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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部分

林笛儿畅销经典合集-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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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连连,恨不得上去躺一躺。

    “人如飞鸟,在各个城市飞来飞去。夜晚来临时,一张床,才是属于自己的憩息地。很是神奇,人明明是独立的个体,当你把床让出一半时,你才发现生命是有缺口的,她就是你的那片灵魂拼图。不知怎么,想起我们第一次躺在一张床的情景。那天,我们已经快一周没见了,我买了吃的去她公寓,她看上去很疲惫,娇嗔地告诉我每天最多睡三四个小时。我听着很心疼,想劝她不要那么拼。她看似随意,其实工作非常认真,可惜她不是我的员工。带来的食物她没吃多少,两人依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说话。说着说着,她睡着了,拽着我的衣角,怎么都扯不开。我轻轻地抱着她,和她一同进了卧室。怕她醒,我没有离开,坐在床边陪着她。”

    “半夜时,她醒了下,不知是否清醒,大大的眼睛眨巴着,然后往里去了去,让出了半边床。我真的困了,也真的不忍丢下她一个人。她的床不大,两人睡稍微有点挤,我不得不紧紧地抱着她。床前的柜子散着图纸、绘图笔,可以讲很凌乱。我却觉得此时的自己幸福无比。她又进入了深度睡眠。她的呼吸很浅,因为我的心跳声太大,有好几次,我伸手到她的鼻下探她的气息,确定她真的真的和我在一起了。我还是做了件幼稚的事,偷偷地摸出手机,拍下了我俩同床共枕的这一幕。我想,此情此景,不可复制,不知五十年后再聊起,她会说什么?”

    陈晨咂嘴:“这人太不厚道了,到这,该上图了。你怎么了?”他腾手去扶脸色白得没一丝血色的迟灵瞳。

    “没啥,就是胸口有点闷。你能送我回公寓么?”

    “东西掉了?”陈晨拿了车钥匙,看迟灵瞳定定地盯着地面。

    “没?”

    “那你看啥?”

    “影子。”

    陈晨翻白眼:“影子有啥好看的。”不都黑黑的一团么。

    “我怕它没了。”

    “你放一百个心,你一日成不了鬼,它一天不离你。”陈晨咬牙,这人什么建筑天才,简直就是一弱智。

    迟灵瞳恍然地呼出一口气,幽幽道:“活着真好。”

    陈晨差点一脚将她踹下楼去,他给她讲得后背凉嗖嗖的。

    迟灵瞳下车时,陈晨问了句:“周末还出去疯么?”

    怔了一会儿,迟灵瞳用大彻大悟的语气回道:“其实,也没啥意思,不去了。”

    陈晨心里面对乐静芬那个崇拜呀,这人果真是叛逆期,顺着撸就乖了。

    再火热的音乐也温暖不了寒夜,再疯狂的舞姿也不能让长夜变短。迟灵瞳认命地看书看影碟,登了很久不上线的msn。孔雀居然在线,个性签名是:一年更比一年好。

    良久,她点了下孔雀的头像,发过去一个可爱的笑脸。孔雀可能也没想到她会在线上,过了一会,才回应:“哦,你现在在哪个国家,那边几点?”

    迟灵瞳脸一红,呲牙咧嘴地笑。”在公寓?”不知道孔雀有没有恢复工作,她不能随意问。

    “嗯,和子辰刚吃完饭回来,外面好冷。”

    搁在键盘上的手哆嗦了一下,她突然也觉得有股冷气从脚底漫上,真的很冷。

第103章 玫瑰之痕(47)() 
“电台又聚会了?”大脑像被抢劫过,一片空白,好一会,她才缓缓敲出一行字。发出去之后,自己都为自己感到戚戚。

    “我辞职了,已不在电台工作。”

    她怔在屏幕前方,不知该讲什么了。两个人的约会?

    “迟灵瞳,其实你一点也不聪明,还很懦弱。”孔雀发过来一个嘲笑的表情。

    “呵呵,”她傻笑,“我这个地方和你有时差,我该上课去了。”

    “等下。”孔雀飞快地发来两个字。

    她沉默着。

    “迟灵瞳,你有看清萧子辰吗?”

    “我视力还算好。”她环抱着自己,忽视眼底已泛起的一团湿雾。

    “妞,我承认我输了。”

    她赢在哪里?

    “算了,和你实话实说,我不想抢了,我讨厌不为我掌控的男人,更讨厌心里没有我的男人。明天,我就要离开滨江。今晚,他给我送行。”

    “去哪?”这两个字重似千斤。

    “别问。我不后悔与你做朋友,但你抢走子辰,你也别奢望我的原谅。以后,你过你的日子,我过我的日子,别再有交集。”

    “鸟类,保重。”她关机,拨掉电源,上床躺下,睁眼到天明。

    三月,乐静芬开车带迟灵瞳去了黄金海岸。青台的三月,春寒料峭,沙滩上清清冷冷。迟灵瞳竖起大衣领,用围巾裹着头,与乐静芬沿着海岸慢走。

    “就在这边。”乐静芬指着依海傍山新开出来的一块空地说,“那边是度假村,再过去一点就是桂林路,有山有水,有花有树,交通很方便,建成之后,这儿就是青台最显著的景观。”

    “难度系数太大了。”迟灵瞳鼻子冻得通红,有点想打喷嚏。她真不想打击乐静芬,建筑物不能孤零零地立在哪里,必须和周围的环境相互映衬。这山这海,怎甘沦为陪衬?

    “有难度,才能显示实力。呃,这项目恒宇也感兴趣?”乐静芬停下脚步。

    迟灵瞳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海滨公路上停着两辆车,几个男人从车里出来,走在前面的一个指着空地向其中一个贵气优雅的男人解说着。男人看不出具体的年纪,但身份似乎很尊贵,从跟随人的面部表情可以看得出来。

    “我们走吧!”“恒宇”这两个字让迟灵瞳感到很忧伤,她不想一再重温,尤其在这样清冷的早晨。

    乐静芬迟疑了下:“看得也差不多了,好!但我还是要过去打个招呼。”

    几个男人也看到了海边像风景线一样靓丽的两个女子。”天”解说的男人瞪大双眼,脚步加快,向她们走来,“我没有看错吧”

    “君经理,早上好!”乐静芬礼貌地伸出手。

    “早上好,乐董。”君牧远嘴里打着招呼,两眼眨都不眨地盯着乐静芬身后的迟灵瞳。

    “阿嚏!”迟灵瞳还是打出了那个忍耐很久的喷嚏,她掏出手绢擦了擦鼻子,深呼吸。

    “真的是你”君牧远松开乐静芬的手,有些难以置信地走向迟灵瞳。

    迟灵瞳淡淡地笑,“是我。好久不见,君经理。”

    君牧远情绪有些失控,他没有点头,也没有握手,而是突然伸手抱住了迟灵瞳。

    迟灵瞳身子一僵,两只手无措地举在空中。

    “这个早晨真的很快乐,迟小姐。”嗓音是哽咽的。

    迟灵瞳放下手,笑了,“可不,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君牧远硬咽下眼中的湿意,他慢慢松开她,上上下下地打量:“你瘦得太多,我都差点没认出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个人。”

    “以后吧,我和乐董要走了。”迟灵瞳回头寻找乐静芬。

    “一定要。”君牧远坚持,“你等会。”他走过去先为乐静芬和尊贵的男人作了介绍。海边风大,迟灵瞳听不清楚他们的谈话,只看到乐静芬一惊,掩饰不住脸上的震愕。

    君牧远凑近男人的耳边说了一句话,男人俊目笔直地看向迟灵瞳,他直接向她走来。

    迟灵瞳讶异地看着他,走近了,看出他挺英俊的。

    “原来是灵瞳呀,我是裴迪文。”他温和地对她笑着,亲切地直呼她的名字,像个宠溺妹妹的兄长。

    这个名字,裴迪声曾对她提起过。他是恒宇集团真正的太子爷,裴家嫡出的长子,在国外长大。她一直以为他是骄横的,想不到他是如此的温雅谦和。迪声也是俊朗轩昂的男子,但与裴迪文相比,举手投足间少了一点成熟和沉稳,可能是年纪不同、还有庶嫡之分吧。说真的,他娶了宋颖,也算是暴殄天物。

    “你好!”她礼貌地颔首。

    “你随迪声叫我大哥吧!我找了你很久,想不到今天遇着了。”裴迪文自然地揽着她的肩,含笑回头对乐静芬说,“乐董,可以把灵瞳借给我半日吗,让我们聊聊家常。”

    乐静芬经过听海阁事情,早不像以前草木皆兵,她笑道:“裴总开口,我哪里敢拦阻。小迟,那我先走了。”

    迟灵瞳不明白她和裴迪文有什么家常可聊,说起来,两人并不熟。但裴迪文的亲切太让人难以拒绝。他带她来到了他居住的酒店,离午餐还有一点时间,两人各点了一杯咖啡。

    “我不是太赞同小姑娘喝咖啡,要不点一杯奶茶?”裴迪文的笑让人觉得没有距离感,在他面前,不知不觉就让人放松下来了。

    “白天喝点咖啡可以提神。”

    裴迪文指指眼角的下方:“昨晚没睡好?”

    迟灵瞳呵呵笑着,打量着咖啡厅的装饰。

    很自然地聊到了裴迪声。”二弟的性子和我相反,他看似张扬冷漠,其实特别重情分。而我可能因为是嫡长子的缘故,谁对我好似乎是应该的,不会有什么感动。向别人一点示好,都会让别人感激涕零。二弟不是的,和我做同样一件事,他至少要比我多付出几倍的努力,才能得到爷爷的认可。他有杰出的设计天分,在恒宇也只能是从普通员工做起。后来,他在大陆开创出一片事业,很不容易。所以,别人对他一点的好,他都尽量还以十倍的回报。”

    迟灵瞳幽幽地看着玻璃窗外:“他挺傻,是不是?”

    裴迪文俊眸一痛,怜惜地握住她的手:“恨他把你丢下吗?”

    迟灵瞳苦涩地摇头:“你说过了,他重情分。”

    裴迪文加重了手的力度:“灵瞳,那不是二弟的孩子。”

    她不解地盯着裴迪文。

    裴迪文嘴角浮起一丝讥讽:“不是。他爱的人是你,一直到最后,他还在给你打电话。回香港,不是因为放不下谁,而是他考虑到恒宇的形象,还有我的尊严。豪门的生活有时是不堪入目的。你这么优秀,这么阳光,这么挚爱他,怎么可能不是他心中的重中之重?灵瞳,理解他,好吗?让他在天国过得安宁点,你若不快乐,他会舍不得的。”

    她别过脸去,默默红了眼。君牧远送她回的公寓,一路上都没什么交谈。她觉得应该说点什么,“君经理,那个迪声走的时候安宁吗?”

    君牧远苦笑:“我不知道。当时,不谈表情,就是他长什么样都看不出了,他整张脸被玻璃割花了,可以讲是面目全非。”

    她缓缓地曲起手指,感觉到脉搏在突突然加快。可能是空间窄小的缘故,有点难以呼吸。”车车内当时还有别人在,那人是滨江医学院的萧子辰教授吗?”这个想法很大胆很疯狂很突兀,却在她心里盘旋很久。她一次次想摁灭,它一次次又窜了出来。

    君牧远惊住了:“他告诉你的吗?”

    她凄然地摇摇头:“我猜的。”

    这才是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聪明什么的,真是太讨厌了。别人都能糊里糊涂地过日子,傻傻地将幸福进行下去。她偏偏举一反三,一点蛛丝马迹,就能追根究底。不可能那么相像的,讲话的语气、处事的强势周到,突然改变的喜好,追求她的方式,还有对她的珍爱、疼惜,如此相似。那时,她可以自欺欺人说是因为遇到意外,人的性格大变。直到他处理孔雀的事件,就像是一次复制、粘贴。她不止一次在心里画过关系图,萧子辰与裴迪声不熟,但也算认识。他在香港进行学术交流,他的专业是医学。迪声出事前和她通电话,应该和宋颖在医院里,提到遇到萧子辰,那么有可能邀他同车。因为两人出事的时间差不多的,她托人打听过那段时间香港的重大交通事故,只有迪声。萧子辰失去记忆,整了容,那么也有可能阴差阳错换张脸。

    2014年6月,美国惊现双龙卷风。特殊情况下,龙卷风出现时,也伴有小股旋风,但威力不大。而这两股龙卷风,杀伤力一样的强大。专家无法解释这一现象,只能说地球变得越来越陌生了。这样的事件,没有概率,不是偶然,突然地出现,然后说不定从此绝迹。谁也不知用什么态度去对待。

    她借着被绑架,逃了。她承认,她害怕这两股龙卷风。

第104章 玫瑰之痕(48)() 
谭珍一次次地告诉她萧子辰恢复记忆了,然后手表、书、糖葫芦、绘图笔,提醒她他是谁。他在桂林路留影的那身装束,是他们确定恋爱关系后初次约会的着装。他知道她不笨,有了这么多提示,她必心领神会。但还差一笔,这才能算是个传奇。

    君牧远添上了这一笔,成功地将她击倒。

    迪声失了忆、整了容,还能跨越千山万水地寻到她,让他们的爱更上一层楼。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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