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情海 作者:(民国)曹绣君-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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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富人听了大怒,亲自拽着柳氏的手往车上拉。柳氏迫不得已,就骗他说:“既然一定要我嫁你,那你就先等一等,让我换身新衣服再跟你走。”富人和柳氏的婆婆以为她真的回心转意了,都很高兴,便同意了她的请求。柳氏回到卧室,跪在地上对天发誓说:“我不幸丈夫阵亡,现在竟有人逼我改嫁,并沾污了我的手腕,为了保持我的贞节,我决心不要这只手腕。”说完,就操起一把菜刀,当着众人的面把刚才被富人拉过的手腕砍了下来。富人见此情景,吓得惊慌地逃走了。自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上门求亲。不久,柳氏便剃发出家作了尼姑。
碎聘物
《风阳府志》:胡氏,十七岁时嫁给了欧信,而婚后不久,欧信便因病亡故。她的婆婆管氏,也是早年寡居。婆媳俩相依为命,以染布为生。她们白天割黄蒿,晚上在染缸旁操作,很少有歇停的时候。婆婆见媳妇年轻,便劝她另找个人家,不要受自己的拖累。胡氏听了婆婆的话,扑在婆婆的怀里哭着说:“我所以没有自杀,还活到现在,就是因为您年老无子。现在我刚怀有三个月的身孕,如果苍天有知,让我生个男孩,那欧家就有后人了。”
一天,胡氏从外面割蒿归来,见屋子里放着装酒的器皿,她心里便明白了,这是聘亲的东西。于是,二话没说,提着酒器向门外摔去,将它摔得粉碎。原来,这是婆婆有意试探她。
至此,婆婆确信谁也改变不了她守节的志向,便对她更加疼爱。
后来,胡氏生了个男孩,取名为谦。谦自幼听从母亲教诲,饱读经书,明英宗天顺二年,谦上表请求官府为母亲立贞节牌坊。
胡氏八十七岁那年故去。
宁死不从
《宋史·烈女传》:谢泌的妻子侯氏,是江西南丰县人。
嫁给谢泌时,刚十五岁。谢泌的家里很穷,但侯氏毫无怨言,每日辛勤操劳,恭恭敬敬地服侍公婆。一天,一伙强盗闯进了谢泌家所在的村庄,放火杀人。村里的人都纷纷逃离出去避难。
而此时,谢泌的母亲正卧病在床,动弹不得。侯氏站在婆母的病床前流泪。突然,一个强盗手持利刀闯了进来,逼迫侯氏就范。侯氏怒斥道:“你别做梦,我是宁死也不会顺从你。”强盗恼羞成怒,给了侯氏一刀,并把她扔到屋外的污水沟里。强盗走了之后,侯氏也慢慢苏醒过来,却意外地发现自己身边有个小匣子,打开一看,里面全是珠宝。谢氏家族的一位妇人看见后,说是她失落的,侯氏便把珠宝全都给了她,那位妇人觉得过意不去,拿了些珠宝感谢她,侯氏辞谢道:“不是我自己的东西,我不会要。”
几年之后,丈夫与婆婆先后故去,留下了孤儿寡母。侯氏父母见她年龄尚小,而孩子又没成人,担心她们母子无法生活,便劝她改嫁。侯氏执意不肯。她对父母说:“我以卑贱之躯得以嫁给隐居的贤人,已经够幸运的了,我怎能忍心改嫁而让谢家没有后人呢!我是宁愿受穷,也要把我的孩子养大,这样,就是饿死了,我也心甘。”父母看她决心已定,也就随她自便。
禽兽之行吾岂为乎
《三国·魏志·曹爽传》注引皇甫谧《烈女传》:曹爽的叔伯兄弟文叔的妻子是谯郡夏侯文宁的女儿,名叫令女。文叔早逝,服丧期满之后,令女因为自己年纪轻又没有孩子,担心家人让她改嫁,便剪断自己的头发,来表明自己决不改嫁的心迹。其后,家人果然想叫她再嫁,令女听说后,坚决不从,又拿刀割掉了自己的双耳,表示誓死不嫁。文叔死后,令女的生活费用常依靠曹爽资助,等到曹爽被杀,曹氏族灭之后,令女的叔父便向皇帝上书表示与曹家断绝婚姻关系,强把令女接回娘家。此时令女的叔父文宁任梁相,他同情令女的遭遇,认为她虽然年幼,但却晓得大义,可是又考虑曹氏家族的人已经死光了,她要再不改嫁的话,灾难也许还会降临到她的头上。为此,便希望她能改变主意,并让人去劝说她。令女见回到娘家,还劝她改嫁,遂叹息着说:“唉,我也反复想过了,这样下去也不是回事,那就再嫁一次吧!”家里的人以为她真的回心转意了,就对她不大防备。令女乘机找了一把刀,把自己的鼻子割了下来,然后蒙上大被躺在床上。她的母亲来到她的卧室,呼她不应,打开被一看,血流了满床。母亲吃惊地叫起来,全家人听到叫声都赶了来。见此情景,无不落泪。有人曾劝令女:“人活在世上,就像尘土落在弱草上,何必那么苦自己呢?况且你丈夫家已被诛灭满门,你还为谁守节呢?”令女说:“我听说有仁德的人不因盛衰改变自己的气节,懂大义的人不因存亡而变心。曹家兴盛之时,我尚想从一而终,况且现在他家衰亡了,我又怎能忍心抛弃他们呢?那种随便改变节操的行为是猪狗禽兽才能做的,我怎么能那样做呢!”司马宣王听说后,褒扬了她的品行,并允许她抱养个儿子来继承曹氏香火。令女因此而名显于世。
不饮他水
《温州府志》:陈氏女,名盼,是瑞安人陈德升的闺女。
幼年时许配给邻居的儿子,邻居的儿子稍大时,有偷盗的行为,陈氏因他有劣迹,拒绝与他成婚。父母想让她改嫁,她也不同意。后来她那有偷盗行为的未婚夫死了,父母又委婉地劝她另找人家,但尽管父母磨破了嘴皮,她始终就是不答应。她自己独住一屋,那屋的后面有一眼井,陈女便早晚亲自去那口井中提水,而不喝别的井的水。以此来表示她从一而终,没有贰心。
明孝宗弘治年间,朝廷纂修《实录》,陈氏女所在的里邑将她的事迹上报,修史的人评论说:“知道丈夫没德仁,不嫁,是洁身自好;丈夫死了而不改嫁,是眷恋丈夫,这是仁德的表现。”
我心熬得如铁
《休宁县志》:程氏,是东村吴以琳的妻子,是吏目吴熬的母亲,通判吴成器的祖母。吴熬刚生下八十天,他的父亲吴以琳便去世了,而此时,程氏才二十九岁。程氏的公婆年岁很大,且家中贫穷,两位老人怕程氏受拖累,便劝她改嫁,程氏拿起一根小草把它折断,然后对公婆说:“这草能在复活吗?
我就跟这根小草一样,只等着枯死了。”公婆见她志向已定,也就不再提她改嫁的事。
于是,程氏白天在地里劳作,晚上纺线织布,来养家糊口。
闲暇之时,还口头向孩子传授孝经。最初,她为儿子取名为“熬”,表示要忍受磨难,等她有了孙子时,又呼孙子为“铁”,她解释说:“我的心已熬得如铁一样坚硬。”死时七十三岁,郡邑在她的墓前立了贞节牌坊,以示表彰。
割鼻不嫁
皇甫谧《烈女传》:梁州夏文生的妻子,是沛国刘景宾的女儿,名娥。婚后,刚生了一个女孩,文生就故去了。文生死后,刘娥就发下誓言:从一而终,决不再嫁人。可是,她的父亲不同意她这样做,硬逼着把她嫁给了同县的衡家。刘娥对衡氏说:“我听说妇人不能改嫁,改嫁这种超越礼义失掉贞节的行为,我不能做,你可以让我回去吗?”衡氏说:“我娶你是明媒正娶,怎么能随便让你走。”此时,衡氏妻子的孝期未满,刘娥就谴责他说:“你孝服在身,就违礼纳妻,你那脸皮厚的与老鼠没什么两样,我就是死了也不会作你的妻子。你留我不知道可耻吗?”说完,就拼力冲了出去。衡氏不敢强留,便让她去了。
刘娥回家后,她的父亲又把她许给了临淮的倪氏,并将她强拖上船。刘娥无奈,使用刀割下了耳朵和鼻子说:“我所以甘受耻辱,而不立刻死去,是因为我上有年老的婆婆,下有年幼的孤女,我是打定了主意;就是死也不会再嫁。”父亲和倪氏见这阵势,也就只好作罢。
空房夜夜闻啼鸟
《太平县志》:洪氏女,许配给戴南塘的儿子为妻,还没结婚,戴子便患了重病,他的父亲为他找了位婢女,给他煎药,伺候他的起居饮食,没想到两人竟发生了性关系,以致婢女怀了孕。不久,洪女和戴子约定的结婚日子到了,一行人送洪女往戴家去,岂料走到半路传来了戴子病故的消息,同行的人都劝洪女回去,不要去戴家,可是,洪女不干,竟直奔戴家而去。
到了戴家,便穿上孝服,为戴子服丧。后来,那位婢女生了个儿子,洪女就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对待她,等那儿子稍大一点,洪女便给他讲授仁义之道。洪女死时,婢女的儿子已经能自立了。洪女生前曾写过一首诗,诗中写道:谁谓妾无夫,中途弃妾身先殂。
谁谓妾无子,侧室生儿继夫嗣。
儿读书,妾辟垆,空房夜夜闻啼鸟。
儿今成名妾不嫁,良人瞑目黄泉下。
吾当以头与之
《处州府志》:夏氏,名淑荣,是徐伯龙的妻子。元朝末年,伯龙死于战乱,而此时,夏氏才二十一岁。有个名叫宋茂四的兵匪,见夏氏姿容秀美,便想强娶她为妻。夏氏听到这一消息,愤怒地说:“我的丈夫被杀死,现在血海深仇还没报,他还来威胁我!”遂拿起刀来把发髻割掉扔在地上说:“我的头可断,但我的身体不可辱,他要再来,我当拿头给他。”宋茂四听说之后,便不敢来找她的麻烦了。自此以后,夏氏不吃荤腥,不饮酒,尽心竭力侍奉婆婆,照料幼子,三十余年苦守贞节,六十岁时故去。明太祖洪武年间,刘诚意曾为她作传,到了明世宗嘉靖年间,御史舒汀上奏章请求皇上表奖其家族。
吾既庙见岂不为妇乎
《宁波府志》:祝氏,名清,是鄞县人。她娴淑有德,容貌漂亮,二十三岁时嫁给张谷宝为后妻。此时,谷宝已病入膏盲,靠着别人的搀扶才完成了婚礼。可是,刚满一个月,便一命呜呼。
当初,谷宝娶了一妻二妾。妻子傅氏,婚后无子,大妾姓马,生了个儿子,取名为遂孙,小妾姓李,也生了个儿子,取名为康孙。李氏为人嫉妒凶悍,很不尊重傅氏,并常在谷宝面前说她的坏话,谷宝信以为真,渐渐冷淡了傅氏,傅氏愤懑成疾,以致丧命。等到祝清进门后,李氏伪称谷宝有遗言,立她为正房,让祝清为小妾,凡是张家的资产都据为已有。祝清对马氏很和善,把她的儿子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李氏对此很生气,便和同族的人诱惑她说:“你名义上是嫁了人,实际上还是处女,年纪轻轻的,日子还长着呢,干吗这样孤苦伶仃地熬着自己。”意思是想让她改嫁。祝清郑重地对她们说:“我既然已经与丈夫举行了婚礼,难道还不能称为他的妻子吗?我刚过门,丈夫就不幸病故,这是我的命不好,我只有听从命运安排,哪有工夫去想其他的事呢!”李氏等人见她主意已定,劝说无用,也就只好偃旗息鼓。此后,祝清苦守贞节的意志更为坚定,直到八十五岁逝世时,志向也没有改变。
只履击王头
《耳目记》:唐滕王是个十足的色鬼,只要他手下的官员有漂亮的妻子,都逃不出他的魔掌,他让人诈称王妃召她进宫,进宫后便对她无礼。当时,典签崔简新娶妻郑氏,滕王听说这郑氏姿容秀美,肤色如玉,便欲火难耐,忙让人传唤她进宫。
崔简见滕王传下旨令,又气又怕,气的是妻子一去,定会受其凌辱;怕的是滕王势大,拒绝定会遭来杀身之祸。郑氏见丈夫眉头不展,便满不在乎地劝他说:“从前愍怀王之妃能够不受贼党逼迫,今天太平世界,他能把我怎么样!”于是,就随来人进入滕王的殿府。当她来到中门外小阁时,滕王在里面坐着,郑氏便进去向他请安。滕王一见郑氏,神魂颠倒,便逼她就范。郑氏不顺从,竟高声大喊。滕王身边的人叱责她:“这是滕王,你乱嚷什么?”郑氏说:“大王岂能这样做,一定是家奴冒充的,我要到大王那儿去控告他!”说着,拿起一只鞋朝滕王的头上砸去,顿时血流如注。王妃听到叫嚷声急忙出来观看,郑氏才得以回家。滕王大丢面子,十多天未上朝处理事务。
连婉娘
《闽通志》:连氏,名婉娘,福宁州人,是同乡人黄坦的妻子。婉娘二十岁时,黄坦病故,抛下她和一个不能说话的儿子黄铧。婉娘十分悲伤,但也立志一生再不另嫁。有人劝她说:“年轻守节,所希望的是儿子,可是,现在你的儿子是个哑巴,你还守个什么劲儿?”婉娘哭着说:“我所以没殉丈夫而去,是因为还有婆婆和儿子,若是扔下婆婆和儿子,自己另嫁他人,这是禽兽的行为,我岂能忍心这样做?”
明英宗正统十三年,敌冠进犯婉娘所在的村庄,婉娘拿出所有积粮慰劳守军。尔后,带着婆婆儿子到南金城避难。战争结束后,才返回家乡。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