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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红楼心解-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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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十六字注脚也,“来生福”不题撰人名,盖在《红楼梦》之后。 
  窃依文解义,此所谓“空”只不过一股空灵之义,然有深旨,如“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类是也。空空道人者,亡是公耳,即今之无名氏。四句中上两“色”字读如色相之色,下两“色”字读如色欲之色。而“情”兼有淫义,第五回警幻之言曰: 
  好色即淫,知情更淫。 
  语意极明,无可曲解,色情淫固不可分也。若强为解释,又正如她说: 
  好色不淫……情而不淫……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 
  不论于理是否圆足,即此痛情直捷,已堪千古。前有《临江仙》词云:“多少金迷纸醉,真堪石破天惊”,盖谓此也。 
  未尽之意,请详他篇。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日。          
漫说芙蓉花与潇湘子(外一章)    
  芙蓉累德夭风流,倚枕佳人补翠裘。 
  评泊茜纱黄土句,者回小别已千秋。 
  秋后芙蓉亦牡丹 
  余前有钗黛并秀之说为世人所讥,实则因袭脂批,然创见也,其后在笔记中(书名已忘)见芙蓉一名秋牡丹,遂赋小诗云:“尘网宁为绮语宽,唐环汉燕品评难。哪知风露清愁句,秋后芙蓉亦牡丹。”(记中第六十三回笺上注云:“自饮一杯,牡丹陪饮一杯。”)盖仍旧说也。 
  此记仅存八十回,于第七十九回修改《芙蓉诔》,最后定为“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书上说: 
  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笑着点头称妙。 
  芙蓉一花,双关晴黛。诔文哀艳虽为晴姐,而灵神笼罩全在湘妃。文心之细,文笔之活,妙绝言诠,只觉“神光离合”尚嫌空泛,“画龙点睛”犹是陈言也。石兄天真,绛珠仙慧,真双绝也,然已逗露梦阑之消息来。下文仅写家常小别: 
  黛玉道:“我也家去歇息了,明儿再见罢。”说着,便自取路去了。 
  平淡凄凉,自是书残,非缘作意。黛玉从此不再见于《红楼梦》矣。曲终人去,江上峰青,视如二玉最后一晤可也,不须再读后四十回。旧作《红楼缥缈歌》曰: 
  芙蓉累德夭风流,倚枕佳人补翠裘。 
  评泊茜纱黄土句,者回小别已千秋。 
  即咏其事。晴为黛影,旧说得之。晴雯逝后,黛玉世缘非久,此可以揣知者也。未完之书约二、三十回,较今续四十回为短,观上引文,有急转直下之势,叙黛玉之卒,其距第八十回必不远。或即在诔之明年耶?其时家难未兴,名园无恙,“亭亭一朵秋花影,尚在恒沙浩劫前”,又如梅村所云“痛知朝露非为福”也。 
  黛先死钗方嫁,但续书却误 
  芙蓉又为夭折之征。《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纪晓岚悼郭姬诗自注:“未定长如此,芙蓉不耐寒,寒山子诗也。”上述姬卒于九月。按《芙蓉诔》称,“蓉桂竞芳之月”,即九月也。盖晴黛皆卒于是月,虽于后回无据,以情理推之,想当然耳。 
  于六十三回黛玉掣得笺后: 
  众人笑说:“这个好极。除了他,别人不配作芙蓉。”黛玉也自笑了。 
  书中特举,可见只有黛玉,别人不配作芙蓉。那么怎又有《芙蓉诔》呢?岂自语相违,形影一身故。上文悬揣,非无因也。 
  怡红夜宴,擎花名笺,书中又一次预言,钗黛结局于焉分明。牡丹芳时已晚,而况芙蓉。花开不及春,非春之咎,故曰“莫怨东风当自嗟”也。黛先死而钗方嫁,此处交待分明,无可疑者。续书何以致误,庸妄心情,诚为叵测。若云今本后四十回中,或存作者原稿之片段,吾斯之未能信。 
  蛾眉善妒,难及黄泉 
  后回情节皆属揣测,姑妄言之。黛玉之死,非关宝玉之婚;而宝钗之嫁,却缘黛玉之卒。一自潇湘人去,怡红院天翻地覆,挽情海之危澜,自非蘅芜莫可。即依前回情节,诸娣归心,重闱属望,宝钗之出闺成礼已届水到渠成,亦文家之定局,盖无所施其鬼域奇谋也。但木石金玉之缘,原有先后天之别,凡读者今皆知之,而当时人皆不知,且非人力所能左右。三十六回之梦话,宝玉亦未必自知。及其嫁了,如宾厮敬,鱼水言欢,皆意中事,应有义。而玉兄识昧前盟,神栖故爱,夙业缠绵,无间生死,蛾眉善妒,难及黄泉。宝钗虽具倾城之貌,绝世之才,殆亦无如之奈何矣。若斯悲剧境界,每见于泰西小说,《红楼》中盖亦有之,借余韵杳然,徒劳结想耳。“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终身误》一曲道出伊行婚后心事。窥豹一斑,辄为三叹。 
  作者于蘅潇二卷非无偏向,而“怀金悼玉”之衷,初不缘此而异。评家易抑扬为褒贬,已觉稍过其实,更混以续貂盲说,便成巨谬。蘅芜厄运,似不减于潇湘也。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宗师的掌心(外三章)    
  一切红学都是反《红楼梦》的。即讲的愈多,《红楼梦》愈显其坏,其结果变成“断烂朝报”,一如前人之评春秋经。笔者躬逢其盛,参与此役,谬种流传,贻误后生,十分悲愧,必须忏悔。 
  开山祖师为胡适。红学家虽变化多端,孙行者翻了十万八千个筋斗,终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48'虽批判胡适相习成风,其实都是他的徒子徒孙。胡适地下有知,必干笑也。 
  何以言之?以前的红学实是索隐派的天下,其他不过茶酒闲评。若王静安之以哲理谈“红”,概不多见。胡氏开山,事实如此不可掩也。按其特点(不说是成绩)有二:1。自叙说。曹家故事。2.发见脂批(十六回本)。 
  顷阅戴不凡《揭开作者之谜》一文似为新解,然亦不过变雪芹自叙为石兄自叙耳。石兄何人?岂即贾宝玉?谜仍未解,且更混乱,他虽斥胡适之说为“胡说”,其根据则为脂批。此即当年胡适的宝贝书。既始终不离乎曹氏一家与脂砚斋,又安能跳出他的掌心乎。 
  一九七九年三月十一日晨窗。          
甲戌本与脂砚斋    
  在各脂评本中,甲戌本是较突出的,且似较早。甲戌本之得名由于在本书正文有这么一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现存的胡适藏本却非乾隆甲戌年所抄,其上的脂批多出于过录。 
  这本的特点,在此只提出两条:一早一晚,都跟脂砚斋有关。所谓早,即上引语,甲戌为一七五四年,早于己卯、庚辰约五、六年,今本或出于传抄,但其底本总很早,此尚是细节;本文出脂砚斋,列名曹雪芹之后,于“红学”为大事。此各本所无,即我的八十回校本亦未采用。以当时不欲将脂砚之名入“正传”,即诗云“脂砚芹溪难并论”之意也。其实并不必妥,姑置弗论。 
  脂砚“绝笔”在于甲戌本吗? 
  此本虽“早”,却有脂斋最晚之批,可能是绝笔,为各脂本所无,这就是“晚”。这条批语很特别,亦很重要,载明雪芹之卒年而引起聚讼。我有《记夕葵书屋批语》一文专论之,在此只略说,或补前篇未尽之意。 
  此批虽甲戌本所独有,却写得异常混乱,如将一条分为两条而且前后颠倒,文字错误甚多,自决非脂砚原笔。他本既不载,亦无以校对。在六十年初却发现清吴夕葵书屋本的批语。原书久佚,只剩得传抄的孤孤零零的这么一条。事甚可怪,已见彼文,此不赘,径引录之,以代甲戌本。 
  此是第一首标题诗,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赖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愿造化主再出一脂一芹,是书有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原矣。甲申八月泪笔此批中段“每思”以下又扯上青埂峰、石兄、和尚,极不明白;石兄是否曹雪芹亦不明,似另一人。首尾均双提芹脂与本书之关系,正含甲戌本叙著作者之先提雪芹继以脂砚斋,盖脂砚始终以著作人之一自命也,此点非常明白。又看批语口气,称“余二人”,疑非朋友而是眷属。此今人亦已言之矣,我颇有同感。牵涉太多,暂不详论。 
  曹雪芹非作者? 
  甲戌本还有一条批语,亦可注意: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当作蔽)了去,方是巨眼'49'。 
  当是脂砚斋所批。我当时写甲戌本后记时亦信其说,而定本书之作者为曹雪芹,其实大有可商者。学作巨眼识英雄人或反而上当。芹既会用画家烟云模糊法,脂难道就不会么?此批之用意在驳倒“批阅增删”之正文而仍归诸芹,盖其闺人之心也。一笑。 
  脂斋为什么要这样批呢?原来当时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未被肯定,如裕瑞《枣窗闲笔》、程高排本《序言》皆是,此批开首“若云”句可注意,说雪芹披阅增删,即等于说不是他做的,所以脂砚要驳他。但这十六字正文如此不能否定,所以说它是烟云模糊法。其实这烟云模糊,恐正是脂砚的遮眼法也。是否如此,自非综观全书与各脂批不能决定。这里只不过闲谈而已。 
  红楼迷宫,处处设疑 
  还有一点很特别,《红楼梦》行世以来从未见脂砚斋之名,即民元有正书局石印的戚序本,明明是脂评,却在原有脂砚脂斋等署名处,一律改用他文代之。我在写《红楼梦辨》时已引用此项材料,却始终不知这是脂砚斋也。程、高刊书将批语全删,脂砚之名随之而去,百年以来影响毫无。自胡适的“宝贝书”出现,局面于是大变。我的“辑评”推波助澜,自传之说风行一时,难收覆水。《红楼》今成显学矣,然非脂学即曹学也,下笔愈多,去题愈远,而本书之湮晦如故。窃谓《红楼梦》原是迷宫,诸评加之帷幕,有如词人所云“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也。 
  一九七九年四月廿日写。          
茄胙、茄鲞    
  二名均见本书第四十一回。有正本作“茄胙”,八十回校本从之,其他各本大都作“茄鲞”。 
  事隔三十年,当时取舍之故已不甚记得,大致如下:小说上的食品不必真能吃,针线也不必真做,亦只点缀家常,捃摭豪华耳。话虽如此,但如三十六回说“白绫红裹的兜肚”已成合(音葛)好了,怎能再刺(音戚)?“宝钗只刚做了一两个花瓣”,难道连里子一块儿扎么?此种疵累,前人已言之,固无伤大雅,若切近事实,自然更好。 
  做法各异,干湿有别 
  茄胙、茄鲞不仅名字不同,做法亦异,有干湿之别。依脂批与通行本,茄鲞是湿的,如说“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即使“盛在瓷罐子封严”亦不似今之罐头,日久岂不渥(北音)坏了?自不如有正本(亦脂批之一)茄胙的制法,晒干了“必定晒脆了,盛在磁罐子封严了”之为妥当。是书描绘多在虚实之间,这里取其较符事实者,亦未脱拘滞之见,亦姑妄言之耳。 
  近得语言研究所丁声树先生来信,题一月十六日,至四月初方从文学所转到。书中提起这问题,遂破甑再拾,写为短篇以志君惠。 
  其第一书,录其说茄胙()之一节:“茄胙也叫茄子,是现在许多地区常用的食品。做法和凤姐说的大同,当然不是用那么华贵的调料,而是一般人家都可以常做的。” 
  书中又提到《红楼梦》上的问题(详下)。我复信询茄之详,他于四月十日复书云: 
  茄子、扁豆、豇豆、酸菜、辣椒等,广泛流行于湖北、湖南、贵州、四川、云南各省。茄尤为常见,据说昆明市上酱菜园中,今天还有出售茄的(文字可能不用字)。一般地讲,普通人家自制居多。茄做法确实与正本凤姐口中所说相似。茄子预先切成细丝晒干,拌上米粉、调料、盐末之后(当然不会有什么鸡丝鸡汤等等),长期贮藏在一个菜坛子里,食用从中取出若干蒸之即可。 
  语甚明确,自属可信。有正本之作茄胙近于写实,固较各本为长。既通行于西南,北人不知,视为新奇,亦不足怪也。 
  文字亦有异同 
  但并不止蔬菜做法,且有文字的异同。丁君专攻语文,原作为《红楼梦》版本一问题而提出的。更录其第一书之关于茄鲞者:“鲞似当作,与同字,集韵同在上声马韵,音侧下切,今普通话读zhǎ。有正本的‘胙’,应读为‘’,与脂本的鲞是一字异体。” 
  他从《红楼梦》的两种本子来谈文字的异同,意甚新颖。先说“胙”、“”。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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