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中世纪文化教育史-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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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东方文化和世界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4。东方各国的体育卫生
如前所述,中世纪东方文化基本上是一个以中国文化为中心的文化圈,
中国的文物制度在邻近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受到全面学习和仿效,作为
整个文化的一部分的体育和卫生亦不例外。因此,本节所述,以中国为主,
兼及日本、朝鲜、越南等国。
(1)体育
隋唐宋元(公元581—1368 年)是中国封建社会向上发展和统一的多民
族国家的强盛时期,体育事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
隋唐时期,由于经济的大发展和统治者的倡导,体育进入了一个兴盛时
期。这一时期的体育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武术运动向民间普及。隋唐两朝实行的府兵制和武则天设立的武举制,
推动了武艺的普及和提高。原来主要用于军事的武艺开始向健身、娱乐为主
要目的“武术运动”演化,民间练武、比武之风盛行。
球戏有所发展和创新。魏晋南北朝时期濒于灭绝的击鞠和蹴鞠活动到了
唐代又得到恢复和发展。据记载,唐中宗李显“好击鞠,由是风俗相尚,驸
马武崇训、杨慎交洒油以筑球场”(《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五》)。于是,
不仅皇宫府第击鞠成风,军队中也大为流行,且对优秀的射手有赏格,甚至
连文弱的儒士和女子也不甘示弱,纷纷加入进来,更使击鞠成为一时风尚。
蹴鞠方面,唐代用球门代替了原来的“鞠室”,又用充气的皮球取代了过去
用毛纠结成的球,使蹴鞠运动更富趣味,更有吸引力。此外,唐代还创造了
“十五柱球戏”,其法:置瓶状木柱于地,十柱上硃书“仁”、“义”、“礼”、
“智”、“信”等褒义词,五柱上墨书“傲”、“慢”、“吝”、“贪”、
“滥”等贬义词,参加者抛滚木球以击柱,中硃书者为胜,中墨书者为负,
并有赏罚。
角抵十分普及,不仅宫廷、教坊、军队中养有专门角抵的职业摔跤家,
每日训练,皇帝每隔三日定期观看他们比赛,而且民间角抵活动也十分普及,
每到寒食日(清明)或五月份都有大规模的民间角抵比赛活动。
杂技有了全面发展。隋代的百戏盛况空前。炀帝时,几乎年年举行大规
模的演出,其中有很多杂技项目,重要的有拟兽伎(以舞龙、舞狮为常见)、
空中伎(以履绳、缘竿为主)、呈力伎(以力气为主、间以技巧)、丸剑技
(以弄丸、跳剑为主)、掷倒伎(以筋斗、倒立等为主)。
乐舞进入极盛时期,不仅有太常寺、教坊等国家乐舞机构创作的大型舞
蹈《破阵乐》(后更名为《七德舞》)、《九功舞》、《上元舞》、《圣寿
乐》等气势宏大的乐舞,足以反映出唐王朝的文治武功,还有民间流行的健
舞、软舞、花舞、字舞、马舞等,其中健舞中的“阿辽”、“柘枝”、“剑
器”、“胡旋”等,都是舞蹈,但同时又是极好的体育健身活动。
围棋发展形成新的高潮,所用棋枰已达纵横各19 道,通用术语已达30
余字,如“立”、“行”、“飞”、“尖”、“粘”、“干”、“绰”、“约”
等,主要盛行于王室贵族和文人学士,民间也不乏高手。
唐亡以后,五代战乱时期曾使隋、唐以来兴起的体育活动受到很大冲击,
但大多数项目在民间流传,得以幸存下来。
宋辽金元(公元960—1368 年)时期,社会经济又有较大发展,城镇更
加繁荣,这些都为以健身、娱乐为主要目的的体育活动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同时,由于这一时期错综复杂的民族矛盾同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特别是游
牧民族的蒙古人入主中原,使与军事有关的体育活动受到特别重视和提倡。
这一时期,除隋唐时期盛行过的球戏、角抵继续流行并有所发展外,体育活
动又有了新的内容和特点:
骑射倍受重视。宋代统治者基于军事需要,十分重视射术和武艺,每年
三月都要组织军事演习,向假想的敌人试射弩箭。宋元丰元年(1078 年),
宋神宗制定《元丰格法》,对士卒步射、马射、弩射所应达到的等级标准做
出了详细规定。宋代北部地区边民为抗御辽、金南侵,组织了以习射为主的
“弓箭社”,协助政府抗金,政府对此也大力加以扶持、利用,使这些地区
的“弓箭社”和入社练习的人大幅度增加,有的地方如定州等入社人数达到
了当地总人口的1/7 左右。
本来是游牧民族的辽金元统治者更是以骑射立国,不仅人人练习骑射,
而且每逢重大节日都要举行各种骑射活动,使这项运动更受重视。
水上活动盛况空前。宋太祖赵匡胤在位16 年,“观习水战者二十有八”
次。太宗赵炅一即位就下令凿引金河水造“金明池”,大练水军。次年,于
水殿观习水战时,他对宰相说:“水战,南方之事也,今其地已定,不复施
用,时习之,示不忘战耳”(《宋史·礼志》)。此后,金明池不仅作为训
练水军之用,同时也是嬉戏的处所。据记载,当时有划船成为“圆阵”、“交
头”等阵式以及赛船“夺标”等,大型画舫尾部设有秋千,表演者荡至与支
架齐高时,“筋斗掷身入水,谓之水秋千”,是当时一种别开生面的跳水运
动。淳化三年(公元992 年),赵炅“幸金明池,命为竞渡之戏,掷银瓯于
波间,令人泅波取之”,“岸上都人纵观者万计”(《宋史 ·礼志》)。
水上游戏之盛由此可见一斑。
钱塘弄潮也是宋代特有的一种水上活动。每年八月,政府在钱塘进行水
军训练,当地青年趁潮水涌来,有的手执彩旗游于惊涛骇浪间,“腾跃百变”
为戏,有的则踩一叶小舟,在浪潮中,“穿行自如”,大显身手。钱塘江岸,
观者相连,长达数十里。至于传统的端午竞渡,水乡地区的城镇及农村仍盛
行不衰,成为宋辽金元时期主要的水上活动节日。
长跑活动开始兴起。这一时期,由于战争频繁,政府十分重视选拔和培
养善于长跑的人,以便在紧急时刻能迅速传递军情。宋代从“弓箭社”中选
出长跑的人,名为“急脚子”。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 年),“初置急递铺,
腰铃转递,日行三百里”(《金史·章宗本纪》)。元代的急递铺兵可达“一
昼夜行四百里”(《元史·兵志》)。
除上述职业性长跑外,元代还出现了定期举行的超长距离越野赛。元世
祖曾建“贵赤卫”军,担负元大都(今北京)等地的警卫任务。为检阅这支
军队的身体素质,元统治者每年举行一次长跑比赛活动。比赛有两条路线,
一条以河西务(今河北武清东北)为起点,至大都宫廷为终点;一条以泥河
儿(今河北宣化东)为起点,至大都宫廷为终点。比赛时,每10 里、15 里
或25 里设一铺,急递铺上下传递作接力赛。赛前在起点处“约之以绳”,参
加者横列绳后,开赛时将绳去掉,参加者齐向前跑。约3 个时辰(6 小时)
跑完全程(约180 里),“直抵御前”,“先至者赐银一饼,余者赐缎匹有
差”(元陶宗仪:《辍耕录》)。
隋唐宋元时期的这些丰富多彩的体育不仅丰富了国内人民的文化生活,
陶冶了人们的性情,锻炼了人们的体魄,而且也使周围地区的日本、朝鲜、
越南等国深深仰慕,纷纷起而仿效,如球类、角抵、围棋及乐舞深受日本人
民喜爱,朝鲜人喜爱围棋,且人能蹴鞠,等等。
(2)医疗卫生
公元6—14 世纪期间,与人民身心健康有直接关系的医疗卫生获重要进
展,成为东方文化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这一时期,以中国为中心的东方医疗卫生事业与前代相比,中央政府对
医疗卫生事业的体制有所改进,管理进一步加强,重心向基层转移。
隋朝建立后,隋文帝设立尚药局,有典御2 人,侍御医直长各4 人,医
师40 人;又设立太医署,由太常统太医署令2 人,丞1 人,下设主药2 人,
医师200 人,药园师2 人,医博士2 人,助教2 人,按摩博士2 人,祝禁博
士2 人。后来隋炀帝继位后对中央官制有所调整,尚药局等机构的官职和定
额也有所变动,但总的看来,隋代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其编制要比前代庞
大,专业分工也趋向细密。
唐代沿袭了隋代的官制,在中央政府设尚药局和太医署。尚药局由殿中
省管辖,设奉御2 人,为正五品下,又设直长、书吏、侍御各4 人,主药12
人,药童30 人,司医疗4 人,医佐8 人,按摩师4 人,咒禁师4 人,主要职
责是负责皇帝的医疗保健。太医署级别稍低,但编制较大,其中设太医令2
人,从七品下;太医丞2 人,医监4 人,均为从八品下;医正8 人,从九品
下;医师2O 人,医工100 人,医生40 人,典学2 人;另有医学博士、针博
士、按摩博士、咒禁博士各1 人,每名博士配备助教1—2 人,以及针师10
人,针工20 人,针生20 人,按摩师4 人,按摩工16 人,按摩生15—30 人,
咒禁师2 人,咒禁工8 人。
在上述人员中,太医令、丞以下各员要经正式考试录用;医师、医正、
医工替人治病,要按治愈病人多少如实记录在案,以便考核;医生从博士学
习医学基础理论,定期考核,成绩优异者替补为医官,在学9 年无成者,就
要取消资格,各科博士中,医博士为正八品上,负教授诸医生,按《本草甲
乙脉经》为五科,即体疗、疮肿、少小耳目口齿、角法;针博士为从八品上,
负责教授诸针生以经脉孔穴及针炙法;按摩博士为从九品下,负责教授学生
用导引之法正病及为损伤跌折者正骨;咒禁博士为从九品下,负责教授学生
以咒禁祓除为厉者。很显然,这时的管理方法已比较严密、合理,使有才能
的医学人才有施展才华的机会。从分工上看,这时已比隋代又进了一步,五
官、小儿等科已初步分离出来。
宋代对医疗体制作了较大调整,在中央设置了管理医疗卫生事业的专门
机构翰林医官院,设医官使及副使各2 人,“掌供奉医药及承诏视疗众疾之
事”(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考》)。又在太常寺之下设太医局,局内
设太医丞、教授、医生等职位。医(学)生定额为300 人,分9 科学习,其
中,大方脉120 人,风科80 人,小方脉20 人,眼科20 人,疮肿兼疡折20
人,妇产科10 人,口齿兼咽喉科10 人,针炙科10 人,金镞兼书禁科10 人。
此时的太医局已经演变为纯粹的医学教育机构。有宋一代对太医局的名称和
隶属关系曾作过数次变动,但作为医学教育机构这一点却始终未变。
南宋乾道年间(1165—1173 年),南宋政府对医疗卫生体制做了较大改
革,重点转向基层:设医助教,京府及上中州职医助教各1 名,京府节镇10
人,余37 人,万户县3 人,每万户增1 人,至5 人为限,其余不足万户的县
每县2 人;各州职医缺额,则以助教充之,助教缺额,由本州县医学生中补
充,医学生中无适当人选,则公开比试,从民间择优补充;医生有缺额,则
许地方官员及职医、助教从民间粗通医术又无犯罪记录的人员中保举;医生
艺业不精,治疗多失误者,主管官吏负责查实,另行选人代替之;各地医药
方书分别由州职医和县医生掌管,允许民间医生借阅传抄;遇有疾疫流行,
药品不够,州职医、助教、县医生等可申请政府额外拨款以应急。经过“乾
道”改革,南宋的基层医疗制度基本上建立起来,既提高了基层普通官吏和
民众的医疗保健水平,也为后代医疗卫生体制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至元代,医疗卫生受到高度重视。元政府在中央设太医院,总领天下医
政,分口设官,形成十分严密的医官制度。与前代相比,元代太医院有很大
不同,表现为:品秩极高。经几次提升,至大德五年(1302 年)已高至正二
品,比六部尚书高出一品,如此高位,在中国封建社会史上是空前绝后的,
在中世纪世界史上也是极为罕见的。无所统属。至元二十五年(1289 年),
元政府令太医院从其原来的上级单位宣徽院中分离出来,成为“无所于统”
直接对皇帝负责的独立机构。
元代的太医院大致可分为4 个系统:御药院系统、医学系统、官医系统、
惠民药局系统。御药院秩为从五品,“掌受各路乡贡,诸藩进献珍贵药品,
修造汤煎”,以供奉皇帝本人。医学系统是官办医学教育机构,设提举司,
官秩为从五品,其职掌为“考较诸路医生课义,试验太医教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