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暖暖的好 (出书-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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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咦”了一声:“范夜居然还有子女吗?我一直以为他应该无牵无挂的人,除了写作什么都不关心的人呢。”
现场都大笑起来,导演指了指女配角身边的某人,“这个问题,你可以问一问我们的编剧。他正在创作一部关于范夜的传记。”
屏幕很快地切换,在出现在镜头前的,是个瘦瘦的男人,面目清秀,看上去很是年轻。孟缇一直以为他也是本剧的某个演员,经此指点才发现这年轻的男人就是本剧的编剧,沈林。孟缇想起半年前的那个电话,绞尽脑汁地回忆那时候他的声音,才发现记忆早就模糊不清了。
虽然沈林的外表和说话都沉稳,从根本上说是个文人,他并不怎么适应主持人的盘问,也不适应摄像机的拍摄。他看了看四周,顿一顿,然后才能说下去:“我的确正在写作范夜的传记,想让世人更了解他。但是目前遇到了一些困难。”
“什么困难?”
“他的儿子不肯提供帮助,也不肯给我任何授权,”沈林面有难色,“得不到帮助,传记很难写下去。”
主持人遗憾:“那可真是可惜。你打算放弃吗?”
沈林摇了摇头,“我很希望能坚持创作,但是对方看上去比我还坚持地不肯给任何帮助。”
主持人善意地笑了,“您接下来还有什么计划吗?”
导演接过了话题:“我们接下来,要拍摄一部新的电影……”
后面的话孟缇一个字也看不下去,自然更无心看书。她把杂志放在枕边,上了床,拉过被子躺在床上,翻身对着墙壁,疲惫地阖上了眼。
五个多月前,她丢盔弃甲,一败涂地地扔下那么多的困惑和待解决的问题,果断地转身,离开了已经生活了十多年的城市和家,逃到所能去的最远的地方,没有任何眷念。原以为眼不见心不烦,可是问题不是你想要装着看不到就看不到的。
她心里很清楚,今天晚上,大概是很难睡着了。
回来时,一行人在博格湖玩了一圈,这里也是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不过因为深秋的缘故,草场衰败,完全看不到游客。湖水水位比起夏天所见,时看到的降低不少,河床下的卵石被湖水冲刷了千万年,纹路细致特别。到底是冬天了,白色的积雪盐山般堆积在岸边;偶尔有不畏严寒的鸟飞过,爪子在水面一踩,荡出一圈圈的涟漪。
两个人回到昌河镇上都是半夜了,疲倦得要命,洗了个澡就上床睡觉。
那天半夜,被异样的声音吵醒了。到北疆之后,她的失眠情况基本上消失,但还是眠浅,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会惊醒。
她花了几十秒清醒,判断声音的方位——显然是从自己右手隔壁和头顶传来,而她的左手边是杨明菲,她是个睡着雷都打不醒的人,何况还累了足足两天,绝对不可能半夜挪东西;她疲惫地再次合上眼,以无比的耐心等着那似乎是拖动箱子搬运行李的声音自动消失。
很显然,她估计失误。十分钟后,那些窸窸窣窣的声音完全没有消失或变小的迹象。甚至更清晰了些,还偶尔能听到一两句压抑的人声。孟缇忍无可忍,再不愿意动弹也恼火起来。她披衣坐起,在那件从家里带来的粉色睡衣外套了件大衣,呵了呵手,拉门而出。
十一月的天气不会太暖和,她没有穿袜子,脚上是夏天的凉拖鞋,屋内有暖气尚不觉得寒冷,如果说温暖的屋内是天堂,屋外则是地狱。一推门,冷气铺头盖脸的淋了她一身,还从她的脚底爬到了小腿。
隔壁屋子房门大开,流泻了一地金色的灯光,照亮了隔壁房间门口的那几个晃动的人影。一个年轻的女孩扶着门,其他几个人影则谨慎抬着一个看似笨重的箱子进屋。他们一人占据箱子一角,看得出他们很小心,克制着不要吵醒人。
她总算明白那些躁动声的来源。
孟缇的头顿时就大了,她吸了口气,看着几个人抬着箱子进了屋子,才走过去,象征性敲了敲敞开门,克制而礼貌地叫了句“你们好”。
几个人恰好放下了箱子,同时回过头来;她困且累,没有细看那些人的表情,扬了扬手腕,指了指手腕上的表,微微颔首:“现在时间很晚了,都下半夜了。能不能麻烦你们不要再搬东西?明天搬不好吗?”
“啊,你住在隔壁?吵到你了对不起,”刚刚扶着门的女孩一惊,弯了腰连连道歉,“真是抱歉,我还以为我们的声音够小了。不过这是最后一个箱子,马上放好就不会再吵到你了。”
她说的是极标准纯正的普通话,这在北疆是罕见的;从穿着打扮上看,也不是本地人。孟缇看着她,又环顾四下,狭小的单间房间,堆了好几只看似笨重的箱子,还有隐没在箱子暗处的行李箱行李包,无不鼓鼓囊囊。
既然对方态度好,孟缇也不想再计较,扶额说了句“那你们收拾吧”就要离开,结果刚一转身,就被另一个充满喜悦的声音叫住了。
“阿缇?”
在西北边境遇到熟人,这对孟缇而言绝对出乎意料之外。她带着浓浓疑惑转身过去,手就被人抓住了。她缓缓把视线从那双手上抬高,就对上了一对闪耀着蓝宝石光芒的眼睛。
“阿缇,又见到你了,太好了!”
孟缇定睛看着他一会,随后想起去年的寒假的那个古寺,想着这到底是什么缘分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碰见他。之前的不豫散去,她柔和了神色,客气点头,“程璟大哥,你好。”
程璟穿着件合身的V字领口褐色毛衣,毛衣下是衬衣,两件衣服袖子都挽起来。因为搬东西的缘故,额头上都是汗。他很振奋,死死抓着她的手,激动得简直不知如何是好,热情地说下去:“我听说你来北疆支教,就在昌河。恰好我们也来了。我本来的打算是明天一早去学校找你,看来不用了。我们居然住在一栋楼,这真是太巧了啊。”
一年不见,他的普通话流利了很多。他说话时的神情让孟缇一瞬间想起被她刻意排除在记忆之外的身影,微微一怔,喃喃说:“确实是小概率事件。”
刚刚的女生走到两人身边,打量两人的神色,笑问:“程璟,你认识这个女孩?那就好说话多了。”
“岂止认识,”程璟眉飞色舞,“她是我妹……呃……”
孟缇脸色微变,眸光如闪电,死死盯着他,看着他把剩下那个“妹”咽下去,改成“我很要好的朋友”,才慢慢抽回被他抓住的双手,把手拢在袖子里。
女生对孟缇颔首:“你好,我叫施媛,是程璟的同学。这几位也是。”
孟缇微笑:“你们好。”
施媛侧过目光,“程璟,以前都没听你说起过你有这么要好的朋友。”
“没什么机会说,”程璟理所当然地摇头,“也没必要。”
说话间,孟缇刚刚看到那几位男生也围了过来,热情地自我介绍。虽然大半夜孟缇头发乱糟糟,睡眼朦胧,穿得睡衣踩着拖鞋,不是自我介绍的好时刻,但这群人都这样详细的自我介绍了,孟缇还是略微一理睡得乱糟糟的头发,礼节性地微笑,一一招呼着过去。
程璟也在一旁补充介绍,孟缇才知道这些都是他在考古学院的研究生同学,跟着导师过来的,大都是研究生,一行人也住这栋楼,占据了隔壁几个屋子,还有楼下的几间都被他们占了。
孟缇揉了揉疲倦的双眼,“那我不打扰你们了。我回去睡觉了,你们也早点休息。”
“你好好休息。我明天来再找你。”
程璟说这话,喜悦得眉眼都弯起来。灯光侧照过来,他脸上半明半暗,更显得五官深邃,长长的睫毛就像蝴蝶的翅膀要飞起来。孟缇一瞬间产生了“他怎么越长越漂亮”的错觉,险些一瞬间说出个“好”字。所幸及时刹了车,她深呼吸,感慨自己美色当前,理智不失的水平已然出神入化,才缓缓开口。
“不用了,你忙你的。我还有课和早自习,还有些事,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时间。”
“反正你总会有时间的。我们要在北疆呆至少三四个月,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
孟缇本来都要迈开双腿回屋,听到这话又回头,困惑地问,“你们到底来做什么?”
“这附近有个古城,你知道吧?”
孟缇真正有了点兴致,“知道,这边人叫公主城,我听了很多传说。”
“我们是为了它来的,摇光古城。”
第三十八章 古城
考古队来到昌河这事不大不小,是茶余饭后的话题,于是在几天之内传遍了整个镇子。随着考古队名声远播的,显然还有程璟,他以让人惊奇的速度,在昌河中学获得了相当的知名度。孟缇班上的学生都知道“考古队来了位长得很漂亮的哥哥”,还知道“他经常来找我们孟老师哦”。
程璟如此热情,以无辜可爱的笑容俘虏了上上下下的人。她也不能给他脸色看,再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也跟着他认识了考古队上上下下的人,一起出去吃了一顿烤肉。
程璟在众人前,介绍她是“朋友”,孟缇长得漂亮,笑容甜美,态度好,在男多女少的考古队伍中受到了极大的欢迎。考古队一行有七人,带队老师两位,剩下的都是研究生,包括两位硕士和三位博士。一顿饭吃下来,跟他的那群同学已经相熟,和两位老师都能貌似熟络地说上几句关于考古的话,于是知道不少关于摇光古城的事情。
摇光,是北斗七星的最后一星,其意义已不可靠,是几个月前两位考古学专家在北疆破损文书里翻到的一句——“筑城日,见摇光之星,贯月如虹,故名摇光”。文书后是对这座古城地理位置的详细描述。
一行考古学家顺藤摸瓜,之前也来短暂考察过两次,最后确定昌河旁的公主城就是摇光古城;专家们回去打了报告,拉上队伍,浩浩荡荡的就来了。
孟缇对考古很有兴趣,有空的时候就会去问问程璟进展如何。考古队大清早开着两辆吉普车和器材过去古城,夕阳西下方归昌河城,这个时候孟缇一般也下课了。
而程璟一旦归城,就会前来邀请她吃饭或者出去玩,他总爱去学校守着。孟缇感慨无奈兼而有之。杨明菲就笑话她,“我能不能问问,你到底欠他多少钱?”
孟缇也不多说什么,微微露出一个笑脸,不动声色把事情揭过。
很快一个星期过去,考古队的进展颇大,等他们在古城搭了几顶帐篷后,一行人晚上不回来的时候就居多了。身边没有程璟,一时间显得有些冷清。
再次见到程璟的时候,已经是周五的晚上。
孟缇在宿舍靠着暖气裹着毯子批改作业,他就很激动前来拜访。
这是程璟第一次进她的房间,收拾得很干净,被子叠得好像豆腐干,蓝色条纹床上一点皱褶都看不到。唯一不那么规矩的大概就是书桌,三五本书不规矩的叠在一起,桌子上还摊开着一本教学参考。
“很整洁,果然是女生的房间。”程璟好奇地四下打量。
“见笑了。”
孟缇深懂待客之道,笑着给他倒了杯水,问他饿了没有。知道他吃过饭后,两个人聊起这几天的进展。
“最近几天发现了什么?”
“我们找到摇光城八扇城门的遗址,丈量出大小和规模了。”程璟说起考古就一脸兴奋,在尽可能详细的范围说着数据,他知道孟缇对考古也十分有兴趣,果然她听得很仔细。
“进展很大,”孟缇听得仔细,“城市的建筑年代确定没有?”
“具体的年份还没有。不过今天上午,我们在东城门发现了一只埋在地下的罐子,你猜罐子里是什么?”程璟面露神秘之色,摇了摇手指,“是一小罐稻米!完全没有腐烂掉,跟普通的陈年稻米几乎差不多。”
“不奇怪,”孟缇若有所思,“当年楼兰还是龟兹发掘的时候,也发掘出很多黍米,千年之后居然还可以再次生长,当时还发现了女尸,一千五百年后容颜如生。”
程璟好奇:“你怎么知道?”
孟缇瞧着他笑,“我那么多地方志不是白看的。”
程璟很少看到过那么温暖的笑意,一时间心里诸多感慨。忍了很久的话就在下一个瞬间决堤而出,“是啊,你看书是很多。我记得去年过年时,你和……”
孟缇笑意一敛,挑起眉梢看着他。程璟声音就这么顿在了半空。
“……我们把稻米送回去做碳十四化验,应该能更肯定的确定年代。”
孟缇拖着腮,站在屋子当中凝神想了想,终于把一直以来的期盼说出来:“明天周末,我能不能跟你们一起过去古城看看?”
程璟眉眼一弯,愉快地微笑,“当然没问题,随时都欢迎。”
深秋与寒冬挨得实在太近。十一月底的天气干冷,吉普车车窗大开,风像剔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