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评 选集-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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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问题,关于本土化问题,我在以前的文章中已有初步涉及,'1'至于
进一步的深入讨论,只能留待以后,作为另一篇文章的主题了。
一
我们现在所说的学术规范究竟何指?在元话语层面是否存在着一个
学术规范?在本质主义受到当代哲学全面清算的今天,'2'也许这是一个
无法作出本质性回答的问题。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对这一问题加以
必要的理解和阐释。
后期的维特根斯坦在论述语言规则时,认为我们根本无法为语言活
动下定义,因为语言作为一种游戏没有其固定不变的性质,各种语言游
戏之间只有“家庭类似”的特点,不同的游戏就有不同的规则。规则是
无法言说的,只有通过参与游戏活动本身,我们才能体验到什么是游戏
的规则,规则正是在游戏过程中才得以自我呈现。'3'
从语言学的角度说,学术活动可以说也是一种高级的、人工的语言
游戏,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说法,它不可能有一种共同的本质,我们只能
以一种“家族类似”的方式来理解它。与此相联系,学术规范也是无法
脱离具体的学术过程抽象地加以理解或概括,规范总是具体的,总是与
一定的学科或范式相联系。各种学科或范式的规范在性质上也是一种“家
族类似”,我们无法在实质的意义上确定一个普遍的、必然的、绝对的
学术规范。这情形正如球类竞赛规则一样,各种球类游戏都有自己不同
的竞赛规则,而且有些规则都呈现出一种“家族类似”的性质,但是并
不存在一种普遍适用的球类竞赛元规则。
不过,关于这一问题,在当代西方学界,无论是英美哲学还是欧陆
哲学仍然是一个分歧很大的问题。在英美科学哲学领域,在有没有科学
进步的元标准问题上,一直形成两种意见。波普、拉卡托斯尽管反对传
统的证实主义原则,持一种批判理性主义的证伪立场,但他们仍然认为
元标准是存在的,波普将它定位于理论的可否证度,而拉卡托斯则认为
可以根据与科学史或标准的科学实践活动的符合程度加以判定。而库
恩、费耶尔本德这些科学历史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则坚持元规范的虚
妄性。他们认为各种相互竞争的范式之间是不可通约的,什么是好的,
什么是不好的纯粹取决于人们非理性的选择,费耶尔本德甚至提出“怎
么都行”的相对主义口号。'4'在欧陆哲学内部,德国的哈贝马斯与法国
的利奥塔就有没有哲学的元话语和元叙事问题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哈
贝马斯为了捍卫现代民主制度的合法性基础,坚持将交往理性作为一切
语言活动的元准则,而利奥塔则以为,科学知识与叙事知识发展到当代
在范式上是不可通约的,那种整体主义的元话语、元叙事将不复存在,
取而代之的只能是不同范式的局域性话语。'5'
这些一流思想家究竟孰是孰非,是一个也许永远不可能确切有答案
的形而上的问题,自然不是我们这里能简单解决的。从我们所讨论的特
定问题来说,只能这样说,在后现代哲学文化语境之下,不可能有一个
跨越不同学科或不同范式的、适用于所有时间和领域的实质意义上的元
规范。在元规范的问题上,我们只能同意维特根斯坦的说法,以一种“家
族类似”的特征来描述它,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这一点,将成为我们
接下去讨论问题的基本理论预设。
二
既然那种实质性的、整体性的元规范不复存在,那么,我们所指称
的学术规范究竟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存在呢?正如前述,规范总是具体
的、局域性的,它不是一种独立的、自恰的存在;规范总是与一定学科
或范式相联系。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学说表明,“科学研究纲
领”作为一种学术研究的范式,分为硬核和保护带两部分,其中硬核部
分,除了最基本的理论假设之外,就是该范式特有的方法、规范、范例
等等。'6'另一位美国科学哲学家拉雷·劳丹( Larry Laudan)也有类似
的观点。他认为一定的研究规范是与一定的“研究传统”相联系的。所
谓“研究传统”不是个别的理论,而是一种理论的系列,或者说理论的
谱系,它是在长期的学术研究过程中历史地形成的,每个“研究传统”
都有其区别于其他“研究传统”的形而上学的信念、禁忌和规则、方法。
'7'拉卡托斯和劳丹都是以各自的理论话语丰富了库恩的范式理论,我们
可以从中看到,一定的学术规范总是从属于一定的学术范式,它同该范
式特定的形而上理论假设、禁忌系统一起,形成了信奉该范式的共同体
成员所必须遵守的公共规则。
维特根斯坦说过,遵守规则不是私人性的行为,规则总是具有公共
的、约定的,“当我遵守规则时,我不选择,我盲目地遵守规则。”'8'
这就意味着,对学术规范的遵守,是拥有某个共同范式的学术共同体的
公共行为,对于共同体全体成员来说,不是一个选择性的行为,而是不
得不服从的行为。因此,今天我们说中国学术界缺乏学术规范,或者说
要重建学术规范,首要的问题还不是学术规范本身,而是如何自觉地形
成学术研究的各种范式和学术共同体。正是因为我们在学术研究之中在
范式上缺乏自觉,缺乏学术传统的自明性归属,所以才无规范可言;即
使自认为有规范,也匮乏一定范式和共同体归属。
我想,只有中国的学术界在不同的学科和跨学科研究中组成不同的
学术共同体,并且形成多种范式的竞争,我们才能对自己的研究范式有
一种理论上的自觉,才能真正谈得上遵守学术规范的问题。
三
尽管不同的研究范式,不同的学术规范之间是不可通约的,但这并
不意味着它们之间就不存在着交流、对话、沟通和竞争的必要和可能性。
如果一种范式所希望的不是仅仅被共同体内部的少数成员所接受,而是
为更多的其他共同体成员所分享,那么,知识的存在方式不应该是封建
割据式的独白,而应该是相互之间充分有效的对话。'9'
罗蒂在哈贝马斯与利奥塔关于有无元话语之争中坚决站在利奥塔一
边,但是他依然认为不同范式和话语之间的对话和沟通是绝对必要的。
因为只有在对话之中不同的范式之间才能相互沟通,只有在与其他范式
共同体沟通的过程之中我们才能不断地发现自己的问题,从而超越自
我,实现加达默尔所希望的“视界融合”。'10'
在英美科学哲学内部,拉卡托斯和费耶尔本德也从各自的角度强调
了不同的范式之间对话和竞争的意义。拉卡托斯既不像波普那样将科学
史视作是试错史,也不同意库恩的观点将常态的科学史看作是只有一种
范式占据着话语的霸权。相反地,他心目的科学史正是相竞争的科学纲
领史。竞争在科学史中并非是科学革命时期的特殊现象,而是一种常态,
不同的科学纲领相互之间通过对话、讨论、辩驳,以推动科学的进步和
增长。'11'科学哲学中的“无政府主义者”费耶尔本德则以一种多元真理
论的知识立场强调,不同的范式都有自己认识上的真理和理论上的盲
点。所谓真理并非是通过经验的分析,而是通过理论的比较才发现的。
因此,不同范式之间的充分竞争是永远必要的。知识的发展不是一个趋
向理想观点的过程,而是各种理论同步增长的过程。通过对话和竞争,
每一种知识范式都迫使别的范式阐明得更清晰、完美一些。在科学史中,
所有的理论都对发展我们的心智能力作出了贡献。'12'
不过,接下来的问题是,在学术研究的元规范不复存在的背景下,
那些彼此之间不可通约的知识范式将如何沟通?有效沟通的可能性条件
究竟是什么?关于这一点,哈贝马斯假设了一个实现“无障碍沟通”的
理想语言环境,即“三真(正)”原则:一是真实性,陈述的内容必须
是真实的;二是真诚的,说话者不是想有意欺骗听众;三是正当的,话
语应符合相应的社会规范。'13'尽管利奥塔和罗蒂都认为哈贝马斯仍在建
构另一种元叙事、元话语,但我们应该看到,哈贝马斯的这一语言沟通
规则与过去我们所常见的实质性的元规范不一样,它仅仅是在一种非经
验、非实质的形式化意义上体现出它的有效性。就象康德为道德立法一
样,哈贝马斯为对话所立的法也是形式化、普遍化的,是一切有效性对
话得以进行的可能性条件。正如哈贝马斯所指出的沟通行动中这一理性
主义的规则不是选择的问题,而是遵守的问题,只要我们进行讨论和对
话,就不得不承认对话过程中所蕴涵着的合理交往的理性规则。即使是
一个非理性主义者在反驳理性主义的时候,他也预设了他所反对的理性
主义(程序理性主义)立场。理性主义的深厚基础就在于,如果有人想
通过辩论来反对理性主义,就会陷入“践履性矛盾”,即他反驳的东西
正是他反驳活动本身所假定的东西。'14'
哈贝马斯所假定的其实是不同的话语结构彼此之间交往必须遵守的
形式化的合理性有效规则。不同意哈贝马斯的罗蒂则在道德的意义上提
出了另一个合理性的规则,他指出:合理性在另外的意义上说“指的是
某种‘清醒的’、‘合情理的’东西而不是‘有条理的’东西。它指的
是一系列的道德性:容忍、尊敬别人的观点,乐于倾听、依赖于说服而
不是压服。。在‘合理性’的这样一种意义上,这个词与其说是指‘有
条理’不如说是指‘有教养’。”'15'显然,罗蒂这里所强调的正是不同
范式之间对话的道德性规范。
于是,我们可以发现,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规范仅仅与具体的研究范
式相关联,在不同的范式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的、普遍性的元规则,但
这并不意味着范式之间的对话、沟通和竞争过程之中就不存在着形式化
的合理性程序。哈贝马斯所设定的“无障碍沟通”的三项有效性要求,
正是在程序层面规定了范式之间交往的合理化规则,而罗蒂所强调的是
在此过程之中交往主体的道德规范。
四
学术规范既然只是与一定的知识范式相联系,那么,我们在从事自
己的学术研究时,遵循规范这一律令是否仍然有其自身的合理性限度?
卡尔纳普在讨论语言哲学时曾经对两类问题作过区分,一类是内部
问题,也就是存在于一个特定的语言分析框架内部的经验性问题,这类
问题是可以通过框架自身的规范运作加以解决的;另一类是外部问题,
它讨论的是框架自身是否存在的形而上问题,这类问题是注定无法真正
解决的。一个人选择何种框架仅仅是选择他的说话方式而已,我们对不
同的框架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容许它们之间相互竞争。'16'卡尔纳普的
这一观点实际上是提示我们,对于具体的经验问题之解决,我们必须在
一个特定的分析框架或范式之中严格遵循该框架的规则行事。而一旦问
题不再涉及到具体的经验,而是形而上的理论时,就不能再以特定的规
范自我束缚,而应该采取一种开放的、宽容的态度,在不同的框架之间
进行比较,进而重新选择或调整自己的分析框架。
这是在对待不同问题的空间维度上遵循规范的合理限度,另一方
面,在学术研究过程本身的时间维度上,遵循规范也有其明确的边界条
件。在这一问题上,库恩的常规范式和科学革命理论作出了富有价值的
说明。当一个学者在应用特定的学术规范研究具体问题,发现在理论假
说与经验事实之间的反常越来越多,以至于出现危机时,就应该进行一
场范式的革命,及时地从对内部问题的关照转向对外部问题的注意,重
新审视自己的研究范式或分析框架,并作出新的选择。'17'
不过,一种分析框架的生命力是很强的,不是个别的反常就能引起
范式的危机。拉卡托斯在分析科学研究纲领时,指出研究纲领往往可以
通过调整“保护带”——次一级的理论以克服反常,而不一定动辄就要
对其硬核部分——元理论假设和分析规则进行革命。'18'不过,正如上文
已经指出的那样,不同范式之间的竞争即对外部问题的思考,不是要等
到科学革命时期才考虑,而是一种常态的现象。这就意味着,作为一个
学者,必须像库恩所说的在收敛式思维与发散式思维之间保持“必要的
张力”。'19'一方面,严格遵循学术规范,在自身选定的框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