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具〔英〕培根-第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照前表第十三例——(一九)
这里同样发生一个疑问:那羊毛中、兽皮中、鸟羽中以及类似东西中的暖热,还是从它们本身作为动物的排泄物所固有的某种微弱程度的热而来;还是从那种在性质上本来近于暖热的脂肪和含油性而来;或者还是如前条所揣测那样简单地从空气的收闭和隔离而来——因为一切和外面空气割断联系的空气都象是有些暖热的。因此,我们要取用亚麻所制成的纤维性的质体来做这个实验,而不要取用羊毛、羽毛或蚕丝那些动物排泄物所制成的质体来做。我们还要看到,凡是粉末(显然有空气包在里边)总比其所从出的整的质体冷度较低;正如我们还同样设想,凡是泡沫(也因其含有空气)总比其所由来的液体冷度较低。
对照前表第十四例——(二○)对于这一例没有反面事
154
251新工具
例可缀。因为在我们这里所见无论是可触的或者是无形的①一切东西,置近火边时都没有不致热的。不过却有这样一层差别:有些质体得热较快,象空气、油和水就是;有些质体得热较慢,象石头和金属就是。
②但这是应该归入那“各种程度表”的。
对照前表第十五例——(二一)对于这一例我亦没有反面事例可缀,不过只请注意到一点,就是说:燧石与钢或任何其他坚硬质体之发生火花,只是当有些极小的微粒从那石块或金属的整体被擦脱的时候;而空气的磨擦自身则从不象普通所想那样会发生火花的。
③至于火花本身,由于燃着物体具有重量之故,又总是就下而不向上的;而且一经发出,就变成可触的带煤炱的质体。
对照前表第十六例——(二二)对于这一例我想也没有反面事例可缀。因为在我们这里所见一切可触的物体没有经过磨擦而不显著地得热的,以致古人竟因此想象说,天体之产生暖热并没有什么别的办法或能力,也不外是出于空气在其疾速而急促的转动中所引起的磨擦。
但是在这个题目上,我们还必须进一步探究那种从机括射出的物体,例如从大炮射
①拉丁本原文为“spirituale”。
克钦指出,把一切东西分为可触的与无形的,这是经院学派的分划法;培根在这里使用此词,或许是指气体的东西。——译者②克钦指出,这里的说法是错误的。空气是很差的导热体,得热很慢。金属则得热特别快;不过由于分子数量比较大得多,不能很快地表现出来;由于同样的理由,它们散热亦很快,所以触来就觉得较凉。
③克钦指出,空气受压,确会发出火花,其强度足能燃着德国火绒。——译者
155
第二卷351
出的炮弹,是否确因猛烈冲撞而获得某种程度的热,以致在落下的时候多少还有点烫。
至于空气运动,那实在不会致热,倒是能够致冷的,例如刮风,拉风箱,缩口吹气等都是这样。
①
但是这一类的运动本都不是疾急到能够生热的,而且又是一个块体的运动而不是若干微粒的运动,所以它之不能生热是并不足为奇的。
对照前表第十七例——(二三)关于这一例,还应作更勤谨的探究。草类和蔬类在青嫩潮湿时都似乎含有某种隐伏的热,不过当其各别散在时,这热是微弱到在触觉上知觉不到;只有把它们聚拢并闷闭在一起,使它们的元精不致泄入空气之中而却可以相互护养,这样才会生起一种可触知的热,并且在适合的物质中有时还会起火。
对照前表第十八例——(二四)关于这一例,也应作更勤谨的探究。生石灰浇上水就能致热,这看来可以有两个原因:或者是由于把原先散开的热集中起来的缘故,象前条所述闷闭草类的情节一样;或者是由于火成的元精为水所刺动、所激怒,以致引起一种冲突和反动。
②若要知道这两个原因中
①克钦指出,物体经过空气都因磨擦而变热,例如流星。但空气运动则生凉,这是因为它把物体中的热散去之故。凡热从物体放射出来时,若遇气流不断使它移动,就放射得较为急遽而热的平衡趋势也因而受到障碍。相反,热的放射若因有厚密的皮毛等物覆盖而受到阻碍(参看本条第一九项事例)
,它就进行得较缓。下句所谓“是一个块体的运动而不是若干微粒的运动”一语,想来是说这运动只笼统地影响着整个物体而不引起微粒之间的磨擦。
这个见解是错的。——译者②拉丁本原文为antiperistasis,英文本译作reaction。培根屡用此字,见二卷二七及四八条。——译者
156
451新工具
哪个是真实的,只须用油代水浇上去就能很便当地看出;因为油具有与水一样的集中所闭元精的用处,但却不会对它刺激。我们还要把这个实验加以扩展,要以各种不同物体的灰和锈来试,也要用各种不同的液体去试浇。
①
对照前表第十九例——(二五)对于这一例,我以那些比较柔性和比较易于熔解的他种金属缀为反面事例。金叶为王水②所分解时就不生热于触觉;铅在强水中分解时也不生热;还有水银亦然(据我记忆所及)
;但是银就生热;铜也然(据我记忆所及)
;锡更为显著;而铁和钢则甚至不仅激生壮热,并且还发生猛烈的沸腾。
③由此可见,热是产生于冲突:一方面强水在钻,在掘,在分裂质体的各个部分;另一方面质体本身则在抵抗。质体愈是轻于退让,就愈少有热激生出来。
对照前表第二十例——(二六)
对于动物都有热这一点,没有反面事例可缀,除开说昆虫(如前边所提到)因身量太小之故可以作为一个反例。即以鱼类来说,也只是在与陆地动物相比之下看到其热的程度较低,而不是没有热。但在蔬
①克钦注明,培根建议用油代水去试浇石灰,这已有人做过。事实是,以任何液体施加于生石灰,在其转为固体状态中,都生出剧烈的热。又,关于生石灰的腐蚀性质,勃莱克(Dr。
Black)就是用隐伏的热这一原理来加以解释的。见大英百科全书。——译者②克钦注明,王水是硝酸盐酸混合剂,专用以分解金子,是对金子的唯一溶解剂。它亦可分解其他金属,但银除外。参看下面第二八项事例。强水是强烈的硝酸。——译者③这所谓沸腾当然不是热的结果,而是生于酸起作用于金属时所散发出来的气。
157
第二卷551
类和草木,无论在其渗出的汁液当中,或者在其新暴露出的木髓当中,都没有触觉能够知觉到的热的程度之别。而在动物,我们就看到热有很大的差别,无论在其各个部分方面(如在心边,在脑里,在皮上,热的程度都各不同)
,或者在其某些偶然事故方面,例如做着剧烈的体操和发着高烧之类。
对照前表第二十一例——(二七)对于这一例,很难附缀什么反面事例。动物的排泄物即在已不新鲜的时候显然仍有一种潜热,由其加肥土壤一事可见。
①
对照前表第二十二、二十三两例——(二八)
②具有巨大和强烈刺激性的液体,不论是水或是油,都有象热一样分裂物体的作用,并且一晌之后还把它们烧坏;可是一开头时它们在触觉上是并不烫的。但它们的作用是相对于并依据于所施物体的多孔情况的。例如,王水能分解金而不能分解银;③
强水则相反,能分解银而不能分解金;而二者却都不能分解玻璃;以及等等类似的情形,都说明了这一点。
对照前表第二十四例——(二九)
把酒精试用于木头,也试用于奶油、蜡或沥青,看看它能否用热使它们有任何程度的熔化。
④因为这第二十四例是显示酒精在硬化结皮方面具有和热相象的能力,所以现在要同样试试它在液化方面的能
①克钦注明,这是由于一切粪便中都含有阿莫尼亚。——译者②克钦指出,从本项至第三二项所举这些例外事例,都与热无关,参看二卷一一条第二五项事例下的注说。——译者③王水之所以能分解金,据戴维(Davy)说,是因为硝酸盐酸的中和作用使得氯游离了;其所以不能分解银,则是因为银的氯化物具有不可溶解性。
④克钦注明,酒精能溶解蜡和沥青,但不能溶解木头和奶油。——译者
158
651新工具
力。
还可以用那划有度数的玻璃仪器即温度表来做这个试验:器的顶部是空的,取精馏的酒精注入空部,把器盖严,使酒精可以更好地保持其热在内,看它是否用它的热使水下降。
对照前表第二十五例——(三○)香料和具有刺激性的草类在腭上刺起热觉,在胃部还更厉害得多。因此要注意它们还在什么其他质体上产生热的效果。据水手们说,在大包和大堆香料久经闷闭乍一打开的时候,那首先去搅动和取出它们的人是冒有热病和炎症的危险的。
①还可以试验一下,把这种香料和草类舂碎,看看它们能否把挂在上头的腌肉和鲜肉燎干,象烟熏那样。
对照前表第二十六例——(三一)在冷的东西如醋和硫酸,在热的东西如薄荷油之类,同样都有一种刺激性和辛辣性。因此二者同样都能致使有生命的质体疼痛,也能分裂和消蚀无生命的质体的各个部分。对于这一事例也没有反面事例可缀。并且还可指出,凡动物之感到疼痛没有不带有某种热的感觉的。
②
对照前表第二十七例——(三二)有许多种活动是热和冷所共同的,虽然样子很不相同。玩雪的孩子们一晌之后就感到雪灼烫他们的手;冷藏能防止食肉的腐坏,③正不亚于用
①《哲学年报》中记载一事:有一次,在桂拉地方(Guayra)打开了一所大的树皮堆房,当时发出强烈的臭气,竟足以治愈一种严重的热症。
②克钦指出,这是无根据的断言。——译者③克钦在注中提到,培根即死于做这一实验。他曾在高门山(HighgateHil)用雪填塞一只野禽,着了凉,发起烧来,于一六二六年四月九日病逝。——译者
159
第二卷751
火;热使物体收缩,冷亦一样。但这些和类似事例概可归入关于冷的探究,还更方便些。
一三
第三点,我们还必须把探究中的性质所表现为或多或少程度不同的一些事例列示在理解力之前;这就必须把这个性质在同一东西中的增减或在不同东西中的多少加以一番比较。因为既然说一个事物的法式就是这事物自身,既然说事物之别于法式不外为表现之别于实在,外表之别于内里,也不外为就人来说的东西之别于就宇宙来说的东西,那么,接下来就必然要说,一个性质若非永远随着讨论中的性质之增减而增减,就不能把它当作一个真正的法式。因此我把这个表叫作各种程度表,或叫作比较表。。。。。。。。。
热的各种程度或比较表在这里我当然首先要说到那些质体,其中根本不含任何程度的能为触觉觉到的热,而似乎只有一种潜在的热,或说是只有热的倾向和准备。其次,我要再进到那些实际有热的质体,要论到触觉,并要论到它们的各样强度和程度。
(一)
凡坚实的和可触的物体,没有在其性质上原来就是热的。石头、金属、硫磺、化石、木头、水以及动物的尸体都不见其是热的。
①至于温泉中的热水,那似乎是由一些外在
①克钦指出,这个说法完全错了。一切物体或多或少都有些热;一切微粒的聚结中都有某种程度的热。至于金属所以触来比木头较凉,并不是因为它含有较多的内在的冷,而只是由于其微粒的密度较大,散去比较大得多的热量。参看前条第二○项下的注说。——译者
160
851新工具
原因所弄热的:或者是由于一种火焰或地下的火,如同从伊特纳(Aetna)和其他许多高山中喷射出来的那些;或者是由于物体之间的相互冲突,象铁和锡在分解中生出热来那样。
由此可见,在〔无〕生命的质体中就没有任何程度的能为触觉觉到的热;它们只是在冷一方面有程度之不同,如木头之冷和金属之冷是不同等的。但这一点应该归入“冷的各种程度表”。
(二)
不过若就潜在的热和燃烧的适宜性而论,那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