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素质-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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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其中的一位(余四位姓名从略),这些朋友对于中国
的灾荒和救济工作,都有过亲历的经验。后来我自己也
到过中国,又和许多别的传教士接谈过(原文列举五人
姓名职业,今亦从略)。他们和不胜枚举的许多别人一
起供给了我很多的资料,全都似乎证明,假手于人口过
剩、饥荒以及移徙的自然淘汰作用,在今日的中国,正
在急速的进行之中。历史的记载也明白而示,以往二千
多年的时光,一大部分也受这种作用的支配,其进行的
速率比今日的也并不算慢。所以就中国而论,淘汰原则
的适用是最明显不过的;因此,我自以为关系中国的四
章,也许是全书最关紧要的部分。
这最关紧要的部分现在就成为本书的第三篇。
第四、第五两篇可以无须详细地说明。一部分的民族特性,我以为不妨当做民族的病象看待。这些特性,自其来历言之,既有很深的根源,亟切铲除不去;自其效用言之,又是我们应付20世纪国际环境时一些庞大的障碍,亟切推动不得,所以事实上也确乎可以当病态看,当先天不足看。民族的先天不足,惟有民族卫生的药方可治,所以便殿之以《民族卫生的出路》。
本书原是一个论文集,事前并没有什么计划,各篇稿子是在很不同的时候写的,写时或讲时的读者或听众也很不一致,所以全书虽可以辑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东西,其间拼凑、粘连、折叠的痕迹,自然是在所不免,这是要请读者原谅的。关于折叠这一点,我自己尤其是觉得抱疚。“好曲子不唱三遍”,何况所唱的又未必是好曲子呢。有一次和一位朋友谈起这一点,我说,这一类民族、特性、病态、优生、选择、淘汰、遗传……的话,我自己也觉得讲腻了,别人请我讲什么或写什么的时候,自己总感觉到“炒冷饭”或“翻旧卷”的无聊。这位朋友却很诚恳地安慰我说,不妨,在你固然不免讲得或写得厌倦,但读的人或听的人,大概总是第一次,即使不是第一次,这类的话也无妨多听或多读几次,因为在别处他很少机会听见或读到。这话虽很给我一些鼓励,但于心总觉歉然,所以在整理本书中各稿的时候,已经尽力地加以删节。其真正不能删节的,只得仍旧,仍请读者谅宥。
这本集子对于民族的特性有许多很不恭维的议论。为要表示这种不恭维的议论决不是由于我个人的癖性或偏见,我请了三个人做见证:明恩溥牧师、亨了顿教授、李景汉先生。对这三位我都要表示我的敬佩与感谢之意。李先生特地为我做了一篇万余言的长序,把“良药苦口”的意思再三地为读者申说,我尤其是觉得感激。
1936年6月 潘光旦
辜鸿铭评《中国人的素质》'注'
一
……我力图说明那些被称作中国文明研究权威的外国人,实际上并不真正懂得中国人和中国语言。比如那个可敬的明恩溥先生,他曾著过一本关于中国人特性的书,但他却不了解真正的中国人,因为作为一个美国人,他不够深沉;还有那个被认作大汉学家的翟理斯博士,我试图表明他实际上并不真懂中国语言,因为作为一个英国人,他不够博大——没有哲学家的洞察力及其所能赋予的博大胸怀。
——《中国人的精神·序言》
二
我们举的关于中国人特性的最后一例,是其缺乏精确的习惯。这是由明恩溥提出并使之得以扬名的一个观点。那么,中国人缺少精确性的原因又何在呢?我说依然是因为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心灵是纤细而敏感的,它不像头脑或智力那样僵硬、刻板,你不能指望心也像头脑或智力一样,去思考那些死板、精确的东西。至少那样做是极为困难的。实际上,中国的毛笔或许可以被视为中国人精神的象征。用毛笔书写绘画非常困难,好像也难以精确,但是一旦掌握了它,你就能够得心应手,创造出美妙优雅的书画来,而用西方坚硬的钢笔是无法获得这种效果的。
——《中国人的精神》
“腓力斯人不仅忽视一切非自身的生活条件,而且还要求除它之外的余下人类都去适应他们的生活方式。”'注'
——歌德
斯特德'注'先生曾经设问:“作家玛丽·果勒里( MarieGorelli)走红一时的秘密何在?”他的回答是;“有什么样的作家,就有什么样的读者。因为那些读其小说,沉醉在玛丽·果勒里世界中的信徒约翰·史密斯们,把她看作该领域最权威的代表。他们生存在里头,活动在其间,从中找到自我。”玛丽·果勒里之于大不列颠的约翰·史密斯'注'们,就恰如明恩溥牧师之于中国的约翰·史密斯们一样。
然而,真正受过教育的人和半受教育者之间的差别也就在这里。真正受过教育的人总想去读些能揭示事物真理的书,而那些半受教育之辈,则宁肯去读些将告诉他想要什么,以及受其虚荣心驱使而欲事物变成何样之书。在中国,那约翰·史密斯极想成为一种凌驾于中国人之上的优越者,而明恩溥牧师则为此写了一本书,最终证明他——约翰·史密斯确实比中国人优越得多。于是,明恩溥牧师自然成为约翰·史密斯非常亲爱之人,他那本《中国人的素质》一书,也就成了约翰·史密斯的一部“圣经”。
但是,斯特德说过:“正是约翰·史密斯和他的邻居现在统治着大英帝国。”所以,最近,我不惮其烦地读过了那本提供给约翰·史密斯关于中国和中国人观的著作。
早餐桌上的那个独裁者(The Autocrat at the BreakfastTable)曾把人的智能分为两种:一是算术型智能,一是代数型智能。他观察说:“所有经济的和实用的智慧,都是‘2+2=4’这种算式的延伸扩展或变化。而每个哲学命题则更多地具有‘a十b=C’这种表达式的普遍特点。”约翰·史密斯的整个家族,显然属于那个自以为是的独裁者所谓的“算术型智能”的头脑类型。约翰·史密斯的父亲,老约翰·史密斯,化名约翰·布尔,他把自己的命运同“2十2=4”的公式联系起来,到中国来贩卖他的曼彻斯特商品。为了赚钱,他同中国人约翰'注'相处得很融洽。因为无论是约翰·布尔,还是中国人约翰,他们都懂得并完全服膺“2十2=4”的公理。可是,现今统治大英帝国的小约翰·史密斯却不同了。他带着满脑子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的“a+b=c”的东西来到中国——不再满足于贩卖曼彻斯特商品,还要开化中国人,或者,按他的话说,要“传布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结果,约翰·史密斯同中国人约翰闹翻了。而且更糟的是,在约翰·史密斯的“a+b=c”的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开化和影响下,中国人约翰不再是曼彻斯特商品的诚实可靠的好主顾。他们玩忽商业,心不在焉,却尽到“张园”去庆祝立宪去了,实际上,他们已变成一群疯痴狂乱的改良者。
前不久,在辛博森'注'先生《远东的新调整》一书和其他著作的启发下,我曾致力于为中国学生编过一本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手册。结果,迄今为止,我编来编去,不过是以下这些东西:
(一)——人最主要的目标是什么?
人最主要的目标是使大英帝国荣耀,为大英帝国增光。
(二)——你信仰上帝吗?
是的,当我上教堂的时候。
(三)…—你不在教堂时,信仰什么?”
我信仰利益,——你给我什么报酬。
(四)什么是最正当的信念?
相信人人为己。
(五)工作的当然目的是什么?
挣钱装腰包。
(六)何为天堂?
天堂意味着能住进百乐街(Bubbling Well Road)'注',拥有敞篷车。
(七)何为地狱?
地狱乃意味着不成功。
(八)——何为人类完美的状态?
罗伯特·赫德'注'爵士在中国的海关服务。
(九)——何为亵读神明?
否认罗伯特·赫德先生是一个天使。
(十)——何为极恶?
妨碍大英帝国的贸易。
(十一)——上帝创造四亿中国人的动机何在?
为了英国发展贸易。
(十二)——你如何祈祷?
感谢你,主啊!我们不像邪恶刻毒的俄国佬和蛮横残暴的德国佬那样,想要瓜分中国。
(十三)——在中国,谁是最伟大的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传布者?
莫理循博士'注',《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
如果说以上便是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一个真实全面的表述,可能失之公正。但是,不论何人,假如他不惮其烦地去阅读一下辛博森先生的著作,就不会否认,以上确是辛博森先生以及读过他著作的约翰·史密斯所传布的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一个公正的具有代表性的陈述。
最叫人难以理解的是,何以这种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竟然在中国能真正生效?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之下,中国人约翰们急不可待地想要去实现中华帝国的辉煌和荣耀。那拥有八股文的古老的中国文学本是一种无害的空洞之物。而在约翰·史密斯这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影响下正喧嚷着建立的新型中国文学,外国朋友将发现,它会变成一种无法忍受的和危险的破坏。最终我恐怕,老约翰·史密斯不仅会发现他的曼彻斯特商品贸易要完蛋,而且他甚至还不得不去支付另一笔巨额开销,以供再派出个戈登'注'将军或基齐勒勋爵去枪杀他可怜的老朋友中国人约翰——那受约翰·史密斯之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开化而变得non Pos mentis(精神错乱)的中国人。当然这是题外话。
在此我想简明地指出,这就是有理智的英国人所做的事。依我看,这些满脑子装着从有关中国人的书中得到一派胡言的外国人,当他来到中国时还能同他必须接触的中国人长期地和睦相处,那简直是奇谈。对此,我不妨从亚历克西斯·克劳斯(Alexis Krausse)所著的题为《远东:它的历史和问题》这本大部头书中,取出一个典型例子来加以说明。该书写道:“影响远东西方列强的全部问题的症结,在于鉴别那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东方人观察事物不仅与西方人有不同的立场,而且他的整个思维途径和推理方式也与西方人不同。那种根植于亚洲人中的独特的感知,同我们所赋予的感知正相违反!”
在中国;一个读过上述引文中最末一句的英国人,假如他听从逻辑不通的克劳斯先生的劝告,那么当他想要一张白纸的时候,将不得不对他的儿子说:“孩子,去给我拿张黑纸来。”我想,为了维护那些住在中国,且讲求实际的外国人的声誉起见,当他们来同中国人实际交往的时候,还是应该能够抛弃那类关于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的胡言乱语的。事实上,我相信那些同中国人相处得最好的外国人,在中国最成功的人,是那坚持2+2=4,丢掉了约翰·史密斯和克劳斯先生那一套关于东方本质和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a十b=c的理论的人。毫无疑问,当人们记得在那些过去的日子里,即在明恩溥写他那本《中国人的素质》之前的日子里,大英商行的老板或经理如查顿、马地臣'注'和他们的中国买办'注'之间的关系,总是那样的彼此相亲且代代相传的时候,当人们记住这一点的时候,他们会倾向于考虑,在坚持2+2=4的西方商人与怀着那套a+b=c的东方本质理论和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聪明的约翰·史密斯之间,究竟哪一种做法更好?无论是对中国人还是外国人。
那么,吉卜林'注'那句“东就是东,西就是西”的名言,就一点道理也没有吗?当然有的,当你与2+2=4打交道的时候,可说存在极少或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只有当你面临诸如a十b=c这样的问题时,在东方和西方之间才存在许多的差别。然而要解答东西方之间的那个a十b=c的方程,一个人必须具备高等数学的真本事。今日世界之不幸,就在于对远东问题中a十b=c的方程的解答,掌握在那不仅统治着大英帝国,而且还与日本结盟的约翰·史密斯手里——那个约翰·史密斯甚至连代数问题的基本原理也一窍不通。在东西方之间,对a十b=C的方程的解答是非常复杂和困难的问题。因为其中存在着许多未知数。不仅东方的孔子、康有为先生和端方总督之间有着不同的理解,而且在西方的莎士比亚、歌德和约翰·史密斯之间也存在着差别。实际的情况是,当你专门解答a十b=c的方程时,你将发现在东方的孔子与西方的莎士比亚和歌德之间,只存有微乎其微的差别;而倒是在西方的理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