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集-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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嗳,那些草须多么像她颈背上的绒毛,李飞云想到,那么软,那么柔,那晚的月光实在太美了。
一九六二年一月《现代文学》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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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五经☆四库全书☆道教指南☆茗香文斋☆茗香文斋…补遗☆轩怡文苑☆首页》》名家文集》》白先勇上海童年
作者:白先勇
我是一九四六年春天,抗战胜利后第二年初次到达上海的,那时候我才九岁,在上海住了两年半,直到四八年的深秋离开。可是那一段童年,对我一生,都意义非凡。记得第一次去游“大世界”,站在“哈哈镜”面前,看到镜里反映出扭曲变形后自己胖胖瘦瘦高高矮矮奇形怪状,笑不可止。童年看世界,大概就像“哈哈镜”折射出来的印象,夸大了许多倍。上海本来就大,小孩子看上海,更加大。战后的上海是个花花世界,像只巨大无比的万花筒,随便转一下,花样百出。
“国际饭店”当时号称远东第一高楼,其实也不过二十四层,可是那时真的觉得饭店顶楼快要摩到天了,仰头一望,帽子都会掉落尘埃。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高楼大厦聚集在一个城里,南京路上的四大公司永安、先施、新新、大新,像是四座高峰隔街对峙,高楼大厦密集的地方会提升人的情绪,逛四大公司,是我在上海童年时代的一段兴奋经验。永安公司里一层又一层的百货商场,琳琅满目,彩色缤纷,好像都在闪闪发亮,那是个魔术般变化多端层出不穷的童话世界,就好像永安公司的“七重天”,连天都有七重。我踏着自动扶梯,冉冉往空中升去,那样的电动扶梯,那时全国只有大新公司那一架,那是一道天梯,载着我童年的梦幻伸向大新游乐场的“天台十六景”。
当年上海的电影院也是全国第一流的。“大光明”的红绒地毯有两寸厚,一直蜿蜒铺到楼上,走在上面软绵绵,一点声音都没有。当时上海的首轮戏院“美琪”、“国泰”、“卡尔登”专门放映好莱坞的西片,《乱世佳人》在“大光明”上演,静安寺路挤得车子都走不通,上海人的洋派头大概都是从好莱坞的电影里学来的。“卡尔登”有个英文名字叫Carlton,是间装饰典雅、小巧玲珑的戏院,我在那里只看过一次电影,是“玉腿美人”蓓蒂葛兰宝主演的《甜姐儿》。“卡尔登”就是现在南京西路上的“长江剧院”,没想到几十年后,一九八八年,我自己写的舞台剧《游园惊梦》也在“长江剧院”上演了,一连演十八场,由上海“青话”胡伟民导演执导。
那时上海滩头到处都在播放周璇的歌。家家“月圆花好”,户户“凤凰于飞”,小时候听的歌,有些歌词永远也不会记忆:
上海没有花,大家到龙华,龙华的桃花都回不了家!
大概是受了周璇这首《龙华的桃花》影响,一直以为龙华盛产桃花,一九八七年重返上海,游龙华时,特别注意一下,也没有看见什么桃花,周璇时代的桃花早就无影无踪了。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
这首周璇最有名的《夜上海》大概也相当真实的反映了战后上海的情调马。当时霞飞路上的霓虹灯的确通宵不灭,上海城开不夜。
其实头一年我住在上海西郊,关在虹桥路上一幢德国式的小洋房里养病,很少到上海市区,第二年搬到法租界毕勋路,开始复学,在徐家汇的南洋模范小学念书,才真正看到上海,但童稚的眼睛像照相机,只要看到,咔嚓一下就拍了下来,存档在记忆里。虽然短短的一段时间,脑海里恐怕也印下了千千百百幅“上海印象”,把一个即将结束的旧时代,最后的一抹繁华,匆匆拍摄下来。后来到了台湾上大学后,开始写我的第一篇小说《金大奶奶》,写的就是上海故事,后来到了美国,开始写我小说集《台北人》的头一篇《永远的尹雪艳》,写的又是上海的人与事,而且还把“国际饭店”写了进去。我另外一系列题名为《纽约客》的小说,开头的一篇《谪仙记》也是写一群上海小姐到美国留学的点点滴滴,这篇小说由导演谢晋改拍成电影《最后的贵族》,开始有个镜头拍的便是上海的外滩。这些恐怕并非偶然,而是我的“上海童年”逐渐酝酿发酵,那些存在记忆档案里的旧照片,拼拼凑凑,开始排列出一幅幅悲欢离合的人生百相来,而照片的背景总还是当年的上海。
(摘自:《白先勇散文集(上下册)》,白先勇著,文汇出版社)
上摩天楼去
天色凝敛,西边有一大抹绛色的彤云,玫宝欠着身子从计程车窗探望出去,纽约曼赫登上的大厦,重重叠叠,像一大群矗立不动、穿戴深紫盔甲的巨人,吃力的顶负着渐渐下降的苍穹。
寒意愈来愈浓,空气冷凝得像半透明的玻璃液,浮在低空。车子冲过去,把寒气荡开,如同在水中破浪而行一般。玫主把大衣领子翻起来,将颈子团团围住,只露出一张浑圆的脸来,两团白里透红的腮帮子,冻得凝亮,像刚结成的果子冻,嫩得颠颤颤的。菱角似的小嘴紧紧撮着,一对汪着两泡水光的眸子,像断线的珠儿,滴沥溜转,玫宝来美国密歇根大学读书,可是除掉她五呎六时的身材外,玫宝通身还找不到一丝大学生的气派。一双粉团似的小手,指头又圆又秃,叉开来,像十根短胖的蚕虫,永远握不拢拳头似的,与她肥硕庞大的身躯不很相称,像农场上饲养着的鹌鹑,身体愈来愈丰满,翅膀却渐渐退化了。一头乌油的盛发,编成两根大辫,连成U形,垂在背后。
玫宝坐了两天两夜的西北航空公司飞机,才从台北飞到美国。一路上腾云驾雾,在阿拉斯加降陆时,大呕大吐,玫宝以为这一辈子也到不了她日思夜梦的纽约市了。在百老汇道上飞驰着,玫宝还有点不相信自己身在其境,一路上玫宝都看见穿着大红大绿的波多黎哥人,七横八竖的靠在地下车道口的栏杆上,密密麻麻的报摊,水果摊,精品食物铺(Delicatessen),一个紧挨一个,看得玫宝目不暇接。百老汇这条道名,玫宝听来太熟,太亲切,玫宝此刻觉得不是离家,竟似归家一般,因为在百老汇与九十九街上,玫宝就要见到她阔别了两年的姐姐玫伦了。玫宝一想到她姐姐,心里就发热、发酸、发甜,甜得蜜沁沁的,甜得玫宝想笑,望着那一排排巨厦间隙中涌出来的彤云,玫宝把下巴枕到搁在车窗口的手弯里,在她白胖的手背上,爱娇的轻咬了一下。
玫伦是长姐,玫宝是幺妹。姐儿俩幼年丧母,玫伦在家里把玫宝惯得像只从来没有出过客厅的波斯猫,晚上两姐妹在房中看书时,玫宝总爱坐到玫伦椅子脚的地板上,头仰靠着玫伦的膝头,让玫伦抚弄她那一头婉约齐背的长发。
“姐姐,帮我蓖蓖头,好舒服的。”玫主半闭着眼睛说。
“妹娃儿,我看你愈来愈娇了。”玫伦摇着头笑道。
“头痒的很,姐姐,等下替我洗一个。”玫宝说。
玫宝的头是姐姐洗的,玫宝的书桌是姐姐理的,玫宝的睡衣扣子掉了,不理它,姐姐只得钉,晚上睡觉,忘了放帐子,姐姐也只好替她放。跟在姐姐后头,玫宝乐得像个坐在塞满毛毯的摇篮里的胖娃娃,整日嬉笑颜开,只要张口,就有大瓢大瓢的果汁奶浆送到口里来了。玫宝爱吃零食,玫伦在床头柜上摆了一只精致的糖盒;里面经常盛着从西门町买回来的加应子,陈皮梅,花生糖,杏仁酥。考试时,玫宝钻在被窝里,不用翻身,就可伸出手去,把那些喷香的糖果抓来提神了。玫宝爱听音乐,玫伦把自己那架袖珍收音机,挂在她床头,每晚让温柔的萧邦和轻快的莫扎特送她入梦乡。
“这么大个人还不曾自己洗头,姐姐也不能替你洗一辈子呀。”玫伦皱着眉头说。玫宝最不爱听这种话,为什么老要说一辈子长,一辈子短的,可是姐姐就爱这样穷聒噪。有时姐姐忽然会捧起玫宝的脸来,一脸正经的说道:
“听着,妹娃儿,你不小了,姐姐老这样惯你,你以后自己怎么站得稳脚?”
姐姐喜欢拿大道理来压人,玫宝不要听,玫宝挨吓得心儿扑通扑通直跳,玫宝赖在地上,双手紧箍着玫伦的腿子。玫宝望着玫伦英爽俊秀的脸庞,恨不得从肺腑中喊出来:姐姐,我爱你。姐姐总以为玫宝是个不懂事的傻丫头,其实玫宝懂,玫宝懂得爱姐姐,有时心中爱得发疼。玫伦在师大毕业演奏时,玫宝坐在礼堂的角落头,听得眼泪像两条蚯蚓,在她脸上爬来爬去。玫伦在台上穿着亮白的旗袍,手指像一排白鸽在钢琴的键盘上飞跃着。萧邦夜曲里那串音符,变成了一群嘹亮清圆的夜莺,飞到玫宝的心花上,把她的心血都啄了出来。玫伦答应到美国朱丽亚音乐学院学好音乐后,写成第一个曲子,就赠给她最宠爱的妹娃儿,玫宝在日记上记下:
幻想曲No。1,赖玫伦作,献给赖玫宝。
“姐姐,”玫宝紧箍着玫伦,脸贴偎在玫伦的腿上,喃喃叫道:“我要你。”玫伦把玫宝从地上扶起来,放到床上去,把被窝塞到她下巴底,在她耳边说道。
“痴姑娘!”
“到啦,小姐。”计程车的司机说道:“这就是百老汇与九十九街。”司机替玫宝把箱子提了下来。玫宝贴了司机小费。
“谢谢,小姐。”司机咧开嘴笑着说道:“祝你圣诞快乐。”
“祝你也圣诞快乐。”玫宝笑着答道。
百老汇上人来人往,从地下道口冒出来的人潮,都冷缩着脖子,四处乱窜。六呎许高的黑人,穿着自制服卖Pizza的意大利人,还有一些操着奇腔怪调的欧洲人,看得玫宝的眼睛浑圆。玫伦写信告诉过玫宝,如果玫宝站在百老汇上,再也不相信自己身在美国,因为百老汇道上,外国人倒占了近半。玫伦在信上已把百老汇写得烂熟了。玫宝要玫伦一个礼拜至少写两封信给她,起先玫伦还遵守诺言,后来一直推忙,一个月还不到两封。玫宝实在不懂姐姐为什么在美国会这么忙法。这次玫宝到美国来,姐姐仍然说圣诞节前后太忙,信上并没有叫攻宝直接到纽约,可是玫宝管不了那些,玫宝等不及了。玫宝在密歇根下了飞机,没有通知姐姐,就直接坐公共汽车跑来纽约,玫宝要给姐姐来个意外之喜,不由得姐姐不依。玫宝提着两只箱子,站在电梯里,兴奋得脸上一阵阵发热,玫宝绝不能等到暑假。玫宝今晚就要见到姐姐,倒在姐姐的怀中,把姐姐的衣襟搓成一团,然后要姐姐马上,就在今晚,挽着她出去逛TimesSquare,去逛FifthAvenue,那条最富丽,最豪华,象征着美国物质文明达到巅峰的大道。玫宝站在玫伦公寓门口,心都差不多从口中跳了出来。姐姐,玫宝心中叫道,今天晚上让我们,你和我,爬上皇家大厦,站到世界最高的摩天楼顶上玄。
“呀,是你,玫宝。”玫伦开门时看见玫宝提着两只箱子站在门外,吃惊的叫道,然后一把将玫宝拖了进去,替玫宝接过箱子,挂好大衣。
“玫宝!玫宝!”玫伦打量着玫宝笑着叫道:“我真不相信我的眼睛,才是两年,你长得这样高大了!”
玫宝激动得满面血红,她一进门就想扑到她姐姐身上,可是她和玫伦站在一起时,突然发觉自己比玫伦高出了半个头,身躯比她细巧的姐姐好像要大上一倍似的,玫宝呆住了,尴尬的搓着双手。
“你看,”玫伦摇摇头笑道,“鼻子冻得那么红。来了也不告诉我一声,还是以前那副任性的脾气。”
玫宝心中想叫道:“姐姐,我要使你惊奇,要你高兴。”可是玫宝的喉咙好像给痰塞住了似的,站在玫伦面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玫伦笑得十分亲切,眼睛里充满了爱怜与纵容的光彩,但是也许因为玫伦打扮得太漂亮了,使得玫宝不敢骤然上前亲近她姐姐。玫伦穿着一袭榴花红低领的绉纱裙,细白的颈项上围着一串珊瑚珠,玫伦的头发改了样式,耸高了好些,近太阳穴处,刷成两弯妩媚的发钩。眼角似有似无的勾着上挑的黑眼圈。玫瑰色的唇膏,和榴花红的裙子,衬得她的皮肤泼乳一般。
“快来,到客厅里暖暖,我还有个朋友,你来见见。”玫伦拖着玫宝的手走进客厅,玫伦的客厅十分小巧,一套沙发,一架座地身历声唱机,一只桃花心木书架,架上摆着两套杂志,一套Vogue,一套Bazaar,客厅的墙上却点着两只中国宫灯。客厅的光线晕黄柔和,所有的陈饰总是巧克力和牛乳二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