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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古今情海 作者:(民国)曹绣君-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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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岁时,嫁给了朱一鸿。一鸿不善治家,家里穷得叮珰响。
  他在村里做私塾老师,挣得钱吃了上顿没下顿。张氏有时候一天仅能喝上一顿粥,有时候只能用麦屑野菜充饥。为了解决家中费用,她终日闭门纺织,寒暑不懈。一鸿下课归来,两人高高兴兴地相对而坐,并不为贫穷苦恼。
  一鸿有个姐姐,嫁给了秀才宗家相。家相见一鸿的房屋已经无法住人,便在塘头镇给他们弄了一间房子。搬到那儿之后的一天,一鸿又去私塾上课,张氏到邻家借地方纺织,有个叫宗周的流氓见她姿色不凡,便用下流话调戏她:“有这么漂亮的妻子,怎么忍心让她受这份苦呢?”张氏受了他的戏弄,很惭愧,便搬到另外一家纺织去了。当天夜里,宗周忽然来砸门,张氏吓得呼叫邻居,邻居也大声喊,宗周这才吓跑了。
  第二天,宗周携带着酒肉金银,来到了帮助过张氏的邻家,以贿赂他。邻家说:“你怎么想就怎么做好了,我不会再给你添麻烦。”就在这天夜里二更时分,宗周挟刀进了张氏的居室,想奸污她。张氏吓得绕着屋子跑,边跑边喊,可邻居吃了宗周的酒肉,收了他的钱财,对此听而不闻。张氏见没有人帮忙,便自己拼死反抗。她披头散发,向家里的瓶瓶罐罐撞去,瓶罐全撞碎了,她自己也满头满脸都是鲜血。宗周见此情形,也吓呆了,赶快夹着尾巴溜了出去。张氏发誓说:“我要是不自杀的话,怎么能雪耻呢!”于是,便抱来一些柴草,躺在上面,点着了它。大火烧着了房屋,邻家赶忙起来救火,火灭了,张氏被扶了出来。她的肩背全都烧焦,浑身上下烟薰火燎,头发也烧没了。出来后不久,张氏苏醒过来。对一鸿说:“我要是能立刻死掉,那就太幸运了!”以后,她拒绝服药吃饭,挺了十六天,死去了。县丞胡某知道后,捐钱殡葬了她。此时为万历二年(公元年》六月二十四日。张氏年仅二十三岁。地方官员将此事上报朝廷,朝廷将宗周绳之以法,而为张氏建了祠堂祭祀她。严文靖出钱赞助办丧事,赵文毅为她作传。
  今为周郎死矣
  《明史·烈女传》:项氏女,是秀水人,为国子生项道亨的女儿。她精于女工,善弹琴瑟,通晓《烈女传》,十分孝敬祖母和母亲。她与吴江的周应祁订了婚。订婚后不久,应祁便患了重玻项女听说后,便持斋焚香敬佛,并默默地祈祷着什么。侍女们好奇,偷偷地伏在门外细听,原来,她在祈祷愿以自身替代丈夫。
  一天,项女问她的奶母:“如果还没出嫁,未婚夫就死了,应该怎么办?”奶母说:“还没结婚,就可以改嫁,这没什么妨碍。”项女正色道:“从前贤者以一剑许人,犹不忍心辜负他人,何况以身许人呢!”
  应祁死后,周家派人送来讣讯,父母怕女儿伤心,便严令婢女奴仆不得告知小姐。但项女听传报“吴江人来”,已经全明白了。祖母吩咐母亲去看她,女儿让母亲坐下,脸色依旧温和如常。母亲见女儿这样,也就放心地去了。夜里,项女等婢女们都睡熟后,悄悄地起了床,用白色丝带束好头发,里里外外都换上白色孝服,并把裤子边缝好。随后,把自己的衣物标上婢女名称,放在床上,遗赠给她们。又在案几上写了几个大字:“敬告父母,女儿不能在你们的身边侍奉了,今天我要为周郎死去。”写完,就上吊自尽了。两家父母根据她的愿望,把她与应祁合葬在一处。
  阳桃儿
  《归德府志》:杨桃儿,是杨德文的女儿。明世宗嘉靖元年(公元年》,山东王堂的部队流入归德境内,一些士兵四散剽掠,桃儿当时十六岁。为免出意外,她女扮男装,随兄长世威到邯郸避难。途中,他们遇到敌人,世威与世宠拼力搏斗,被敌人杀死。敌人把桃儿抓获了。敌人见桃儿长得漂亮,知道他不是男子,便打算把她献给长官。敌人逼她上马,桃儿大骂道:“你们杀了我的兄弟,我恨不能将你们碎尸万段,你们还想干什么!”说着,用头撞地想自杀。敌人强逼着她就范,她抠掉了敌人的一只眼睛,敌人愤怒了,乱刀向她砍去,直到死,她仍骂不绝口。有关方面奏请朝廷为她立了贞节牌坊。
  置毒衣祔
  《河南府志》:薛氏,阌乡人。她生有丽质,贤惠有德。
  十五岁时,与秀才陈所见结了婚。婚后没多久,所见就亡故了。
  丈夫死后,薛氏发誓决不再嫁,苦心守节。乡人见她贤惠漂亮,纷纷来求亲,她断然拒绝。有人劝她说:“有儿子守节是常理,没有儿子干吗要这样苦自己呢?”薛氏回答说:“有儿子就守节,没儿子则应该死去。我所以没有马上死去,是因为有婆婆在堂。我要侍奉她老人家终其天年,以酬报丈夫于地下。并不是我忘了去死。”尔后,家中生活更为困苦。婆婆不甘受苦,竟受别人贿赂,硬要把她嫁出去,并收下了彩礼。薛氏估计没什么好办法劝婆婆改变主意,就假意答应下来,而暗地里把毒药缝在衣襟里。到了结婚那一天,她神色自若地进了车轿,走到半路,服毒而死。发丧入殓时,见她的衣服鞋袜都用针密密地缝合在一起,牢不可解。有关方面上奏皇上,皇上下令赐匾表彰。
  小厢儿
  《河南府志》:小厢儿,是张廷仁的女儿,幼年时,与王自选订了婚。厢儿举止端凝,天性刚烈。到了十四岁,还没跟王自选结婚,而自选则因犯罪被处死。厢儿想殉死,父母坚决反对,并想让她另嫁他人。厢儿知道内情后,哭着说:“我本来就是王家的人,怎么能再嫁给别人呢!”她为王自选守节殉死的念头十分坚定,任别人怎么劝也不行。终于有一天,她趁父母不注意,在一间空房子里上吊了。父母见女儿已死。大哭一场,随后把她抬到王家,让她与自选合葬。嘉靖十九年,邑令将她的事迹上奏皇上,并为她建祀庙以祭祀,立碑以表彰。
  坠楼人
  《槐西杂志》:我在福建为督学时,听院吏讲过这样一件事:雍正年间,有个学使的小妾掉到楼下摔死了。当时不明死因,以为是偶然失足摔到了楼下。日久天长之后,知道底细的人泄漏了秘密。
  那小妾本是山东人,十四五岁时,与一个编筐人的儿子结了婚。婚后,两人恩恩爱爱,形影不离。此时,正遇荒年,家家没粮吃,户户没衣穿,编筐人的家里也不例外。于是,婆婆便把结婚才几个月的儿媳卖给了人贩子。临行前,夫妇抱头痛哭,彻夜未寐,互相在肩头上咬了一口作为标志,尔后分别了。
  丈夫放心不下,沿途乞讨,日夜兼程追赶人贩子。一直暗地里跟随到京城,不时远远地在车里见他妻子一面。丈夫怯懦,害怕遭人斥骂,始终不敢近前。只有相视挥泪而已。
  人贩子把那小妾带到官媒家,她的丈夫天天守候在大门旁,偶然见上一面,彼此便一再约定,不要死去。希望天上人间,能再相见团聚。后来,丈夫听说妻子被学使纳为小妾,便想方设法作了学使幕友的仆人,跟随他们一起来到了福建。然而,虽在一府之中,但内外隔绝,没办法联系。他的妻子一点也不知道他已来到了福建,而且就在她的身边。因思虑成疾,丈夫终于病死了。死后,他的妻子才从婢女的口中得到了他的消息。那天,他的妻子坐在楼上,一个婢女从外面进来,跟她聊起外面发生的事。婢女说:“从京城跟来的一位仆人死了,死得好可怜,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于是,便谈起他的姓名籍贯年龄相貌。小妾一听,知道是她原来的丈夫,顿时惊呆了。
  随后,便对身边的人说了事情的始末,说完,长号数声,奋身跳下楼摔死了。学使讳言此事,所以外人不知道。
  其实,这事也没什么可避讳的。大抵女子殉夫有两种情况。
  一是恪守纲常,宁死不受辱,这是遵循礼教的作法。二是忍耻偷生,苟延一息,希望今后破镜重圆。等到绝望势穷,然后一死,以表明此生的情感。此女不死于人贩子之手,不死在媒氏之家,等到玉玷花残,得知丈夫的死讯而后死去,实在是太晚了,但她死的念头是早就有的。只是私爱缠绵,不能自割。她的心里,本来并不以当死不死为亏欠丈夫的恩德,而是以可等待而不等待为辜负丈夫的愿望。我们哀叹她的遭遇,悲悯她的志向,为她用情之误而可惜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拘泥于春秋大义,责备他们这些没有读过书的儿女,这就不是与人为善了。
  等死耳死火不辱
  《明史·烈女传》:项淑美,是淳安人,嫁与方希文,希文喜欢收藏书籍。婚后不久,杭州城被攻破,大帅方国安的溃兵抢掠了沿江一带,杭州城内城外数百里没有一处安宁的地方。希文载着书带着全家到山里避难。一天,希文的幼子出疹子,高烧不退,希文出去请医生,只留下淑美和一老一少两位婢女。当天夜晚,溃兵突然冲进山里,纵火掳掠。婢女搀扶着淑美,想跟她一道出去。淑美厉声喝斥道:“出去就要被溃兵杀死,不出去就会让大火烧焦,同样是死,死在火里没有耻辱。
  “此时,那老婢女已先出去了,她回头一看,大火熊熊燃烧,又冲回去大叫:“火都烧进屋了,为什么还不出来?”淑美不答应,急忙把书拿来堆在她的身边,堆得与她一样高,然后坐在书堆中间。转眼间,烈火扑来,淑美同书都被烧着了,没烧多久,便死了。
  敌人退去后,希文才归来,此时,草屋成为一片废墟。书灰旋成一圈,好像护着淑美的骨海希文用手一碰灰就散了,他便收起淑美的遗骨将她安葬了。
  另外,慈谿有位王女,与同村的方某结了婚。婚后刚一个月,邻居家起火,延及到她家。此时,方某正好有事外出,王女坐在小楼上不下来,最后被火烧死。她的骸骨俱成灰烬,只有心完好无损,丈夫归来后,悲伤地捧起这颗心大哭,不久,这颗心便化了。
  洞庭妇人
  《苏州府志》:洞庭妇人,年轻美丽,为倭寇掠到。在过一处独木桥时,妇人畏缩不走,一个倭寇抓住她的手,想领她过,她仍不肯举步;另一倭寇上来帮忙,从后面扶着她,妇人才侧足而进。走到桥心,妇人两手紧握倭寇的手臂,大号一声,奋勇投入水中,倭寇受她牵扯,不能用力游水,遂一同淹死。
  与此同时,一对乡民夫妇相携而奔,碰到倭寇,他们忙躲到渡僧桥下的破船内,倭寇搜索时抓到了他们,给了男人一刀。
  他的妻子大声叫骂,不肯就范,一倭寇提着妇人的头发,另一倭寇拿刀威胁说:“不从,我立刻杀了你!”妇人瞋目怒骂,倭寇大怒,把她拦腰斩断,抛尸河中。
  再说她的丈夫虽然被刺了一刀,但没被杀死,倭寇走后,他将妻子的尸体打捞上来,依礼埋葬。自后,终身未娶。
  可惜,这两位妇人的姓名都没传下来。
  此我殓装
  《婺源县志》:李氏女,名娇云,休宁流口李鹏时的女儿,与婺源沱川的余坡订了婚。将要结婚时,余坡突然死了。闻听讣讯,李氏痛不欲生,不吃不喝躺在床上多日。母亲怕她想不开,便硬劝她起来。她怕母亲伤心,也就起了床,稍稍吃了点东西。一天,她拿出青莲白绣鞋给妹妹看,并对她说:“这是我入殓的鞋。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为我穿上。”第二年,父母想让她另嫁他人,李女便自杀而死,死时年仅二十一岁。
  我倡女张凤奴也
  《宝符传》:金天兴元年(公元年》,元军攻打金军驻守的城池,矢石交射之际,忽然有位女子在城下大叫:“我是妓女张凤奴,由许州被俘到这里,元军就要退了,希望你们努力坚守,不要受他们的欺骗。”说完,投进护城河中死去。朝廷派人骑快马到西门祭祀了她。
  正大天兴之间,妇人有节义的为数不是太多,凤奴的事别史也收录了,大概是想激励妇女吧!
  刘兰卿
  《清代声色志》:郭子美的小妾刘氏,字兰卿,本为扬州良家女子,因遭战乱,流落到妓院,并不是诚心想依卖笑为生。
  子美到海上游玩,见了兰卿很喜欢她。兰卿力求脱离娼籍,子美便赎出她来,作了小妾。时年仅十五岁。
  光绪五年,子美奉命到朝中觐见皇帝,不久又赴直隶任提督。上任时,子美携兰卿同赴古北口。因国事繁多,子美过于劳累,竟暴病而亡。兰卿极度伤心,吞服了鸦片为子美殉难。
  听说此事的人莫不悲伤。
  阿芸
  《清代声色志》:阿芸是苏州梨园的演唱女子,后来被超勇公海兰察宠幸专房。超勇公性情粗暴急躁,又放纵于自己的嗜好欲望。为此,阿芸经常委婉地陈说劝谏,对超勇公多有保全。超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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