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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部分

七根凶简-第179部分

小说: 七根凶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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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三十分钟,他帮她赢了。

    罗韧瘫倒在地,猎豹的两个保镖过来,一左一右,挟着他去见猎豹,到场下时,有个磕了药般疯疯癫癫的客人经过,跟他们撞了个踉跄。

    那是混进来的尤瑞斯,趁着那一撞的混乱,塞给罗韧一把匕首。

    罗韧不动声色,匕首的光芒锋刃敛进袖里。

    近前时,一切如意料之中,悍然一个虎扑,锋利的刀缘压住猎豹的脖颈,先让她见了血。

    一道纤细的血线,迤逦在白皙的脖颈之上。

    罗韧冷笑:“我从来不受人威胁。”

    猎豹说:“你会后悔。”

    罗韧哈哈大笑,正要说什么,一声枪响,眼前掀起一片血雾,怀中的猎豹软软倒地,天灵盖处血肉狼藉。

    猝不及防,呆若木鸡,罗韧僵了半晌,缓缓回头。

    看到猎豹,高挑、修长,穿银色高开叉的晚礼服、戴钻石项链,漆黑的长发盘起,鬓上簪一朵鲜润的玫瑰花。

    右手平举着枪,枪口似有青烟缭缭升起,还是瞄准的姿势。

    身边围拥一大群脑满肠肥的人物,大抵跟她一样,都是非富即贵,有穿着白西服,带着白手套的侍者托了个托盘,托盘上一杯带淡蓝色火焰的鸡尾酒,b52轰*炸机。

    猎豹端过酒杯,一饮而尽,向着周围嫣然一笑:“愿赌服输,我赢了,我老早说过,他不会那么老实,一定会有所动作的。”

    又有侍者托了托盘上来,向那群人挨个收金筹码,哗啦啦筹码落入盘中,一片耀眼金光。

    她像在玩一场游戏。

    冰冷的枪*口抵住罗韧的后脑,越来越多的保镖涌过来,有人狠狠踢他腿弯,淹没在人群中的尤瑞斯急的额头冒汗,猎豹说:“不不不,放了他,我还想让他收我送的礼物呢。”

    拳场是什么时候空的、静的,罗韧全无知觉,只知道最后,尤瑞斯托着他腋下把他扶起来,说:“罗,回去吧。”

    ……

    猎豹的礼物是两天后到的,大的木箱,几乎有两个立方,几个当地的人抬进来,放在木屋前头的空地中央,箱子一角缝隙里,插一朵颤巍巍的,洒金粉的玫瑰花。

    十来个人,都聚拢过来。

    罗韧坐在檐下的廊板上,没动。

    尤瑞斯骂了句:“妈的!”

    骂完了扛把枪走到近前,枪托狠狠砸向木箱,木板没有砸开,里头却传来獒犬的吠叫。

    青木的脸色变了,他从偏屋拖了把斧头出来,示意尤瑞斯闪开,狠狠一斧头砸开了木箱。

    里头是个上了锁的铁笼子,笼子里头,一头狰狞的,身形庞大的獒犬。

    罗韧还是没动,尤瑞斯举起枪,对着笼子里头狂扫,有子弹击在锁上,金石铿锵的震响,那獒犬的狂吠变作了嘶叫般的呜咽,到最后,什么动静都没有了。

    青木握了刀,打开了笼门进去,手起刀落,血花四溅。

    再然后,围拢的人慢慢散开,罗韧抬起头,看脸色惨白的,一步步走过来的青木。

    青木松开攥紧的拳头,掌心里,一枚带着血的,彩虹颜色的,塑料发夹。

    ……

    木代觉得,罗韧站不住了,那原先压在她肩膀背上的重量开始下滑,她顾不得罗韧说过的“别回头”,转身试图去托罗韧:“罗小刀?”

    罗韧跪倒地上,死死搂着她的腰。

    木代也跪下*身子,搂住他肩颈,头轻轻贴在他头顶,能感觉到他身子强行抑制的颤栗。

    夜色终于散开了,晨曦的亮开始向外蔓延,那个站台的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熄了,远处传来呜呜的声音,木代转头看,看到一长列绿皮的火车,卡塔卡塔,在山谷中蜿蜒着,向这个方向开过来。

    “罗小刀,天亮了。”

第⑦章() 
曹严华往老家寄了一封信的事,一万三早就知道,后来也零零碎碎套出些新的内容:比如是曹严华的二表弟要结婚,他送去这么封祝贺函,里头还塞了六百块钱——原本是五百的,但是考虑到结婚这种事,双数比较喜庆,所以临投递的时候又塞进了一百。

    这几天,曹严华翘首以待回信的时候,一万三以种种意外情况打击他,比如信寄丢了,钱被拆了拿走了等等。

    然而,信居然平平安安的到了。

    这一点让一万三有点不爽,曹严华则带着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坐下,翘起二郎腿,展开了读信。

    信不长,字迹歪歪扭扭,内容也简单,先对他不能回来参加婚礼表示遗憾,又说来信和礼金已收到,谢谢大表哥的心意云云。

    末尾添一句:另,金花家送来十斤猪肉。

    这一句看的他心里好不舒服,眉头皱的像个川字,就在这个时候,一万三忽然凑过来。

    曹严华还以为他要偷窥,警觉地把信往里一攥。

    一万三斜他一眼:“就你那德性的小样儿,我是看这背面有字呢,真的。”

    有字?曹严华疑惑地翻过来看,还真有,贴着信角,潦草的几行,叠信的时候被折在里头,所以他拆开的时候也没注意。

    而就是那几行字,让他看傻眼了。

    ***

    罗韧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是曹严华收到信后的当天,安静少客的午后,酒吧里弥漫柔和的轻音乐,除了炎红砂还没回丽江,其它人都在。

    木代在磨咖啡豆,咖啡机是手摇式的,要握住把手一下下碾磨,可可的原香乘着空气中的音符缭绕,从耳边,再到鼻端。

    一万三自己给自己做咖啡,拉花针蘸巧克力酱在咖啡表面写字,都是杀气腾腾的字眼。

    ——反对!无耻!报警!杀!杀!杀!

    曹严华耷拉着脑袋,一张脸涨的通红,把信和信封一起递给罗韧。

    那几行字是:大表哥,你是城里人,救救我,我是被拐来的。

    信封上是寄信地址,见到罗韧细看,曹严华赶紧解释:“严格说起来,我老家曹家屯是在重庆和陕西交界的地方,沿着大巴山一脉,更靠陕西。”

    难怪呢,罗韧一直觉得,曹严华不像是典型的重庆人,他连当地的俚语方言都很少说。

    罗韧把信封和信纸放回吧台上:“你们怎么商量的?”

    一万三把咖啡杯转了个向,杯面拉花无声胜有声地为他代言。

    “这有什么好商量的吗,报警啊。”他狠狠瞪一眼曹严华,“早点把人姑娘救出来,曹胖胖,你二表弟做这种事,缺不缺德。”

    罗韧又看木代。

    她停下手中的动作:“我也是主张报警,但是又觉得……”

    说到这,指了指信纸上那几行字:“没有姓名,没有具体信息,就只是这样一句话,可以报警吗?报警的话会引起重视吗?”

    罗韧沉吟。

    确实不好判断,这跟被拐女子自己写的求救长信不同,自己写出去的求救长信,一般会详细交代自己的来历和落难情形,警方可以向其亲友核实,亲友在当地报案之后,当地公安可以联络拐卖地的兄弟单位取得协助。

    但是眼前的情况,只有没头没尾的一句话,谁也不敢保证脑补出来的就是真相。

    曹严华嗫嚅着嘴唇:“我二表弟不是这样的人,他虽然书没念完,但是也识字,知道道理,他不会做……这样违法的事。”

    说到后来,声音越来越低,明显对二表弟其实没什么信心,底气略嫌不足。

    一万三还是坚持最初的看法:“万一是真的呢,不能因为证据不足就不作为啊,这可关系到人姑娘的一辈子。”

    曹严华急的额上冒汗:“要么这样行不行?我回去,马上回去,要是真的,我肯定把那姑娘救出来。我对我二表弟批评教育……”

    他语无伦次。

    一万三说:“要是人家姑娘被强*暴了,这可不是你批评教育解决得了的。”

    木代也问他:“曹胖胖,你老家那边的民风怎么样?你要是跟他们对着干,你自己都未必出得来。”

    电影电视里,那些偏僻不开化的村子,村民们都是情大过理一致对外的,有时候即便是警察过去解救,也得低调行事。

    曹严华急的快哭了:“我屯里人都挺好的,真不是那种人,真不是那种愚昧落后的村子……”

    罗韧想了想:“这样,曹胖胖,你今天就回去,丽江直飞重庆的航班不少,你赶最早一班……”

    曹严华赶紧点头:“明天,最迟明天,我肯定就到家了。”

    “到那能跟我们打电话吗?”

    曹严华迟疑了一下。

    村里好像一直没信号,二表弟电话里跟他提过,前两年好不容易建了基站,一场泥石流又全毁了,需要打电话的时候,要走好几里路,去附近安装了固定电话的地方打。

    罗韧又问:“你一个人回去,行吗?”

    “行……吧,我现在都会三步上墙了。”

    ***

    事不宜迟,曹严华小跑着回房收拾行李,木代心情复杂的很,总觉得他单枪匹马的搞不定,想跟了一起去,但一来自己刚从南田回来,二来这是曹严华的家事,她陪着去有点师出无名。

    做人师父,也真是挺操心的。

    她看罗韧:“真不报警?”

    总觉得报警心里更踏实些。

    罗韧说:“如果真的是拐卖,早晚都得报警。只是目前这个情况,我们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警察出不出警很难说,就算真出警,也未必比曹严华来的快。”

    木代忽然想到什么。

    “能不能问一下万烽火?”

    万烽火在很多小地方都有人,如果真担心那个姑娘会出危险,时效性来说,万烽火的人一定是到的最快的。

    罗韧觉得可行。

    木代掏出手机拨号,拨到一半,忽然想到什么,又一个一个键删除。

    从省钱的角度出发,这个电话,似乎应该……让神棍来打。

    ***

    一万三回房,本来是想看看能帮上什么忙——想象中,曹严华忙着收拾行李,一定是人仰马翻。

    居然不是,他坐在高低床的下铺,脚边摊着行李包,手上攥着牙膏牙刷,发呆。

    这种争分夺秒的时刻,居然还有闲心神游太虚,一万三没好气踢他的腿:“曹胖胖,赶紧的!”

    曹严华一脸紧张地抬头:“三三兄,你说这会不会是……阴谋啊?”

    啥?一万三没听懂。

    曹严华说:“会不会是我家里人,变着法儿想把我骗回去?”

    这又是唱的哪出啊?

    好在一万三也算是混迹多年的,很快就反应过来。

    他皱着眉头上下看曹严华:“曹兄,你是……逃家的?”

    早些年,一万三也接触过很多逃家的混混,逃家的理由不外乎那么几种:被父母赶出家门的(比如他自己,就是被整个五珠村给逐出来的,被动逃家)、在当地得罪了人不敢回去的,或者向往外头的世界,觉得大城市的月亮比较圆的。

    曹严华脸上肉嘟嘟的,透着红,半晌才嗯了一声。

    曹兄居然也是个逃家的,一万三有点惊讶,真看不出来。

    “几年了?”

    “七八年了。”

    “杀人了?放火了?把人打的终身不举了?”

    曹严华吞吞吐吐半天:“三三兄,我跟你说了,你可别跟别人说。”

    一万三说:“那当然,我你还信不过吗。”

    于是曹严华就讲了。

    听完了,一万三的脸色比较严肃,他给出意见:“曹兄,咱们不排除你家里人有故意想骗你回去的嫌疑,但凡事就怕万一——万一姑娘被拐卖这事是真的呢?所以你还得回去,回去了之后……见机行事呗。”

    曹严华一声长叹。

    拎着仓促塞就的行李包出门的时候,他叮嘱一万三:“可千万别把我的事跟别人讲啊。”

    一万三信誓旦旦的,又把之前的话重复了一遍。

    “当然,我你还信不过吗?”

    ***

    当天,天还没完全黑透,所有人,包括张叔,都知道了如下信息。

    ——曹严华八年没回过家,只定期给家里写信、寄钱。

    ——只跟二表弟处的不错,算是兄弟情深,所以二表弟知道他的手机号,偶尔会跟他通电话,告知他家里的情况。

    ——八岁的时候,曹老爹做主,给他定了一门娃娃亲,姑娘是同屯的,也姓曹,叫曹金花,小他三岁。

    ——那位曹姑娘,十二岁之后就比曹严华高,从此常年领先他一个头,还比他胖。

    ——为了反抗包办婚姻,曹严华有一次站到家里房顶上,敲着锣表示自己绝对不会结这个婚,这次反抗以曹老爹带领几个青壮很快攻陷屋顶而告终。

    ——曹严华终于下定决心,在一个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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