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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重生一九零二-第2部分

小说: 重生一九零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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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女人的丈夫不作声了,绷紧的脸涨得通红。

    “先看伤口,再付钱。”约翰向那个妇女做了个手势,象八哥学舌似的又重复道:“先看伤口,然后付钱。”

    人群里的嗤笑变成了夹着下流话的大笑,只有妇女和她的丈夫没有笑。她仍然因为疼痛而畏缩,她的丈夫则怔怔地站着,象是没有听到周围的笑声,他眨着眼睛,愤怒而无奈,但却毫不含糊地摇了摇头。

    “依我看,她身上中的弹丸不会超过二十颗。”约翰用狡黠的目光瞥了一眼那个妇女,然后转向妇女的丈夫,双手张开手指向上挥了两次,“二十颗就是两元钱,两元钱,琼斯。”

    “为什么要我来付?”琼斯有些不高兴,嘀咕着:“可能是你打中她的。”但他还是把手伸进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两元钱,递了过去。

    男人猛地摇了摇头,那个妇女则一声不吭地注视着,手还在揉着背。

    “如果她的伤口不止二十个的话,那就叫她把伤口给我们看。”约翰用中文提议着:“伤口越多,我们付的钱就越多。”

    人群傻笑着轻声嘀咕,相互间重复着约翰的话。那个男人愠怒地摇头,他知道自己输了,但他并不屈服,他不要洋鬼子的钱。

    “她是绝不会让人看她的屁股的。”琼斯很笃定地说道。

    “完全是一场要钱的把戏,再给他两元钱,就别去管他们了。”约翰挥舞了下手臂,有些不舍地从衣袋里掏出两元钱,和琼斯的钱一起递给那男人。

    男人还是执拗地摇头,眼睛里充满了愤怒。

    约翰的手慢慢倾斜过来,摊在手里的银币一个接一个地滑落到冰冷的地面。然后他转身对琼斯说道:“我们走了以事,他会把钱捡起来的。”

    “那我们走吧。”琼斯有些不太确定。

    “嗯,我们走,别回头看,不要理他们。”约翰将猎枪从肩上摘下,就提在手里,和琼斯一起向远处走去。

    农民们跟在两个洋人身后,但距离越拉越大,最后都停下了脚步。谁也没注意到的是,阿发一直在旁边冷冷地观察,然后绕着道,不远不近地缀在两个洋鬼子的身后。

    走了一段路,阿发不由自主地回头望去,他看见几个小孩子俯身蹲下在地上捡着什么,然后飞快地跑开了。那个男人看上去一动也不动,好象怨恨已经使他变成了一块石头。

    …………

    “呸!”约翰转到一边,拐上另一条偏离村子的小路,说道:“这肮脏的地方,什么疾病都有,咱们得避开点。”

    琼斯怀着不解的情绪大声说道:“他们住着倒不介意,为什么不打扫得干净一点呢?”

    哼,约翰厌恶地哼了一声,似乎懒得回答这个问题,又似乎对琼斯这个刚来的菜鸟有些轻视。

    “那个人好象并没有捡地上的钱,几个小孩把钱捡跑了。”琼斯偷偷地回头瞅过,此时有些不太确定地说道。

    “那更证明他是个傻瓜。”约翰不以为意地说道。

    “或许这是因为会丢面子诸如此类的原因?”琼斯猜测着说道,似乎并不准备完全让步。

    “反正他是绝不会让咱们看他老婆的屁股的。”约翰洋洋得意地挥着鹧鸪。

第三章 夺枪、回家() 
两个洋鬼子边走边说笑,远远地能看见他们停泊在江边的船屋了,却没发现阿发悄悄地跟着他们,并飞快地穿过一片小树林,斜着超过了他们。

    猎枪,打铁砂子的猎枪,阿发并没有看在眼里,他注意到的是琼斯腰间的那支左轮手枪。没错,就是那种在西部片中牛仔所用的那种老式。对于要弥补身体技能的阿发来说,那是不错的选择。

    但阿发也知道,凭他现在的身体,只能偷袭落单的洋鬼子,会不会有机会,能不能抢到最中意的手枪,完全要听天由命。

    兴许冥冥之中真的有双神秘的手在摆布世间的一切,作践了中国人的洋鬼子还是露出了破绽,在他们完全没有觉察的情况下,阿发的机会来了。

    “嘿,看见了没有,那里好象有只野兔跑过去了。”琼斯突然兴奋地伸手一指。

    约翰看了看琼斯所指的地方,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说道:“好象有些泥泞啊,会把靴子粘掉的。”

    琼斯迟疑着眨了眨眼睛,说道:“那我自己去看看,你不如回船屋等着。”

    “好吧!”约翰随口答应着,转身继续向江边的船屋走去。

    琼斯猫着腰,顺着一条垄沟向前摸去,风吹着枯草刷刷地响,掩盖了阿发潜近的声音。

    哗啦一声,一只野鸭子从草丛中笨拙地飞了出来,大声拍击着的翅膀就象一颗绝望的心在跳动。琼斯急着对着它扣动了板机,野鸭子的翅膀折断了,摔落在地上。

    琼斯欢快地笑了起来,顺着垄沟向野鸭子奔去,冷不防头上风声一响。潜伏在垄沟上的阿发等到了机会,猛然跃起出手,一根粗树枝劈头砸向琼斯。

    ……………

    风轻快地吹在脸上,阿发也同样轻快地走着。怀里有钱,腰里有手枪,不仅解决了吃饭问题,还让阿发更有自信。

    尽管在阿发的前世的眼光看来,这把单动式(发射时要先用手压倒击锤,使它处于待击状态,然后扣动扳机射击)实在是有些古董,但却是现在弥补他的身手和技能的最佳选择。

    是惩恶扬善,还是扶危济困,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事情,这就是上天给自己安排的宿命和任务,也是自己的救赎,阿发心中愈发地肯定这点。

    因为他似乎因此得到了某种奖励,象是不断有喜悦在冲击,心情象孩子一样地快乐,荡涤着他的烦恼和忧愁。他的脑海中闪现着一个类似计数器的东西,无数个零的后面,个位上却显出了数字。

    阿发有所醒悟,觉得当数字都满了的时候,结果将是一个光明来世的承诺,或者这是对他的一种期望,期许他在今世的有生之年去努力地实践。是啊,救赎,不仅仅是为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而空自忏悔,而是要付诸行动,去帮助别人脱离苦难,或者是别的,他现在还不是十分清楚的方式。

    走着,走着,阿发在一个岔道口停下了脚步,向右拐,向右拐,脑中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回响。那里,那里,他想起来了,这是能够回到家里,也就是现在的阿发的老家——塘桥的路。

    思来想去,阿发决定先回家看看,不管怎样,有个家是好事,既占了人家的身体,也算是尽些责任吧!

    虽然是家,可即便是旧的记忆也有些模糊了。毕竟已经离开了数年,只记得一个脾气暴躁嗜酒如命的老爹,一个扎着小辫子吸溜鼻涕爱哭的丫头。哦,还有一个小不点的弟弟。

    计议已定,阿发便直奔家乡塘桥,在经过的镇子上找了个钱庄,把抢来的洋鬼子的钞票兑换了一些,变成了银元和一些零钱,也不算多,总共有三十多元。

    当时的上海是全国乃至整个远东地区的金融中心。一批华资银行、侨资银行相继在上海成立或分设,加上进驻外滩的外资银行,金融机构云集黄浦滩,因而外滩有了“东方华尔街”之称。

    有实力的外资银行纷纷发行纸币,又叫银元票,有英国的汇丰、麦加利银行;有美国的花旗银行;有德国的德华银行;有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有中华合资的华俄道胜银行。

    因为币种繁杂,而中国老百姓在废两改元前还是习惯于用银元、铜元进行交易,所以钱庄和兑钱小店遍地都是,甚至还有上海人称之为“马路银行”的街头兑换亭。

    可别小瞧了这三十多块银元,按照当时的物价和月工资标准,织布工为二两银子,轿夫和苦力是三两七,大米每百斤五六两左右,这三十多块银元差不多已经是普通劳动者一年的收入。

    洋鬼子挺有钱啊,阿发在一个估衣摊上买了半新的衣裤和一顶半新不旧的帽子,把钱和枪贴身藏好,心里还嘀咕着。他觉得以后若是缺钱,可以从洋鬼子身上打主意。

    就这种想法来说,阿发算是比较独特和勇敢的了,这当然跟他现在的思想和脾性有关。在当时,庚子事变刚过去不到两年,清廷畏洋如虎,连带着老百姓也深受影响,几乎没有谁敢去招惹洋鬼子。别说洋鬼子了,连信洋教的也沾了光,“奉旨保教”的官府在涉及到他们的时候,处置起来也异常谨慎小心。

    路上花两个铜板搭了辆驴车,已经不是阿发的阿发终于在天擦黑的时候回到了阔别五年的家乡——塘桥。

    据说,塘桥原来叫糖桥,也曾是一个繁华热闹的集镇。镇上开着很多糖,经销各式各样的糖。什么白糖、黄糖、红糖、青糖、粗糖、细糖、绵糖……江西、两湖、山东、山西等地,都有商人到这里来运糖。因为糖多是来自台湾和福建南部,那里的塘桥还曾流行过闽南话。

    等到上海开埠后,海上来的糖船便改泊在大东门外码头,大东门便成了新崛起的糖货集散中心。塘桥就渐渐由盛转衰,慢慢地变成一个普通的集镇了。

    塘桥有一条,也是唯一的一条通衢大街,兴盛时,由这里通向塘桥镇码头总是人来车往,熙熙攘攘的,大道两旁则是各具特色的商铺。但现在,却是行人很少,很冷清的样子。

第四章 破家、苦日子() 
大街走完了,土道坑坑洼洼,阿发在破旧的巷子里穿行,终于来到了自己那更显破败的家。

    院门斜歪着,一个门轴已经脱落,似乎一碰便要掉下来。阿发皱着眉头,站在门前犹豫着,更多的记忆让他有些难以迈动脚步。不是什么近乡情怯,而是那有些惨痛的儿时经历。

    阿发的父亲,人们都叫他黑皮二贵,人晒得黝黑,脾气又暴躁,还好喝酒,喝多了还特别的好找毛病,动手更没个轻重。塘桥衰落下去之后,原来在码头上扛活的二贵只好另找活计。反正是干啥啥不顺,赚钱艰难,他难过,难过就喝酒,喝多了就拿老婆孩子撒气。

    小时候挨了多少拳脚,阿发已经记不得了。即便是被打得连躺好几天的次数,他也不是确切能算出来。母亲的早亡,忍饥挨饿是一方面,经常挨打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而阿发的离家出走,虽然有他不学好,偷鸡摸狗的因素,但追根究底,从小的家庭教育和生存环境,也是逼使他改变的主要方面。

    就这么呆站了好半晌,阿发才侧起身子,小心地从院门旁闪了进去。两间破屋子,里面连个灯火也没有,也不知道是荒废了,还是人都没在家。

    拎着两包刚从镇上买的点心,阿发在院子里小心地走着,心中有些后悔,觉得自己的选择是个错误。或许,自己应该转身离去,随便找个旅店呆上几天。

    这时,屋内似乎有低低的说话声,立时吸引了阿发的注意。他迈步走过去,在破窗下侧耳倾听。

    “姐,我饿。”一个低弱的孩子的声音,夹杂着悉悉索索的响动。

    停顿了一下,另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先是叹气,然后是可怜的安慰,“小志啊,忍忍,别乱动,睡着了就不饿了。明天,咱们给孙家打执事,就能吃上饭了。”

    悉悉索索的声音停了下来,然后又响了,男孩子吭吭叽叽地低声嘟囔着。

    小志,嗯,是叫这个名字。阿发心里也不知是个什么滋味,退后一步,咳嗽了一声。

    “是爹?”

    “不,不是。谁,谁在外面?”问话都显得有气无力。

    阿发的嗓子哽了一下,又咳了一声,才说出话来,“小喜,我是你哥,阿发。”

    屋内一下子沉寂了,似乎不敢相信,也或许是这个名字过于久远,小喜和小志需要思考,需要回忆。

    “哥——”小喜终于发出了惊喜的叫声,响动大了起来,咔、咔、咔,火石敲打火镰的声音,很急促。

    …………

    一盏如豆的灯火,映着阿发的脸色忽明忽暗,烟头在一明一灭,烟雾缭绕,更看不清他的表情是怒、是悲,或是别的什么。

    小喜和小志正围着一张少了条腿的桌子,狼吞虎咽地吃着点心,轮流用一只破了边的大碗喝着冷水,这才不致于再噎着。

    小喜已经十三了呀,但长得瘦小,看起来至少要比实际年龄小两岁。肮脏的破衣衫,小得已经不称身了,不时把消瘦、苍白的小脸蛋转过来看看阿发,似乎在反复确认阿发左脸颊的一小块疤,怯生生的想说什么又说不出什么。

    十岁的小志对这个哥哥有些陌生,毕竟时隔五年,那时他还小,只顾着低头猛吃。

    屋里几乎没有什么家具,地上铺着稻草,那就是睡觉的床了。阿发掐灭了烟头,这还是洋鬼子身上的东西,还有火柴,刚才不是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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