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刺(修改版) 作者:晴川-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杨欢给我的是一把佩剑,不能算好剑,也不能算不好了,毕竟我连这样一把剑都没有,我父亲只肯给我练习击剑用的未开刃的重剑,基本上块铁条,幸亏如此,不然,橡树街早就发生流血事件了。
杨欢坐在树上,吹着口哨,那是一支奇怪的曲子,非常非常的旷达,我很难形容,那曲子就好象是一个有成就有身份却依旧保有一颗童心的老人,开朗乐观豁达,什么都经过,什么都肯放开,毫无介怀地仰面大笑。
真是一支好曲子,听了之后,让人胸中不平意尽消,只觉山河壮丽生命完美。
可惜,他响得不是时候,大战之前,实在不适合听这种出世的调子,可是我喜欢这首歌,杨欢可能不知道,因为他吹了这样一支曲子,在以后的杀戮中,一拿起刀与剑,这支曲子就在我心头响起。
这首荡荡如水巍巍如山的歌,被我命名为杀人进行曲。
心情平静,就可冷静如下一盘棋般杀人!
我看了一下地形,功夫再高,在平地上,被十个人围着用剑扎,怕也要变成针插,不能让他们完成合围,前后左右十只剑,再快的身手也无法应付,必须冲出他们的包围圈。我发现我真是打架的天才,一向只是单对单,顶多单对双,现在一下子出来十几个人,我居然能在一瞬间想出这样的理论来,我没理身后的人,狂叫一声冲向面前一个瘦高个子,我喜欢高个子,目标大,容易刺上。
高个子向我当胸一剑,我依旧向前跑,眼看就要撞到他与他的剑,才微微侧身,刚好躲过剑尖,不过我没理他,而是顺手一剑刺在他身后端起剑,刚要上来夹击的人身上,可怜的家伙,还以为前面的伙伴能挡上两秒钟呢,想不到,他自己剑还冰手呢,就这样结束了他一生中最后一场战斗,好在,也没什么痛苦,从精神到肉体都没来得及体会痛苦,就这样去了,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啊。
一个。
回手一剑刺在那高个背上,顺便结果了那个一下子找不到对手正在发呆的高个。
两个。
我继续往前跑,一直跑到我昔日家园的台阶上,居高临下对付下一个。对,在我的家里,残垣断墙下,他们无法完成合围,我将借地利,消灭他们。
我面前的黑人,双臂似非常有力,举起斧子就砍下来,好家伙,真是肆无忌惮啊,就这么光明正大地带着斧子来杀人啊!我一躲,黑大个砍空,被斧子带得向前一冲,我跳起来,双手执剑,用力一砍。
夹住了。
佩剑太轻,用力砍,砍进那黑人的颈骨关节里,砍断一半的腔子里股股地冒着血,他的喉咙里发出可怕的呼吸声与垂死的惨叫声,我每次试图把剑从他脖子上拔下来,他就发出魔鬼般的惨叫声,我毛骨悚然
救命!主啊!求求你,让这个人安息吧!杀人我是不得已,带给人死前多余的折磨不是我的本意!
这,大约就是杨欢所说的代价吧,我想,那个微笑着,在闭上眼睛的一瞬间就睡着了的罗丝已经永远不再了。
杨欢忽然狂叫:“松手!”
我松手,后退,一支剑将我的衣裳前襟对穿。
若我不松手,被刺穿插的,会是我的身体。
我转身一拳打碎那人的鼻子,血扑了我一手,鼻子碎了人,当然睁不开眼睛,我抢过他的剑,一剑结果他的性命。
三个四个。
然后,五个六个七个八个,第八个倒下时,剑再次夹在肋骨当中,他从台阶上滚下去,我被带着踉跄着跟下去。剩下那屈指可数的几个人,犹犹豫豫迟迟疑疑地将我围在当中,围着我慢慢游走,每一个都希望别人先发难,每个人都在寻找一瞬间的破绽。
这才是真正的危险时刻!
我终于被包围了!
我举着不趁手的他人的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连汗毛都竖起来感受空气的流动。
谁?会砍过来第一刀?
我认为会是我身后的那两个,可是,我不能回身去面对,因为在敌人的包围中,背后的人是永远存在的。
你试过从风声中听到一剑刺过来的声音吗?比在半里外看到一只蚂蚁要求还高,我一直认为可以做到的人一定不是听到而是感到,有时人的感觉非常可怕,或者,那真的是一种特异功能,如第六感之类的,至于我有没有第六感,我不知道,我因为我从没试过背对一个人猜测他何时出刀。
风来,吹动我的衣襟:“扑扑扑”,完了,还听个屁,只听见自己的衣服威风凛凛地扑扑扑。
口哨声,好似有人对我耳语,放心,把背后交给我吧。
一声枪响,我扑向前,不管后面有没有人动,我扑向前总是没有错的,一剑刺中面前人的小腹,那人的剑削下我一绺头发。
身后同时倒下一人,他的大头上,有一个正在流出红红白白液体的枪洞。
谢谢你,杨欢!
杀声再起,我与余下的四个人缠成一团
刀光剑影,再分开时,只有我一个人仗剑而立。
汗湿发梢,血透衣襟。
好凶险,每次听到风声,都以为会有刀或剑将我刺穿。
我竟然赢了。
一地尸体,血把石头路面染得一片片腥红。
此时的夕阳,已经完全沉了下去,余下半边殷红色的天空。
黑色废墟,绿色草地,血染的石头台阶。
空气中,我的身上,整个天地间,弥漫着一股可怕的血腥味。
修罗场!
宛若修罗场!
我呆呆站着,风,渐渐吹透我的衣裳,被他们热血浸湿的衣裳,渐渐冷凉僵硬。
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战!
我终于明白,走了第一步,就无法再回头。
你看,这是,罗丝制造的修罗场。
凶杀现场,地狱一般的情景。
从门口路过的黛安娜尖叫一声昏倒。
我怎么可能再回头?我必须离开,永不,永不能再回家乡。
杨欢不知何时下到地上来,他牵过马,我默默骑上去。
杨欢这次在我身后,高大的身体包住我,在我耳边轻声说:“罗丝,好功夫。”
我说:“想不到杨伯伯教的功夫,这么厉害。”
然后,我沉默了。
泪水滑过我的面颊,我沉默着。
风来,吹干脸上的泪,我一直没有出声,不想在杨欢面前流泪,不想告诉他,我觉得一切象一场噩梦。
闭上眼睛,就是满地的血与尸体。
闭上眼睛,就是尖利的呼啸声,与刀剑相击的声音。
再好的功夫,也只能保护肉体。我的灵魂,我想,连我自己都已放弃了它。我要灵魂来做什么?让我痛苦让我哭,让我无法痛快地报仇,让我在杀人之后,只感觉空虚。
我要灵魂来干嘛?我不要灵魂,我想做一个杀了人之后,冷冷一笑,或是更好,可以哈哈大笑的人。
如果真的有灵魂,我愿意两毛钱一斤卖给任何人。
沉默的拥抱,即使是杨欢那样温热的怀抱,这一次也不能再温暖我。
四,大海上的酷刑
看到船,我停下来:“船?”
杨欢说:“我的船!可以去到天涯海角。”
那是一艘中型的商用船,船身宽大,可是出海远航到阿拉伯湾去,我回过头:“对不起,杨欢,我还有未了之事,不能陪你去天之涯海之角。”
杨欢沉默一会儿:“罗丝,也许错过这次,我们再无机会一起逃走。”
我沉默,半晌:“给我一点时间。”
杨欢说:“不给。”
我说:“那就算了。”
我想,可能是我说得不够娓婉,所以激起杨欢使用暴力的欲望。
当我感到脑后一阵风声,然后耳朵里“嗡”的一声时,我就知道我错了。
当我摇摇晃晃象在摇蓝里一样醒来时,我想我对杨欢一定要重新评估重新评价。
脑袋后面痛得厉害,看来杨欢一定是拿很大的棒子敲的我。
我竟会着他的道!死杨欢,抓到你,看我不剥你的皮。
我勉强支起身子,狭窄的空间,小小的圆窗,猛一看真以为又回到修道院,仔细看看,也没看出来是什么地方,不过我闻到一股清新而潮湿的海水特有的咸味,再加上晃晃当当的地板,猜也猜到是什么地方。
头还有点晕,不过不要紧。
推门推不开,我退一步,一脚踢过去,只听一声惨叫:“妈呀!”
天底下竟有这种倒霉蛋,我踢门,他刚好打开门,门先是撞断了他的手腕,然后又撞碎他的鼻子,那个穿着漂亮的大副服装的金发男子,坐倒在地上,痛得差点在地上打滚。
后面的人一脸幸灾乐祸:“汤姆你没事吧?”
我尴尬地,糟,这是什么地方,这两人是什么人?那个汤姆痛得汗如雨下,我也难堪得汗如雨下:“那个,这个,我以为……”
另外一个穿得同大副差不多的家伙,笑嘻嘻地:“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不要紧的,小伤,小伤。”
我再次出汗,心说,废话,伤的不是你,你当然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了。这时,那个叫汤姆的也抬起头,一只手捂着鼻子,整只手上全是血,滴滴嗒嗒滴滴嗒嗒,可嘴里说的,也是:“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天老爷,这是什么地方,这些人客气得有点变态了!
我最怕见到这种人,他一个劲地客气,你不知道他心里想的倒底是什么,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没关系。我再擦汗:“那个,杨欢,你们认识吧?”
汤姆点头,点得血滴乱飞,我想后退一步,又怕有点不礼貌,只得硬着头皮,等他回答,汤姆指着一个小不的舱口:“船长在甲板上。”
哦,这么说来,这只船就是我不知多久前看到那个商船了,而且杨欢真是船长。难道他的水手们这样客气。
我很想剥杨欢的皮,如果他不象一只机关枪的话。
啥叫机关枪呢?就是那种不断从嘴巴里往外喷东西的家伙。
杨欢如一只机关枪般不断发射,开始是连击,渐渐改为点射。有时大口有时小口,有时来不及张嘴,就从鼻子里喷出来,那景象蔚为壮观。我细看看,有汤有水,有面包有香肠的,再悲苦也禁不住,我笑出来。
杨欢吐得头都抬不起来了,听见我笑,向我伸出两只手:“罗丝!”
我抬起一只脚,杨欢的大脸撞上我的鞋底,自然又坐了回去,我笑道:“你敢过来,吐我身上,我就让你把吐的东西吃下去。”
用海水冲洗了甲板,把一叠干净衣服摔杨欢脸上,杨欢拒绝:“不了,洗一次怪麻烦的。”
伸手一扯:“少废话,快把衣服换了!”杨欢那件不顶事的衣服居然裂开来,杨欢惨叫:“喂,我带的衣服不多啊!每次这么换,换不了几次了。还有,你看了我的身子,要对我负责的。”
我愣了愣,把衣服摔给杨欢,命令:“去死!”
我落荒而逃,当然不是因为看见杨欢的身子,而是因为看到杨欢背上露出一角淡青色的一朵云。
一朵云,我在什么地方看过这样熟悉的一朵云?
我预感到有我不希望的事情正在发生。我头痛,我不想回忆,可是回忆还是找上我。
我在死掉的刺客身上看到过同样的一朵云。
天空一片灰暗,我的心却渐渐透明。
那种透明,不是清明的透明,而凉而薄的那种透明,比如秋天冷冷的风,比如冬天刺骨的水,比如淹没你却平静如镜的深湖。
我同杨欢自小相识,杨欢淘气非常,常被附近的大孩子胖揍,我有一半比较惨烈的打斗都是因他而生的。
即使他曾经失踪那么久,再次回来之后,已经是英俊高大的青年,可是儿时的记忆依旧在我心底,我心底的杨欢,是那个淘气的躲在我身后的忠实地跟着我小乔伊。
可是今天我发现我不认识他。
我抱膝坐在船头,把脸埋在胸前。
天地无边,一条船,在海里算得了什么呢?象一粒沙之于沙。
我对杨欢的了解,比起他的整个灵魂,是一滴水之于海洋。
无论他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整件事同他脱不了干系。
我该怎么办?
我想杀人。
让血湿润我的剑,当殷红的血漫过我的剑刃,那种由生命带来的震撼,是不是能熄灭我心头那股火?
为什么是杨欢?为什么会是杨欢?
为什么不是我不认识的人呢?我可以将之切成两块四块八块。
我不愿意杀死杨欢,即使他真的是那只放火的手,即使他真是杀我父母的凶手,我不愿意杀他,可如果真的是他,我怕我是不得不。
喜欢他,那又怎么样?
即使是爱他,那又怎么样?爱人可以有很多,父母只有一个。
汤姆到我身后:“不用担心杨欢,他每次上船都会有一天这样,过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