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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想从事律师工作必看(律师心得汇总-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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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的设计必须有针对性,不能胡子眉毛都兼顾,你善于从事哪种服务,你就做偏重于哪种方式,不要因为哪种时髦就去做哪种。
  4)实施方案。再漂亮再理论上无懈可击的方案,也都需要细致的组织实施。你手里拿着这个方案,总是说,好东西啊好东西啊,就是不投入人力物力去实施,那么你也不会有好的成效。实施方案比设计方案更加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企业追求执行力的原因。比如你可以将实施分步骤,首先让市场知晓你的服务,可以通过广告、公益活动、促销活动等方式进行,然后你可以选择你认为优质的潜在客户进行初步接触和积极跟进,最终建立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你应该及时收集反馈信息,调整和弥补方案的不足。
  
  关于证据
  
  证据的收集
  
  关于什么是证据以及依附于我们国家三部诉讼法的三种不同的证据体系的共性和区别,有无数的学者和实务领域的人士发表过N多的论文去论证和说明。你也在各种教材和参考书中读过或者研究过,我就没有必要再做过多的论述了。我要说的是如果你接到一个案子,从哪些方面着手收集证据以及形成证据链条。我想举一个实际的案例来进行分析。
  案例:A公司是某省著名商标“海X”的持有人,该商标使用在A公司生产的某建筑材料上。A公司发现,有B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用的商品名称为“鑫海X牌XXXXX”,B公司在商标使用上,尽力淡化“鑫”字,使消费者很难判断出“海X”和“鑫海X”之间的区别,造成A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引发诉讼。
  作为原告律师,你应该从哪些方面收集证据?
  原告的证据清单为:
  证据清单
  
  第一组证据:关于原告公司拥有“海X”注册商标所有权以及“海X”注册商标美誉度的证据。
  1-1、原告公司营业执照。
  1-2、“海X”商标证书。 证明,原告拥有“海X”注册商标所有权,以及“海X”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期间和使用范围。
  1-3、“海X”注册商标荣获X省著名商标证书。证明,“海X”注册商标在行业内获得了相当的荣誉,得到行业管理部门的认可,享有一定的美誉度。
  1-4、“海X”注册商标荣获的相关荣誉证书。证明,“海X注册商标在行业内获得了相当的荣誉,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享有一定的美誉度。
  1-5、“海X”牌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海X”注册商标在行业内获得了相当的荣誉,得到行业管理部门的认可,享有一定的美誉度。
  
  第二组证据:关于被告主体地位以及与原告相同的产品上使用与原告商标相近似的商品名称的证据
  2-1、工商行政部门的公示资料。证明被告的主体地位。
  2-2、被告几种侵权产品的外观照片。证明,被告在与原告相同的产品上使用与原告商标相近似的商品名称的事实。以及被告有意在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海X”商标,混淆消费者对商品的认识的事实。
  2-3、X知司鉴字(200X)第XX号《技术鉴定书》。证明,经过技术鉴定,被告行为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权的侵权。
  
  第三组证据:关于被告产品的销售给原告造成损失的证据。
  
  3-1、公证书。证明被告产品在市场销售的情况。
  3-2、XX地区的销售票据若干张。证明被告产品的销售区域。
  3-3、原告2004年9月-12月与2005年9月-12月销售报表对比。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情况。
  3-4、律师事务所合同以及发票。证明原告为追究被告侵权行为而支付了的合理费用。
  3-5、公证费发票。证明原告为追究被告侵权行为而支付了的合理费用。
  3-6、鉴定费发票。证明原告为追究被告侵权行为而支付了的合理费用。
  3-7、其它合理费用发票。证明原告为追究被告侵权行为而支付了的合理费用。
  原告的证据中,有书证、物证(实物和照片)、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等。取证的方式有: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在管理部门查询、现场拍照取证、为证明物证实物和照片的真实性,还委托了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取证等取证方法。证据清单中列出的三组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条,证明原告的主张。
  思考:如果你是被告代理人,你当如何收集证据,反驳原告的主张呢?
  
  1)要有证明案件主体的证据。一件诉讼案子,你首先要证明的是双方主体地位的成立。这些证据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我担任被告代理人时,常常有收到的起诉状中被告的名称都弄错了的情况,因为企业的名称经常会发生一些细微的变化,比如增加前缀或者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成股份有限公司,一个字的不同都会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如果你是被告代理人,你只要提出主体不适格就足以让原告被驳回起诉。如果你是原告代理人,请不要怕麻烦而不去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调取证明被告主体地位的证据。
   2)证据要分清主次而不能无所选择。凡是能够证明自己主张或者能够驳斥对方主张的材料均可以先收集起来进行分析,这些材料来源于委托人或者政府机构或者委托人的关联机构。有些证据是关键的证据,是成立案件的必要证据,而有些证据只是辅助性的,你要分清主次。比如,一个合同纠纷的证据至少要有那份引起纠纷的合同以及因为违约而给你造成的损失的证据,至于其它,可以分为辅助的证据。一件人身损害案件的证据至少要有侵权主体以及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证据,至于被侵害人的血迹斑斑的照片和破碎的衣服之类,除了烘托气氛外,其实没有什么实际价值。
   3)证据要相互印证而不能相互冲突。举例的证据清单中,几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环环相扣,来证明被告侵权的事实和损失。而一个孤证是很难证明什么问题的。比如,一个简单的借款纠纷,如果你只有一张借据,能不能绝对证明借款事实的成立呢?我看不见得。对方可能会抗辩说这个借款是被逼无奈,或者说是双方再谈恋爱因为分手而写的分手费等等。一个离婚案件,为了证明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能不能就凭借一张对方和怀疑是第三者的人的亲密照片来证明不正常关系呢?我看也不见得。对方可能抗辩说这个人是他的表妹或者她的远房表哥。再比如,一件合同纠纷中,同时会出现主合同和补充协议,如果补充协议和主合同之间存在着抵触,你就不能直接认为对方违反主合同来主张权利。否则对方会用你的证据对你进行打击,姑苏慕容的传统路数。
  
  证据材料的保管
  律师过失丢失和毁损证据材料是件很丢脸的事情,如果处心积虑的故意这样做,那就是违纪和违法了。从轻的方面说,这个律师会被当事人认为不牢靠。从重的方面说,这个律师可能会面临索赔。所以,当我们代理一件案件或者受理一个项目起,一定要注意证据材料的保管问题。我建议你这样做:
  1) 避免收证据原件。
  我的案卷中,几乎没有证据原件。法院立案和审理中,案卷中也不一定需要原件,除非是已决借款案件的欠条和判决离婚后案件中结婚证可能会被法官收起来,(那个东西留在当事人手中本身就不妥)。因此,你的案卷中尽量避免出现原件,证据交换或者开庭时,所有需要核对的原件让当事人携带就行。我有一个案子,证据原件有几麻袋,大部分是证件和会计凭证,这些东西我不敢经手,丢了毁损了我可负责不起,因此在证据交换时,我让当事人派出了他们的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不收取证据原件对自己是个保护。
  2)收到证据材料,向当事人出具收据。
  养成一个出具证据收据的好习惯。你交给法院的证据,法院也会给你一个证据收据,当事人交给你证据,你一定要给他一个收据。这样做,可以避免法庭认为你证据不足而在你和当事人之间引起的互相指责的纠纷。也可以避免某些没有诚信的当事人将一个原本就子虚乌有的证据的缺失的责任归结在你身上。还可以给当事人你的工作规范的印象。一张收据,一举多得。
  3)理出头绪,编写清单。
   一个普通案件,都会有十几或者几十份证据,大型的案子,可能有成百上千的证据。因此,你必须在收到证据后,理出头绪,将证据分组并列出清单。能够证明相同事项的多个证据可以编成一组,你应对这组证据分别编号。证据清单的编写有很多中,上述举例只是一种编写方法,你还可以尝试创制出适合自己工作习惯的清单编法。
  4) 制作证据副本。
  一般而言,你的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你至少必须准备3份副本,其中一份交法院,一份交对方当事人,一份交自己当事人,正本由自己作为案卷的必备部分。制作证据副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也有利于保管证据,即便其中一份有缺失的情况,你也可以在其它副本中得到补充和印证。将你整理好的证据和证据清单交一份给当事人备案,不但有利于保管证据,也有利于让当事人对你有良好的印象。
  5) 及时归档。
  案件的一个审级结案,你应该及时将案件材料归档和订卷,这样可以避免证据材料的丢失和毁损。具体的工作方法,请你参考关于案卷的章节。
  
    律师助理守则一:管好自己的嘴
  
  在庭上,不到法庭辩论的阶段,你对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阐释准备滔滔雄辩时,法官会毫不客气的打断你,并在心中讥笑你是个菜鸟。在给当事人做法律咨询时,老师们会提醒你,不该说的话不要说,要不然你的职业就不能产生任何的价值。如果你有机会跟在师傅身边,你会发现,师傅们说话是分场合的。他们可能是口才出众也可能是不善言谈。而实际上,在法庭上在客户办公室在各种的社交场合,真正的高手不一定是那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家伙,法官、领导、客户们可能更看重掷地有声、一言九鼎的人。在言谈方面,我对你有些建议:
  
  1)不公开谈论当事人委托的事务。
  法庭开庭前,你在候庭的走廊上时,切记不要和同事交流案子的情况,这种交流包括询问案子的准备情况,打电话征询未出庭当事人的意见,问其它同事这个法院有没有熟人,主审法官的电话号码是多少等等,说不定离你不远的地方就是对方当事人的律师,而你的话会一字不差的漏到了他的耳朵里。在客户的公司里,你或许负有起草某份重要文件的任务,而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司里,会门户众多,你自己都不清楚谁是谁的人,你在公开的场合,随意的说话,保不定你的文件还没有出台,关于这个拟出台文件的对策就已经在公司的内部网络上被所有人浏览过。在事务所,除非自己的老师,请不要随便向同事谈及你或者你老师获得的委托,不管这个委托事项在你看来只是个鸡毛蒜皮的小CASE,因为你做的工作不是收集并发布张家李家的蜚短流长。对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的律师是一个口风极其紧打死也不会招的人,那么这样的人至少是可以信任的,如果加上他还能力出众,那么这个律师就是可以托付性命的人了。有句很俗的话建议你记住,并贯穿执业的整个过程,那就是:“真言不传六耳。”
  2)不公开评价当事人。
  来你老师办公室的人,会是形形色色的,即便你老师设定了代理案件的范围和客户的类型。你或许因为他精明吝啬而对他内心满腹牢骚,再或者你认为他人格卑鄙而内心对他极度厌恶,再或者你认为他阴沉险恶而内心对他倍加提防,总之,你在面对这些当事人时候,总希望自己有阮藉的特异功能青白眼,对你鄙薄的人加以白眼。
  而在我看来,有职业精神的律师在对待当事人上是有风格而没性格的。即便对当事人的人格和处世哲学有不认同的地方,也不必公开的予以评价,也不应该影响法律服务的质量。律师是运用法律为当事人服务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律师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法律技术工作者。你的职业不是评论家或者伦理学家或者心理学家,我们也没有受到委托对某个当事人的人格问题进行评价或者指责。公开的说这个当事人怎么怎么,那个当事人如何如何,只能让人对你退避三舍,因为你是一个喜欢花边新闻的八婆。
  
  3)不把话说满。
  如果说,能够实际解决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会体现你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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