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心解 作者:俞平伯-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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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听了心下纳闷,只得踱到潇湘馆瞧黛玉,益发瘦的可怜,问起来比往日已算大愈了。黛玉见他也比先大瘦了,想起往日之事不免流下泪来,些微谈了谈,便催宝玉去歇息调养。宝玉只得回来,因记挂着要问芳官那原委,偏有湘云、香菱来了。
这段看黛玉的文字似乎闲笔、插笔,都不是的,实系正文,看完本篇就明白了。以下穿插了许多情节,到最后宝玉才有机会问了芳官:
芳官笑道:“你说他祭的是谁,祭的是死了的官。”宝玉道:“这是友谊也应当的。”芳官笑道:“那里是友谊,他竟是疯傻的想头,说他自己是小生,宫是小旦,常做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此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官一死,他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宫,他们俩一般的温柔体贴。我也曾问过他,得新弃旧的。他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说可是又疯又呆,说来可是可叹。”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了。”
看他这样“称奇道绝”,“独合了他的呆性”,藕官的意思显明代表了宝玉的意思。她跟官的关系,显明是宝黛的关系,她跟蕊官的关系,显明是黛玉死后,钗玉的关系。咱们平常总怀疑,宝玉将来以何等的心情来娶宝钗,另娶宝钗是否“得新弃旧”。作者在这里已明白地回答了我们:嗣续事大必得另娶,只不忘记死者就是了。这就说明了宝玉为什么肯娶宝钗,又为什么始终不忘黛玉。作者圆满地将这“假凤泣虚凰”来表现这真情揆痴理。揆者量度之意,即人世一切的道理,必须要用感情来量度它,回目上说得再明白没有了。不过宝玉之情虽属真情,而宝玉之理只是一种痴理而已。
这已够分明了,譬如把登场人物改排一下,尤一目了然。
藕官给了宝玉,蕊官给了宝钗,官给了黛玉。
上文说过,果真这样一个代表一个,未免太呆板、太显露了。作者因此稍稍移动了一下:蕊官一句不动,把藕官的替身芳官给了宝玉,而藕官本人反在黛玉处,她情侣官早死了。如此一变换便有错综离合之妙,顿觉文有余妍题无剩义。
回看“杏子阴”一段明似写景,已到正文,其无端枨触,寄意甚深。“绿叶成阴子满枝”固然可叹,“乌发如银红颜似槁”尤其可叹,殊不知还有“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哩。“茜纱窗”三字不见正文,这里用来对“杏子阴”好像拼凑,其实不然,不但叫起七十八回《芙蓉诔》,七十九回宝黛对话(修改《芙蓉诔》),笔力已直贯本书的结尾。书虽未完,却也可从此想见不凡了。
正文已入神品固不待言,即以回目论,用心之深,叹观止矣。
(十四)不见全书,回目点破之例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
本书状美人,有虚实明暗种种写法,不及备说,却有一个最特别的写法须一表的,即尤氏之是否美及其如何美,全书一概没有,只在本回上用“独艳”点明。记得从前曲园先生曾谈及《红楼》,说尤氏是很美的,想必也根据这回目罢。
前文曾说,详不必重,略不必轻,回目之文必不会长,正当作如是观。万绿丛中一点红,原非常突出;以“独艳”对“群芳”又是很有分量的。且尤氏之美,从她的得姓亦可以知道。本书六十六回宝玉讲起二尤,“真真一对尤物,他又姓尤”已明点出来。二尤如此,则尤氏可知矣。
像这样的笔法,的确有点像《春秋》了。作者小题大做,难道专为写尤氏的美貌?当然别有用意的。
我以为本书是以《风月宝鉴》和《十二钗》两稿凑合的。《风月宝鉴》之文大都在前半,却也并非完全在前半部。若宝玉、秦氏,凤姐、贾瑞,秦钟、智能等事固皆《宝鉴》旧文,但下半部也是有的,如贾敬之死只尤氏理丧以及二尤的故事,疑皆《风月宝鉴》之文。仔细看去,文章笔路也稍微有些两样,不知是我神经过敏否。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实和“王熙凤协理宁国府”遥遥相对。叙贾敬之死与秦氏之死,对文还多,兹不详列。《红楼梦》有一个人物,老在暗地里,非常隐晦的,即贾敬是。如贾赦、贾珍之恶不言可知,贾政之假正经亦不言可知,惟独贾敬不大引人注意,作者却在《红楼梦》曲文里给点破了,所谓“箕裘颓堕皆从敬”,将贾氏一门种种罪恶归狱于贾敬,文笔深冷之至。尤其应该注意,此句用合传法写在秦氏曲中,殆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欤。脂评虽说得是,后人却尽有不解的,认为贾敬有什么错呵'12',亦可见深隐之笔,每不被时人所知。若体会了这句话,则本回及以下各回便迎刃而解了。
仅就尤氏之美着想,自未得作者之心,却也算找着了一条线索。区区一尤氏,其为美恶皆属寻常,何必深文。既有深文岂无微意,再思再想,就明白了。
(十五)回目直书,正文兼用曲笔之例
第六十九回“弄小巧用借剑杀人,觉大限吞生金自逝”。
尤二姐之死,一曰“杀人”,二曰“自逝”。到底她自杀还是被杀呢?缘凤姐有必死二姐之决心,故归狱凤姐,称为“杀人”,老当之至。
回目跟正文仿佛《春秋》经传的关系。这里回目用直笔,正文兼用曲笔。如杀人之法为“借剑”,而“借剑杀人”书中有的。
凤姐……用借剑杀人之法,坐山观虎斗。等秋桐杀了尤二姐,自己再杀秋桐。
似乎并无曲直之异,却正相符合了。不过二姐之死并非完全由于受秋桐的气,被她所害,主要的由于胎被打下了。书上说:
况胎已打下无可悬心,何必受这些零气,不如一死到还干净。
其记打胎之事,多遮掩之笔,荒唐之文。如胡君荣之来也,只说:
谁知王太医亦谋干了军前效力,回来好讨荫封的。小厮们走去,便请了个姓胡的太医名叫君荣。
果真这样,是小厮们走去便请了来么?最大的关键在于药误。书上又这样记胡医的胡涂,才用错了药:
尤二姐露出脸来,胡君荣一见,魂魄如飞上九天,通身麻木一无所知。
今人假如这样写小说,我想医生工会要提抗议的,难道真见了美色,即一无所知吗?况且贾琏已说过:
已是三月庚信不行,又常作呕酸,恐是胎气。
本家这样明说,医生虽庸,何至置若罔闻。况胡医既恋二姐之色,以常情论,用药必更郑重,何至于违反贾琏之意,一死儿用定了虎狼药呢。
到后来闯下了祸,贾琏查问,不过这样说:
急的贾琏查是谁请了姓胡的来的。一时查了出来便打了半死。
到底查出了下落没有呢?如果查不出来,为什么查不出来呢?
这很显明,这大段的叙述虚头很多,事实上有大谬不然者。请胡君荣的小厮乃凤姐授意的,而胡医坚决用打胎的药殆出于凤姐的贿嘱。胡医虽庸,但这儿与庸或不庸无关;他虽姓了胡,与胡涂不胡涂亦无关,循文细诵即可明了。凤姐害人的行为书多明叙,这儿忽改用暗场,必有深意。况在五十一回目录先出“胡庸医乱用虎狼药”,好像胡医一向这样乱七八糟的,他用错了药打下胎来不足为奇,千里伏线,早为本文占了地步。
打胎之事关系尤二姐之死,却不见于回目;回目所谓“借剑杀人”,包括胡医用药在内可知。回目上既已明说二姐被凤姐杀害,正文改用暗场什么缘故?难道回护凤姐么?再看本文这一段就明白了。
凤姐比贾琏更急十倍,只说:“咱们命中无子,好容易有了一个,又遇见这样没本事的大夫。”于是天地前烧香礼拜,自己通陈祷告,说:“我或有病,只求尤氏妹子身体大愈,再得怀胎生一男子,我愿吃长斋念佛。”
她要吃长素念佛,保佑尤氏妹子生男,咱们信不信?下文接说:
贾琏众人见了,无不称赞。
明明真人面前说谎话哩。荒唐肉麻到如此,作者岂有不感觉之理,盖借以形容凤姐之恶耳。若上边不用暗场,这一段文字便安插不下了。不但本回如此,即六十八回凤姐骗赚尤二姐,句句通文达道,口口声声自称奴家,正亦此意。
须知回目用直笔者,断凤姐之毒辣;正文用曲笔者,状凤姐之虚伪;言非一端,各有所当,实为互明,并无两歧。甚言凤姐之恶,已情见乎词,非但不曾替她回护,而且进一步去批判她。
(十六)叙次先后颠倒之例
第七十九回“薛文龙悔娶河东狮,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按回目薛蟠之娶在前,迎春之嫁在后。本文呢,先叙迎春将嫁,宝玉感慨赋诗,后碰见香菱,说出薛蟠娶亲一事,其叙述程序恰好先后相反。
以上十五例的说明,大都出于我个人的看法,本节完全依据庚辰本“脂评”,且有作者自评之可能。原文抄写讹误极多,略以意校正,引录如下:
此回题上半截是“悔娶河东狮”,今却偏连“中山狼”倒装,工(致)细腻写来,可见迎春是书中正传,阿呆夫妻是副。宾主次序严肃之至。其婚娶俗礼一概不及,只用宝玉一人过去,正是书中之大旨。
这文大体上还算明白。我想有些问题大家会提出的,既然正文的“宾主次序严肃之至”,那末回目为什么颠倒叙次呢?是否把这宾主次序搞乱了呢?若作“贾迎春误嫁中山狼,薛文龙悔娶河东狮”岂不符合正文,一切都对了么?这些疑问,如不细看本书也很难回答。我以为回目应当肯定的。
第一,回目依据本事而来,不能改写。按本回的故事虽迎春待嫁在先,薛蟠之娶在后;但金桂河东狮吼之威本回之末已见大凡,而七十九回书上于迎春只言其将嫁,未言其已嫁,更别提误嫁什么中山狼了。其事见于第八十回。事实既先河东狮而后中山狼,回目自然不得不如此,无所谓错误。
第二,脂评所谓“宾主”,虽从次序说,也并不限于次序,更有文章风格的关系,所谓“工致细腻写来”。用这样的风格来表示“主位正传”,并非先主后宾这形式所能束缚的。既然这样,回目的先薛蟠而后迎春,并不会搞乱这宾主关系可知。
第三,就回目说,上下句法的先后排列,非即重轻的区分。以本书而论,如第二、第三、第十、第五十八、第七十八回重点均在下一句。此外,还有重点在上一句的,也有不分轻重平列的。回目本不以上下句分“轻重”,自亦无关于“宾主”了。
以上说明,回目正文虽次序互倒,而意不相违。脂评里更有一些值得注意的话,稍费解释。如曰:
今却偏连中山狼倒装。
按“中山狼”事不见本回,而回目逆探下文连类书之,故曰“偏连”。“偏连”者,本不连而把它连起来也。何谓倒装?“倒装”者,无论就回目、就本文看,迎春误嫁事均在后,今却将其待嫁情形先作一冒放在薛蟠将娶以前,故曰倒装。此外还有一句:
只用宝玉一人过去,正是书中之大旨。
文理似欠通顺,意却甚精。宝玉到紫菱洲一带徘徊瞻顾,另有脂评云:“先为对竟(境)悼颦儿作引。”这里方见作者真意。阿呆夫妻其非正传不必说了,即迎春之为正传,脂评虽这般说,还是相对的虚笔,直引起宝玉追怀黛玉,才是真正的正传呵。所谓“书中大旨”指此而言,若阿呆之与二木头,河东狮之与中山狼,亦伯仲之间耳,又何必斤斤较量其孰为宾主耶。
是脂评虽佳,每多虚笔,却借此看出作者写定本书,安排回目,的确费了一番苦心。有好几回书,至今犹缺回目,则当时下笔郑重可知。今日虽作闲谈,亦谈何容易。以上诸例若有一二中肯处,也只好算蒙对了罢。
余文
引言提到的熟故事恕我引用全文。《宣和画谱》曰:
张僧繇尝于金陵安乐寺画四龙不点目睛,谓点则腾骧而去。人以为诞,固请点之。因为落墨,才及二龙,果雷电破壁,徐视画已失之矣。独二龙未点睛者在焉。
回目的作用也仿佛如此,只未免说得过于神奇耳。
要了解回目的做法,先要了解回目的三种最基本最简单的情况:(一)文字总比较简短,(二)上下两句相对,(三)与正文有密切的关系。根据这三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