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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古今情海 作者:(民国)曹绣君-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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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估计找不到自杀机会,听人说茉莉花有毒,能毒死人,就想办法搜集。家里人不知道她的意图,每天送她几百朵。过一个月,其家人祭奠死者,烈妇亲自撰写祭文,言辞哀切。当夜五更天,防护她的人稍疏忽,她就把积攒的茉莉花拿出煮水喝下去,天亮时就死去了。
  仙人渡危坐
  《辍耕录》:郭氏,天台县人,嫁给某士兵为妻,长得很漂亮。军官李某暗暗看上了她。赶上士兵去远地戍边,李某每天都到士兵家里来,百般调戏郭氏,郭氏坚决拒绝不让他侵犯。
  其丈夫归家后,郭氏把实情都告诉了丈夫。一天李某到士兵家来,士兵想起往事,表现出愤怒,立即拿出刀来。李某已经逃走,到县里上告,审案根据持刀杀自己长官要判死刑的法律规定,把士兵投进监狱。郭氏每天都亲自到监狱给丈夫送饭,关起门来纺线织布维持生活。时间长了,有个姓叶的狱卒,对郭氏产生好感,就多方照顾其丈夫,每天供他饭吃,感情像兄弟一样亲密。士兵对狱卒刻骨镂心地感激。忽然传闻五府长官要到县里来,这是要斩决囚犯的。姓叶的把这消息告诉士兵。士兵就对郭氏说:“我眼看就要死了,这个姓叶的狱卒没有妻子,你可以嫁给他。
  “郭氏说:“你是因我的容貌死的,我还能再嫁人去偷生吗?
  “回家后,抱着两个小孩子哭泣着对他们说:“你们的父亲就要死了,妈妈也很快就死。我的孩子没有依靠,最终要冻饿而死。现在我要把你们卖掉让你们活命。你们到别人家,和在父母跟前不一样了,不要再撒娇淘气。”她的儿女很懂事,理解了母亲的话,抱着母亲大哭,拉住衣襟不肯撒手。郭氏领着两个孩子,找人送给他。过路人见此都伤心落泪。有一家富人可怜她,收下其子女,送她三十贯钱。郭氏用一半钱买了酒食到监狱门前,要求和丈夫再见一面。姓叶的狱卒让她进去,郭氏见到丈夫哭得说不出话来。老半天才说:“您叨扰叶狱卒太多了,可用酒饭稍稍报答人家一下。还有一些钱您可留着用。我要到一个有钱人家去干活,为了吃饭,恐怕要有十几天不能来看您。”哭泣着告别丈夫,跑到仙人渡地方的河水中端坐死去。
  这条河水深流急,竟然没能把郭氏冲倒。有人看见,报到县里,去人检验果然如此,都大惊失色,为她准备棺木将其埋葬,并在墓石上刻下“贞烈”二字。宣抚使调查到事情原委,原谅了士兵将他释放。那个富人也把其子女送回。这个士兵也发誓终身不再续娶。
  凤卷落花愁
  《辍耕录》:宋朝末年岳州徐君宝的妻子被金人俘虏来到杭州,放置在韩靳王府。从岳州到杭州几千里,金人军官多次要奸污她,都被她用计摆脱。这是因为她长得美,当事人不忍杀她。一天,主人暴怒,就要强奸她。她估计躲不开了,就对主人说:“等我祭奠一下先前的丈夫,然后再给您作妻子也不晚啊,您何必生气呢?”主人笑着允许了。她便穿好衣服祭悼完毕,拿笔在墙上题下《满庭芳》词一首,投水自杀。词中说:汉上繁华,江南人物,尚遗宣政风流。采窗朱户,十里烂银钩。一旦刀兵齐举,旌旗拥,百万貔貅。长驱入,歌台舞榭,风卷落花愁。清平三百载,典章文物,扫地俱休。幸此身未北,犹客南州。破镜徐郎安在?空惆帐,相见无由。从今后,梦魂千里,夜夜岳阳楼。
  杭州徐子祥和韩府君是邻居,曾听到当地人士为这件事惋惜慨叹,并见到了她写的词,所以能讲清事情始末。女人的姓氏我一时想不起来了。
  保全阖邑儒家
  《汝州志》:丁氏,是董英的妻子,坊廓里儒生丁亨的女儿。正德年间的辛未年,流寇猖獗,聚众号称四十万人,攻破宝丰城。丁氏藏到密室里,流寇突然到来,砸破门进屋,要把丁氏带走。丁氏大骂说:“狗强盗别胡来!我是读书人的妻子,岂肯受你们这些狗强盗的污辱!”盗贼仍婉言乞求,要她服从。
  丁氏愈加恼怒挺立,用手里的剪刀去刺盗贼。贼人拿出匕首向她脖子上比划恫吓,丁氏就用双手把住匕首广自己割断了脖子。贼人怒气不消,又用大刀劈丁氏的额头,脑浆流到地上。
  贼兵都吓坏了,去报告贼头赵燧。赵燧正在和群贼一起喝酒,大声说:“我从山东起兵以来,到现在已七年了,还没听说有这种事!”就领着群盗亲自去吊唁,准备了猪羊,撰写了祭文,一齐下拜。又赠送五锭白银作丧葬费用。抓住那个为首的恶棍王昌,在宣化坊砍头。接着下达命令:凡是士绅之家,不得随便闯入,有违犯者立即斩首。因此整个城市的儒生之家都得以保全。
  手撮中衣
  《莱州府志》:小二姐,平度州人,是孙伯光的女儿,十四岁,长得很美。邻居有个叫李太仆的流氓喜欢上她。一天,姑娘的父母因天雨被阻在田间未回家,李太仆得知,提着刀乘夜跳墙溜进姑娘卧室,要奸污她。二姐号哭大骂拒绝。李太仆用棉花塞住她的口,要强奸,姑娘拼命反抗。刀把脖子割断,而手仍紧紧握住中衣不放。事情被发觉后,官家命令有关部门树牌坊表彰其家。
  山鸣三昼夜
  《明外史·烈女传》:林端娘,瓯宁人,已答应许配给陈廷策。后听到陈廷策的死讯,端娘捎去信说:“先别人殓,我要去同死。”她父亲说:“虽然许配给他,可还未过彩礼,你去干什么?”端娘说:“既然已许配了,彩礼还有什么意义。
  “其父小心防备。她又对父亲说:“要死,在哪儿还不能死。
  “父亲说:“女婿家穷。没钱装殓你。”端娘说:“我是为装殓吗?”父亲又说:“女婿家穷,谁能宣扬你的名声?”端娘说:“我是为名声吗?”于是到廷策家,哭祭完毕,自己定下死的时间,拴上布帛,拜了三拜后上吊气绝。陈家住在青阳山。
  山下人说,端娘死时,山响了三天三夜。
  肠在水缸下
  《青州府志》:常维的女儿小课儿,博兴人,十六岁,姿容秀美。正德年间,流寇叛乱,其父母担心女儿被贼抢走,就到外边侦察,家里挖个地窖把女儿藏进去,留祖父常富看家。
  贼寇突然到来,抓住其祖父要杀,姑娘从窖里跳出来,抱住祖父要求代死。贼寇放掉其祖父,把姑娘带走,要奸污她,不服从。贼用刀割破她的面颊,她咬牙大骂。贼又砍断她的胳膊和两脚,她仍骂不绝口。于是把她肢解,剖出心肝。贼寇退走后,其父母收尸埋葬。当天夜里,还没睡着,仿佛看见女儿来说:“我有一段肠子在水缸下边,怎么不埋?”第二天早晨果然在水缸下找到一尺多长的肠子埋掉。县里官员以保全全城去向上级领赏,于是这件事就没有报告上去,最后也没得表彰。太仆卿顾释为她作传表扬了她。
  刀穿左右颊
  《博平县志》:南城有位打工的妇女,不知姓甚名谁,和丈夫住在南城,家贫无固定职业,靠替人洗衣讨生活。正德辛未年,县城被流寇攻人,见到这个妇女要侵犯她。她不服从。
  贼寇举刀逼她,说:“听不听我的?”她丝毫不怕,说:“宁可死也不听你的!”贼寇说:“你不听我的,你张开嘴试试。
  “她张开口等他刺。贼寇把刀刺人其口,穿透其右颊,问:“听我的不?”这个妇女已鲜血淋漓,仍不为所动,说:“快杀我,我决不听你的!”贼寇又把刀刺人其口,穿透左颊,她倒下了。贼寇仍举着刀看着她。旁边另一贼嘲笑说:“世上难道就再没有女人了吗?那个女人已遍身血污,你还想干什么?”
  贼寇动怒要杀死她。那个嘲笑的贼说:“估计她已活不成了,何必再杀她呢!”贼寇收刀走了,她才得以不死。待贼寇退走,伤口愈合,仍替人打工。后来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陡门可作首阳
  《宣城县志》:陡门妇,不知是谁家的女儿,住在陡门里。
  正德三年,当地大旱,这妇女跟丈夫讨饭到金宝圩,来到陡门地方。其丈夫和她约定说:“你住在这儿,我要到饭会回来给你吃。”走了几天也不回来。这地方有个叫唐甲的,喜欢这妇女的容貌,要她跟他走,妇人不答应。唐甲又叫老婆孩子去找她,她坚决不去。给她吃的东西,也一口不吃。不久饿坏了,就到河里去喝水,倒在地上死去。当地人贡汝成为她写了传。
  吾舍儿死肯从贼耶
  《开封府志》:宁氏,是郾城人曹恕的妻子。正德七年,赵璲发动叛乱,烧杀掳掠来到郾城。宁氏和同村妇女跑到山丘树林中躲避。贼寇抓到年轻貌美的四名妇女,其中三名随贼上马,只有宁氏骗他们说:“等我把怀里的孩子送回去,就跟你们走。”贼拿刀逼迫她,她就把孩子投进泥坑中,赶紧往祖庙跑想上吊,没来得及关上门,贼人追来提着她的发髻把她拉出来。宁氏骂他们:“我舍弃儿子让他死了,难道还肯跟你们这群贼走吗!”贼人恼怒用刀劈她的头,她越骂越狠。死后,贼想剖她的腹,有位棠姓老人跪下哭着请求保留个囫囵尸首。贼人走后,乡亲们从泥塘里抱出孩子得以不死。到天黑时,宁氏也苏醒过来。
  从三闾大夫游
  《明外史·烈女传》:石门市一个讨饭的妇女,原是湖州人,不知道她的姓氏。正德年间,湖州出现大饥荒,这个妇女随丈夫和婆婆来到崇德石门市讨饭。三个人偶然走散。这个妇女容貌很好,街上的人争相调戏她,给她食物,她看都不看;送她钱,也不理。住在东高桥上,已有两天不讨饭了,等丈夫和婆婆都没等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妇女就从桥上跳进水中自尽了。街上的人都为之惊叹惋惜。
  伊来唤我
  《博平县志》:程氏,是齐之鼎的妻子,天资聪敏,喜欢读书。丈夫得瘟疫死去,程氏趴到尸体上痛哭,昼夜不离开棺柩。绝食几天,婆婆送来饭,假装留下,趁婆婆走开就倒给狗吃。娘家听说,把她接回来劝说:“你年轻,应知道爱惜自己。
  “程氏忽然说:“他来叫我了!”她指的是她丈夫。于是又回婆家,伏尸痛哭。接着又梳洗打扮,穿上干净衣服到堂屋向公婆拜了两拜。公婆感到很奇怪,可也没想到她马上就要死。当夜她就悬梁自尽了。
  断臂犹取瓦
  《济南府志》:蒲台人彭朝韵女人被强盗抓住誓不屈服。
  强盗发怒,砍掉她的一只胳膊疼死了。贼人把断臂扔到屋顶上,臂上的手仍抓住一块瓦紧握不放。
  狗彘不若何圣公也
  《徽州府志》:宋代程叔清的女儿,是歙县人。当方腊来进攻时,全家到城南躲避。女儿十七岁。父母筹画说:“我们躲在这里,遇到不幸就只有一死了。只是这个姑娘年轻貌美,万一被贼兵污辱,还有什么脸见本族的人?”就把姑娘叫来说:“我们州的民俗,最以淫秽的事为耻辱。你是良家女儿,双脚没迈出过闺房。如果贼人用武器胁迫你,你怎么办?”姑娘说:“我岂是服从贼寇的那种人!实在不可解脱,我就用一死来抗拒。”第二天家人分散开躲到东塘山里。姑娘恰好和贼寇遇上。贼寇好言对她说:“我把你送给圣公,那就一定会让你享尽荣华富贵。”姑娘说:“你们这些人欺天害人,猪狗都不如,还说什么圣公!”贼用刀逼着她说:“不按我说的办,就杀死你!”姑娘说:“我只知道服从官府,不知道什么贼寇!
  “贼先斩断她的发髻,进一步用好话劝诱她。姑娘边唾弃边叫骂。贼人知道她不会屈服,乱刀砍下来,把尸体都剁烂了,才离开。有两个小孩藏在旁边大石头下边,看到事情始末,告诉了她家。全家人都又悲又喜,就把她埋葬在东塘山中。罗郢州因之为她作了传。
  三尸绕门
  《明史·烈女传》:庄氏是海康县吴金童的妻子。成化初年,广西流寇劫掠城乡。庄氏跟随丈夫到新会躲避,在刘铭家做工。刘铭见庄氏长得美,想占有她,多次调戏,都被庄氏拒绝。刘铭就让其狐朋狗党梁狗和庄氏丈夫人海捕鱼,将庄氏丈夫推人海中淹死。过了三天,庄氏见丈夫不归,就到海边去找,发现尸体漂到岸边,手脚被捆,腐烂发胀已无法辨认,庄氏从衣服上认出来。回来把女儿带上进入水中,抱着丈夫尸体淹没。
  第二天,三个尸体随着流水绕着刘铭门前转,漂走又漂回来。
  当地读书人被感动,都共同来祭祀,然而并不知道是刘铭杀死的。后来梁狗泄露了秘密,官府将他捕来拷问,处以死刑。
  尸行百步
  《郧阳县志》:寇氏,郭以旂的妻子。流贼突然来到郧阳,郭以旂夫妇领着孩子藏在山中。搜查的贼将他们抓获,准备杀死寇氏的丈夫和孩子。寇氏诓骗贼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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