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吴法宪回忆录-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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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司继续参加会议。
9月19日,上午处理空军日常事务,通知各单位继续开会揭发问题,并开始考虑如何写检讨上报中央。下午三时,吴法宪等人接周恩来通知到人民大会堂研究民航问题,另外在外逃的直升机上查到一份名单,周恩来要求将有关人等查清并予以关押审查。下午吴法宪还到西山参加黄永胜的军委办事组会议,周恩来指示黄永胜负责传达中央文件。回到空军大院后,周恩来又告诉吴,空军的传达由李德生和吴共同负责。
9月20日,凌晨李德生找吴法宪研究外逃直升机上缴获的名单,然后按周恩来指示将这批人押赴亚非疗养院监管审查。上午,李德生和吴法宪向空军直属机关师以上干部传达了中央五十七号文件。下午李德生、杨德中参与了吴法宪召开的空军党委常委扩大会。晚上还与民航副局长马仁辉研讨民航如何防止人员和飞机外逃,并向周恩来作了汇报。周恩来表示完全同意。
9月21日,凌晨起,吴开始向中央写检讨,凌晨四点才睡觉。上午继续主持空军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开会到下午六时。
9月22日,上午检查空军各单位的情况,特别是陆军进驻机场后双方的团结合作问题。下午三点吴向周恩来报告了有关情况。下午四点继续主持召开空军党委扩大会议,一直到晚上十点。会后吴与李德生分别找了住在三O一医院的广州空军政委龙道权和南京空军司令刘懋功谈话,传达中央五十七号文件,要求他们回本单位主持工作。谈完话后,吴法宪在办公室主持起草了空军党委常委扩大会的会议报告,准备上报中央,一直搞到凌晨四时才睡觉。
9月23日,吴法宪在办公室阅读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给中央的报告。下午二时继续召开空军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并再次作了检讨,并让秘书记录,据此草拟了一份书面检讨,修改到深夜十二时,并与24日凌晨四点发出,再次请求中央进行审查,并在检讨后面附上自己的揭发材料。当晚十时左右,吴还接到周恩来指示,把空军的实力,以及部队、学校的位置和防空作战部署制成表格,并附上地图送给周恩来。空军作战部搞好后由吴法宪和空军政委王辉球审阅签署上报。吴法宪的秘书张叔良还主动记录了吴在9月12日晚和13日做发生的一些情况记录,包括他在场听到的来往电话和吴当时对一些问题的处理措施。
吴法宪将军的回忆极为完整的记录了从9月13日当天到24日被拘押前的全过程,这个过程说明了吴法宪在“913事件”后严格按照党中央、周恩来的指示办事,完成了周恩来交代的各项任务。这里面还穿插地记录了军委办事组的一些活动,特别是总参谋长黄永胜的活动。据笔者所知,李作鹏、邱会作在海军和总后也一样执行了中央的指示,作了大量的稳定军队,防止外敌入侵的工作。事实证明,“913事件”发生后,以毛泽东和周恩来为首的党中央还是十分依赖黄吴李邱几员军内大将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在十天中既不揭发林彪的罪行,又不交代自己的问题,什么都不坦白”这一情况,这些所谓的罪状不过就是抓捕黄吴李邱四大将的借口,蒙蔽那些不了解真相的人而已,而落井下石者不是别人,正是这个汪东兴!汪东兴积极建议毛泽东和周恩来尽快抓捕黄吴李邱四大将,意图灭口以掩盖汪东兴与军委办事组的真实关系。现在是我们还原这段历史原貌的时候了。
十九、从关押审查到进入秦城监狱
1970年9月24日黄吴李邱四大将在人民大会堂被拘捕。吴法宪自己也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到来。吴心里想:“‘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大概这样办过了很多人,现在终于轮到我们这几个了!”周恩来宣布“毛主席和党中央决定,停止你们的一切职务,给你们每个人找了一个地方,好好反省检查自己的错误。你们年纪都大了,生活上会有人照顾。你们的老婆、孩子只管放心,组织上会照顾他们,请你们相信我周恩来。”(事实上,周恩来这番“组织上会照顾好家属”的诺言并未兑现,黄吴李邱的家人都受到残酷迫害。)随后吴法宪被送到北京郊区通县北京卫戍区的一个连部,在这里大约住了两个月左右,却没有任何审问,生活待遇也还不错。吴法宪等人为何没有像陈伯达那样被送进秦城监狱?笔者认为这与毛泽东搞的区别对待有关系。黄吴李邱四人无非是受林彪事件的牵连,他们本人并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反毛举措,此时此刻他们也已不构成对毛泽东和文革大业的任何威胁,先把他们养起来,如同邓小平一样,说不定将来什么时候毛泽东要打击其他对手时还可能重新起用这些人。再加上“913事件”发生后不久,毛泽东一度重病缠身,也就顾不上许多了。
从1971年11月20日到1972年4月,吴法宪经历了五次提审,主要是公安部长李震和北京卫戍区司令吴忠二人为主,有时还有郭玉峰和杨德中。所谓的提审,就是要吴法宪交代林彪要搞政变的“事实”,如“叶群在1971年8月8日的活动”、“庐山会议就是一场军事政变”、“谋害毛泽东”、“攻打钓鱼台”、“256号飞机的调度”等问题。其实,这些问题是很容易搞清楚的。经过几次提审,吴发现“从李震、吴忠他们的调查来看,他们对我的问题早已清楚了。但是中央对这些问题不清楚吗?周恩来、汪东兴、杨德中他们亲身经历了当时的事件,难道他们不清楚吗?难道毛主席不清楚吗?为什么要这样?要说我有错误,我不回避;要说我搞‘政变’,事实证明是没有任何根据的。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我真是想不通。以后的事实证明,当时比较清楚地事情,越搞越复杂,调子也越定越高,牵连的人越来越多。”
举例来说,所谓“叶群策划的八八密谋政变事宜”,原本是叶群怀疑自己患了乳癌,8月上旬从北戴河回京到三O一医院检查身体。8月7日晚上的政治局会议上,周恩来告诉吴法宪说,康生生病了,情绪不好,一次周去看望康,康生拉着周恩来的手说“你看我有没有历史问题,材料都在这里。”周恩来建议毛泽东给康生写个字表示一下慰问。毛泽东想到以前曾给林彪抄录过曹操的《龟虽寿》,于是毛要周恩来把那篇找出来送康生一阅。于是周让吴法宪专程去叶群处取来。政治局会议后吴法宪和邱会作连袂去毛家湾取毛泽东的手书。当晚叶群与吴邱等人闲聊一阵儿女婚姻之事,8月8日上午叶群返回北戴河。这实在是最普通不过的一件小事,而且吴法宪还是奉了周恩来的指示去毛家湾办事。这无论如何与政变会议连不上边,更何况那时毛泽东并未南巡,没有征兆显示毛泽东决心要倒林,且黄吴李邱等人的检查也基本过关了,他们有什么理由在此时密谋策划搞政变?笔者认为,毛泽东等人对林彪事件的情况知之甚清,根本不存在搞不清楚的问题,之所以后来越搞越复杂,无非是找不出林彪搞政变和杀毛的证据,自然就要从政治出发,要搞无中生有、指鹿为马了。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消息传来后吴法宪非常高兴,觉得自己应该有出头之日了,连看守人员的态度也好了许多,吴法宪心存幻想,认为叶剑英和汪东兴是了解黄吴李邱的,他们至少应该说句公道话。然而在年底吴法宪等人却被送进了秦城监狱。吴法宪说“我从十五岁起参加革命,跟着共产党、毛泽东,几十年的枪林弹雨,拼命工作,什么样的危险都遇到过,什么样的后果都想到过,也随时准备为党的事业而献身。但是绝对没有想过,要为党的事业这样‘献身’,要坐共产党自己的大牢。要做一个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的大坏蛋,忍受一切屈辱,受到这样的折磨。”秦城监狱的待遇远逊于北京卫戍区的待遇,卫戍区看守毕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监狱。秦城的伙食极差,管理更是不把人当人,多是训斥叫骂,犯人提的意见几乎从无回音,然而犯人稍有流露出不满就会立刻遭到报复,将犯人关进狱中最小的牢房,只有大约三平方米大小,夏天牢房里蚊子苍蝇满屋飞,咬得人皮肤溃烂,冬天则是缺少暖气,冻得让人浑身发抖,犯人之间绝对见不到面,放风更是少得可怜……这些虐待和折磨并非仅仅针对吴法宪一个人,而是针对狱中所有的囚犯。中央文革小组要员王力亦曾在自己的反思录里记录了秦城监狱的黑暗。王力回忆说:进入秦城监狱后一直是单独关押,无人审问,前五年里不给放风,不给任何有字的东西看,包括世上最流行的毛主席语录本。每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人从门上的小监视孔上予以监视,睡觉甚至不许翻身,必须面对着那个小监视孔。睡觉的床是两条凳子支起来的破木板,一床破褥子,一床破被子。白天不许坐在褥子上,只能坐在木板上,还要坐在指定的位置上,监视者可以通过监视孔予以监视。吃的东西就更差了,早饭是四个凉窝头,不给水,不给咸菜,只能硬着头皮干啃,一天只有三小杯水喝。冬天没有袜子,以致脚被冻出了冻疮。秦城监狱的黑暗真是罄竹难书!
秦城监狱这座毛泽东的“巴士底狱”折磨摧残了多少共产党人自己的仁人志士,又残酷迫害了多少无辜之人,到现在恐怕是数也数不清了。吴法宪最后感叹说:“总之,秦城监狱是一个让自己认识自己不是人的地方。……但是我想,今后是不是除了惩罚以外,也能够给犯人一点人权,一点生活的改善?是不是一味的肉体和精神折磨,才是改造犯人的好办法呢?我不懂得司法工作,但是经过多年的牢狱生活,我想到了这一点。”这番话实在就是对共产党的血泪控诉啊!
二十、“公审”和“辩护”
中共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两案”审判时更是大言不惭地说,这个案子要一百年也翻不了。1979年8月,全国两案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胡耀邦就曾特别强调“这次对两案犯错误和犯罪人员的处理,我们要吸取教训,要坚持实事求是,要重视调查研究,要考虑文革的历史条件,要按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办事。凡事要判刑的,一定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然而,所有涉案人员是否有罪以及判什么样的刑都是由邓小平等人事先拍板定案,检察官和法官都是受命行事犹如傀儡,如此审案有何公正可言?吴法宪的回忆给我们提供了这场审判的一些内情。
(1)从1979年初到1980年7月,专案组先后进行了十五次审问,内容与以前相同,但是更详细和具体。吴否认了当年专案组搞出的“八八政变会议”(指1971年8月8日吴法宪、邱会作与叶群在毛家湾商讨“政变”事宜)。
(2)1980年7月后,狱方禁止吴法宪听广播、看报纸,也不许家属探视。
(3)官方指定辩护律师,按有关法律,律师与被告可以单独会见讨论案情,但每次律师与吴谈话时,必有监管人员在场监视。
(4)12月16日法庭进行辩论前,审判员却指示吴,可以发言,但是不准推翻起诉书上的问题,否则要判重刑。(法庭审判员竟然如此明目张胆地威胁被告人)
(5)吴法宪经过审慎思考,决定不做申辩,吴认为这一切都是事先准备好的,申辩也没用。最后法庭的辩论波澜不惊,这个“审判”的过场进行得十分顺利。
最后“特别法庭”宣判:吴法宪以推翻无产阶级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是林、江反革命集团主犯,还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活动。此外,还有诬陷罗瑞卿、贺龙,迫害空军干部等,外加将空军的指挥权、调动权交给林立果等。特别法庭判处吴法宪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宣布此判决未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事实早已证明,这场所谓的审判既没有“以事实为根据”,更没有“以法律为准绳”,全案都是从政治出发,从执政者利益出发,全面掩盖、歪曲了文革这段历史的真相,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被告身上,掩饰了毛泽东的罪恶和责任。如此审案还能奢谈什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吗?这些漏洞百出荒诞不经的判决在若干年后更显示出它是何等的错谬和颟顸。
对于这个所谓的判决,吴法宪在多年后为自己作了义正辞严的辩护。笔者在此叙述如下:
(1)吴法宪从十五岁起参加革命,几十年来出生入死,为创建人民军队和新中国,奋斗了一生。所谓“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