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是魔法公主-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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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恐怕不知道,能够维持住局面,等待贵部来援,我的护卫队在其间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原来如此,难怪战场上会出现那么多魔法攻击的痕迹。芬德兰镇本地没有那么多魔法师不说,即使有也多是没有受过团队训练,只熟悉单个作战的,很难发挥出和战士配合集团作战的威力。”细眼睛老狐狸说。
既然人家给“高帽子”,我自然要表示一下,微笑着点点头,说道:“不错,他们可都是菲尔葛兹家的精心训练的精英。只是……”
我立刻话锋一转,脸上又换上悲切的表情,道:“我的祖先,伟大的法迪斯一世曾教导所有的魔法师,我们是天生拥有不凡力量的人,我们有责任用创世神赋予我们的力量,保护那些比我们弱小的同胞。”
说道这里,我瘪瘪嘴,还挤了两下眼睛,做出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才道“我的护卫们都是魔法师工会的好男儿,当今天看见芬德兰镇的市民们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们毫不犹豫的实践了伟大的法迪斯一世对他们的教导!但是……”
挤了半天眼泪硬是挤不出来,我只好捂住眼睛低下头,压着嗓子说:“那些暴*的兽人实在太凶残、太邪恶了!他们竟然……太惨了……”
不行,不行,还是挤不出来,看来我没啥演戏的天赋啊。只好假装哽咽了两声,继续低着脑袋,头也不回的对身后的扑克脸老管家说:“邓肯,还是你来说说我们护卫队有多少伤亡吧?”
这个,我压根就不知道,当时我一赌气就冲到指挥所来了,哪有功夫去数人头,分辨轻伤重伤到底有多少。
护卫队既然出现了死亡,无论萨南援军做得多好,扑克脸多少都会埋怨他们救援不及时,毕竟我们只是路过而已,碰上暴*这种事是真正的倒了血霉。
果然,他用带着三分怨气,七分伤感的语气说:“我们护卫队总共有四十二人,战士二十一人,魔法师二十一人。现在十七人阵亡,七人重伤,剩下的全有轻伤在身。战士队……战士队有一半人都牺牲了……”
听到这个数字,我险些吃惊的跳起来,好在捂着眼睛的手将脸遮了大半,否则我惊骇的表情落在别人眼里,非露馅不可。
我实在没有想到,护卫队的伤亡竟然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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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军制还没讲,等我把语言再精炼一点,再给大家贴出来。
共和国的那部分,实在太多了。
作品相关 第一百九十九章 借还是不借?(5)
第一百九十九章 借还是不借?(5)
第二更,今天完毕!
————下面是正文————
但是……
但是!
如果兽人与人类的实力差别巨大到这个程度,又为什么会一直被限制在兽人森林那块狭小的地方呢?
就算是草原蛮族,也有入主中原的时候啊!
是什么限制了这个种族的发展,或者说,是什么一直保护着人类没被这个比自己强大得多的敌人所压倒,甚至消灭?
是什么呢?
……
这一瞬间,就好像很多文字上所形容的那样,有一道光从我脑子里闪过,但我却没能抓住它,正当我准备理清思绪,再把次把它翻出来的时候,一只手打断了我。
突然得出这么个让人纠结的结论,让我的老毛病又犯了。完全陷进自己的思绪里,忘记了身处的场合。
行军马扎怎么坐都找不到特别舒适的姿势,我只等翘着腿,把一只手肘支在大腿上,用手掌撑着额头。
时间久了胳膊渐渐没了力气,脑袋也跟着压得越来越低。直到一只厚实的大手和一条丝质的手绢穿过胳膊和脑袋的间隙,进入我的视线,才把我游了十万八千里的意识拉回来。
“请不要难过,善良的小姐。您的护卫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他们完成了保护您的使命,创世神会垂怜这些勇士。让他们到另一个世界也带着这份荣光。”
呀!是相貌堂堂军团长!
糟糕,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发呆了多久,但肯定长到足够让人感到不耐,外加走过来看究竟。
好在他把我低着头地举动误以为是在为护卫们伤心,还很体贴的递了条手绢给我擦眼泪。
好白的手绢,可惜丝的,好看不好用。没棉的吃水。
大男人带着手绢干嘛?他穿的钣金甲耶,这手绢之前放在什么地方了呢?
“谢谢……”我假模假样的在眼睛上擦了擦。考虑要不要乘还低着头,吐两口吐沫上去假装眼泪。后来想想,还是把这缺德事儿放弃了。
我真是太邪恶了。
“对不起,军团长阁下,我太激动了,实在抱歉……”这句话我说地有些哽咽,只不过压迫我声带的不是哭。而是笑而已。
我不敢抬头,把手绢又放回他手里,强忍着笑让我整个胸腔都痛起来不说,连身体也在不自觉地颤抖。
不过这副样子落在相貌堂堂军团长眼里,大概成了哭得不能自已。
这家伙接下来的举动可真把我吓着了,他脸皮可够厚的,竟然打蛇顺棍上,一把抓住我还帕子的那只手。紧紧握住。
不好!我该不是连着走背运,碰上狼了吧?
虽说穿越女主多****,但是大叔型的,我实在敬谢不敏!
我赶紧把手往回抽,可这家伙还真来劲了,另一只手也过来把我的手紧紧包住。
虽然同样是“手”这个器官。可我们俩的尺寸实在相差太大了,他一只手就顶我两个大,我那只可怜地小手就这么在以一敌四的困境下被彻底俘虏了。
我不得不站起身子来弥补胳膊不够的长度,保持住身体的平衡,才不至于从本来就不怎么稳当的马扎上摔下来。
可这家伙却对自己的破坏行为毫无知觉,反倒义愤填膺的对我说:“我明白了,美丽的菲尼蒂雅小姐,在下这就去点齐兵马,替您那英勇护卫报仇雪恨!”
啥!
报仇!
我说过要报仇吗?!
这家伙怎么比我还激动啊……
“军团长阁下,杀死我护卫地兽人已经被贵部消灭了……”
相貌堂堂莫名其妙的反应让他身后的细眼睛老狐狸很尴尬。他很夸张的咳嗽了两声。
可惜他的上司根本没注意到他的暗示。反而变本加厉。
他只稍微想了一下,就一把拉着我地手。贴到他胸前紧紧压住。害得我被他拖着又向前踏了半步,才稳住身体总算没摔个鼻青脸肿。
他语气变得更加激昂:“在下这就去搜捕芬德兰镇所有参与这次暴*的兽人,一定将他们悉数带到您的面前,让您亲眼看到这些邪恶之徒被手刃!睿智的创世神不会放过他们的!”
这下不仅是我难受,细眼睛老狐狸脸都发青了。
他再也顾不得深沉体面,三并两步赶到相貌堂堂军团长跟前,从他的掌握中抢出我饱受折磨的小手。赶紧打圆场道:“阁下,这种血腥的场面恐怕不适合年轻的小姐吧?”
我不待军团长回答,赶紧附和道:“创世神啊,我今天见到的鲜血已经够多地了,我这辈子都再不想看见有谁在我面前死亡了……”
我虽然自认是一硬心肠地女人,但是有人为我无辜而死,还是会让良心不安的。
“噢,多么善良地小姐啊,请原谅在下的鲁莽。火热的义愤烧毁了我的理智,竟然准备在柔弱的小姐面前制造血腥的恐怖,实在是在下思虑不周。请您原谅我吧,美丽的小姐啊!”
呃……
好久这么囧了。
虽然刚才我就觉得他的遣词用句有点奇怪,但也不至于……
这,这家伙,该不会是舞台剧看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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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觉得这句话煞风景吗?n年前我说这句台词的时候,被朋友狠狠的批斗了一番。
这里当作煞风景的台词用了。
另外,说实话,我对带手绢的男人有偏见,礼服口袋里的那种除外。
作品相关 第二百章 撒花~撒花~~
第二百章 撒花~撒花~~
两百章了~撒花纪念一下。
————下面是正文————
“噢,蒂雅修格小姐,您是多么善良啊……”
“军团长阁下!”
这次相貌堂堂军团长的酸掉牙台词还没来得及说完,就被总算回复了正常人类肤色的细眼睛老狐狸拉着倒退三大步,我才总算是逃离了狼爪。
真倒霉,一出门就遇到这种家伙,我总算是见识到所谓“有贵族特色的优雅作风”了。
呀啊,鸡皮疙瘩掉一地!
“军团长阁下。”这个关子可不能再卖下去了,还是早早跟这种人物拜拜的好。“我这次来是想向您借几个士兵,补充一下护卫人数的不足。我倒不是担心往内陆走还会再发生类似这次的危险,但是我们毕竟是远途而行,那些受伤的护卫没人照应可不妥当。”
扑克脸老管家进了指挥所之后,虽然一直保持着惯有的疑似面瘫的沉默,但从不断抽搐的眼皮却可以判断他的紧张。现在听我说出借兵的意图,他脸上原本就不多的血色更是退的干干净净。
哼哼,他恐怕是现在最明白我为什么突然把共和**方拉进来的人了。
不过知道又怎么样呢?至少到目前为止,我都是他的主人认定本家直系的小姐,也是他的主子。在这种连开口都没有资格的场合,他根本没法阻止!
我正得意。前面地相貌堂堂军团长一把挣脱了拽住他的细眼睛老狐狸,再次冲到我的跟前,用无比失望的夸张表情,吐着他明显文学素养不足的台词:“蒂雅修格小姐,您这么快就要回白魔法塔去了吗?初冬瑞雪之际,万物苍茫之路,何必要走的如此匆忙。”
我强自微笑道:“确实匆忙了点。可是归宗事宜耽搁不得啊。”我真佩服自己,这种情况也能笑得出来。
他听完。做了一个仰下巴上扬三十五度,闭着眼睛面抚头长叹的动作,道:“人生地境遇就是如此,不如意的事总是多过……”
啊!我地耳朵要起茧啦!
在耐着性子听相貌堂堂军团长吐了将近半个小时半通不通的舞台剧台词之后,我们双方终于达成了结果。
由相貌堂堂军团长从他的亲卫队中调拨二十人,带领三十名披甲士兵,五十名普通士兵护送我们到都城“伊利斯城”。这是经过几次三番的讨价还价才得到的结果。
不对。根本是我一直在还价啦。是还价哦,是真正的还价哦!
按照那个舞台剧疯子最初的意见,是要塞给我两百人地亲卫队,而且还是直接送到白魔法塔之下的。
我原本对军队的建制没啥概念,只觉得人数多了点,其他没啥意见。
结果不仅扑克脸老管家死命的拽我的衣袖不放,细眼睛老狐狸也扶着几乎脱臼的下巴,脸色惨白满头大汗的跑到我跟前。偷偷跟我解释了一番,我才知道那个表演狂到底胡闹到什么程度。
伊利斯共和国的军队地军制和现代地球的“国家教,国家养,送个儿子甩手去”的军队不同,到和古罗马共和国比较类似。
除了地方贵族【注一】蓄养的地方守备军——比如和护卫队一同抵抗兽人的芬德兰镇守备军——之外,其他军队基本是按照战争的需要。征集地临时性军队。所谓职业军人则指的是那些基本没有国家印记的雇佣兵。
共和国中有一个群体,他们平时是中小型的地主,或者是城市中产阶级,有战事时他们马上就能转化为军官。
这些人靠家传的武艺和装备,通过各国的各项军事行动积累财富,或谋求并稳固自己的政治地位。
他们是一个流动性很大的群体,勉强可以称作共和国的武士阶级,到达一定程度就能成为军事显贵,比如现在的葛兰斯彤家族。
在共和国暂时性地军事行动中,国家。准确地说应该是战争的组织者只负责粮食等需要统一调配物资地供给。其他的物资。尤其是装备、马匹等都由行动的参与者自己携带。
而临时军队中的士兵阶级,则是由“有冒险精神的普通公民”组成。他们会按照自身的经济实力携带必要的装备。
比较富裕的会带点皮甲、长剑之类的,贫穷的则干脆带条命来,反正粮草运输是需要大量劳力的。
那么这些人为什么会愿意自己掏腰包跑去流血呢?
因为战争可以给他们带来荣誉、财富、地位以及权力。
以这种形式临时组建的军队有一个很贴切的名称——远征军,为了去远处征战劫掠而组成的军队。
比如说现在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