,比格清晨起床后的第一件工作就是去打一只钻进屋子里的大老鼠。他神情专注地追打老鼠是一个很有特色的动作。
后来比格在同一天接受了救济机构给他的一份工作,给一个仁慈的芝加哥的高级行政人员做司机。这位达尔顿先生为了社会福利,尤其是为黑人的事业,向国家有色人种发展协会捐献了上百万的钱,虽然这些钱的绝大多数都流到了社会上一些典型的俱乐部之类的机构里设的乒乓球台上。比格对此一无所知,更不知道达尔顿的慈善捐款的很大一部分,来自向居住在他拥有的黑人聚居地的黑人们勒索的房租,而那些黑人们的住所却是拥挤不堪,鼠灾泛滥。比格还不知道,这笔钱正来自于达尔顿向他勒索的他今天早上刚刚离开的那个房子的租金。
第一天晚上,比格要驾车送达尔顿的女儿玛丽到一个大学听讲座。玛丽在实践社会学上已经比她的父母走得远了一些,她指使比格把车开到“共产党总部”,而不是学校。在那儿她碰到一个几乎很完全的“共产主义者”。
他和比格握了手,希望他叫他的名:若望。他们一起坐在前排驱车到一家黑人饭店,喝了很多酒,绕着公园兜圈,而若望和玛丽却在旁边做爱。最后,比格在大约早晨两点钟才把酩酊大醉的玛丽用车子带回家,他口袋里塞着一摞从若望那里得来的宣扬共产主义的小册子。
比格是怎样无意中杀死玛丽的经过,只能用赖特先生的话来解释。需要指出的一点是:他发现自己惊惶之中杀死了她,因为他知道他一定会被人(不公正地)怀疑强奸了她。当她失明的母亲来到比格刚刚把玛丽抱进的那间卧室的时候,比格拉过一只枕头压在这个姑娘的脸上,以阻止她说出他在那里。
他下意识地用力按着枕头,然而他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用力过大。当达尔顿夫人离开卧室的时候,她的女儿已经死去,而她却以为女儿只是喝醉而已,她更没有发现比格也在卧室里。
这就是比格悲惨历史的始末。他把她的尸体扔进了熔炉。因为她的头部无法进去,他便用斧子砍了下来,之后,他打开排气扇以消除地下室里尸体烧焦的气味。比格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寻求对策。作为一个黑人,他将是第一个嫌疑对象。比格想,“共产党人若望”,几乎和他一样是众矢之的。他从政治家那里得知,“红色分子”是最卑劣的一种犯罪分子。比格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罪行推卸到若望的身上,宣称是他和玛丽一起回的家。他甚至可以勒索绑票钱,用以伪称玛丽仍然活着。或许我们可说,这是一个典型的犯罪心理,但这是赖特先生为了说明这是一个典型的社会和种族条件的有意安排。比格的罪行很快昭然于世。为了掩盖他的作案痕迹,他又一次犯罪(这一次只不过是杀死了他的黑人情妇),然而从他逃遁到命运的审判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一个信奉共产主义的犹太律师为比格做了一次很精彩的辩护,但除了做一次解释的尝试之外,他再也无能为力了。
有人争辩说——我相信的确如此——他的主人公比格的表达太嫌清晰。
他在小说的后半部过于清晰地解释比格是如何接受命运的:“看起来有点合乎自然,我就在这儿,面对着电刑椅。现在我开始考虑这件事了,这似乎是非这样不可的事了。”后来,他把自己的话浪漫化和合理化,宣称:“我之所以杀人,一定是为了一个很好的目的,一定是为了一个很好的目的,真 到我感到一些事情已经到了严酷的可以因为它们杀人的时候,我才知道,我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这些话,我觉得,简直是浪漫的胡话。德莱塞很明智,他让读者自己现实地想象出克莱德·格利菲斯的形象,他并不过多地介入他的小说来对他的人物进行解释。赖特先生在小说结尾把比格的命运作为整个黑人种族的代表,并通过比格的口来说出这句话,然而这并没有玷污整部小说。但是,这是一个目的很好的小小过错。这个故事很感人,很有力,只要看完它就会使我们不得不认真注意黑人问题。毫无疑问,《土生子》显示了理查·赖特的重要地位:他不仅是一个最杰出的黑人作家,而且是一位和任何一个正在笔耕的作家同样引人注目的美国作家。
(彼得·门罗·杰克,1940年3月3日)
向前看,安琪儿——《你不可能再回家》,托马斯·沃尔夫着
这部小说是托马斯·沃尔夫去世前两年完成的最后一部作品,当时他37岁,该书使得他去世这件事情现在想起来比当时更显悲惨。当他死的时候,甚至是去年当他的第一部遗作《蛛网与岩石》出版的时候,似乎都有理由怀疑这个年轻人,这个在他所处年代的美国最有前途的富有创造力的作家,究竟能否与他的天才取得一致,并将此天份的潜力充分发挥。在评论《蛛网与岩石》一书时我表达了这样的疑问。它并没有事实的基础。这本目前正在出版的小说使我,至少有理由相信:如果托马斯·沃尔夫还活着的话,他将会成为美国所有小说家中最伟大的一位。在他其它的作品中有些与这本书里几乎同样美好的东西。但是,《你不可能再回家》还是独立于其余所有他写的东西,因为这是一本由一个与自己求得和谐一致的人所写的书,是一本由一个正在通往掌握其艺术技巧道路上的人所写的书,是一本由一个有些极重要话要讲的人所写的书。沃尔夫之死是我们这个时代美国文学界的重大损失。
正如沃尔夫的其它所有小说,《你不可能再回家》是本有强烈自传色彩的书。沃尔夫认为有持久生命力的小说必须得写自于其作者对生活的个人体验。他会列举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作为这个真理的最好例证。这是条在我看来当无法拒绝的真理,但就沃尔夫而言,他显得永远都不能获得将自己置于其观察的广泛圈子之外,不能获得足够客观写作的能力,而只有足够客观写作,他所写的东西才能达到那种清楚标志出真正伟大的小说家的境界。沃尔夫生前相信他正成功地获得了这种能力,而这本书则很好地证实了他的信念。
书的标题取自于《蛛网与岩石》书中的最后一句话。对沃尔夫来说,这书名有很多含义,他就乔治·韦伯这个人物写道:“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个短语概括了他所学到的一切东西。”而乔治·韦伯这个形象正如在它前一本书中的一样,正是这本书里的托马斯·沃尔夫。就其最终分析说来,当然它的意思是一个人必须在生活中向前行进,他不可能重返过去的事,不管这些事对我们会有多么重要。这个结论在这本书中,在个人之外,对沃尔夫很适用;它对这世上人类作为整体来说也同样适用。我们已经到了某样东西的尽头,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