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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一路繁花开似锦 作者:伊韶华(潇湘2013.6.6完结)-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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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这样的照片,有没有吓着她。他正如是想着,适才渐渐温柔的面容此刻已经渐渐地放冷了,他拿起那本花边杂志,看了两眼,丢进了身边的垃圾桶中,同时叫来了侍者。
  “把这套杯子洗干净收好。”
  侍者点头应下,将安似锦刚用过的杯子小心地用托盘放好,只见白瓷杯的杯底,正印着英文字母HL;这便是安似锦另一个名字Helen的缩写。凡是路氏旗下的企业,都会有标志着HL的安似锦专用品,路一帆盯着咖啡杯的杯沿发呆,却不曾喝下一口,半响,他才从口袋中掏出手机,按下号码。
  “陈秘书,帮我去定一束玫瑰,再买一枚钻戒。”
  电话那头的人,显然很是诧异,玫瑰,钻戒?老板这是要求婚了,对象是谁?舒雅还是安似锦,就老板对两人的态度来看,安小姐的可能性大得。
  “钻戒,是按着安小姐的尺寸来订吗?”
  路一帆一愣,脑海中浮起了一幕他梦寐以求的美好影像。很快便被自己的苦笑声打破。
  “不是……”
        
03 之子于归 宜室宜家(情伤初愈)
  不愧是受世界瞩目婚礼。
  玫瑰,美酒。长达一百米的拱形花门,一朵朵鲜艳欲滴的百合花骄傲绽放。白色的丝幔拖地。在微风中摇曳着风情万种的浪漫。长椅被人用白布盖住,椅背后结着一束束红玫瑰,一眼望过去,岂是一个‘壮观’所能形容!最让人惊奇的是那上好的白纱铺出来的花道,上面洒满了最热情的红玫瑰。在玫瑰花道的尽头,一些被拦截在门外的记者正对着婚礼现场猛按快门,时不时还会听到他们的惊呼声。
  “某某明星也来了。”
  “那不是某某大亨啊,想不到他也在。”
  是的,向家最不缺的就是两样东西,权和钱。且不说这场占地百亩的婚礼现场的布置花费。光餐桌上摆着的DomPerignon1995香槟,就已经足以让人叹为观止了。
  向父挑了一个黄道吉日,此刻,光正好,向家那巨大的落地窗将满院风光都招揽了来。
  安似锦透过干净到一尘不染的玻璃窗,看那些穿着华丽,举止讲究的人从容不迫地从窗前走过。互相说着那些客套又虚假的寒暄。
  在这堆虚假的人际关系中,她发现了他。
  他是那般瞩目,天生的王者,永远都会是社交的中心,再加上七年过去了,褪去年少轻狂的他,就像是那些香槟酒一样,处处散发着让女子垂涎的醇香。
  男人如酒,这话果然没错。
  安似锦双手环胸,斜靠在米白色的沙发上,长长的逶地纱裙,愈发衬得她的身材玲珑有致。
  好不容易将长发盘上来的新娘向薇,一眼就瞥到了正在发呆的安似锦,蹑手蹑脚地走近。顺着她的目光往下望,赫然发现正在和某位名媛卿卿我我的樊洛言。
  见到樊洛言,向薇的雀跃的心情,也不翼而飞。
  “似锦,对不起,我没想邀他,可是……。”
  向薇凑在安似锦的跟前,双手合十,祈求似锦的原谅。
  如果不是因为向樊两家世代交好,向父出于礼数发了请帖。她才不会让那个见异思迁的男人,再有任何伤害似锦的机会。
  安似锦笑了笑,一边着手替向薇带好头纱,一边宽慰道。
  “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吧。”
  真的能过去吗?向薇一偏头,就能看见那个越发令人无法忽略的男人。
  七年了,樊洛言比七年前,成熟了许多,也更有魅力了。现在的他,眉眼间少了偏执,取而代之的是优雅与从容。他挽着浅笑嫣然的红粉知己,在锦簇花团下悄然私语弄情话。他的手,正穿过那女人的长发,两人互咬耳朵的亲昵场面,就连向薇都看不下去了。
  樊洛言和安似锦,是当之无愧的男才女貌。在大学里,他们是令人艳羡的金童玉女。樊洛言追安似锦的那时候,她没少帮着两人铺桥搭线。所以当听说了樊洛言出轨之后,她是最震惊的一个,为此,她甚至还闹上了樊家。
  时光一晃就是七年。
  “看看你们一个个的,不就是结个婚,至于吗!”
  女子端着一盘鲜艳欲滴的樱桃踏进房来,她的身材高挑,凹凸有致。短发经过一番打理也有了几分女人味。她身上的礼服也是设计师精心设计之作,不仅款式新颖,能够将她的身材完美地展示出来。而且裁剪到位,简约大方,举手投足之间,大家闺秀的气质彰显无疑。
  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安似锦和向薇的共同室友——大姐大萧萧。
  这衣服的设计自然是不消说的,就是穿这个衣服的人,实在是让人头疼。
  她若是规规矩矩地站在这里,自然是宴会上一道不可忽视的风景,可是她一开口,所有的气氛就全毁了。
  这不,她已经一屁股窝在了沙发上,一双修长的美腿搁在了茶几上,满嘴的樱桃都塞不住她的嘴,她一边吃还一边数落着正在换衣间换衣的夏依——另一位伴娘。
  “夏依,是不是礼服被你涨破,你不好意思出来了?”
  “你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萧萧,我恨你。”
  女人嗔怨的声音从试衣间里传了出来,没多时,又传了了一声尖叫。
  “啊。”
  萧萧不怀好意地笑着,听这声音,估计是她的话应验了。
  向薇朝着设计师使了一个眼色,那个矮矮小小的女师傅只得叹了一口气,钻进了试衣间,帮着状况不断的夏依套上那套设计繁复的礼服。
  “你们俩真晦气,搞得跟八辈子见不着了一样。以后该疯的时候还是要疯,该血拼的时候,一个都不能跑。向薇,你丫的如果结婚了就只管当你的贤妻良母,看我怎么收拾你。”
  萧萧一开口,美感全无,她的一席话,惹得一干设计师和仆人都纷纷侧目。
  “哼,怕就只怕你们到时候把我一个人落下。”
  向薇伸出纤纤细手,拍掉了萧萧那双极不和谐的腿。
  “妹的,还没结婚就端起女主人的架子了。姐大度,现在不和你计较,等你度完了蜜月,看姐怎么收拾你。”
  萧萧的一番话,吓得咱一边听着的一干人胆战心惊,但只有了解她的人清楚。她所谓的收拾,恰好是向薇最中意的‘打麻将’。
  萧萧是牌中之王,从二七十到麻将,可谓是无所不知,无所不精。而向薇,又是个典型的赌迷。逢赌必输的她,在大学期间就给她们奉献了不少的生活费。无奈向薇从不知迷途知返为何物,越输越起劲,只要是有牌局的地方,她都乐而至之。赌婆一名,由此闻名天下。
  “你说的,不许耍赖,我从马尔代夫回来了,就去你家大战三天三夜。”
  “姐奉陪,怕你不成。”
  “你们俩真是,向薇这婚都还没结,倒先把牌局约上了。”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在试衣间折腾了很长时间的夏依。
  她的出现,顿时让人眼前一亮。
  夏依虽然没有向薇和萧萧那样高挑,但是这身长裙陪上一双高跟鞋,愣是让她有了名模的风范。再加上经过设计师的一双巧手,打理得飘逸又不凌乱的秀发和精致的妆容。今天的她,格外的明艳照人。
  其实夏依的礼服和萧萧的差不多,不同的是夏依的礼服上,加了许多的蕾丝边,所以少了萧萧的大气,多了几分婉约明艳。
  夏依是典型的瓜子脸,长得也颇有古典美,床上这一身礼服,自然会让人惊叹她的变化了。
  安似锦正想点头说好,萧萧却抢过话去。
  “都还好了,就是……。”
  “就是怎样?”
  萧萧的话吓着了夏依,她扯着裙子转了一圈,为的是让萧萧从整体上打量清楚。
  萧萧单手忖着下巴,认认真真地上下打量了一番,最后停在了她的肚子上,下出了结论。
  “就是有点小肚子。”
  这一句话可把一向追求完美的夏依吓得不轻,连忙对着穿衣镜左看右看,折腾着那些花边,试图遮住不完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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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的大改文开始了。亲们注意到章节名格式了吗,聪明的读者肯定已经发现不同了吧。以后但凡是章节名类似于数字序列+XX(书名),就是修改好的章节了。
        
04 以我之姓 冠你之名(祝你幸福)
  在场的人看着如此紧张的她,无不掩嘴轻笑,夏依这才知道自己被萧萧骗了。作势就要打萧萧。向薇也是个不甘寂寞的人,正想着也来凑一脚的时候,婚礼的主持人敲响了香槟杯,清脆的玻璃撞击声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主持人站在花台上,对各位来宾喊道。
  “婚礼开始了,请各位嘉宾入席。”
  安似锦跟在人群末尾入场,在偌大的草坪上找了一个最安静的角落坐了下来,西装革履的新郎正站在神父身边,用他那一贯淡淡然的笑容看着花道尽头,由向伯父挽着的,正缓缓走过来的新娘子——向薇。
  安似锦坐在最后一排,新娘在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对她瞟了一眼,笑盈盈地望了她不到一秒钟,就将目光放回新郎身上。可是那笑容中的祝福却是不言而喻。两个相知相守十年的姐妹,彼此早就是心照不宣,不需言语。
  而此刻,安似锦也正在行注目礼,祝福着这对新人。林浩成熟稳重,是个值得托付一身的男子,向薇一定能获得幸福。
  婚礼上安静无声,所以当身边响起一阵悉悉索索的衣服摩擦声之时,安似锦偏过头望了身边本来空荡荡的座位一眼。
  惊愕,恍若隔世,还有种种知名的,不知名的情绪全部涌上心头。
  “似锦,好久不见。”
  他果然变了。安似锦还清楚地记得,当年她离开之前,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情形。
  那时候的他,死死地抱着她,怎么也不肯放手。那时候的他,哭得像个小孩子一样。
  七年不见,他也成熟了不少。脸上堆满了笑意,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就像当初她和他,不过是老朋友相见。
  安似锦点点头,忽略掉心头那股说不上来的五味杂陈和酸涩。回以礼貌的一笑。
  “我可以坐下来吗?”
  樊洛言很小心,很绅士地征询着安似锦的意见。直到安似锦点了点头,他得到她的许可之后,他才敢挨着她坐下来,陪她一起观礼。
  这时候,新娘已经走到了神父面前,林浩从向伯父手中接过向薇的柔荑。放在自己的臂间。
  “我向文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现在交给你了,你可要好好待她。”
  林浩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望着向伯父,回答得掷地有声。
  “我会的。”
  向文没有多说,走下去坐在首排的向母身边,看着自己的掌上明珠一步步变成别人的妻子,禁不住也有些感伤起来。
  神父的神色很是不对,轻咳了几声,拿起一本淡蓝色的日记本。人群中渐渐地有了些小动作,但是没人敢出声讨论。
  只有安似锦和萧萧几个人心中清楚,那本取代的《圣经》的淡蓝色日记本从何而来。
  日记本是安似锦送给向薇的,很精致,也很普通。书皮由淡蓝色的花海组成,花海的上方,是一排手写的八个大字。
  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这句话本来就在书皮上,安似锦正是因为这句话,才决定买下这个日记本的。
  她仍记得,当初离校在即,众人在伤感的时候,忍不住夜夜开卧谈会讨论未来打算。她们曾不止一次讨论过自己最想要的结婚礼物。也不知道是谁起了头,大家又开始讨论起以后各自的‘盛世婚礼’。
  躺在床上举着平板看电影的萧萧就在这个时候,冒出了一句惊天地泣鬼神的话。
  “似锦那丫头不是喜欢写小说吗,要我说,就让她给我们每个人写一本以我们名字命名的小说。这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有价值的新婚礼物了。”
  如此有诱惑力的提议,自然没人过多反对了。她的话自然能很轻易地便笼络了人心。寝室里顿时热闹起来,起哄的不在少数。
  其实她们不说,安似锦也一直都有这种想法。这才有了这本《以我之姓,冠你之名》的诞生。
  萧萧,夏依,唐凌希,许嫃,向薇。
  曾经的501,亲密得羡煞旁人。而现在,都已经各安天涯。
  花常在,月常新,似乎一切都在变化,又似乎什么都没有变。
  写作的人比平常人更为敏感,才想到这儿,安似锦就已经伤感起来。在许多时候,她都希望这一切只是一个梦,她随时都能起来,她还是在大学课堂,然后她坐起身来,告诉身边的凌希她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凌希必然会一边骂她上课不听课,错过了考试重点,还只知道大白天的乱做白日梦,一边将她自己的笔记本递过来给她‘复制’……
  “林浩先生,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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