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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翡翠女王 作者:香饵(晋江vip2012.09.10完结,高干异能)-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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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舍简陋,委屈二位了。”
  
  牧元很有些文气的道。
  
  “呵,是我们唐突了。”
  
  姜礼乐对于牧元,似乎欠缺一些好感,笑的很冷。
  
  “小草,还不给朋友洗水果?”
  
  牧元不以为意,含笑道。
  
  牧小草吐了吐舌头,她一时高兴,还真给忘了。
  
  牧小草的母亲程云在一边微笑着,似乎很开心,道:“你们先坐一会,我给你们做点好吃的。”
  
  程云的手艺很好,不到一个小时,就做好了一大桌子的菜。
  
  “来尝尝这个。”
  
  她很殷勤的给姜礼乐夹了一片油煎的血肠。
  
  “嗯?味道和想象中不太一样。”
  
  姜礼乐嚼着血肠道。
  
  “呵呵,这个血肠和你们城里人平时吃的毛血旺里的猪血,有很大的不同。其中加了荞面、酸菜、等等其他的一些材料,口感很好的。”
  
  程云道。
  
  油煎的血肠嚼在嘴里,脆脆的,还有一股浓香。
  
  姜礼乐不知为何,眼泪一点点的落下,让牧小草慌了神。
  
  “哎,乐姐,你这是怎么了?”
  
  牧小草忍不住道。
  
  “没事,我只是想起了母亲。”
  
  姜礼乐道。
  
  “乐姐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
  
  秦重锋解释道。
  
  “若是想哭,就大声的哭出来,没什么不好的。”
  
  程云温柔的笑着。
  
  “嗯。”
  
  姜礼乐点点头,眼角却再无泪痕。
  
  她不会允许自己一再心灵失守,这对她而言,很奢侈。




第十八章古怪一家

  敖林纬度偏高,在农历六月的时候,一般要晚上八点多,太阳才会下山。
  太阳沉落在地平线深处,一抹金光在天边流淌,将西天的云彩,都侵染成璀璨的金色、瑰丽的红色,一片一片的。
  在敖林西郊,有一座大水洼。
  这座大水洼,是牧小草记事起就有的,说不上是死水还是活水,面积很大。
  记得九八年的时候,天降大雨,大水漫天,大水洼也涨了不少水,甚至将牧小草家原来的院子都给淹了大半。一家人无奈,唯有搬离此处。
  牧小草小时候,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坐在院子里的杏树枝杈上,看太阳落进大水洼里,在金灿灿的水洼深处,有芦苇摇曳,美极了。
  那时候,家里的牛,比现在少两头,不过更爱叫,总是哞哞的,不消停。
  牧小草喜欢喝新鲜的牛奶,有时候心急了,会在母亲挤牛奶的时候,直接用杯子接,然后喝掉,后来去外地念书,就很少这样了。
  还记得,八月十五的时候,银月高挂,她和父母亲、弟弟,在院子里剥玉米,她和弟弟玩儿性大,一会儿工夫都闲不住,剥了两三支,就开始直愣愣的盯着天边的月亮。
  “爸、妈,我要吃月饼。”
  不知怎的,本来剥玉米的活计,就成了赏月大会。
  太多、太多的回忆,让牧小草难以忘却。
  “直愣愣的杵着,想什么呢?”
  独自看夕阳发呆的牧小草,让母亲程云一把推醒。
  “妈,我晚上想吃牛犊汤!”
  牧小草道。
  “牛犊汤?呵,你朋友吃的习惯么?”
  程云温柔的笑着。
  “伯母,我们不忌口的。”
  秦重锋不知何时也来到屋外,微笑着应道。
  “那好,我去做,你们先在屋里聊聊。”
  程云道。
  待回到客厅,秦重锋才忍不住问道:“小草,牛犊汤是什么?用小牛肉炖的汤?”
  一边和牧小森下棋的姜礼乐,也忍不住支棱起耳朵,听的很仔细。
  她其实有蛮多忌口的,她光是看着,怕是有些失礼。
  “哈哈……你想什么呢!牛犊汤是这里是说法,又叫陶格勒汤,是蒙古语。用汉语翻译过来,就是牛犊汤了。按说是应该用荞面和奶油做的,不过我们吃不太习惯,我妈就用白面和牛奶代替了。有很浓郁的香味,吃的时候加点糖,味道很好呢!”
  牧小草解释道。
  “哦,我记得这里是蒙古族聚集地来着。六月初四应该是那达慕大会吧?”
  姜礼乐推了推眼镜,略有些感兴趣的道。
  “呵,敖林的全名是敖林西伯,也是蒙古语,具体什么意思我也想不起来了。泰康地方比较小,也没有太多的景点,不过那达慕大会倒是挺有地方特色的。小森会代表敖林参加赛马比赛,所以他才会回家做准备的。”
  牧小草颇为自豪的道。
  “赛马?少年组?”
  姜礼乐瞧着稚气浓重的牧小森道。
  “乐姐,我二十了。”
  牧小森微笑道。
  “哎?真没看出来,我还以为你最多十七八岁。”
  秦重锋忍不住道。
  “他从小就是娃娃脸,显小的。”
  牧元笑道。
  他是个很没存在感的人,陡然开口,吓了秦重锋一跳。
  他心里忍不住嘀咕,这家人是怎么回事,一个个都古古怪怪的,似乎有隐情。
  可稀奇的是,他们似乎也没有要遮掩的意思。
  不说别人,单说牧小草,几乎是一月暴富,若是搁在别人身上,保不齐一下子就乐疯了,可她在短暂的调整之后,几乎和没事儿人一样。
  再说她弟弟牧小森,眼眸深邃、气度雍容,比他秦重锋这个正牌的贵公子还贵公子。
  她父亲牧元,就没什么特别了,没什么特色,没什么存在感,即使他站在那儿,若是不开口,你也不会注意到他。
  一点特点没有,这本身就足够奇怪了。
  还有她母亲程云,很温柔、很健谈,她似乎是唯一的平凡人,可是你把她搁在一屋子不正常的人中间,怎么看她才是不正常的吧?
  或者说,她才是大拿?伪装的太好了?
  “将军!”
  牧小森微笑着落子,将姜礼乐的帅,闭上绝路。
  “输啦……输啦,好开心。”
  姜礼乐少女一样笑着。
  一切都太奇怪了,牧小草也是、牧小森也是、牧爹也是、牧妈也是,现在连乐姐都开始变得奇怪了。
  秦重锋心中迷惑。
  “晚饭好了哟!”
  程云的声音响起。
  奶香四溢,让人食指大动。
  盛了一碗牛犊汤,牧小草先喝了一大口汤,大是爽快,对秦重锋道:“要加糖么?”
  秦重锋点点头,在纯白的奶汤中加了一勺糖,搅了搅,也学着牧小草的样子,喝了一大口,觉得一股奶香沁透全身,舒爽无比。
  姜礼乐则在一边,小口的啜饮着,也很喜欢。
  “爸、妈、小森,我有事情和你们说。”
  牧小草道。
  “嗯?什么事儿?和男朋友分手了么?”
  程云一针见血。
  “啊……这个,您知道啦?”
  牧小草有些尴尬。
  “果然么?不过看你现在的样子,似乎挺不错,多的我也不说了,你做的对。”
  程云语气坚定,似乎认定了女儿的决定必然是对的。
  秦重锋稍稍有些尴尬,他们外人在的时候,谈家事真的好么?
  “呵,没必要避讳的。小草的决定,必然是经过深思熟路的,不论对错,作为母亲,我都会支持她。”
  程云似乎有读心术一样,微笑着对秦重锋和姜礼乐道。
  “这个……还有一件事。”
  牧小草道。
  “什么事?”
  牧元喝了口奶汤,淡淡道。
  “和陈辰分手后,我似乎走了财运,赚了半个亿。”
  牧小草道。
  咕嘟……
  牧元让奶汤噎到了,秦重锋都替他喉咙疼。
  程云神色一变,眼眸一凝,深深的看了牧小草一眼,而后再次变得风淡云轻,道:“小草,饭桌上不许开玩笑,看你爸都呛奶了。”
  牧元这一次,似乎让面片噎住了喉咙,不甚白净的脸都憋红了。
  牧小草三人,则有些忍俊不禁。
  牧小森,神色不变,继续喝奶汤、吃面片。
  “是真的,不信您问重锋和乐姐!”
  牧小草道。
  程云看向二人,二人在程云的凝视下,忽然有种无所遁形的感觉。
  “是的。她先是在路边摊上买到了正宗的古董,转卖了四十五万。然后低价买了两块翡翠原石,切出来两块极品翡翠。一下子,就步入半亿富豪的行列了。”
  秦重锋苦笑道。
  说实在话,这事情解释起来,真是扯淡的可以,可它偏偏就是真的。
  “妈,给你的。”
  牧小草这会儿已经将碗里的牛犊汤喝完了,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盒子。
  程云接过盒子,打开一瞧,道:“挺好看的耳环,是翡翠的么?”
  “嗯,是玻璃种的帝王绿,漂亮吧!”
  牧小草献宝道。
  “嗯,是挺好看的。”
  她并未询问耳环的价格,只是微笑。
  这一家人,古怪透了。
  秦重锋心中暗道。
  就算是他爹,手里抓了一件难得的玻璃种帝王绿耳环,也难说有这么淡定。
  “伯母,您认识皇甫红竹么?”
  秦重锋道。
  他记得,在私人拍卖会的时候,皇甫红竹曾提过,牧小草长得像她的一位朋友。
  不认识呀!她是谁?”
  程云疑惑道。
  秦重锋摇摇头,心乱如麻。
  吃罢了晚饭,一家人坐在炕上谈天,牧小草一家,对于钱财,似乎真的不甚看重,很快就揭过了这一茬。
  牧小草谈到希望将父母和弟弟接到中海生活,不过二老都拒绝了,不过同意牧小森去中海,中海的教学质量,毕竟要比区区一个东北小城好很多。
  夜了。
  牧小草和姜礼乐睡一个房间、秦重锋和牧小森睡一个房间、牧元和程云睡一个房间。
  秦重锋和姜礼乐,对睡炕都觉得很新奇,很晚才睡。
  秦重锋睡前和牧小森套了很多话,可惜都让牧小森从容回避,反而让牧小森套出了自己不少糗事,让他憋闷不已。
  到了深夜,唯有牧元和程云房间的灯还亮着。
  “该说,一切都命运使然么?本想让她平平凡凡的过一辈子,可是现在,她怕是已经入了一些人的眼了。不说姜家、秦家,便是皇甫红竹也很快就会知道一切。”
  程云叹息道。
  “二十五年前,京华之乱,百二十人头,没人敢忘记。”
  此时的牧元和白日的牧元几乎是两个人,一双眸子烁烁有神,充满了魄力。
  “不过,瞒着小草好么?”
  牧元又道。
  “小草在这个家,活了二十多年,也不是傻子,她只是太温柔,不想破坏家里的安宁罢了。”
  程云微笑道。
  她对于自己的女儿,在了解不过了,许多事根本瞒不过她。
  “你说秦家的小子,是不是对咱们女儿有意思?”
  牧元提起秦家,嘴角勾起一丝刀锋般的笑容。
  “不许笑!”
  程云眉头一皱。
  “哦!”
  牧元收敛笑容,再次变得如白天一样,毫无特点。
  “儿孙自有儿孙福,她若是喜欢就无妨,秦家和咱们,也算是门当户对了。”
  程云语气淡淡。




第十九章  少年纵马

    六月初四。

     一向寂寥的敖林,也变得热闹不少。

     不少汉子,牵着马走过街头,马蹄声哒哒作响。

     他们大多身着蒙古族的传统服饰蒙古袍,袍子的边沿、袖口、领口多以绸缎花边、“盘肠”、“云卷”图案或虎、豹、水獭、貂鼠等皮毛装饰。

     他们都是要赶往泰康去参加那达慕大会的。

     “好热……”

     牧小草扯了扯衣襟,叹息道。

     她开始后悔接下巴图大叔的托付了,在如此炎热的天气下,蒙古袍即便是单袍,也太过闷热了。

     姜礼乐也穿了一身蒙古袍,女袍本来就比较紧身,以显示女子身材的苗条和健美,配上姜礼乐夸张的身材,实在是让人挪不开眼睛。

     她和姜礼乐,在巴图大叔的拜托下,做了敖林代表队的领队。

     其实,也就是一般运动会的举牌姑娘。

     说起来,巴图大叔可是敖林的风云人物,他参加过多次那达慕大会,不论骑马、射箭,都是顶尖的,若是论摔跤,更是无人可比。奈何如今年纪大了,已经不复当年之勇。

     好在,他□出了一个好徒弟。

     牧小森。

     牧小森如今,也穿了一身男式的蒙古袍,高挑的身材,俊朗的容貌,显得分外有精神。

     那达慕,说是蒙古族的特色习俗,但多年的演化下,更像是十九乡镇的一次大运动会,早就没什么蒙汉之别了。

     “哈哈哈……小森一上场,绝对会迷倒一大片的小姑娘!”

     巴图大叔为老不尊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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