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情海 作者:(民国)曹绣君-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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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这些酷刑,便屈服供认了,而李荣则死于棍棒之下。
因那具尸体本来就是一具男尸:没有头发,没有脚指骨,又没有血裙裤。所以,高仁杰便逼迫如松去找这些东西。如松已被打得头昏眼花,只好胡乱指认搪塞。先挖开一座坟,里面仅有几十片烂木头;再掘开一墓,连棺木都没有,只有些长胡子,大靴子,不知是什么样的男子;最后终于挖掘到一个穿弓鞋的尸体,官吏很得意,但再仔细一看,死人的头骨上有着一根根白发,又吃惊地把它扔掉。麻城无主的坟墓,被挖开的成百上千,可是仍然没找到。高仁杰又下令烧炙如松。如松的母亲许氏哀痛她儿子求死不得,就剪下自己的头发,摘去其中花白的扎成一束,李献宗的妻子又用刀割臂,用血染了一条裤子,一条裙子,又用斧头劈开她已死儿子的棺材,取出儿子的脚指骨,把这些东西凑在一起,埋在沙滩上,然后领衙役去挖掘,果然得到了“证据”,于是,定了案。
湖北黄州代理知府蒋嘉年查出这“证据”是假的,不肯转报,召来别县的验尸人重验,都说:“这是男人的脚指头骨”。
高仁杰大惊,慌称有人偷换了尸骨,请求再审讯。不久,山洪暴发,把尸体全都冲走,不能再验。总督迈柱竟然以如松杀妻,官吏受赃罪判处他们死刑而奏请皇上批准执行。麻城百姓都知道如松等人冤枉,大家议论纷纷,义愤填膺。但是因找不到杨氏,也无法申冤。
其后的一天,杨同范邻居有个老太太清早起来,见早已死去的李荣血肉模糊,直奔同范家。正惊疑不定时,忽然看见范家婢女跑来对她说:“我家主母早产,没您帮忙不行,请您快去看看!”老太太一听,二话没说,就甩着胳膊跑进范家大门。
因为胎儿脐带绕头,胞衣下不来,须几个人按着产妇的腰才行。
这时,同范的妻子又急又怕,忙喊:“三姑,快来救救我!”
杨氏听到喊声,便从夹壁中跑了出来,见到这老太太,十分后悔,想要避开但已露面,怎样也来不及了。于是就跪在老太太面前,请她别走漏风声。这时,同范也走进屋来,塞给老太太十两银子,并向她摇手示意,请她不要声张。
老太太回到家里,对儿子说:“天哪,还真有鬼神显灵。
我不能不让这冤案昭雪!”遂拿出银子让儿子到县衙门去控诉揭发。县令陈鼎,是海宁县孝廉,他早就知道这是件冤案,并为不能参与审理而烦恼。当他听到老太太儿子的揭发后,立即去见巡抚吴应棻。吴应棻让他把这事报告总督,当时的总督还是迈柱,他听了汇报心里很生气,埋怨杨同范等愚蠢透顶,但又不便发怒,就命令先把杨氏拘留起来。陈鼎心想:“拘押杨氏,得赶快动手,要是稍慢一点,或者泄漏出去,他们就要把她藏到别处,或杀她灭口。这样一来,那冤案还是不能昭雪。”于是,他便假称要去杨同范家搜查蓄养的娼妓,就带着精干的衙役冲进杨家。到了杨家,陈鼎下令拆除杨家的夹壁,果然在那里找到了杨氏。麻城数万百姓听说找到杨氏,欢呼雀跃,纷纷拥到公堂。陈鼎让人把涂如松带来,叫他辩认妻子。杨氏没想到丈夫被折磨得这样焦头烂额,直扑上前搂着如松的脖子大哭道:“是我害了你!是我害了你!”堂下百姓见此情形也都泪如雨下。杨同范、杨五荣等这下无话可说了,只是一个劲儿地磕头请求饶命。此时为清雍正十三年(公元年)七月二十四日。吴应棻当即把这一情况上奏皇帝,因为再过十天,皇帝就将按照以前迈柱的奏章批准处决如松等人了。圣旨下来后,迈柱不得已,又奏报这案子有变化,请缓期定案。杨同范揣测迈柱还想维持原判,就引诱唆使杨氏写诉状,称“自己本是娼妓,不是如松的妻子”。而他自己则自首犯了窝娼罪,甘愿受惩罚。迈柱见了杨氏的状子大为高兴,急忙以此为根据上奏皇上。皇帝见此案反复不定,就把吴应棻、迈柱二人调回京城任用,另派户部尚书史贻直任湖广总督,史贻直把这案子委交两省官员会审,结果与陈鼎报告的情况一样。于是,让汤应求官复原职,依法处决了杨同范、杨五荣等。
袁枚说:“审理案件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夏、商、周以来,有些百姓的确十分诡诈狡黠,而有些当官的又骄傲自大,自以为是,这样以来,怎能不出现冤假错案呢?而那些被冤枉的人又是多么的无辜呀!麻城发生的这一冤案,与元朝人宋诚夫所记的一个案子相同。虽然案情最终真相大白,但其中枝节交错,风云变幻,也实在是凶险艰难啊!我想,天下的冤案同这类似的肯定很多,但最后没有平反昭雪的,一定为数不少。
然而,如果知道办案不易而持慎重态度,那对审判案件还是有裨益的。这就是我记载麻城一案的用意。
黠仆污主
《齐东野语》:黄子由尚书的夫人胡氏,是胡与可尚书的女儿。胡氏博闻强记,经史诸书,过目成诵。文笔也不错,所作诗文很值得看,至于棋琴书画,更是技艺尤精,自号“惠斋居士”。当时的人们把她比作李易安。
此时,赵从善因谄附韩侂胄而做了临安知府,上任后,他在湖边建了块放生池碑,内翰高文虎为碑撰文。高在行文中误书“鸟兽鱼龟等物,经过劫难会更兴旺”。碑文雕刻好后,还把文本送给同僚阅读。胡夫人一读就发现了错误:鸟兽怎么能在池子里放生呢?适逢高文虎又以藏头策题得罪了秀才们,而从善又因他在学馆惩罚殴打学生,便免了他的官。秀才们知道此事后,作小词来嘲笑他。
其后,胡氏病逝,她的婢女就偷了她家的东西逃跑了,途中,被衙役捕获,送到了临安府,从善因放生池碑文的事对胡氏含恨在心,就严刑拷打婢女,让她指控主母胡氏平日里与棋手郑日新私通,黄家丢的东西都是胡氏送给她的。并因此将郑日新逮捕入狱,对他用刑。不久,子由因家里出了这丢人现眼的事而离开了故乡。是否真有其事,不得而知,可从善的用心显见是很刻薄的。
十余年后,从善死去,他的儿子希苍也一命呜呼。他的老婆钱氏孑然一身,只用一位仆人帮她掌管家事,有位老仆人知道他们的隐私,颇有些不满,常挟制他们。钱氏与奸夫想杀他灭口,便找了个借口把他送进了监狱,致使老仆人死在狱中。
老仆人死后,他们又擅自将他烧掉。不久,老仆人的家人向宪台申诉,宪台的长官林介便将钱氏逮捕入狱,钱氏家人花费巨万周旋,才得以不死,而那奸夫则被流放,由此可见,人心不能不厚道,否则的话,天理难容,总会受到报应。
是乃死于阴淫寒疾也
《冷庐杂识》:朱文正学士在天下享有盛誉,他的两个兄长,也因政绩斐然而闻名于时。大哥名朱堂,为大荔县丞;二哥名朱垣,进士出身,历任济阳府长清县令。他长于办案,其遗事详见《学士文集)。现节录一段,作为当官者的借鉴:济阳有位姓周的少妇,与王巧结了婚,婚后一个月,少妇回娘家探亲,在娘家住了十几天,她便返回了婆家。可是,到家的第二天,王巧就死了。婆婆、公公及邻居们都说王巧是吃了少妇煮的粥,腹痛呕吐而死。认为是她毒死了丈夫。于是,就把案子报到县衙。县令朱垣让人把王巧吃的粥和呕吐物拿给狗吃,狗吃了以后,竟然没死。朱垣又让验尸官验尸,验尸官报告说:“王巧没有毒死的症状,只是牙齿紧闭撬不开口,而他的生殖器也缩进腹中。”朱垣忙叫来少妇,对她说:“死者的嘴如果撬不开,你的冤狱就无法申辩;如果你能把他的嘴弄开,我当为你辨白。”妇人哭着跪在丈夫的尸首前,一下子就把他的嘴扒开了。在场的人都很惊骇。验尸官将一把银匕放人死者的喉咙验毒,放了一会儿,拿出给大家看,众人看那银匕仍然银光闪闪,便异口同声地说道:“不是中毒!”朱垣遂询问少妇王巧死时的症状,少妇开始羞涩不言,经朱垣多方开导,她才道出当时的情形。原来,新婚久别,王巧耐不得寂寞,所以,当妻子回来后,便一夜三次行房事。早晨起来又喝了三碗凉水,接着又吃粥。粥刚进肚,就死了。朱垣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叹息着对少妇的公婆及邻居们说:“王巧是纵欲过度受冷而死,怎么能说是妻子毒死丈夫呢?”众人拜了两拜,向朱垣表示谢意,然后,扶着少妇走了。后来,少妇竟为王巧苦守贞节。
神鹊鸣冤
《余墨偶谈》:何香伯为京县县令时,一天,他外出巡视。
一只喜鹊跟着他的轿子叽叽喳喳叫个不停。香伯让轿夫停下,他走下轿子,指着喜鹊说:“你要是有什么冤枉,可在前面飞,我当为你申冤。”说来也怪,那喜鹊还真的到他的轿子前飞,香伯让轿夫随着喜鹊走。来到郊外的一座新坟旁,喜鹊停在那儿喧噪不停。香伯派人去把土地的主人找了来,问那新坟是怎么回事。主人说:“那坟是刚建成的,埋葬的是亡父,没什么其他的事。”香伯叫他把情况写下来,邑绅也命令他写个书面材料作为凭证。随后,找来个当地人,让他打开棺材,一查,也的确没什么异样的东西。香伯总觉得不大对头,就独自走下墓穴,绕着灵柩走了一圈。走着走着,感到一个角落土松,便急忙喊人来挖,竟掘出一具女尸。众人大惊,遂严厉盘问营建墓穴的人,其人见隐瞒不住,就从实交代。原来挖墓穴的时候,干活的人见一位妇人从旁边走过,便起了歹心,大家把她轮奸了,又将她杀死灭口。因怕事情泄露,就将尸体掩埋在这里。
于是,香伯下令把这些人都抓了起来,处以极刑。人们听说后,都称赞他办案神明。他的友人祝香舲还作了一篇《神鹊行》赋,来记载这件事。
不婿汝子将奈何
《宋史·朱寿昌传》:寿昌在阆州作知州时,曾处理过这样一桩棘手的案件:阆州有个富户叫雍子良,他自恃财多势众,横行不法。他屡屡杀人,但每次都依靠财势而逃脱法网。当寿昌来作知州时,他又杀了人。杀人后,他便贿赂一个村民来替他伏罪。定案后,寿昌觉得春中有诈,就提审了那个囚犯,对他说:“我听说雍子良给了你十万钱,答应娶你的女儿为儿媳,还说让你的儿子作他的女婿,因而请你替他偿命,有这回事吗?”囚犯听了寿昌的问话,显得很不安。寿昌又开导他说:“你就要死了,如果你死了,雍子良让你的女儿作婢女,说那十万钱是你借他的债,又不招你的儿子为他的女婿,那你将怎么办?”囚犯顿时醒悟,捂着脸痛哭道:“差不点误为他人死去。”于是交代出实情。寿昌立即派人逮捕了雍子良,将他正法。州里百姓都称赞寿昌办案神明。四川的人们至今还传诵着这件事。
银钏狱
《余墨偶谈续集》:《石琴诗钞》是宜宾李香雪都转运使所著。香雪以名进士,调楚北为官,他在戎马仓皇之际,枕戈磨盾之时,仍咏诗作词。在他的诗集中,有几篇新乐府诗,写得激越苍凉,尤有益于教化。他曾作《银钏狱》一诗,诗前有序,序中说:枣阳有一富户姓吴,家中有个女儿十七岁。吴女自幼与史家儿子订了婚。史子长大后成了无赖,被父母驱出家门。
吴女父母可怜他,送给他一些衣服御寒,而吴女又摘下一对银手镯子包在送给他的衣服里。她的父母不知道,而她的未婚夫更是不知。史子拿了衣服,就送到当铺去典当。当铺老板怀疑他是偷来的,就报了官。承办官吏以为他真是强贼,不加细问,就把他打死了。第二天,吴女听到噩耗,痛哭失声,遂上吊自荆此事发生于清咸丰二年(公元年)。迄今为止,枣阳官换了一茬又一茬,可是吴女的贞烈行为一直没能受到表彰,枣阳的百姓每当谈起此事,常有流泪的。香雪同情她的遭遇,特作《银钏狱》,来记述这件事。诗云:郎无行,妾薄命,父母诫郎郎不应,妾身未嫁泪流荆堂前父母赠郎衣,暗脱银钏为衣媵。
妾心苦,郎性痴,
钏藏衣中郎不知。
以衣质库库疑之,
官恶盗贼,不容置辞
血肉狼藉千杖施,
不愁打折鸳鸯枝。
郎尸僵,妾眉锁,
父母慰儿儿计果。
我不杀伯仁,
伯仁死由我。
断送梁间花一朵。
生不同衾,死同穴
吁嗟乎!
女之生,心何深,
牛衣风冷愁藁砧。
女之死,气何烈,
镜台惨淡鹃啼血。
化石磨笄风并古,
箜篌徒唱奈何语。
地下逢郎却羞郎,
哭说银钏侬误汝,
当时县官伊何人。
嘻嘻!
尔亦有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