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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过客,匆匆-第9部分

小说: 过客,匆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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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若意冷心灰,索性把手机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全身,连心脏都开始觉得发冷。她死死咬着嘴唇,觉得脑子里一团混乱,又似清明无比,仿佛迷失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帐要离开,安若说:“我等一个朋友,一会儿在这里会合。”喝高了的男人们叮嘱一通,并未觉得不妥。
  安若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更不来酒吧,一时也想不起名字,于是说:“随便来一杯吧,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七彩霓虹系列,从红色直至紫色,共七款。您要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觉得头晕,偏偏思维那样清晰。她想起自己以前,永远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她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她特别喜欢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的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对了,她还曾经与贺秋雁合谋整自己的那个肥妞同桌,因为她甚至都当着安若的面说她坏话。那一回,贺秋雁写了肉麻的匿名情书寄给安若的同桌,信里约她到某处见面。小肥妞精神恍惚了一整天,后来忍不住遮遮掩掩地向安若请教,她们几乎要偷笑破肚皮。那个玩笑很恶质,后来安若很担心伤了她,不过还好,小肥妞同桌不但没受到打击,反而从此变得自信美丽,令安若很有什么不着反而怎样的郁闷。
  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安若想,美缘是不指望了,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真的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的正式的以及首度的失恋,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回头。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彩虹一般艳丽绚烂。安若问:“绿色的叫什么?”
  “碧波荡漾。”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安若笑:“真是够有创意……不会是你自己取的名字吧?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激|情?”
  “不是,那杯叫热血沸腾。”
  沈安若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大笑,直笑得发抖。
  正在这时,觉得有人拍她的肩,她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沈安若看了那男的一眼,莫不是上帝听见她的呼唤,立即派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可惜气质上弱了三分,显得有点委琐。
  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那男人一直在看她。
  “女士贵姓?”
  “这位先生是查户口的?”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样的搭讪方式。真可惜,真可怕,这男的不得不PASS掉。
  她扁扁嘴唇权当作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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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作借口的。我是真心的想要跟您认识……”
  这男人太急性子,竟上前拉住沈安若的手。安若使劲挣了一下,竟然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极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回来便让她碰上这等事,多么走运。她环视一下,找到保安所在的方向。呆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在琢磨着,头顶方向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沈安若正在向后扯,被对面那男子一松手,立即惯性向后倒去。她闭上眼睛,已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怀抱。
  那男人很快将她扶稳在座位上,沈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便笑了:“嗨,怎么又是你?”
  刚才背后的男子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梨涡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那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新娘的大学同学,恰好被安排在一桌,除了互相介绍,并没有讲话。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两人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娘家需要三小时。加长凯迪拉克车上,新人百无聊赖,于是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终于勉强想出一个:“How are you?怎么是你? How old are you? 怎么老是你?”这笑话真是不太搞笑,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的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还记得。
  刚才抓安若手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下意识地拿餐巾纸擦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起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紧张了一下,沈安若的脑子开始有点浑沌。
  “程少臣。”
  “这名字真拗口,分明是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很无辜,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笑涡加深了,“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这名字也不好念,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
  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她和程少臣第三次见面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沈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也去帮忙。新人皆在海外工作,带着洋作派,此次只是回国补办婚宴,在郊区某处山庄的户外摆了自助餐。安若站在入口处倪总的身后帮忙引路,程少臣一下车时,她便认出他。
  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便显得更加的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与倪总和倪夫人握手,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道贺及表达歉意。倪董对他十分亲热,连称得空要去W城拜访许久不见的老友。
  沈安若冷眼旁观,觉得这人太多面。第一次见面时他是沉默寡言的青年,清朗的眉宇间似乎带几分忧郁,几乎不出声,喝酒也少,但甚有风度,别人说话时注视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第二次做伴郎那回,他是阳光青年一枚,眼神温和,笑容明亮,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不动声色替他挡了无数的刁难。而这一次,他气质内敛,言语谦和,是文质彬彬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
  客套完毕,他给沈安若一个微笑。安若带他去会场的路上,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不禁弯起嘴角。
  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很闲适,很阳光。他问:“你下次参加谁的婚礼?或许我也认识。”
  “近期没有了。” 沈安若也微笑,“又见到你,令我想起一部电影……”
  “嗯?哪一部?”
  安若想说《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突然想起那部电影的结局,说出来未免轻佻,于是找了另一个话题,含混地掩饰了过去。
  如今,他们又这样巧合地相遇。程少臣指一指沈安若面前的一排杯子:“你打算自己全喝掉?”
  “可以请你喝,请自选。”她已经喝掉那杯“热血沸腾”,又按顺序拿了橙色的。程少臣端起离他最近的紫色酒液,观察了几秒钟,又轻轻放下,换成那杯蓝色的,轻抿了一口,终于开始皱眉:“这里面有威士忌?我以为你在喝饮料。”
  “谁会到这里来喝饮料?多矫情。”
  程少臣招来服务生:“给我一杯冰水。”顿一顿说:“给这位女士也来一杯。”
  沈安若用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着他轻笑。“你知道不知道,霓虹其实是两回事,红外紫内叫作虹,紫外红内叫作霓,在虹的外圈,我们甚少能见到。我爸以前说,我出生那天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咦,你为什么不喝那杯紫色的?”
  “我第一次听说有这回事。沈霓虹这名字也很好听,适合你现在的样子。你喝过酒,话多了许多。”程少臣待她去拿下一杯酒时,顺势把那杯冰水塞进她的手里,“你什么时候离开?你的朋友呢?已经很晚了。”
  那天他替她喝掉好几杯彩色的鸡尾酒,一直等到她要离开。后来去结帐,程少臣说:“请允许我来。”沈安若斜睨他:“先生您贵姓?”“敝姓程,我以为你已经记住了。”在公众场合拉扯其实很不好看,他按住她的手,他的手指很有力,她挣不开,只好看着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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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安若即使喝醉都会非常镇定,走路时十分的稳,何况此时她根本没醉。但程少臣仍离她十分近地走在她旁边。走出门口时,后面突然有人贴身快速冲过去,安若被撞得退了一步,程少臣一把扶住她,她顺势倒进他的怀里。外面的风很冷,被风一吹,酒劲倒真是有几分上涌,其实她喝的真的不算多,但这男人的怀抱很令人安心,甚至有熟悉的感觉。她想起今天早些时候兴起的那个邪恶的念头,脑里有两股力量交战。
  程少臣扶着她上车,替她系好安全带,又将车窗开一条缝。有风吹过,脑子真是晕,听得旁边的人问:“你住哪儿?”见她没作声,稍后又问:“你打算去哪里?”
  沈安若听得自己的声音似乎从很遥远处传来:“随便去哪儿都行。”她有点昏昏欲睡。
  那男声也很遥远,仿佛在笑:“这是该从淑女口中讲出来的话吗?”车子仿佛发动了,一会儿又说:“拜托你,别睡着。沈小姐?沈安若?你究竟明不明白,在男人面前不要这样不设防,你会很危险。你不怕我把你怎样?”他竟然去捏她的耳朵。
  沈安若吃痛,倚着车门勉强睁开眼,斜看他:“你跟喝了酒的女人独处,也很危险啊。哎,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巴不得你把我怎样。”她尽量让自己媚眼如丝,可惜经验欠佳。
  程少臣愣了片刻,开始大笑:“这难道就是传说中‘赤果果’的调戏?”
  “不,这是‘赤果果’的勾引。”沈安若晕晕然地回答。今天她喝酒的状态很不佳,其实她本可以喝得更多都没事。
  沈安若陷入沉睡前,隐约地听见程少臣在一边轻叹着低语:“思路还真够清晰的。”
  结束
  沈安若醒来时,只觉头痛欲裂,口干舌燥。她坐起来,渐渐地回想起昨夜发生的事情,每一件,甚至包括睡着前的最后一句话。她的衣服仍然很整齐,只有大衣和鞋子被脱掉,身上还盖了一床蚕丝被。
  多么可悲,连买醉撒欢的权利都没有,她本以为可以一醉长眠,醒来时已经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时过境迁。她一向引以为傲的清醒思维,此刻正如拿着铡刀的小鬼一般寸寸凌迟她的脑袋。
  周围一片黑,远处角落里却亮着落地灯,晕黄的灯光让人心安几分。她晕晕地向光明处走去,发现自己仍可以走得很稳,甚至都没有蹒跚一下,只是头痛得厉害。
  这房子的结构很奇怪,似乎没有墙壁。沈安若按着额头在落地灯旁一张矮矮的软椅上坐了一会儿,感觉到屋里似乎比刚才明亮许多,抬起头,看见程少臣站在两米远的地方看她。他穿宽松休闲的居家服,头发还湿着,想来刚洗过澡。
  见她坐在那里,他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但很快转成淡淡的笑意:“你醒得真快。”
  沈安若定定地看着他。以前几次见他都在正式场合,西装笔挺,一丝不乱,如今他这种居家男人的形象之于她,十分的陌生。为了掩饰尴尬,或许她应该惊慌地站起来叫一句:我怎么会在这里?为了保持淑女风范,或许她该微笑地向他伸手:你好,谢谢你收留我。为了……究竟哪一种举动更适合当下情形呢?安若想此刻自己的模样一定很呆,因为头痛阻碍了她的思考。
  还好程少臣没有在那里立多久,他绕过安若,随后不远处传来声音:“你要喝水吗?热的,还是凉的?”
  “温的,谢谢。”沈安若听见自己镇定的回答。
  沈安若灌了几口水,仍觉无所遁形。昨晚规划的戏码她没勇气继续演,只好索性装傻:“今夜麻烦你。我想我该走了。”
  “留在这里吧,已经三点了。”程少臣的语气平静无波。
  沈安若觉得心脏抽紧,只听他又说:“我很困,没法开车,不能送你。在这附近也很难找到出租车。”
  “我可以打电话……”
  “不安全。”他说完这句突然若有所思地笑了,补充一句,“不会比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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