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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林笛儿畅销经典合集-第104部分

小说: 林笛儿畅销经典合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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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淇淋送上来,孔雀用木头小匙挑了一口,粉红的舌尖舔了舔:“你不用担心我。你不在滨江,我就把陪你的时间用去陪灵瞳,别妒忌哦!”

    萧子辰眼中急速掠过一丝亮光,“她最近好吗?”迟灵瞳不见了,电话不通,住处大门紧锁,他已经半个多月没见着人了。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她被治愈得差不多了。”孔雀挑了一匙冰淇淋递到他面前,娇嗔道,“尝一口,真的很好吃。”

    他的脑中突然出现一张红艳艳的樱唇,嘴巴里塞满了糖葫芦,“好吃呢,要不要尝尝?”说时,红润的嘴唇已凑到了他的面前。

    “我从不吃甜食。”他低下眼帘,手握成拳,心突然跳得很快。”你们经常通电话?”

    “昨天晚上还聊来着。”

    “聊什么?”该死的,她一定屏蔽了他的号,不然为何打不通。

    “她人现在外面旅游,聊那边的景色和小吃。”

    “她不在滨江?”要不是够冷静,他这句话会用吼的。

    孔雀纳闷地看着他一脸的愤然,“是呀!都出去一周了,说是寻找什么灵感!”

    虽然坐车是件痛苦的事,但迟灵瞳发现旅行真的很神奇很有趣,之前不管有多少烦人的破事都在旅行途中烟消云散,每天忙着找景点尝小吃买特产。七月,旅游业进入旺季,她没去那些人满为患的著名景点,而是沿着长江南下,找些古老的小镇憩息。

    她现在待的这个古镇,位于长江边上,有上千年的古宅、石桥,还有磨得发亮的青石板路,她住在一家临水的客栈三楼,过着猪一般闲适的日子。古镇很小,一两个景点,一天就转完了,可她却不想离开。早晨,下起了雨,她买了一堆五香豆,要一壶绿茶,坐在茶馆里,看两个老人拉胡琴唱小曲,不远处,一座廊桥在雨中静静地伫立着。

    茶馆里有三四个外国游客,还有几个背包客,很少有她的独行侠。窗边有一个她的同道中人,剪着寸头,皮肤晒得黑黑的,上身是一件画着一个骷髅头的t恤,下面是膝盖磨出两个洞的牛仔裤,在他的腿边,放着一个大大的背包。察觉到她打量他的目光,他也看了过来,淡淡点了下头。

    胡琴吱吱呀呀的,唱的是当地的方言,迟灵瞳听不懂,不一会,就很不客气地打了个呵欠。嘴巴没合拢前,皮肤黑黑的男人拎着包走了过来,眉毛一挑,朝她对面的椅子一努嘴,“我能坐吗?”

    “只要不要我买单,你随便坐。”

    男人笑了,牙齿很白,可以去做宝洁公司的牙膏模特。他坐下来,“我叫费南,搞工程的,爱好旅行。”

    “迟灵瞳,无业游民。”

    费南叠起双腿,看了看外面的雨,又看了看她,“有一个建筑设计天才也叫迟灵瞳,和你同名同姓。”

    “嗯,中国人太多,汉字太少。”

    费南大笑:“有意思。怎么一个人出来了,你男朋友呢?”

    “他现在正在二万米的天空注视着我有没有随便和陌生男人搭讪!”

    “他是个飞行员,不,航天员?”

    迟灵瞳撇了下嘴:“就算是吧!你呢,也一个人?”

第90章 玫瑰之痕(34)() 
可能是旅途太寂寞,雨一时半会又没停的意思,费南话篓子一开,就收不住了。”我的工作性质是要经常待在工地上的,一待就是三四个月。第一个女朋友是我同学,她能理解我,但接受不了周末的时候别人都出双入对,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窝在屋子里,于是我们和平分手了。第二个乖是乖,从不发怨言,但我一要出差,她就对着我,哭得像个泪人儿似的,害我罪恶感深重,主动提出分手。第三个女友是个高干子女,她说我工作的样子像个农民工似的,带出去太没面子,她给我找了份从政的工作,要在一年之内把我打造成潇洒轩昂的政界新秀,我怕她失望,婉转地谢绝了她的好意。这千帆过尽,我发现唯有它是最最好的,不离不弃,又永远保持着新鲜感。”费南踢了下脚边的黑包。

    迟灵瞳被他给逗乐了,觉得这人也算是给灰暗的天气添上一抹亮色。雨到了傍晚才停,西方的天空奇特地出现了灿烂的晚霞。

    “晚上一定会出星星,我们游江去吧!”费南建议。

    迟灵瞳是个随和的人,反正晚上也没别的事。晚上,星星出了,却很稀疏,江面上却浮满了星星点点的水灯,远望去跟小学课本上画的银河似的,多数是莲花灯,一盏盏地漂在水面上,在夜色中闪烁着微光,美得令人屏息。

    “不久,就是七夕节和七月十五的鬼节,当地人爱放水灯,来追悼亲人。这些灯里面装载着他们的祝福和思念,说逝去的人可以看到。”费南指着一江的灯光说道。

    “真的?”迟灵瞳两眼放光。

    费南斜着嘴笑:“信则有,不信则无。你要是想玩就去买一盏!”

    她当真跑到一个小商铺,买了一堆小莲花灯。费南掏出打火机,点上花心中的蜡烛。她双手捧着,虔诚地一一放入江中。松手的那一会儿感觉很奇妙,蜡烛燃着让手掌里热烘烘的,慢慢浸泡进水中,热度透过水波一荡一荡地在手掌间穿过,最终放开手,感觉掌心里的温热跟着水流带着灯一起往前走了。

    费南噗地笑了:“你不会当真以为这灯会穿越九重天?”

    她不说话。有点儿江风吹来,江面上的星星点点忽闪忽闪的。不一会,她的灯就融入了千盏万盏之中,再过一会,蜡烛燃尽,江面上慢慢暗了下来。她抬头,默默仰望着点点星辰。

    “有没有来得及许愿?”费南还在笑。

    她蹲下来,点点头。她的愿望只有一个:迪声,回到我身边,好吗?别让我在别人的身上找你的痕迹,那太可怜。

    她走上江堤,恰好迟铭之打来电话。她走之前,告知过他。迟铭之说出去走走也好,没有拦阻,但必须每天都要打一通电话。她玩水灯错过了正常汇报时间,迟铭之的电话追过来了。

    迟铭之的声音透着疲惫和无力:“玩得开心就好,不要太节省,差钱的话爸爸给你汇去。”

    “爸爸怎么了,睡得不好吗?”

    “弟弟妹妹昨晚发热,我和你甘姨在医院待了一夜,热度现在还没退,现在抽血化验。滨江这一阵流行甲肝,保姆爱带他们出去,我担心他们是被传染上了。”

    “甲肝并不可怕,可以医治好的。”

    “说是这样,可看着他们两个小脸烧得红通通的,哭都哭不出来,真心疼。唉,医院里病床还紧张。”

    “有没找熟悉的医生帮帮忙?哦,爸爸,萧子辰应该有熟人,你给他打电话,不,我给他打。”

    “我这一急,真没想起来。瞳瞳,那你快打。”

    迟灵瞳把挡着额前的头发往后拨开,熟稔地拨了十一个数字。几乎快要到达重拨时段时,电话有人接了,可是没有人说话。

    “萧教授,你听得见我讲话吗?”迟灵瞳急了。

    一声重重的呼吸声从另一端传来:“有什么事?”

    “你在滨江医院有没熟悉的肝脏科医生,我弟弟和妹妹病了,现在在医院里。”

    “你就为这事给我电话?”萧子辰的声音冷冷的,不紧不慢。

    迟灵瞳语塞,不知该说什么好。许久,萧子辰又说了一句:“我现在在青台。”

    “那你可以帮我打个电话么?”她小心翼翼地问。

    萧子辰突然沉默了。

    “迟灵瞳,快看,流星”站在身后的费南突然叫了出来。

    迟灵瞳应声仰起头,刚好看到流星快速闪过的尾迹。”真漂亮。”她叹了声,低头继续听电话。

    嘟,嘟忙音,她不慎接错了键?她忙又重拨,一次,两次三次,电话再也无人接听。

    她握着手机慢慢坐在江堤上,心里面啥滋味都有,眼泪控制不住地在眼中打转。她知道他在生她的气,可是他们并不是可以随意生气的关系。他为什么就不纠结不烦恼呢?也许他是君子坦荡荡,她是小人才忧兮兮。

    “怎么了?”费南走过来,见她神色不对。

    她站起身,拍拍尘土,“我要回去收拾行李,明天回滨江。”

    “滨江,是不是准备建跨江大桥的那个城市?”

    “嗯!”

    “那我和你一道走,你别用那种正当防卫的眼神看着我,我这纯粹是工作考察,我们公司对这个项目很感兴趣,如果能中标,我就要在滨江待好几年呢!现在,我先去热身热身。放心,我们aa制,我不沾你的光,也不要你尽地主之谊。”

    迟灵瞳失笑,感到自己有点防卫过甚。

    第二天,两人一早就上了长途汽车。路上,迟灵瞳给迟铭之电话,听着迟铭之的声音平静了许多,她也悄悄喘了口气,估计弟弟妹妹的病情无大碍。

    “子辰的朋友昨晚就过来了,安排了病房,又重新给弟弟妹妹做了检查,已经制订了医疗方案,确诊是甲肝。现在在输液,热度终于退了,我心中一颗大石落了下来。护士说子辰的朋友是医院的副院长,这次真麻烦他了。”

    “真的是萧子辰的朋友?”迟灵瞳追问了一句。

    “刚刚子辰和院长一块过来看弟弟妹妹的。”

    迟灵瞳也不知怎么合上手机的,这人是装酷还是玩深沉,多说一句会死人吗,害她昨晚一夜都没睡好。

    下了车,费南和迟灵瞳告别。迟灵瞳给了他一个号码。”这是我学姐池小影的,她分在路桥设计院,有关跨江大桥的事,她可能知道不少,你有什么要咨询,给她电话。”

    “真的不请我吃顿饭?萍水相逢也是几百年修来的缘分呢!”费南可怜巴巴地问。

    迟灵瞳脸一红:“那你哪天有空,我请你吃江鲜?”

    “后天是七夕节,我们就临时凑一对,免得看着别人双双对对,心里面戚戚的。”说完,也不等迟灵瞳回应,费南背着包着跑了。

    迟灵瞳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打车去医院。甘露不在,迟铭之穿着防护服坐在病床边,弟弟妹妹在输液,看到她,他脱了衣服出来。

    “幸好各个指数都降下来了,再住个十天院就好了。”迟铭之叹息,摸了摸迟灵瞳的头发,“如果我只有你该多好呀!”

    迟灵瞳知道他又在后悔了,抱了抱他,安慰道:“等你老了,人家只有一个孩子,可你有三个承欢膝下,多幸福!”

    “我已经老了。”迟铭之叹气。

    父女俩又说了会话,迟铭之忙着催迟灵瞳走,说这是传染病区,病菌防不胜防,让她以后也不要来。

    迟灵瞳走时,到医生办公室转了转。办公室内,几个医生戴着口罩在写医案,她巡睃了下,没一个胸牌上写着“院长”的字样,便走了。到家之后,刚把窗户打开透气,就接到孔雀的电话。”妞,你现在人在哪?”她的声音听着无比亢奋,像打了鸡血似的。

    “干吗?”迟灵瞳提不起劲,只想洗洗睡了。

    “能不能赶在明晚回来,不行,就后天中午。我们台里包了个酒吧搞七夕联欢,有许多俊男靓女,到时一定会玩得很疯。你别总闷着,来吧,我给你一一介绍。到了九点零九分时,灯光暗下来,你想抱谁、想亲谁都可以。”

    “不去!”迟灵瞳一口拒绝。

    “你要是敢不来,我以后就和你绝交。失恋是本事吗,狂得六亲不认,拽什么拽。谁没失过恋,我还自杀过呢,现在还是挺好的。你要是一直把自己锁在牢里,我告诉你,你这辈子都不会再快乐。你总说要给你时间来慢慢痊愈,可是你就是只蜗牛,就是只驼鸟,你努力了吗,你想忘记那个人吗?”

    孔雀连珠炮似的,一口气吼来,把迟灵瞳炸得节节败退。”鸟类,我那天有约。”她换了另一种温婉的拒绝方式。

    “有约好啊,带他一同过来吧!只要不是老头,同龄人都会玩一块的。”

    迟灵瞳叹气,没辙了。

    费南听迟灵瞳期期艾艾说两人的吃饭要改成几十人的大联欢,激动了:“我最喜欢party,我俩要不要着装上配合下,看上去很情侣?”

    “免了!我只负责带你进去,你要是闯了什么祸,别说认识我。”

    七夕那天晚上,费南还是认真收拾了下,看上去青春、阳光,朝气蓬勃。迟灵瞳走近他,嗅出他涂了古龙香水,差点没晕过去。

    两人一同走进酒吧。酒吧特意布置过了,天花板上用灯光打出一天的繁星,还用投影做出银河的情景,音乐却是很潮的舞曲,震得人热血沸腾。孔雀一身文气的碎花连衣裙,无比淑女地坐在桌边,手中端了杯果汁,笑起来只露八颗牙齿。

    迟灵瞳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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