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乱!乱!-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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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开格里斯,坐起身屡顺头发。
格里斯玩笑的攀上我的肩:“我很喜欢他,看起来很好吃。”
我敲敲他的头。
“为什麽要分开?我刚刚怎麽挑逗你都没反应,是你不行啦?”
我瞪他。
“还是因为──”他眯起眼睛笑得风情万种,“你爱上他啦?”
我不语,他便了然,叹了口气。
“因为他是个普通男人,你想放飞他?”他摇摇头,“扬,你太傻了。”
我苦笑,要是孟白的话,一定会说“这不是你”吧。显然,连床伴都比他了解我,或是说愿意了解我,不过──无所谓了。
“该放手的你不放,该牢牢抓紧的你却──”我封住他的唇,再次把他压倒在床上。
“心里想著那个人吧,要不你真的会不举哦。”一吻完毕,他笑道,“看,爱人又回来了。”
作戏,本来就是我的家常便饭,但是从来没有一次这样让我心存不安。
我知道那张躲在门後的脸有多麽苍白,他的手一定抖动不停。
可是我还是故意的,将我们可耻的连接在一起的部分,故意给他看。
我恶心,我痛不欲生。
因为我以最最卑劣的方式,伤害了我的爱。
他有洁癖,不只是身体上,这我知道。所以当我晚上要抱他的时候,他反射性的推开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今天有点不舒服……”他紧咬嘴唇不肯说出心里的巨大矛盾。
“算了,”我装做生气,其实心里却是疼痛,背对著他不语。
慢慢的,他攀爬到我的背上,紧紧拥住我。我能感觉到他微微的颤抖,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回过头,吻他的额头,告诉他一切都不是真的,我唯一的爱依旧是他。
但是我怎能?
有一个天下最最任性的男人等待我回去,该死的我最无法反抗的就是他;天下有那麽多的人耻笑我们这种关系,我不在乎他不在乎但是不能让小熊背负这样的压力长大;他在妻子临终前发过誓,要给小熊平凡幸福的一生;我在小熊死去的那一刻发过誓,如果有来生我会倾尽所爱保护他。
诚然,他本该是一个前途也算光明的银行小职员,有著一份丰厚的收入,稳定的家庭,幸福的做一个好爸爸。他可以为了妻子抛弃这一切,我却不能允许为了我他不能重新拥有这一切。他是我的所爱,所以我要给他这世上的最好。
放了吧,放手了,然後还给他他曾经的平静的幸福,就算是我对这份爱的答谢。
我甩掉了他拥上来的冰冷双臂,唾弃他,羞辱他。
我甚至不记得那一晚我究竟说出了怎样的恨话,因为我已经无法呼吸,将要死掉了。
不告而辞是最最糟糕的分手形式。但是我别无他选。我怕面对,面对我第一次爱上的这个男人,以幽怨的目光看我。我想我一定会崩溃。
致我的爱:
不记得这是我第几次在飞机上度过夜晚。在飞机上,我总是失眠。
这一次的失眠却与以往不同,心是跳动的,血液是奔腾的。我望著静谧的漆黑,心中所想的不再是绝望。
怀揣著也许是勇气,也许是希冀,我在旅途,心随自己。
是你,薛诚然,让我懂得了,什麽叫原谅和珍惜。
一次次的爱你,我发现我是活著的,我也要活下去。
诚然,诚然,我的心很乱,不知身在何处,不知前面的方向。
但是想到有你,这世界也顿时明朗了起来,我爱你,进而爱上这个世界。
回首童年,少年,青年,昨日如风。一眨眼,韶华尽逝,我也快老了吧?老了的心,就像夕阳,温暖而深沈,等待重生,等待新的希望。
曾经想象,你我老了,彼此依偎坐在公园的长长藤椅上,十指交握分享天空,你一半我一半。
也许只是个梦,却比任何都美好。
我的诚然,我的爱……
久违一年的家,打开门,我重新走进逃离无数次最终却总是回来的地方。
沙发上睡著的,可是那个淘气的总是想关住我的傻孩子?他从不熬夜的,今天如此疲倦,是因为等待我吧?
宠溺的笑著,抚上他已有苍白发丝的鬓角。他的嘴角微微翘起,抬眼看我:“你回来了。”
“我回来了。”我将头靠在他的肩膀,那里温暖舒适。
也许我们都很疲倦了,因为失眠,渐渐入睡。
我接手了萧先生的公司,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将它与我旗下邢万零赠予的集团进行合并,成为了一笔庞大的产业。
我寻得了一名新秘书,总是阴阳怪气的吓人,动不动突然出现,还对诸多八卦甚是了解。就目前来讲,他还很忠心,因为他的原则是三十年不换饭碗,我不小心就是捡他回来的第一个受害者。会计法律建筑化工什麽都懂什麽都好,就是把我的香烟都换成了口香糖,XO换成了枇杷膏,在我的镜子上贴个大大的猪头。
孟白被我安排成了部门经理,我不是很想看到他,纯粹是因为没必要而已,往日的怨恨已经烟消云散,他有能力,所以我还是要重用他。
事业只能用蒸蒸日上来形容,我的生活也在小秘书的调教之下越来越向健康方向发展,就差去作公益讲座拍公益广告上公益晚会拿公益大奖了。
结果刚刚这麽对自己自言自语一番,小秘书就推开房门说:“老板,今晚你和妮娜的约会我给取消了,给你安排了公益晚会的首席座位,好歹你也是慈善家──”
“打住。”我举双手投降,“上次是琳达上上次是艾米上上上次是里萨拉本戈亚娃,这次又是为什麽不能和──呃──”
“妮娜,老板。”他恭敬的说。
“对,为什麽又不能去妮娜那里?”
“老板,”小秘书凑到我耳边道,“我今天在食堂,听到打饭的李师傅和营业部的小田说妮娜以前跟**个男人#¥%@#过──”
我无奈了我。
正当我打算问萧先生新娘是谁再次进入家门的时候,真正的惊讶了,因为坐在沙发上的女人,竟然是我想都不敢想的──蓝若。
大大的惊喜。
依旧美丽,自信,世上最让男人沈迷的女人,举手投足都是致命的魅力。
“小扬。”她起身,微笑,多年不见,她与我同样欢喜。
是的,多少年没有见面了?从婚礼上,她为我落泪那一刻起。
我至爱过的女人。
我们接吻,熟悉的感觉让我莫名感动起来,时间未在她身上留下丝毫的痕迹。
我离开一段距离,仔细的看她。
“别这样看,我不再年轻。”她羞红了脸。
“不,依然是我见过的女性中最美的。”我真心道。
“你就是未来的新娘?”我问。
“是,你不喜欢吗?”她亦是真心的征求我的意见。
我苦笑,我能说什麽呢?同样是我爱的人,他们结合在一起,我难道不应该是最乐见其成的吗?
“祝福你。”我再次吻她。
祝福我爱过的所有人,都拥有幸福。
只有我一个人,回到了原点。
蓝若爱过一个世上最最任性的男人,爱过一个世上最最任性的男孩。她嫁给了一个能给她幸福的男人。她离开那个能给她幸福的男人。她回头追求她的爱。
蓝若的一生,永远做她当时最想做的,拿得起放得下。
也许一直以来是我错了,最应该站在萧先生身边的人,就是蓝若,坚强的女人,第一个走进我生命的女人,也许也是第一个走进萧先生生命里的第一个女人。
神甫的声音在教堂回响,小天使们的圣歌洗涤每一个人的灵魂。一枚钻戒一捧花束见证了永恒,红色的地毯延伸到永远永远。
我突然想到看过的一本书:
──这条路,是通向海,还是通向山?
──这条路既通向海,也通向山。只要往前走,就会与所有的路交汇。
我走在我的路上,也许总是选错了方向,但是最终,我能走到我的目的地,不管那里是海,或是山。
教堂的锺声庄严神圣,时时敲击。
我踏著长长的红色地毯,走下高高的台阶。我想我现在就像一个虔诚的信徒,对创始之主充满崇敬和感激。
前方好亮,那是耀眼夺目的太阳。我眯起眼睛,感受温暖的阳光打在身上,造物主赋予每个人拥有阳光的权利。所以我也得到了阳光。
太阳下,照射著一个纤瘦苍白的,和一个小小跳动的身影。
我愣了,笑了,就像刚刚降生一般开心,希冀。
红毯那端,谁说不是幸福?
人生乱乱乱如斯,我甘之如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