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皇帝李治-第3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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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淑然舔了舔杯中的三勒浆,皱着眉头道:“吔!这么辣,谁受得了?”
李治不屑道:“你知道个屁,这三勒浆便如刀子,喝的多了,甚至能痛哭流涕,男儿意气性如火,当要铁板琵琶,铿锵中气震山河,女儿家的多喝葡萄酒,长寿养生还养颜,如此烈酒,岂是你一个娘们所能饮的!”
北方之人,说娘们乃寻常之事,但唯一例外,便是把娘…们,分开拖长音说,最是忌讳,李治当然不敢在长孙无垢面前犯此忌讳,因此也没有被责怪。
武媚娘听得眸子闪亮,粲然笑道:“相公所言,媚娘大是赞赏,听说先秦之时秦国有凤酒,取自周人尚是诸侯时,凤鸣岐山之意,以之为大吉,后秦人继承周人地盘,大体沿袭周人习俗,也叫凤酒,我大唐雄风如能如那强秦,必能国祚永葆,千秋万世。”
一席话毕,长孙无垢大是欣慰,一脸愉悦,这天下不仅是她丈夫、哥哥以及祖辈的鲜血打拼而来的,何尝没有她一份努力在里面,武媚娘此番话,比直接奉承长孙无垢百句千句还要令长孙无垢高兴。
李治却是默然,慨然叹息:“千秋万世,古往今来哪怕再昏庸的皇帝都有此雄心或者奢望,但存世最久的也不过周,八百而终,朕只望能得其一半比得上强汉四百年,便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自己了。”
说完心中也是一痛,盛唐盛唐,存世只二百八十九年,比辫子王朝还短命,实在不甘心。
一股脑站起来,将满满一坛三勒浆举起来痛饮一顿,剩下的缓缓洒了大半在地上,醉眼朦胧,壮怀激烈道:“朕年幼时,每读史,及至五胡总是泪眼朦胧,呼吸不顺,只想问崇武尚勇的我汉家子弟外战中为何屡屡青鼻肿脸,温顺羔羊的任由宰杀劈砍,聪明的先祖们为何会一盘散沙任由踩踏糟践;几被亡国灭种从历史上抹去成为传说,每每读到山河破碎生灵横遭涂炭。铁蹄妇孺仰天悲呼,恨不得挺戟仗剑,把英雄民族的血性重新唤起,若有一丝半根秦风汉骨盛唐之气,甲午八国南京朕便要倒过来演。”
大约是真的喝多了,竟是连连倒退了几步,在座几女听的心中惊雷阵阵,凭生豪气,不过最后一句却让众女迷惑,萧淑然吃酒吃的脸红,笑道:“相公吃醉了呢,淑然长成到如今,还不曾听说有‘甲午八国南京’的典故,南京是甚么地方?有何人如此胆大,敢在南方称京,淑然只知南方有金陵,咯……”
一个酒咯让李治猛然惊醒,尴尬的唏嘘道:“那个,胡言乱语,是真的喝醉了。”
长孙无垢笑道:“来来来,吃了这梅花鹿肉,大补的。”
金喜善笑道:“是呢!这梅花鹿在辽东也是顶顶昂贵的大补之物,那鹿茸最是补肾益气,一口便是一百通宝,普通人闻也闻不到。”
李治哈哈大笑:“那就吃一肚子通宝!”
谈笑间,长孙无垢柔声细语,把今日的来意真实的到了出来:“稚奴,听说你要下江南?”
李治不曾有丝毫惊讶,点点头,起身向长孙无垢鞠了一躬,郑重的道:“劳烦母后担心了,不过此番江南之行儿臣不为游玩,却有大事要做,望母后能够理解儿臣苦楚。”
一句“儿臣”代表了李治的态度,此时并不说笑了。
“不能派别人去?”
“不能,此番涉及到的不仅是内政之事,儿臣自有一番谋划,关于这天下几大帝国存亡衰弱,所谋甚大,哪怕舅舅以宰相之尊亲临,也无足够权限可决断这中间之事,除了朕,没有第二人。”
长孙无垢艰难的笑道:“不消多说,母后懂,只是安全之事,如何能让母后安心呢?”
一直微笑的武媚娘安慰道:“母后,别忘了锦衣卫,里面不乏世外高人,奇能异士!”
李治笑道:“媚娘所言便是朕要对母亲说的,进殿之前,朕已经叫归海一刀去安排了,待会人就到,让母后见识见识朕这些年招揽的奇能异士,江湖大豪,光凭嘴上功夫,谈何英雄?定要母后安心便是。”
长孙无忌默默的点点头。
又是一阵推杯换盏,饮得一阵,几女脸上竟都泛起了红光。李治也觉得通身燥热,额头细汗不止,竟脱去了身上长袍,只穿贴身短衣,长孙无垢没好气的笑了笑。
李治吃的是连呼痛快,猛吃猛喝,大补啊!一边吃还一边唱:“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我摔了一身泥,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看着李治盘腿一坐,捞起一大块肉骨头大啃,这劲头儿啊,狂野豪放极了,偏偏又唱着如此幼稚的儿歌,一时间哪怕长孙无垢也绷不住脸,和自己四位儿媳妇齐齐笑着拥做了一团,脸上红光满面,竟好像年轻了十岁,李治心中大事快慰,笑笑,依旧唱着儿歌大啃大嚼,竟吃得满头大汗,痛快之极。一时风卷残云,一鼎小梅花鹿竟被李治扫尽大半,直逼薛仁贵。
看看武媚娘、萧淑然、上官青衣、金喜善亮晶晶的目光痴痴的盯着他,李治拍拍肚皮笑了:“和老娘媳妇吃饭,连肚皮也变大了,奇怪朕奇怪。”
长孙无垢皱眉训斥道:“如此吃法,身体反倒会吃坏的,和你父亲当年一模一样,等老了才知道后悔,光顾着痛快了……”
李治尴尬的笑了笑,掏了掏耳孔,又要唠叨了,唉,一刀你再不到,非把你给太监了做基友,好基友,好朋友。
突然,一阵整齐沉重的脚步声从庭院中传来!李治安然端坐,只是凝神倾听。随即便听庭院中传来归海一刀的长喝声:“陛下,高手到,高手到——!”
“噗”,李治喷出一口酒,好装b的开场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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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煌煌呼大内高手
第七十七章 煌煌呼大内高手
“高手既然到了,母后不妨和儿子一起去看看如何,权当一乐,也好让母后放心。”李治呵呵一笑,起了兴趣,想要在母亲面前炫耀一下自己搜罗的江湖高手。
“好啊好啊,淑然也想看看这些奇能异士,是不是都有三头六臂,力能扛鼎。”萧淑然醉红着脸当先蹦起来,兴奋双眼发亮,连连拍手,深怕长孙无垢不答应。
长孙无垢含笑颌首道:“淑然怎么说便怎么样,走,去看看稚奴招揽的那些猛士如何,若真有大手段,母后也不再多说,倘若只是些招摇撞骗虚言浮夸之辈,到时候休想微服私访,堂堂正正的带着大军下江南吧。”白了一眼自己的儿子,长孙无垢自然明白李治下江南必有要事,但对于自家儿子的心性她又怎能不知,怕还有三分游玩的成分,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她又怎能不担心不牵挂,于公于私,今日这一趟,做母亲都要慎重对待儿子身边护卫的力量,哪怕天下承平,对于同是从隋末走过来的长孙无垢,最明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那个万一的无奈。
“掌灯!”
残月一钩,碧空如洗,殿外小桂子尖尖一声长喝,翠微殿外一队队的禁军内卫便海纳百川从四下里游龙般汇聚着踏着沉重的脚步声节奏鲜明的小跑出来,每个人手上都举着燃烧的火把,千余点点军灯火把闪烁若天上星辰,溶入茫茫大明宫夜色中,翠微殿前的广场霎那间明亮刺眼,绚烂若白日,等李治扶着长孙无垢出了翠微殿,巍峨大殿前的广场上已排成两队一字长蛇的矛戈斧钺甲士,笔直地挺立着直达巍巍然的宫门,千余火把徐徐弥漫出直冲霄汉的缕缕淡淡青烟。
两队禁军中间空出偌大的场地,站着七个极不寻常的老老少少,人人都头戴布笠面垂黑纱,站在夏风中纹丝不动,其中一人虽看不清容貌,却头发披散甚是高大威猛,活生生一个竟如同胡人猛将打扮!长孙无垢昔年也随李世民见过不少英雄豪客,看这七人架势心中暗暗诧异,这些人全都面垂黑纱颇显神秘,虽独独站在哪里,虽未着甲,但凌凌然竟气势迫人,当真觉得匪夷所思,惊奇归惊奇,长孙无垢却是丝毫没有没有愣怔停顿,不吝夸奖道:“真猛士矣,母后的心放了一大半哩。”
李治微微笑,放开了长孙无垢,走上前对归海一刀昂声吩咐道:“一刀,让他们自己介绍介绍吧。”
“喏!”
归海一刀肃然一躬,扬声喝道:“尔等杵在那里何为,还不速速除去布笠,报上自家名号,有何本事。”
话音落点,七人便依言除去面纱,萧淑然猛地睁大眼睛,还揉了揉,看了好几遍,不由意兴阑珊的嘀咕道:“也没甚么特别之处,本以为个个狰狞可怖,像庙里的马王爷呢,原来都是平常人啊。”
七人依次站开,左起当先乃一长脚中年汉子,上身粗短,却出奇的修长,两只大腿粗细均匀,相貌甚奇,说话也是声如洪钟:“微臣金风神,乃新罗亡国遗民,出身辽东冰天雪地苦寒之地,幼时喜追逐山林野兽,二十岁时曾踢死过东北雪岭里的猛虎,后从军入旅,随高惠真将军狩猎,肉搏踢死过黑瞎子,以此扬名军中,平身最爱便是与草原上
烈而不驯的野马赛跑,至今未曾败过,后兵败被俘,被归海大统领擒拿,捆得结结实实,便跑不了了,有微臣在陛边,若有贼人拦道,千钧一发之际可背驼陛下入山林,神鬼难阻。”
金风神话音落点,所有人便大是惊讶,便连纪律极严的宫廷禁军,心中也不由倒吸口气,古怪的看向金风神的大长腿,怪人有怪力,奔跑赛过烈马,简直是神风腿了。
归海一刀看着金风神感慨的笑道:“太后可能不知,当初为了逮到此人,臣和五十名军中好手围着他,这厮跑到甚快,眼一眨就没眼了,当时费了数个时辰最后还是用套马杆套住他才活着抓住的,有他在,陛下必无危。”
众人听了暗暗咂舌,相互对视,都是一脸不可思议。萧淑然僵硬着脸,又是一阵嘀咕:“这是人么,能踢死猛虎,禽兽不如啊。”
未等众人心中感慨完,又走出一人,头扎白色棉巾,小马褂,精赤着上身,是一个瘦筋筋的男子,瘦嶙嶙的跟根枯干的木柴,给人的第一印象便是“瘦”,奇瘦,其次便是精悍,两只眼睛不大,眯起来只剩一道缝,却极有神,目光湛湛,逼人而视。
“微臣僚人孟木,善使棍,棍扫千军,最善群斗,曾以一敌百。”
听闻此人乃僚人,长孙无垢下意识皱了皱娥眉,大唐和苗疆僚人部落关系很僵,自从建国以来,僚人叛乱便一直没有停息过,每隔五六年便要举兵反叛,朝廷劳民伤财大举镇压,贞观五年(冯盎平僚人叛乱,贞观六年静州僚人叛乱,贞观七年(牛进达平僚人叛乱,同年张士贵平僚人叛乱,十二年齐善行平僚人叛乱,同年霸州山僚叛乱,大唐和苗疆僚人一直是打打和和个不停,却没想此人竟是僚人。
僚人原是山林部族,保留着南蛮最原始的生活方式,以狩猎为生,大唐建国以来百业兴旺,不可避免的要想物产丰富的南方发展,光泉州一代的胡人便有二十万之多,以此可见双方矛盾纠缠在一起,剪不断理不顺,不过面对此长孙无垢没有开口,她相信儿子的眼光,倒是萧淑然不以为然的嘀咕道:“以一敌百也不是很厉害吗,我大唐勇冠三军,破阵夺旗斩将的大将勇士不知凡几,棍子没刀厉害,一棍又打不死人。”
闻言李治出奇的大笑出声,揽过萧淑然,搂在怀里笑骂道:“小丫头口不择言,胡说八道,小木头说自己曾以一敌百,你可知敌的是何,是山林里成了精的苍背野狼,老猎户说,这山林狼都是妖狼,狡猾赛过老狐,凶残胜过虎豹。记仇狡猾,遇上落单的路人,绝不一下子扑上去将人咬死,而是跟着你周旋挑逗,直到这个人筋疲力尽心胆俱裂,才守在你身边慢慢撕咬消受;若有人打杀了狼崽,狼群便呼啸围聚而来,群起而攻之,孟木手里的铜棍你是不知道,虽不利行军打仗利索,但于山林间敲起来“刚刚”响,六尺长短,粗细堪堪盈手一握,极是趁手,可挑包袱,可做手杖,当然更重要的是打狼,比长剑横刀还管用。小木头,朕说的是也不是?”
孟木面无表情道:“陛下所言非虚,我们苗疆野狼最是狡诈,哪怕大部落也不敢得罪狼群,在苗疆狼只可杀不可伤,受伤的狼最是记仇,会记住你的气味跟着你回家,日复一日的骚扰你,咬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