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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第3部分

小说: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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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最诚实廉洁的市镇”原来是一群伪君子,在一袋金币面前,便露出了“既想当娘子,又要立牌坊”的原形。同年,值八国联军侵华,马克·吐温在纽约发表了著名的演讲:“我也是义和团”,“义和团是爱国的”。又六年,在1906年,高尔基为1905年的俄国革命来到美国筹募捐款,马克·吐温对高尔基的义举大力支持。由此可见,民主主义者的马克·吐温在写赫克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时,对当时的现实如何地失望。这令人失望的现实,更加深了这个当过报童、排字工人、矿工、水手与领港的作家对真正符合人民意志的自由与民主的期待。事实上,《赫克》中不乏后来称为黑色幽默以至荒诞派色彩的描写,特别是“国王”和“公爵”登场以后。因此,美国有的评论家称《赫克》为黑色幽默的先驱,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为其嫡传,这是有道理的①。福克纳说,“甚至霍桑和亨利·詹姆斯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类似马克·吐温、惠特曼和桑德堡那样的美国的作家。”从《赫克》与后来美国黑色幽默小说的血肉联系,也表明了《赫克》的独特的美国式小说的风格。
  著名作家和评论家,马克·吐温的好友豪威尔斯说,“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②为什么能这样说呢?新批评派大将克里恩斯·勃格克斯和洛勃特·华伦主编的《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认为,马克·吐温写赫克,“用的是赫克自己的口语,仿佛粗俗,实乃神奇”,而不是用的往往刻板的叙述人的语言。用赫克的口语写,使“感情与事件融和”、“形式与效果一致”,从而创造了马克·吐温的风格。“我们不妨这样理解,林肯解放了黑奴,马克·吐温解放了作家。”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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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百年纪念评论选》,392页。
    ②《美国文学作品选》,麦美伦公司,1980年版,卷2,332页。
    ③《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纽约,卷二,1278页。
  马克·吐温这种运用作品中人物的个性化口语进行描叙的风格,确是他的卓越贡献,而异于巴尔扎克、狄更斯、霍桑,并影响及于20世纪一大批美国作家。纵览《赫克》全书,从第一句开始,直到结束,始终发自“一个声音”,一个“我”。这个“我”,并非呼是马克·吐温,不是一般传统的叙述人,而是穷孩子赫克。最终,也是这个“我”出走后不肯回那个家,不肯受那套文明规矩的束缚,而要继续闯荡天下,开拓前进。这“一个声音”也是“美国的灵魂”的一种表述,是马克·吐温捕捉住的时代的声音。受到这种“一个声音”的感动的,何止一个人。曾有这么一个故事。美国著名电影名星莱奥纳尔·巴里摩尔九岁那年,亦即在1888年,也就是《赫克》出版后三年,随父见到了马克·吐温。兴奋之余,不禁为他朗诵了《赫克》全书末一段赫克的话,即不肯受“那一套文明规矩”的束缚,因而不肯返回那古板的家庭,而要闯荡江河,开创新的生活的那一段话。巴里摩尔这位著名演员回忆说,当时马克·吐温“一只手按住了九岁的孩子的胳膊,热泪盈眶。”①马克·吐温美国式小说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其艺术魅力之强大,这是动人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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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百年纪念评论选》,360页。
  马克·吐温这位艺术大师、民主主义者,和其他历史人物一样,当然有其不足之处。“有两个马克·吐温”,这是仰慕他的美国著名作家德莱塞的名句。也就是说,有一个不够深刻的一面的马克·吐温。另外象《赫克》,其结尾是否是败笔,也可商讨。但赫克那种对自由的追求,对民主社会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至今使遍及世界的读者,在读后为之心灵震撼。有的批评家曾称莎士比亚为“我们同时代的人”,如果我们称马克·吐温为“我们同时代的人”,不是也非常贴切么?
 
                        1995.2.12于南京
  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汤姆·莎耶的伙伴)①
  地点:密西西比河流域②
  时间:四十至四十五年前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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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汤姆·莎耶历险记》出版于1876年,《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出版于1884年,马克·吐温称前者和后者为“姐妹篇’。学者们几乎一致认为马克·吐温写《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时,思想上、艺术上有个飞跃,两书成为“姐妹篇”,但又不能等同看待。海明威说,“所有现代的美国文学都来自马克·吐温的一本书《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②密西西比河对美国文化的成长发展的重要性,人们常以之与黄河、长江对中国文化生长、发展的重要性相比。马克·吐温的故乡即在密西西比河上密苏里州的汉尼拔。在马克·吐温一生中,密西西比河既为十九世纪美国“西进”的重要基地,又为南北双方黑奴制与反黑奴制派激烈斗争的地区。马克·吐温正是十九世纪美国“西进”与“南下”(“南北”黑奴制斗争)时代这两股大潮孕育的伟大作家。作家开宗明义,清楚地点明故事发生的地点在整个的密西西比河流域,意义不同寻常。
    ③本书出版于1884年,作者特别点明故事发生在四十至四十五年前,指写的是1826年至1845年期间的事。作家写的是六十年代黑奴解放战争以前的事,只是描述中饱和着作家对战后的“镀金时代”,即虚假的繁荣时代的幻灭感与对更高的审美理想的深沉的追求。
 


 

 
 
作者说明
 
 
  在本书中,作者用了一些方言土语,即密苏里州黑人土话;西南边远林区最地道的土话;“派克县”一般性的土话以及这个县土话中四种略有变化的分支。这些不同色彩的差别,并非作者随意或想当然地构造出来的,而是严谨苦心地记录的结果,是由于作者通晓这些方言土语,因而是确实可靠的。
  我所以作这样的说明是因为如果不加说明,读者便可能以为所有这些人物都想说同样的话,而又没有能做到,那就不符合事实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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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吐温在本书中大量采用方言土语是本书的特色之一。这大大有利于生动地表现各地的地方色彩和黑人的种族色彩,也大大有利于表现作品中人物的个性化。适当地采用方言土话以铺叙情节,刻划人物,而不是单用叙述人语言这一种语言,这乃是文学史上一大进步。
  本书出版时,适值方言土话进入美国文学作品达到了“高潮”时期。同类作品有1869年的斯托夫人的《老乡亲》,1871年她的《赛·劳逊的炉边故事》;爱德华·曷格尔顿1871年的《校长》;勃勒特·哈特1870年的《咆哮营的幸运儿》。这些被通称为“乡土文学”,其功绩在于打破了东部作家高雅文学的垄断,更贴近于下层人民的生活、促进了美国文学的繁荣。可见吐温此书采用方言土语,并为此在卷首发表一个说明,促请读者在开卷前便注意到本书这个特色,其意义非同一般。这样重视方言土话以突出人物的个性化以及地方色彩与民族色彩的特色,一直影响到今天美国的文学作品。
  对方言土语这个特色,要在翻译中严格遵循原作的一字一句加以表现,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中外语言不同,如果硬译,结果可能使读者读不下去,并使文学的特色几乎完全消失。过去已有的译本,有的只好完全放弃表现方言土话这个特色,有的只表现黑人(杰姆)土话的某些特色,对于白人的方言土话特色,难以表现,只好放弃。这个译本采取后一种路子,并适度地加以变通,以既表现黑人(杰姆)性格,又不致伤害作品的文学性与鉴赏中的可读性为原则。
  阅读原文的读者、如果对本书中的方言土语感到兴趣,可参阅Harold Beaver《Huckleberry Finn》Unwin Critical Library,London,1987,中的有关资料。
 


 

 
 
第一章
 
 
  你要是没有看过一本叫做《汤姆·莎耶历险记》①的书,你就不会知道我这个人。不过这没有什么。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大体上讲的是实话。有些事是他生发开来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是实话。不过,实话不实话算不了什么。我没有见过从来没有撒过一回谎的人。这一回不说,另外一回就说。葆莉姨妈也好,那位寡妇也好,也许还有玛丽,都这样。葆莉姨妈——就是汤姆的葆莉姨妈——还有玛丽,还有道格拉斯寡妇,有关她们的事,在那本书里都讲了——那是一本大体上讲实话的书,有些是生发开来的,这我在上面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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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为本书的姐妹篇,参阅有关本书故事的地点、时间的注。
  那本书的结尾是这样:汤姆和我找到了强盗藏在那个山洞里的钱,这一下我们可都发了。我们俩,一人得了六千块钱——全是金灿灿的。把钱堆了起来,乍一看,好不吓人。后来,由撒切尔法官拿去放利息,我们俩每人每天得一块钱,一年到头,天天这样——真是多得叫人没法办。道格拉斯寡妇,她把我认做她的儿子。她许下了话,要教我学学文明规矩①。可是一天到晚,耽在这间屋里,有多难受。你想,寡妇的行为举止,一桩桩,一件件,全都那么刻板,那么一本正经,这有多丧气。这样,到了我实在受不了的那一天,我就溜之大吉啦。我重新穿上了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钻进了那只原本装糖的大木桶里,好不自由,好不逍遥自在。可是汤姆想方设法找到了我,说他要发起组织一个强盗帮,要是我能回到寡妇家,过得体体面面,就可以参加他们一起,于是我就回去了。
  寡妇对我大哭了一场,把我叫做一只迷途的羔羊,还叫我别的许多名称,不过,她绝对没有什么恶意。她让我又穿上了新衣裳,我实在一点办法也没有,只是直冒汗,憋得难受。啊,这么一来,那老的一套就又重新开始啦。寡妇打铃开饭,你就得准时到。到了饭桌子跟前,你可不能马上吃起来,你得等着。等寡妇低下头来,朝饭菜叽哩咕噜挑剔几句,尽管这些饭菜没什么好挑剔的。就是说,每道菜都是单做的。要是一桶杂七杂八的东西,那就不一样,各样菜和在一起烧,连汤带水,味道就格外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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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教我学学文明规矩”(sivilizeme,——应为civilizeme,作sivilizeme乃赫克讲的密苏里土话的发音)。赫克后出走河上,反对这类“文明规矩”是主要原因之一。这既为赫克主导性格所在,亦为全书主旨所在。全书末了一句为了反对“学学文明规矩”因而不愿回家,准备继续远走新区,这回应了本书开宗明义点出的话。可见反对当时“文明规矩”的主旨,和反黑奴制的思想,这两者一起贯串全书。参普烈乞特《美国第一部本土产生的杰作》(1941),载英格《赫克·芬评论资料集——百年纪念评论选》(1984)
  吃过晚饭,她就拿出她那本书来,跟我讲摩西和蒲草箱的故事①。我急得直冒汗,急着要弄清楚一切有关他的事。不过,她隔了一会儿才点明摩西是死了很久很久的了。这样,我就不再为他操什么心了,因为我对死了的人是根本没有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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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旧约·出埃及》,第二章。说的是埃及公主收养以色列一妇女的弃儿。到后代,摩西率领受压迫的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后建犹太国家。
  没有好久,我就想要抽烟,就要求寡妇答应我。可是她就是不答应。她说这是一种下流的习惯,又不卫生,要我从此不再抽。世界上有些人就是这么行事。一件事,来龙去脉,一窍不通,可偏偏要说三道四。摩西这人,与她非亲非故,对谁都没有什么用处,老早就死了,她偏要为他操心;可我做一件事,明明有点儿好处,她偏要找岔儿。再说,她自己就吸鼻烟,那当然是做得对的喽,因为是她这么做的嘛。
  她的妹妹华珍小姐,一个细挑身材的老小姐,戴一付眼镜,前不久才来和她同住。她拿来一本拼音课本,故意难为我。她逼着我死啃了近一个钟点,寡妇这才叫她歇口气。我实在再也熬不住了。可是又是闷死人的整整一个钟点,我实在烦躁得不行。华珍小姐会说,“别把你的一双脚搁在那上边,赫克尔贝里。”①“别闹得嘎扎嘎扎响,赫克尔贝里,——坐坐正。”一会儿又说,“别这么打呵欠,伸懒腰,赫克尔贝里,——为什么不学得规矩些?”然后她跟我讲到有关那个坏地方②的一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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