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情时代 作者:密斯兰(晋江2014-07-17完结)-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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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天空可以见到彩虹了)
【上】
我不是个喜欢逛街遛弯儿的人,如果不是满满的加盟让公寓的日常消耗徒增了两倍,我绝不会轻易打破以往采购生活用品的规律,更不会在法定假期出门。
我讨厌人头攒动的热闹非凡感。
上大学时一个室友曾经两眼放光对我说,你造吗,我跟你一样耶,我是完全没有办法忍受张开手臂可以触碰到陌生人的距离的,我们都是密集恐惧症患者呢,超惨的!
呵呵呵,可惜我不是,我真的不是。
如果张开手臂触手可及尽是人民币,琳琅满目全是毛爷爷,再加上蜂窝状密集分布的珠宝金银,你还能给我恐惧一个我看看。——没钱还染一身的非典型性神经病!
那是因为什么讨厌热闹呢?借用《唐顿庄园》里那句话:唯一比孤独更可怕的是,被人知道你孤独。
其实比被人知道你孤独还要可怕的是,没有人在乎你孤独。
我的生活中,如果没有满满,不知道还要冷清成什么样子。
满满的事业开始如日中天,咖啡馆短短数周已经打出名气,甚至跻身城市美食周刊的推荐列表。工作一忙,回老家的频率也少了,我看着她运筹帷幄指点江山,每晚还准时跟表姐夫视频聊天,真的由衷的羡慕。她这个人极度要强,从小没干过一件不漂亮的事,至于瑜不掩瑕的婚姻,越是不被看好,她越是要活出精彩。离乡背井孤身闯荡,家庭美满独挑大梁。满满是家庭事业两不误的典范。
满满是唯一一个长得比我美还能让我掏心掏肺的女子了。仔细想想也是,我发现在我闭塞的交际圈里,能够揽腰逛街不挑路线,帮忙数钱不起歹念,分吃泡面不嫌唾液的女友,确实屈指可数了。那些从小到大手拉手上厕所的小伙伴们,都散落在天涯,各自闷骚了。
我提着购物袋走出超市,步履蹒跚挤在周末都市的泛泛人海中。在这柳絮纷飞花争妍的清明时节,我却是愁里看花厌此生的不合时宜。
沉重的庸俗感不断将我往下拉,阻碍我修行升天做神仙,所以我只能继续翻过一页页的人生百态。
地铁疾驰而过,我看着车窗上自己倦怠的脸,挤眉弄眼自我欣赏,很快就了无生趣了。
车厢里的人口密度比平日通勤高峰要松懈不少,都能看清对面一双年纪与我相仿的情侣在梨涡浅笑。姑娘手捧红玫瑰娇羞可爱,那位先生很滑稽——清明节花店的玫瑰一定折扣最低,能把清明过得这么喜庆的算是前无古人了。
看看人家,爱人在身旁,坟头就有伴。夫复何求?
这么想着,此时地铁到站一个猛刹车,我的脑袋正好倒在坐我旁边一位大妈的肩膀上。一个劲儿哈腰道歉,大妈都没有反应,只盯着横置的手机目不转睛。
我自觉没趣,侧目去瞅大妈在看的电视剧,两分钟后我大概有些眉目了。就说一富家千金打小与豪门至亲失散,视频正演她长大后在一间餐厅碰到亲生母亲。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老夫人对眼前的陌生姑娘聊起陈年往事,而后声泪俱下地说,我一看你就特别亲切,这是我女儿小时候最喜欢吃的巧克力,我想送给你,你快尝尝合不合口味。
这蓦然一瞥引起了我十分的好奇,好想知道这编剧脑壳是不是让门挤过?现实中这样搭讪的不是贩卖人口也是非法传销,还送巧克力?乙醚夹心的吧?
玻璃心真的不分年龄,大妈五十不下了,还被感动得抽鼻子。对面的玫瑰姑娘眼神示意男友,嘴型在说:“你看那个老女人……”
老女人?说的好像自己不会老一样。
我坚定地为大妈鄙夷这对痴男怨女,是因为我觉得,身旁这位天圆地方皮肤粥化还多愁善感的“老女人”,大概或许很有可能,是二十多年后我的模样。
夜幕降临无会可约,就去满满的酒馆坐坐。
酒馆三面木墙一面落地窗,落地窗太爱炫耀了,那就是甜腻情侣的展示台和竞技场。
我很懂事地坐到离吧台最近的角落,一边发呆一边咀嚼无聊感。吃喝不付钱的主,只能大隐隐于市。
你得承认,满满确实胸大有脑,在做生意上天赋异禀,尤其是面向中产阶级金玉其外的品味,她特别能别出心裁游刃有余。谁能想到找小正太来扮演牧童,引来欲断魂的路人奔赴“酒馆”?而且分明是挂酒牌卖咖啡,居然没有一位顾客替我提出不满。
“小姐你好,我第一次来这里,觉得十分特别,请问你知道这家店今天的主题是什么吗?”满满喜欢扮演偶然闯进精品小店的美食家,伺机在酒馆里王婆卖瓜。
“我看看,拿破仑,梵高,马丁路德金,武则天,李清照,吴三桂,柳如是,谭嗣同……居然还有萨达姆。”一面板墙上用回形针夹着四排已经往生但还活在教科书里的古今中外志士仁人的证件照,底下摆一香炉点着香薰。
“一群时空乱入的大势已去者,主题嘛,应该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你会不会说话?来砸场子你还排不上号哈!”满满的脸色暮霭沉沉,抽椅子的动作好像拔剑。
“看您说的,我要敢断您财路那就是万死不辞。额不,死不足惜,死不足惜。”
满满四仰八叉靠在沙发椅上,用一种特有意味的眼光定睛看我,“放心,你这种人死不了,反正根本就没像人样儿地活过。”
我捂住胸口,顿感元气大伤。满满你丫真狠!
“我今早喊你起床,可什么都看见了。哇靠你居然抱一只比你都高的毛绒大熊睡觉,啧啧啧,你的下限越来越深不可测了。哪儿买的?商家没让你反馈用户体验吗?”
“哎!那是……”
“方槿同志,你看看你,十几年的圣贤书念成了性低潮,还凭什么举手投足敢与世界为敌?”
满满是典型的出门光鲜回家翻天,跟她搭伙过日子,不可能有半点隐私。
毛绒大熊是我前任送的最后一份情人节礼物。
满满骂我没出息,“你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图拿衣服(Too Naive),既不真实也不洒脱,没有勇气只会叹息。对前任余情未了你觉得是爱是吧?除了你傻什么也证明不了。”
我知道,我不止缺乏勇气也缺乏运气,我没有身份只有身份证,我是大千世界点滴微尘,可我不是傻。
只是特别不理解男女分手一定要把对方送的东西付诸一炬或者抛诸千里的做法。感情已经没了,这些礼物好歹算是保险公司的最低理赔,都是白花花的银子换来的,干嘛跟钱过不去?
更何况前尘往事爱恨情仇也不是你清理一次储物柜就能澄心涤虑的。像我一样怅然一下差不多行了,能用的接着用,不能用的也可以废物利用。我就把我前男友送的进口提花窗帘当野餐桌布使了,满满还嫌太素,跟奔丧似的。
【下】
我支着脑袋看留言墙上的拍立得照片,大部分的人物只有背影,都溶化在景色里。
抽出其中一张我的倩影,开始对满满顾左右而言他:“十年后再看自己现在的照片,一定觉得土死了吧?”
“何必等到十年后,你现在就很土。”满满夺过我的靓照,拍在桌上一叠照片上,再把它们一张张摆开来挑选上板。
我随意一瞥,眼神突然锁定在一张熟悉到骨子里的侧脸上。那张脸虽然焦点模糊,但依然能分辨出缺爱缺德缺心眼的独特气质。没跑了,这是我那阔别一年有余的前任男友。
但此人只占了一半的幅员,在这张照片里,有另一张侧脸与他闭目相对,两人面容微醺,你推我搡,将吻未吻,可谓鹣鲽情深。更让我惊叹的是,我发现这一张陶醉的侧脸好像也在我廖若星辰的朋友圈里占有一席之地。可是,我一时想不起她的名字。
是叫玛索?金锁?丽娜?还是杨二车娜?
“这姑娘漂亮吧?她叫索娜,有时候会来我这里买咖啡豆,说她男朋友很喜欢。”满满手中忙活,嘴上也没有停歇。“瞧你,眼睛都看直了。又羡慕人家了?方槿啊,你就不……天涯孤女一样……什么劲儿……不是我说……”
满满的上下嘴唇不停地一张一合,我越来越听不真切,只感觉到周遭空空荡荡却嗡嗡作响。
活着,我生活的状况真的是排山倒海层出不穷。我和前任之间牵引了五年的绳子已经断了,这我很清楚,但它究竟是怎么断的我想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虽然迟了,但终于知道了。
人生已经如此艰难,有些事情还是讲清楚的好。此前我对神秘的前室友索娜来无影去无踪的行迹虽然好奇但并不在意,现在看来,她是上帝派来的信使;告诉我别慌;人生还没有那么糟糕;因为更糟糕的;还在后面。
满满看出来端倪,于是我面无表情地和盘托出了我与这对狗男女的恩怨纠葛。
“难怪我老觉着这男的面熟。哎方槿,你,你可别哭啊!我知道,我知道,这男的太混蛋了。你放心,劈腿一时爽,全家火葬场!”满满罕见地安慰我,可能因为我此时的面目,不吵不闹,不动声色。
我当然不会哭,只是不想笑而已。
而且我从来都没有说过我前男友是混蛋啊,他只是个傻逼而已。更让人沮丧的是,我比他更傻逼。你知道吗,我们在一起五年,我几乎每天打三个电话问他吃没吃饭,想不想我,简直把傻逼当真性情。
想当初小姑娘仰仗年轻觉得满大街都对自己欣赏,小伙子也涉世未深以为整个世界可以一肩扛。开始的时候都是这样的,小小倾心便以为是鱼水深情了。殊不知那都是戴着人格面具互相捧场。当年四处显摆我们是“Love at first sight!”可是一见钟情这种事,他首先钟情的是你擦的BB霜。
在我们的爱情开始发痒之前,当然也有好的时候。
我俩的矜持阶段拉得很长,他扮伪绅士我演假淑女。
起初哪怕吃饭都不放过要作一把。任何硬度超过苹果的食物我都要他帮我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再问老板拿好几个碟子,把一盘菜的不同食材分开装,理由是“不然我不好咬。”
不仅如此,作死还带花样的:就算是二十块钱买的玉镯碎了那也一定是不详征兆;枯叶划过头顶恰好落在肩膀那八成是树精显灵;雪花粘在发根一分钟不化那肯定是天神让你许愿;连天上闪个电都有可能是外星王子喊你去拯救神域世界……
那些青春里的各种蠢事你都没做过也正常,一点没想过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相信恋爱中的姑娘都跟我当年一样免疫力为负值,生个头疼脑热的病,甚至被风抽了个嘴巴,也要虚脱一星期。现在我终于知道了,那时候得的不是病,是玛丽苏。
按正常套路来说我们的爱情故事刚刚开始,但人物携带的虚伪和自私基因,让剧情隔阂生硬,失去价值,甚至没有波动和生命迹象了,死亡了。
你相信吗?导致感情破裂的不一定非要有什么波折,可能恰恰只是因为——没有波折。感情在彼此没事找事的拉扯中消耗殆尽。
有时我也会回想,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在支撑五年的时光,如果你说是我们的爱情,我只能回答你“哈哈哈”。
最后的一年里,他遭遇失业,我刚辞了工作在家待业,我们过剩的精力全都用于吵架。他怀疑自己也怀疑我,他更需要一位温顺女子给他摇摇欲坠的自尊心添砖加瓦,而我早已经懒得去经营这场奄奄一息的秀。
在最最后的恋爱时节,盛夏光年,他守在我的公寓方圆百米之内,寸步不离地绕在我周围,和湿热的气候一样让人窒息。现在想来,当时的索娜,不知道抱着一种怎样的心情,等待一种怎样的时机。费解的是他竟然跟我说他所作所为都是因为爱我,我现在真的觉得爱情他妈就是个笑话。
后来渐渐的某一天开始我们不再主动和对方说话。每一句提问,回应的都是同一句谎言。我只是没成想,我们的二人世界已经那般的残缺动荡了,竟然还有了近在咫尺的入侵者。
我不怨他,我们的感情里我的不投入,致使这场情变充满滑稽。
其实分手也好,不然总担心会分手。
如今前事已经散逸丢失,我们曾经有过很深的关联然后说不见就不见了。我现在连他名字都不想记得。
跟恋人分手,三十三天后就能照吃照睡,天下的故事大抵是这样,合久必分。就这么浑浑噩噩度送没有他的余生,他逐渐变成一颗痣,平时我常常忘记它的存在,但是在某些私密的时刻,某些感觉到时光在枯萎的时刻,它会特别地提醒我,加倍的寂寞……
就算是再小的微尘,我也经历过爱情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也有过失落,恐慌,肝肠寸断,我不说不代表我不会痛。每个人忘掉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