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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新流氓丁逸-第5部分

小说: 新流氓丁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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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女孩越走越近,能看清她的相貌了。

    丁逸眼前一亮。呜呼!这女孩果然是个美女是也。妈妈咪呀,而且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美女,丁逸的心里不由得惊叹了一下。

    并且是丁逸内心里最希望得到的那一种类型。

    这难道就是丁逸期待已久的一见钟情?

    看清了她的面容,丁逸竟然有点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比起丁逸的现任正牌女友方然,这个女孩和方然相比,虽然两人都是百分之百如假包换的美人,但却各有特色,款式不同。

    美女有各种流派,比如说有复古派,有现代派,有纯情派,有婉约派,还有野蛮女友派,吃饭坚决不自己付钱派等等等等,这个女孩和方然就属于不同的流派。

    至于这个女孩属于什么流派,方然又属于什么流派,由于作者大人一向粗犷,对于女性美的流派研究不深,所以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有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这个女孩的流派,正是丁逸梦寐以求的那种。

    她的美丽让他有种想上去搭讪的冲动。

    其实丁逸想去搭讪,并不仅仅单纯因为这个女孩的美丽——美丽的女孩丁逸见得多了,通常都是女孩去搭讪他而不是相反。而丁逸今天却想搭讪这个女孩,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女孩就是丁逸朝思暮想梦寐以求的那种型。

    虽然主动去和陌生女孩搭讪并不是丁逸一贯的风格,但他却想为了这个女孩放弃他的惯有风格。丁逸也知道,斯文装B派现在不流行了,不如把自己的风格改为情场野兽派吧?他在心里鼓励着自己。

    如果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的话,丁逸或许真的就会主动上前搭话了。虽然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他的潜意识却在极力促使他去这么做——去和这个女孩搭讪,要来她的电话号码,约她出来吃饭,进而再向纵深发展,最后,成功地将她泡到手。

    在看清这女孩的面孔时,丁逸似乎被电击了一下,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吸引到她的身上。就在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她,还是“深深”地喜欢上了她。

    这个“深深”的程度究竟有多深,由于作者大人没有随身携带皮尺,因此也未能丈量清楚深达多少米,不过本书是一本小说,也不是什么科学读物,所以也不求精确,差不多也就行了,所以我们只需要知道丁逸第一眼看去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就可以了,至于有多深,深达多少米,甚至是多少公里,本书不做考虑。

    为什么不让我早点见到你呢?为什么不让我在和方然确立关系之前就见到你呢?

    在这一刻,丁逸在责问着上天,同时,也在责问着作者大人。

    我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啊,为什么你不好好照顾我呢?为什么你不早点安排我和这位姑娘见面呢?

    不过,在本书中和作者大人公开叫板是一件极不明智的事,所以丁逸也不敢深究下去,只得在肚子里埋怨了几句就作罢。

    恨不相逢未嫁时,这是丁逸看到这个姑娘时脑海里适时出现的一个成语,这个成语非常恰当地反映了他此时的心境。

    虽然丁逸和方然现在仅仅是男女朋友关系,又没有结婚,他和方然之间并没有法律的约束,一个未娶,一个未嫁,都算是自由身,再说,即便结了婚了有了法律的约束,还可以选择离婚嘛,但丁逸到目前为止还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他认为自己已经和方然确立了关系,既然两人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圈圈叉叉的事,就应该相互负责任,就不该再有其他的非分之想,所以当他在看到这个迎面走来的美女时,他对上天和作者大人充满了怨恨。

    就像一个生性嗜酒的人用尽全部精力去寻访某种传说中的美酒,想去品尝它,但却始终没能找到,让他以为这种美酒只是一个传说,今生再也不会见到时,他却得知自己已经深度酒精中毒,只要往他嘴巴里滴上一滴酒精他就嗝屁,一闻到酒的气味就会晕厥,他不得不断了对美酒的非分之想,而此时,这种传说中的美酒却出现了。你说,在这种情况下,他会不会埋怨造化弄人?为什么不在自己没有深度酒精的时候能发现这种美酒呢?

    此时丁逸的想法和这个酒痴的想法是一样的。所以在他心里既埋怨了上天又埋怨了作者大人。

    本来丁逸是相信一见钟情的,并且希望和自己的初恋一见钟情。所以他打算为他的一见钟情而守身如玉,但经历了二十几年的处男生活,在他的经验里,并没有发生过一见钟情的事,当他以为一见钟情只是小说里的故事,于是向现实妥协,和不是一见钟情的方然确立了关系之后,在今天,他发现,他的一见钟情的对象却突然出现了。

    就是眼前走来的这个女孩。

    无可理喻。丁逸从来没有过这种感受。自己见过的,接触过的美女也不算少了,但这么让他一眼看上去就喜欢上的,还是第一次。

    这种感受,就是自己梦想中的那种感受。

    一见钟情。

    作为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丁逸很清楚作者大人对他的厚爱,所以他的外形非常不错,是很讨女孩喜欢的那种。他的身边,从来不缺各种各样的美女,印象中,都是女孩使用各种手段来追的他。

    他也成功地用各种方法拒绝了这些女孩的追求。他拒绝这些女孩,并不是他有不正确的性取向,而是在他的内心深处,有着一个伟大的理想。

    每次当他想方设法拒绝了追求他的女孩时,看到别人不解的目光,丁逸都会在心里对自己说:“Ihaveadream……”

    他心中的伟大理想是这样的: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人,要和自己第一眼看上去就有感觉的女孩恋爱、结婚,并幸福地生活,而不是随随便便地把自己的第一次轻易地交给不是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

    此时的丁逸对自己的定位是,要做一个专情而不滥情的人。

    这说明那个高总之前在刘勇面前把丁逸定性为“一个通常意义上的好人”的这个论调,还是基本正确的。

    目前的丁逸不仅是一个负责任的人,还曾经有着一个崇高的理想,虽然有些玩世不恭,有些好吃懒做,有些得过且过,对事业没什么远大的追求,热衷于吃喝玩乐,但他却没有坏心,不会想着以陷害他人的方式来获得自己的利益,这样的人确实可以称之为通常意义上的好人。

    比起前文中的高总和刘勇,为了自己的私利而企图做出陷害他人的行动,与他们相比,丁逸要比他们崇高多了。

    丁逸是有理想的,但他的理想却被残酷的现实无情地破灭了,他经历了二十几年的生命,虽然在他面前出现过各种各样的美丽女孩,但却从来没有出现过让他一见钟情的对象,他以为今生再也不会有了。

    但人总有生理需求需要解决,作为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丁逸也不例外,但没有女友,他又如何解决呢?

    所以……丁逸的第一次也给了他的左手。

    丁逸很彷徨很挣扎,难道作为本书中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也要和其他世俗人等一样,也需要用手来解决吗?岂不是非常地没有面子?

    但他有理想,要实现理想,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用手解决,就是实现他理想所要付出的代价。

    但如果理想看起来只是一个理想,没有实现的可能,那还是放弃了好了,否则左手磨出了老茧,给人看出了破绽,将会大大地影响他的光辉形象。

    当他放弃了他的理想,终于向现实妥协,有了现在的女朋友方然,再也不需要用手解决之后,他却发现,实际上一见钟情这种可能性是存在在自己身上的。

    今天他却有了去追求这个女孩的强烈冲动。

    “去跟她说句话。随便说句什么,只要能引起她的注意就好。”他的内心在鼓励着自己。

    但最终丁逸还是压抑住了自己的想法。

    那是他一向受到的传统教育阻止他这样做。

    真可惜了,他想。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惋惜什么。惋惜自己不是野兽派选手吗?或许有这么一点。让一个一向装腔作势派选手作风的人,一下子转变为情场野兽派,丁逸在心里暂时还转不了这个弯。

    “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他又在心里告诫着自己,似乎也是在给自己的不作为找着借口。但是他的心里却一直在鄙视着自己。

    “我真鄙视你,丁逸你真没用。”

    “要是这女孩主动和我打招呼,我一定会去追她。”丁逸给自己找了一个伟大的台阶。

第六章 搭讪

    那女孩急匆匆地经过他的车旁时,似乎不经意间,也看到了丁逸,或者说是看到了丁逸的车。她好像犹豫了一下,向丁逸的车子走了过来,她来到了丁逸的车前,低下了头,敲了敲丁逸的车窗。

    丁逸的心怦怦跳了起来,他知道自己的车很拉风,是世界名牌宝驴牌。这车开在路上,能吸引不少路人羡慕的目光。车前方的那个驴头标志,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或许这女孩看到我这车,想找了个借口跟我接近?

    这种看到世界名车而企图搭讪车主的事在丁逸身上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尤其车主还是一个玉树临风的帅GG(注:此处GG意为“哥哥”,读为“戈格”,无聊之人不得故意读成“鸡/鸡”,特此说明),这种被搭讪的机会又增多了几个百分点。

    宝驴牌跑车流线的外形,眩目的色彩,不菲的价格,和车身前那个骄傲的驴头,注定了它必然会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它的鸣笛声更加地与众不同,不是一般的汽车喇叭声,而是活脱脱的驴叫声。

    在国人的理解中,驴并不是一种能够给人好感的动物,形容一个人比较笨,通常称之为“蠢驴”,大家都没听说过“蠢马”或“蠢羊”或是“蠢虎”、“蠢猴”、“蠢大象”,甚至连“蠢老鼠”、“蠢蟑螂”都没有,只听说过“蠢驴”或“蠢猪”,可见驴的社会美誉度并不高,只能与猪并驾齐驱,如果直接以“宝驴”的名字进入中国市场,恐怕会严重影响汽车的销量,所以当这款车在计划进入中国市场前,宝驴公司市场部的企划人员曾经想过,要给这种品牌的汽车改个名字重新包装后再进入中国市场,比如改名叫宝象、宝虎、宝豹之类的大气一点的名字,除了听着顺耳以外,还符合了中国人的审美观,这样的话,一是表示尊重国人的风俗习惯,二是也容易得到潜在客户的心理认可,从而能够迅速打开市场,可谓是一举两得。

    这动议却被宝驴公司的总裁一举否定了。

    员工们本来大惑不解,但总裁的一席话让公司的员工们茅塞顿开,原话经翻译后大意如下:审美观可以培养,生活习惯可以慢慢改变。关键看你怎么忽悠(原话为“关键看你怎么宣传”,为贴切表现该话的意境,这里选用了一个中国的流行用语)。中国人以前不是不听歌剧的吗?现在在中国,不听歌剧的人就不好意思自称是上流社会的人,即使被歌剧吵得双耳失聪仍然坚持去听;中国人以前不是只抽大前门的吗?现在,上流社会的人只抽雪茄,即使被雪茄呛得月经失调仍然继续去抽,这就是成功教育了消费者从而改变了对方的消费习惯,使自己的产品得到了认可的成功案例;还有一个成功的商业案例说给你们听听,我们国家的那个L叉叉牌皮包,设计得就跟一坨屎一样,充其量就是一个农村裁缝的设计水平,就因为会教育消费者,所以,能卖数万元一个,还搞限量版,限量版的可以卖几十万一个,这就是传说中的母牛的**官——牛叉啊,再进一步说,是大母牛的**官——大牛叉啊。懂吗?我们也要学会教育消费者,不能被消费者牵着鼻子走,因为我们要创造流行,我们要做行业的领路人,改名叫“宝虎”后即使销量惊人也不叫成功,而不改名仍然叫“宝驴”但我们却潜移默化成功地教育了消费者,最终让他们把驴当成了宠物,那才叫成功。安德死蛋?

    在总裁的力排众议之下,宝驴牌汽车终于以原来的名字登陆中国。

    经过多年对消费者不懈的教育和坚持走高端市场的营销策略,宝驴牌汽车在中国站稳了脚跟,最终成了身份的象征。拥有一辆宝驴牌,就等于对世人说:我是一个超级富翁,我很有经济实力,不信请看,我的车是宝驴牌哦。

    当然这句话并不是拥有宝驴牌的人说的——如果这样说出来,无疑是自降身份,当一辆宝驴牌往你身边一停,你手拿一个驴头形状的车钥匙在车旁一站,你根本不用说这样的台词,这台宝驴牌自然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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