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美学史-朱光潜-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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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艺术创造,车尔尼雪夫斯基却竭力缩小创造的作用:其次,多数美学家认为艺术中的典型是经过集中和理想化的,所以高于现实中的典型;车尔尼雪夫斯基却反对集中和理想化,认为艺术中典型必然要远远低于现实中的典型。在这个问题上,真理是在大多数人方面。
典型是“一般与特殊的统一”这个大原则下的一个个别事例。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病源在于他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方法是形而上学的:他要为特殊而牺牲一般,因反对抽象化而抛弃概括化。他反对“诗人把真人提高到一般意义”的提法——这本来是别林斯基的提法——,理由是“这提高通常是多余的,因为原来之物在个性上已具有一般的意义”。这句话有对的一面,因为特殊与一般必然是统一的;也有不对的一面,因为个体性之中有偶然的非本质的为艺术形象所不必要的因素,就同类人物形象进行概括化是典型化所常用乃至必用的一项工作。车尔尼雪夫斯基反对集中与提高的提法是“事物的精华通常并不像事物的本身:茶素不是茶,酒精不是酒”。这话完全不错,但是从此所得的结论可以不同乃至相反。多数美学家的结论是:艺术虽反映现实,却不等于现实,艺术因为经过提炼,所以高于现实,正如酒精之浓于酒;而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结论则是:艺术只是现实的“代替品”,用不着提炼,提炼就是歪曲现实,现实是酒,艺术要的还是酒,酒精不能作为酒的“代替品”;而且酒从现实的壶里转注到艺术的壶里,还必然要减少和冲淡。从此可知,车尔尼雪夫斯基之强调艺术美必然低于现实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他的典型观。(49)
美学里还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那就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看法是把内容和形式割裂开来的。他反对“美在内容与形式的一致”的提法,这个”内容与形式统一”的大原则固然不足以见出美的特征,却仍然是美所必隶属的一个原则。他把现实生活的美叫做“客观的美或本质的美”,认为这种美“应该和形式的完美区别开来,形式的完美在于理念与形式的一致,或者在于形象完全适合于它的使命”(结论三)。这就是说,他所讨论的现实生活的美只是内容的美,须与一般技巧和纯艺术所共有的那种理念与形象一致的“形式的完美”区别开来(参看结论十四和十五)。他没有深究现实生活的美是否也还有形式的一面,但认为艺术再现现实,艺术与现实的区别不在内容而只在形式。在论证艺术的内容不只是美时,他声明他说的“是内容的性质,不是形式,形式任何时候都应当是美的”(50):在谈到艺术说明生活和对生活下判断时,他又说,“在这一点上,现实中没有和艺术作品相当的东西,——但只是在形式上,至于内容,至于艺术所提出或解决的问题本身,这些全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51)他还沿用别林斯基的艺术和科学在内容上相同而只在形式有别的看法,并且进一步论证艺术和历史在内容上也是同一的,都是现实。他仿佛以为内容和形式并不互相影响,所以他说,在诗人用想象的细节来补充真实的事件时,“事件被这些细节补充后并没有改变,艺术故事和它所表现的真事之间仍只有形式上的差别”(52),这就是说,内容并不随形式而变。从此可见,他对于“内容”和“形式”两词的理解都很不精确。艺术的内容不应指未经艺术处理之前已存于现实中的素材,而是指已经艺术处理之后的具体形象,只有在前一种意义上才可以说艺术和科学与历史在“内容”上相同,而在后一种意义上,即在具体的内容上不但艺术和科学与历史不同,而且这一具体艺术作品和另一具体艺术作品也不能完全相同。每一个具体作品都有它在形式方面的独特性,因为每一具体作品都有它在内容方面的独特性。所谓艺术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只能理解为这两方面的独特性的一致。但是按照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看法,内容和形式都是通套的,都是在艺术创作之前就已存在的,内容是通套的现实,形式是通套的“史诗”,“戏剧”,“小说”之类体裁,而“内容与形式的一致”不表示内容与形式两方面的关系,只表示“形式的完美”一方面的性质(如他在结论三里所明白规定的),而这个性质还不是艺术所特有的。这样把内容和形式割裂开来,他在事实上也就把美割裂为两种:内容的美(即“本质的美”,这种美与形式无关)和形式的美(这种美又与内容无关)。在讨论艺术内容不只是美时,他所指的就只是前一种美而不是后一种美,如他自己一再郑重声明的。在论证美感不苛求时,他说,“只有缺乏美感的人才会不懂得贺拉斯,维吉尔,奥维德”等罗马人的诗歌,在这类作品里不是完全没有内容,就是内容毫不足道。但是“这些诗人已经把形式提到了高度的完美,单是这一点好处,就已足够满足我们的美感”(53)。这不就已落到了形式主义的陷阱吗?这当然不符合车尔尼雪夫斯基偏重内容的基本态度,但这毕竟是他对内容与形式的割裂在理论上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对想象与现实,内容与形式以及典型化之类问题的看法都要涉及主观与客观的关系,车尔尼雪夫斯基在这方面的看法也有矛盾。他并不是完全没有看到主观因素的作用,他的美的定义中三个命题以及关于艺术作用的三个命题都充分地说明他实际上很重视人的主观作用。他说得很明白,“人的生活充满美和伟大事物到什么程度,全以他自己为转移。生活只有在平淡无味的人看来,才是空洞而平淡无味的”(54),在谈到艺术再现不是复写时,他说,”在艺术里,人纵使想忠实地照实物抄写,他也不能放弃他自己的作用(不用说,这种作用固然很小),不能放弃运用他的全部道德力量和心智力量(包括想象在内)的责任”(55)。但是与此同时,他却说过一些完全忽视主观因素的话,例如说,”我们觉得崇高的是事物本身,而不是这事物所唤起的任何思想”。“美与崇高都离开想象而独立”,现实中就已有戏剧和小说,记录下来就可成为艺术作品;纵使有所虚构,也改变不了在素材状态的事物,(56)如此等等。他的矛盾突出地表现于他对崇高的看法,他替崇高所下的定义是:“一件东西在量上大大超过我们拿来和它相比的东四,那使是崇高的东西。”这个定义就假定了人的比较活动,事物不能离开人的这种比较活动而就产生崇高的印象,某些东西的大对于熟悉的人可能是很平常的,只有对于突然遇见而惊讶其大的人才引起崇高的印象。在这里就不能说是没有思想或心情的作用在内。作者虽不承认崇高的东西就是“可怕的”,但也承认“可怕的感觉也许会加强崇高的感觉”,尽管如此,他还是断定崇高在事物本身,而“不是这事物所唤起的任何思想”。(57)这里的漏洞是很明显的。作者后来仿佛也意识到这个漏洞,在《自评》里他的提法就有所改变:“美与崇高其实就存在于自然与人生之中。同时也应该说,欣赏美与崇高的事物之能力,直接取决于欣赏者的能力。……美与崇高在现实中的客观存在也要配合人的主观看法”(58)(重点引者加)。这个改变是重要的,它多少显出主客观的统一。如果严格地按照这个新的提法,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学系统就有重新调整的必要。
按照这个系统原来的样子,人与自然,主观与客观,艺术与现实,典型与个性,内容与形式这一系列对立面的关系都是按照形而上学的方式来理解的。即过分地强调它们的对立而没有充分认识到它们的辩证的统一。在辩证的统一体之中两对立面是交互起作用的,而车尔尼雪夫斯基往往过分强调自然,现实,客观,内容这一方面的作用,所以把艺术创造想象的活动和典型化的过程这一方面的作用估计得很不足。因此,艺术对现实的关系就彼看成“代替”的关系。这样一来,他就混淆了生活(包括历史)的真实和艺术的真实。应该承认,他在这方面的思想也不是一致的。他也认识到“‘美丽地描绘一副面孔’和‘描绘一副美丽的面孔’是两件全然不同的事”(59),“现实生活的描画和现实生活并不属于同一个范围”。(60)(重点引者加)。但是他的整个美学体系却把“现实生活的描画”和”现实生活”看作“属于同一范围”,把“美丽的面孔”(现实素材)和“美丽地描绘”出来的面孔(艺术作品)看作没有本质的差别。所以艺术中的小说和戏剧仿佛就是现实中的戏剧和小说,“诗人差不多始终只是一个历史家或回忆录作家”,(61)“艺术对生活的关系完全像历史对生活的关系一样”。车尔尼雪夫斯基再三拿艺术和历史作比较,就强调从生活出发这一点来说,有他的正确的一面,但他忽视了亚理斯多德在《诗学》第九章里所指出的诗与历史的分别,即历史叙述已经发生的事而诗叙述可能发生的事,历史叙述特殊的事,而诗则把特殊提到一般,所以比历史更带有普遍性。车尔尼雪夫斯基援引过这一段话,说它“深刻而精彩”(62),却没有认识到亚理斯多德所要说明的正是艺术的真实和生活的真实之间的分别,而只认识到二者之间的联系。
别林斯基曾经把艺术对现实的关系比作纯金对原金(或矿砂)的关系,指出分别在于提炼或典型化,并且就典型化这一点来断定艺术高于现实生活。这个正确的观点被车尔尼雪夫斯基轻率地抛弃了。他轻视典型化,因而忽视了艺术虽是现实的反映,却不能因此就只是现实的代替,它是一种根据现实的虚构。和现实毕竟属于不同领域。因此他把艺术和现实这两种本来属于不同领域的东西,摆在现实生活这个领域里来比高低,断定艺术美永远低于现实美。他的理由之一是“诗人没有现实生活所有的那些手段任他使用”,“我们的艺术直到现在还没有造出甚至像一个橙子或苹果那样的东西来”;但是他同时又否认再现就是能制造幻觉的“奴性摹仿”,而且还承认人类活动“产生了自然所不能产生的东西”,自然中没有什么可以比得上呢绒,钟表和房屋之类产品。(63)从此可见,单用自然的标准来衡量艺术的高低,或是单用艺术的标准来衡量自然的高低,同样是不公允的。作为艺术的源泉,现实生活是艺术无法完全再现的,艺术造不出可吃的苹果来,在这一点上现实生活无疑地要比艺术高得多;但是作为对现实生活加以提炼而形成一种新的和谐的完整的有机体,艺术也无疑地要高于现实生活中的素材,现实中并没有歌德所写的浮士德或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
我们指出了车尔尼雪夫斯基美学体系中的一些缺点,是否就要说明它竟像“七宝楼台,拆碎不成片段”呢?我们并没有这种企图,而是鉴于对于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这样重要的美学遗产,有必要来进行一番“去伪存真”的工作,尽管这里的尝试还只是初步的。车尔尼雪夫斯基对黑格尔进行批判时,说他的基本原则大半正确而他的结论却往往错误,这句话恐怕也正好适用于车尔尼雪夫斯基自己。正如黑格尔的错误结论埋没不住他的基本原则中的“合理内核”,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艺术代替现实,艺术美永远低于现实美,典型化是多余的之类的结论也决不能有损于他的基本原则的正确性和重要性。
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基本原则是他的美的定义中三个命题以及关于艺术作用的三个命题。在美的定义中,他不但肯定了美与现实生活的血肉联系,而且还肯定了美离不开人的理想(“应当如此的生活”),自然美也不能离开人类生活而有独立的意义(“暗示人类生活的那种生活”)。在关于艺术作用的三个命题中,他不但肯定了现实生活是艺术的源泉,而且也肯定了艺术家在说明生活和对生活下判断中所必须发挥的主观能动性。从这些基本原则中并非逻辑地必然地要达到艺术“代替”现实和艺术美永远低于现实美,把个别事物提高到一般意义的典型化是“多余的”那些错误的结论,相反地这些基本原则正足以揭示这些结论的错误。
车尔尼雪夫斯基在美学上最大的功绩就在于提出了关于美的三大命题和关于艺术作用的三大命题。这些命题把长期由黑格尔派客观唯心主义统治的美学移置到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从而替现实主义文艺奠定了理论基础。车尔尼雪夫斯基抛弃了别林斯基所未能完全抛弃的艺术从理念出发的原则而代之以艺术从生活出发的原则,这是德国古典美学以后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