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拾回春 作者:狐酒(晋江vip2014.01.23正文完结)-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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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羽的手段
温华顾不上人群拥挤,好不容易挪到了平羽跟前,“怎么样?顺利么?”
平羽脸上显出一派难得的轻松神色,他微微点了点头,与身边的红衣少年告辞之后,护着温华挤出人群,明昼将水袋递给平羽,他喝了两口便将水袋交还给明昼,从怀里拿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厚纸,“你看——”
温华接过来打开,上面写着平羽的姓名、籍贯和年龄,经由鸿泉书院考核,准入书院,左侧标明了考核者的姓名,欧阳匀、陈武山、黄岩、王万薄,最后是某年某月某日。
温华笑开了,“这就算是被录取了?”
平羽点点头。
温华再次将这份“录取通知单”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突然想起一事,“怎么没有名次?那一千五百两银子还要不要交?”
这句话刚说完,就听到一旁传来一声嗤笑,温华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那是几个年纪和平羽不相上下的少年,有两个穿儒衫的,还有三个身着常服,他们见温华扭头看了过来,不掩鄙夷,“圣人门前提这些阿堵物,不知是哪里来的村夫,今年的水准也太差了!鸿泉书院门前竟然还有这样的人!”
温华撇撇嘴,不太愿意搭理他们,“走吧,咱们回城。”
明昼因为这些人耻笑自家主子,心里恼怒,便狠狠地瞪着他们,直到滴珠喊他,他才转身跟了上去。
他这样一瞪,倒引起了那些人的注意,其中一个矮个儿的少年盯着明昼,“咦——看他旁边那个……倒真是个漂亮孩子!”
这些少年都是家中娇养长大的,别人对他们也从来都是恭恭敬敬的,何曾见过这般不逊的仆人?其中一个穿紫衣的少年看着平羽离开的背影,突然拉长了声音喊道,“喂——小子!爷出十两银子买你的小厮,如何?”
他旁边的几人看上去亦以他马首是瞻,纷纷喊道,“小子!问你话呢,聋子听不见么!”
“原来是个怂包!考上书院又怎样?哈哈——”
平羽本欲离开,听到后面那句,身形微滞,转过身看着那些少年冷笑,少年们被他的眼神激怒了,捋起袖子,嚷道,“看什么看!怎么!不服气?”
平羽盯着他们看了一圈,剑眉高高挑起,唇角透出一丝挑衅,看着那紫衣少年,“不知阁下尊姓大名?也是书院的学子么?”
那人立时噎住了,渐渐胀红了脸,温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极少见到平羽发怒呢!她搭住平羽的肩膀,嘻嘻一笑,“原来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啊——三哥,咱们走吧,跟这些不如你的人没什么好计较的!”
那人脸色越发的难看,恼羞成怒,突然就跳了起来,上前对着平羽一挥拳,平羽跟着邓知仁练了几年功夫,也不是白练的,不待那人拳脚沾身,反身一脚踹上对方的肩膀,那速度快得令人防不胜防,紫衣少年便朝着来时的方向飞了出去,他的同伴都慌了神,七手八脚好不容易接住了他,紫衣少年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待清醒过来时才看到自己周围围了一圈人,或惊慌或好奇的看着他,他一口气险些没上来,“那……那人……”
平日里和他关系最近的一个胖乎乎的少年明白了他的意思,急忙跳起大声喊住了平羽,“小子,你站住——!有胆子留下姓名么!?”
平羽脚下顿了顿,一手放在腰上,转身看向他们,笑容里添了些一丝冷酷,“邓平羽——”他眯眼看着他们,一拱手,“各位,告辞了——”
“啊——你什么时候学了这么好的功夫?”一进车厢,温华就抱住了平羽的胳膊,一脸“我崇拜你”的表情。
冷气已然场散去,平羽有些不适的抽出了胳膊,“坐好了说话。”
温华眨眨眼睛,要是她也能像刚才那样使出功夫来,以后不管到哪儿——不说横着走,至少也没人敢欺负啊!
她立刻顺服的危襟正坐,那双漆黑的眼珠却斜了过去,不断地上下打量着平羽,见他嘴角微翘,严肃的面容上是掩饰不住的三分得意,便又往他身边挨了挨,一脸的讨好和夸赞,“什么时候也教我两招呗——平羽哥——”
缠磨了好一会儿,平羽被她弄得不耐烦了,“你要是五日之内能下腰劈叉,我就教给你。”
“五日!?”温华瞪大了眼睛,她觑着平羽垂下的眼睛,伸出一个手指,“一个月行不行?”
“……”
“半个月?”
“……”
“十天!至少也要十天呀!”
平羽依然不为所动。
温华悻悻然将视线移向窗外,“好啦好啦——我不学就是了……”说完,又偷偷瞧了一眼平羽,见他还是不为所动,只得塌下肩膀,换了个话题,“咱们直接回去么?”
见她不再闹着练武,平羽悄悄松了口气,以前和二哥聊天的时候说起练武的事,就拿温华举过例子,其实以她的骨骼来看是不适合练武的人,即便练了也顶多不过是强身健体罢了,另外一方面,若是她练武被人知道了,以后说亲也会受到影响,不如不练,对于这一点平羽深以为然,因此贯彻的十分彻底。
但看到她一脸失望的样子,又觉得有些不忍,因此开口说道,“我记得东市有一家专卖镜奁的老店,生意颇为红火,咱们去看看?”
对这样的东西,没有女孩子能拒绝,温华也不例外,因为出来的急,她之前的那套镜奁没有收拾,就留在了宋氏家里,这几天用的都是滴珠随身带的一只小铜镜,很不方便。
东市距离永宁坊并不远,但他们都不耐烦再折腾,便直接去了东市。
温华之前一直都是去西市,这东市还是第一次来,然而有平羽带路,她倒也不愁会迷路,一行人走走看看,不知不觉便过了午,找了家看上去还算干净的饭馆填饱了肚子,又灌了两盏茶水下肚,听听饭馆里的八卦,瞧着日头不早了,便直奔平羽所说的镜奁老店而去。
一进店铺,温华和滴珠就再也挪不开眼睛,这里比她之前去过的晋州的那家镜奁店还要大好多!大堂里摆了起码上百种不同式样的奁盒和镜子,古朴的,雅致的,华丽的,精致的,各种各样嵌着宝石象牙玳瑁珊瑚的,耀人眼目。
店里的伙计早就练就了火眼金睛,一见温华的模样就知道是初来乍到的客人,便堆笑着上前搭话,然而不过一刻钟,平羽所表现出来的眼光就让伙计再也不敢轻视……
半个时辰后,温华笑眯了眼,如愿以偿的出了铺子,身旁的平羽手里提着一座和温华卧室家具风格相仿的镜奁,香檀木的质地,长宽高皆是一尺,分为四层,共计六个抽屉,上面的盖子以铜丝嵌成一朵含苞待放的莲花,镜子是黄铜的,表面镀了一层银箔,照出来特别的清晰。伙计开价三百两,最后让平羽东砍西砍,一百一十五两就买下来了。
有钱有钱了
能有一座超出自己期望值的镜奁摆在房间,让温华足足高兴了一个晚上。
她摆弄着这座散发着淡淡的木香味道的镜奁,暗暗琢磨应该往里面放些什么东西,唔,一套上好的梳篦是少不了的,她如今年纪小,戴金戴银都不宜过多,倒是可以考虑考虑珍珠和水晶一类的饰物。
不知道水晶的价值多少,不过珍珠这东西在这个时代算是稀有之物,温华想起以前看过的话本小说,宋代的大城市里常有卖珠商人,有个好色的商人为了追求一位贵妇,将原本价值五千多两白银的一袋上好珍珠折价二千银子卖与了贵妇,最后达成所愿,与贵妇一夜风流,由此珍珠的魅力可见一斑……当然,故事的结果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其中透露的信息,这么一小把可以藏在窄袖里的珍珠就要几千两银子,足够一个中产之家宽裕的过上十多年——她犹豫了一下,虽然买得起,可是……有必要把几千两银子戴头上么?
她从炕橱里拿出一只小木盒,这是临来时滴珠帮她准备的,里面装着她常戴的几件首饰,有米珠攒成的花钗,有金银相间的发箍,还有用宝石或珍珠装饰的发带和抹额,拿起那条缀了珍珠的抹额仔细端详,珠子虽然圆润,个头儿却不是特别大,只能算是中品,但因为是成串的缀在抹额上,倒也流光溢彩,耀人眼目,这两串珍珠是她(秦丽娘)十岁生日时福州送来的众多礼物之一,那里虽然属于沿海区域,好珠子却不好找——上好的货源都把持在大珍珠商的手里,一经他们的手,价格便翻了十倍百倍——据说抹额上的这两串珍珠和另外几件发饰上的米珠加在一起总共花了不到二百两银子,已算是极便宜的了。
手里有了钱,又没人拘管着,温华的心思就活络了起来,她想起今日在书院见到的学子多讲究妆扮,即便有那不穿锦衣的也将自己收拾的干净利落,凸显气质,在京城生活了这么一段时间,也看出这里的人特别的看重穿衣打扮——宁愿吃不好也要穿得好。反观平羽,他今日穿了一身再平常不过的儒衫,颜色也不出挑,(不看脸的话)扔人堆儿里就找不见了。
这怎么可以?!温华握了握拳,这样的帅哥不能尽展其风华,简直就是罪过啊!
想到这里,她顾不上天色已晚,让滴珠去找秦小巳,“就说是我说的,衣裳不够穿了,问问他知不知道哪里的绸缎铺子好?”
滴珠去了没多久就回来了,“秦管事说了,今日去的东市上就有好些家绸缎庄,以前曾经从一家叫盛宝缘的绸缎庄进过货,那家是百年的老店了,料全货新颜色好,但是要说起名气,还要数锦记绸缎庄,这两年每到夏日京城就时兴云罗纱做成的衣衫,锦记是唯一卖大红色云罗纱的店家,就连宫里用的云罗纱也是他家贡上呢!”
她见温华不吭声,又道,“秦管事说,这次买进来的小丫头有几个不错的,性情柔顺,做事也伶俐。”
温华想了一会儿,点点头,暂时略过此事,打发滴珠去一趟平羽住的祥园,“问问三爷,天气马上就要热起来了,我想做几身衣裳,不知道哪家绸缎铺子好?”
滴珠这一次回来的更快,“三爷说了,锦记的东西虽然稀奇,却失之浮华,不可常穿,实不如盛宝缘这样的百年老店,此外还有几家不错的绸缎铺子。姑娘要是想添置衣裳——像盛宝缘和锦记这样的大绸缎铺子都雇有女伙计,明天差人去铺子里说一声,女伙计自会带着料子上门来供人挑选。”
温华唔了一声,“那明天就差人去叫吧。”
滴珠吞吞吐吐的,犹豫地看着温华。
温华奇道,“怎么了?”
“……”滴珠终于鼓起了勇气,她小小声说道,“三爷让奴婢带话……这话是三爷让奴婢转告的,可不是奴婢自己的话——”
“有什么话就说吧。”
滴珠深吸了一口气,“‘你是不是以为自个儿有钱了?以为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姑娘这可不是奴婢的话是三爷叮嘱了一定要一个字不落的告诉姑娘不然就给奴婢好看还让奴婢劝着姑娘些别花起钱来没谱!”
……温华暗暗咬牙——这家伙……难道她不知道不该乱花钱?
不过……想起今天在店里时,平羽曾劝她不要买那么贵的镜奁,她却因为舍不得那美丽的线条而犹豫不决,伙计在旁边一劝,她就失去理智了,执意要买下它。
三百两的镜奁实在是太过奢侈,面对她这样的任性,他也算是舍命陪君子了吧?一身儒衫站在店里和人家杀价杀到被人围观,从店里出来后她发现他虽然看上去面不改色心不跳,耳根却红了……
她心里纠结了半天,面上神色时有变化,看得滴珠直琢磨。
温华回过神来,瞥见滴珠小心翼翼地不时的偷偷看她,不由失笑,“我要洗澡,让厨房烧水吧。”
第二日一早派了人去盛宝缘和锦记,刚过巳时盛宝缘就派了人来。
既然是女伙计,温华就没有再穿男装,她在前堂的书房见了她,这位盛宝缘的女伙计是一位年约三十二三的妇人,人称冯娘子,她上了淡妆,容貌平常,发髻梳得一丝不苟,衣裳和装扮十分规矩,用色也稳重,给人第一印象就觉得这是个可信任的。
冯娘子并没有带来成匹的布料,她随身携带包袱打开后,摆在温华眼前的是一种似于书的册子,长宽约有一尺,厚约一寸,这些册子按照布料不同的质地分类,共有六本,每一页样品的颜色和质地都有所不同。
见有这么多花色可供挑选,温华的眼睛亮了起来,她立即叫人去祥园把平羽叫来,指着这些册子道,“马上就要进书院了,你也该添几件新衣吧?——看看有喜欢的么?”
平羽翻了几页,细细地看了布料的纹理,挑了几件颜色不甚浓艳的就罢了手,坐在一旁喝起茶来。
温华的尴尬
温华给自己挑的都是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