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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民主的细节-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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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广播电视里的“beep”、人体敏感部位的马赛克、以及一些色情节目和广告只有在有线 

电视或者深夜时段才能播出等现象,都与该判例有关。 

如果说这个判决还只是试图保护未成年人“不被冒犯”,FCC 和一些广电公司网络联手推出 
的“家庭收看时段”,则和我们中国广电总局的“主旋律”心态有点异曲同工了。 

70 年代初的时候,美国许多人对遍布电视的暴力、色情节目已经牢骚满腹了,74年一个 8 

岁的小女孩被她的朋友们给强奸了,而她的朋友们强奸她,据说是想“模仿电视里的镜头”。 
这事激起了强烈民愤,国会做出反应,敦促FCC加强管理。FCC则开始给各大广电公司“做 






思想工作”,说服他们将每晚 8 至 9 点的“黄金时段”定为没有任何暴力、色情内容的“家庭 
收看时段”,以宣扬“主旋律”。 

可惜,虽然一部分美国人对于“主旋律”情有独衷,另一部分人则“吾爱主旋律,吾更爱自由”。 

拿“家庭收看时段”来说,1975年才开始实施,1977年就被法官弗古森宣判无效――他甚 
至都没有援引第一修正案,只是指出该行政命令在程序上的漏洞:FCC 私下里给三大广电 

公司“做工作”,没有经过广泛的公众听证和合理的立法程序。 

便是对“下流与否标准”,也是民怨不断。很多人攻击它侵犯言论自由,剥夺公众选择的权利, 
认为广播电视“独特的渗透性”根本经不起深入的推敲,用同样的法理甚至可以为报刊书籍方 

面“危险的审查制度”辩护。同时,时不时就有电视台或者电台将 FCC 告上法庭。1994 年 
“FCC 对特纳”的案例中,法官判决“下流与否标准”不适用有线电视。1996 年,国会通过“通 

讯分寸法”,试图限制网络上的下流语言,但是 1997 年“美国公民自由协会对里诺”的判例 
中,法官认定“独特渗透性”的法理基础不适于网络世界,从而宣判“通讯分寸法”违宪。 

FCC 当然不甘心于节节败退――毕竟,它左边是那些要求更大自由的公众,右边则是那些 

抱怨电视内容太糜烂的公众。比如,03年一年FCC就受到观众投诉24万起。FCC通过罚 
款等手段,不断打击那些“下流”的节目:比如美国著名的广播节目主持人HowardStern, 

就因不能“忌口”而被多次罚款。2004年珍妮杰克逊在一次全国转播演出中的“露乳头”事件 
激起了公愤,FCC 对转播该节目的 CBS 电台开了 55 万元的罚单,并借助民意乘胜追击, 

加大对广播电视的“监管力度”。2006年6月布什签署“通讯分寸实施法”,为强化联邦通讯 

委员会的审查权提供了新的法律支持。 

目前只能说FCC和“言论彻底自由”派在这场“审查持久战”中各有胜负――FCC为了保护未 

成年人,守住了“下流内容审查”的底线;“言论彻底自由派”虽然无法彻底推翻“审查”,但将 

审查抵制在一个最小化的程度。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说中国的广电部门“总急”,美国的 FCC 则是“有点急”,区别在哪呢? 

首先,在程序上,与中国广电总局“一句话定乾坤”不同,美国的“广电总局”在审查制度上要 
有行政听证程序,立法部门批准,可以被司法部门推翻,而且FCC自己被电台、电视台推 

上被告席也是家常便饭。第二,在内容上,FCC 的“下流与否标准”遵循最小化原则――无 

非是生殖器及其相关活动受到屏蔽而已,而从广电总局的各类禁令来看,它几乎遵循了一个 

“下流标准最大化”的做法――连涉案片、方言片、境外动画片这种无论如何也看不出“下流” 
在哪的节目也遭到了限制;第三,FCC 的每一次审查强化,都与某些“民愤很大”的广电节 

目内容有关,就是说,它往往是被动地对社会呼声做出反应,而广电总局则往往是“先天下 
之急而急”。其实,虽然“先天之之急而急”是好事,不过“无天下之急而急”,甚至“逆天下之 

乐而急”,是不是就有点自作多情了呢? 






自由社会就是责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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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哥大读书的时候,曾经做过一栋学生宿舍楼的“居住顾问”,其中一项任务就是给一些新 

来的学生签房约。别看入住学生宿舍楼这么点小事,哪怕就住一个月,也要签厚厚一打合同, 

非常繁琐。其中有一份奇怪的合同,名字叫“含铅涂料风险说明书”,大致意思是,这是栋老 

房子,其旧涂料中含有铅的成分,你要保证没有七岁以下的儿童随同你居住在此。 

作为居住顾问,我特别讨厌签这份合同,因为每次签到这,学生就显得非常困惑,要问这问 

那。但是作为一个普通居民,我又觉得,有一个什么文件,把我周围环境中所隐藏的健康风 

险说清楚,这事想起来叫人安心。 

长期在美国生活的人都会发现,美国是个充满了各种繁文缛节的社会。以至于有人说,美国 

虽然号称是“全世界最自由的国家”,其实是个“毫无自由的国家”。比如说吧,在美国父母不 

能随便打孩子,在大街上拿着一个打开的酒瓶是违法的,老板面试员工时不能问人家的年龄、 

党派、教派、有没有肝炎、残疾,在办公室不能随便在女同事面前说黄段子……总之,到处 

是地雷,一不小心就踩上一个。 

一方面,美国到处都是脱衣舞俱乐部,另一方面,在办公室说个黄段子都可能被起诉,这里 

面有矛盾吗?其实没有。去脱衣舞俱乐部是一个人的自由选择,但是在办公室听到黄段子, 

不是一个人的自由选择,当一个人的“自由”可能伤害他人的“自由”时,他就必须争得对方的 

同意,而且是“信息充分前提下的同意”(informedconsent)。自由的真谛,恰恰在于这 
种“同意精神”,而不是为所欲为。试想如果一个人开车想怎么闯红灯就怎么闯红灯,喜欢哪 

个美女直接就给可以把她拽到家里去,他倒是自由了,但代价却是别人的不自由。所以,自 

由的悖论恰恰在于,自由的保障,来自于对自由的限制。 

也就是说,美国那些碍手碍脚的繁文缛节,恰恰是这个国家之所以自由的前提。在某种意义 

上,越多的繁文缛节下面,保障了越多的自由。成熟的自由制度里,权利和责任总是具有对 

称性。最近北美的宠物粮事件,也反映了自由市场制度下的企业有多么“不自由”。 

07 年 3 月 16 号,“菜单食品”公司发布了一个回收令:收回它在宠物粮市场上的6000 万 

罐猫狗粮,原因是已经确认有16只猫狗死于它所生产的一种宠物粮(实际死亡数量可能上 

千只,但是难以确证)。该宠物粮食的一种原料是从中国某公司进口的麦麸,而这些麦麸中 

含有一种会导致动物肾衰竭的元素。“菜单食品”总部在加拿大,但是美国是其主要销售对象。 
这事越闹越大,最后有一百个多个品牌的动物食物被“回收”。美国 FDA(食品药品管理局) 

积极参与调查检查,连参议院都于 5 月 2号通过议案,要求对动物食品的生产程序和标签 

内容做出更严格的规定。中国政府也迫于压力,逮捕了相关责任人。 

有人可能会说:多大个事啊?不就是阿猫阿狗吗?但是,对我来说,生活在一个阿猫阿狗的 

生命都受到尊重的社会里,我觉得安全。 

其实,这个动物食品回收令虽然媒体曝光率很高,它只是每年无数公司产品“回收令”中的一 
个而已。在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的网站上,就玩具这一项,我就读到了72种玩具的 




“回收令”,且大多是玩具商自发发出的“回收令”。有些玩具的“危险”,简直可以说是“吹毛 
求疵”。比如一种玩具手机,回收理由是这样的:“手机盖上的金属别针可能脱落,如果儿童 

吞咽,有窒息的危险”。虽然该金属别针并没有造成任何儿童受伤,但是该厂商收到了 54 
起别针脱落的报告,于是,30万个同型号的玩具手机立刻从市场上收回。 

同样,在FDA网站上,光今年 5月的前10天,就发布了十多个食品的回收令和警告令, 

比如,一个关于冰淇淋的回收令中说:由于该产品中含有花生,而商品标签中没有说明这一 

点,那些对花生敏感的人食用该冰淇淋后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所以该厂的该型号冰淇淋一 

律收回。 

在类似的回收令中我们看到,这些企业是多么“有责任心”,当然,这跟良知没什么关系,就 

是怕被起诉而已,因为法律不仅仅保护企业追逐利润的自由,也保护消费者不受侵害的自由。 

对于消费者来说,法律对企业越“吹毛求疵”,我们就越高枕无忧。美国过去30年里由产品 
安全引起的伤亡率下降了30%,这与政府对企业的严加管制密不可分。 

许多知识分子热爱批评“美式自由主义”,说“美式自由主义”中的“市场放任主义”是万恶之源。 

说实话,我不清楚他们指的“美式自由主义”是什么。在我看来,把“美式自由主义”理解成“资 
本家可以为所欲为”的放任自由主义是误解。我不喜欢飘浮在概念之上讨论问题,而关注现 

实的经验,而现实的经验告诉我: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或者今天的朝鲜,也就是没有被“美 
式自由主义”污染的纯社会主义国家里,似乎没有听说企业为产品标签里没有说明花生成分 

而发出紧急回收令,但是在“美式自由主义”的腹地美国,16只猫狗的死可以让6000万盒 

宠物粮的利润化为灰烬。当然,今天的中国似乎也没有听说法律对企业如此严加防范,这受 

的是哪门子“自由主义”影响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法治国家里,真正的自由源于对自由的 

约束。权利和责任,是自由这枚金币的两面。 






人物篇 



人民公敌在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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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据说女性中的民主党支持者比例比男性要高,知识分子中民主党选民比例比非知识 

分子高,大城市居民中的民主党选民比例比小城镇和农村要高,所以有人说,一个最典型的 

民主党人的形象,应该是“一个大城市里的女知识分子”。 

安库尔特(Ann Coulter)就是一个“大城市里的女知识分子”。然而,她不是民主党人。 
事实上,她对民主党――确切地说,对一切左翼的、自由派的、政治正确的势力――恨之入 

骨。 

就是靠着这股仇恨,她在过去八年的时间里,一口气写了五本攻击“自由派”的书,数百篇专 
栏文章,并且在2005年8月冲上了《时代》周刊的封面。 

时代周刊的封面上,科尔特身材高挑、金发碧眼、长发披肩、浅笑生辉,如果不是出现在时 

代封面上,而是大街上,你没准会觉得她是那种典型的“无脑美女”,年轻的时候曾经参选美 

国小姐。 

不,这姐们可不是“美国小姐”,而是《时代》周刊正式命名的“右翼小姐”。美国的左翼势力 

称其为“美国最危险的保守派人物”。但是连保守派势力都不愿接她这个烫手的山芋,说不不 
不,她不是危险的保守派,她就是一个“危险的人”而已。在普通的美国人眼里,她则被看作 

“右翼中的麦克摩尔”。 

好好的一个美女,也就40出头,怎么落下这样的名声呢? 

这其实从她几本书的书名也可略知一二:《无神论:自由主义的教堂》(2006)、《怎样 
和自由派对话(如果不得不跟他们对话的话)》(2004)、《卖国:自由派从冷战时期到 

反恐时期的卖国罪行》(2003)、《诽谤:自由派对美国右翼的谎言》(2002)、《重 
罪及轻罪:克林顿案》(1998)。这里需要顺便指出,在美国,“自由派”含义与中国不尽 

相同,它往往具有“左派、民主党派”的内涵。在保护“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方面,保守派 

其实往往比自由派更坚定。 

这些书里面,除了98年那本以外,内容都是指着美国的左翼自由派势力破口大骂。 诽谤》 
                                                                            《 

一书指控左翼势力已经完全控制了美国的新闻媒体。卖国》为麦卡锡以及麦卡锡主义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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