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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一起去水城-第5部分

小说: 一起去水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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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到了冯关,他正和一帮奇形怪状的艺术家在一起,人们在广告牌的不远处的草地上野餐嬉笑。冯关很快从人群中站了起来,慢慢向山石旁的我走来,他的长发和墨镜使他这个寄生虫与艺术家毫无二致。
  “怎么找到这儿了?”冯关摘下墨镜有些奇怪地问。
  “听说,你在搞什么行为艺术?”我望着不远的艺术家们问。
  “是。”冯关说,“我用买来的家具在自然中搭建一个园林,中间配以假山绿植,喷泉什么的,这个园林还没搭完,搭完之后我们会把它办成一个收票的展览,估计它会和当年那种用红伞覆盖湖面的行为艺术一样成功。”
  “你们有钱人真是闲来无事,构思奇特啊。”我略带讽刺地说。
  “那你让我去干什么?”冯关无奈地说,“我的IT老婆挣了钱后天天买房子,我就天天装修,买家具,花钱都花烦了,后来一帮子艺术家朋友建议我不如干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我于是就干了,反正不过是把家具从室内放到室外呗。”
  听了冯关的话,我又把眼光望向远处,心里慢慢涌出一股反感,靠,这也叫有意义?多少人没有工作,没有饭吃,多少人黯然神伤,他们知道吗?他们关心过吗?
  “来这儿我是想和你说一件事。”我转入正题。
  “什么事儿?”冯关问。
  “我觉得事态严重,而且正向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我说,然后就把余心乐姐弟俩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详细地告诉了冯关,冯关越听越吃惊,最后不禁瞪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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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水城(13)
“目前小区里正追查丢车的事呢。”我说。
  冯关在惊愕中沉默了好一阵儿才说,“她的生活怎么会这样?我知道她弟弟来了,我给过她钱,可她不要——”
  “我觉得这不是钱的事儿。”我说,并且认真地看了冯关一眼,然后接着说:“余心乐这个人是比较少见的,她得了一种我们这个社会,她那个行业都不应该得的病,她会在生命中的每个阶段,在幻想中爱上一个人,没有任何理由。而且一个幻想接着一个幻想,很少有机会醒来,现在,她依然说,她爱你。”
  冯关的脸色一下阴暗下来,我猜他阴暗的原因就是他早就知道余心乐有这种无法治愈的病症,她和他都一直无法摆脱。他把余心乐推给我就是想让我成为套中人,而他自己脱身而出,谁想余心乐对他念念不忘。
  “可我有什么办法?我治不了这种病,”冯关愣了半晌才无助地说,“我的IT老婆同样有病,同样坚贞不屈,而且更古怪,我真惨。”
  “惨是你自找的,想沾腥又没有勇气负责。我现在可不想帮你了,我觉得再帮下去我就是缺德。”我说。
  “你不能撒手啊,你一撒手准有人完蛋。”冯关一听我想撤立刻哀求起来。
  “不想完蛋就让别人试试吧,天底下没工作的人多了,我力不从心。”我说。
  “不不不,我觉得你特别合适,人善良,还挺负责,不愧为MBA。”冯关说。
  我瞟一眼冯关,心想,妈的,这是回国后第二次有人夸我是MBA呢,可听了怎么那么不是滋味?
  “记住吧,天下永远没有大小通吃的赌局。”我说。
  “谁说不是呢,唉,我就是一个懦夫,还忍不住嘴馋。”冯关说到这儿深深叹了一口气。
  那天的讨论真是无聊,为了余心乐我去找冯关,可和他讨论来讨论去毫无结果,他即没有办法又一味退缩,我算是彻底知道这个寄生虫彻头彻尾的软弱了,这比我前几次感受到的还要深刻。最后,冯关又拿出了他的杀手锏,他提出再给我加钱,让我加把劲儿。这一回,我断然拒绝了,盗亦有道,我告诉他替人泡妞也是有原则的,这个社会并不是钱和权力能解决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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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冯关见完面,我决定和余心乐好好谈谈,这场生活中的《等待戈多》该散场了。余心乐接连几天没照面,我打电话约她,她爽快地应了并且说她会找个清静地方。晚上我如约而至,约会地点在一个繁华市区的角落,那是一个水吧,推门而进一股幽暗的氛围扑面而来,一眼望去,觉得这是个特殊消费人群光顾的地方。
  余心乐比我晚了二十分钟,她进门时,依然带来一股香气。她走到我面前冲我深深一笑,嘴咧得大大的,她依然那么性感迷人,可我在一瞬间却真的为她难过起来,这是怎么了?每个现代人都不会犯的古典错误,她竟然一错再错,她就好像把一生都押在一个幻想上,而不论对面玩牌的人是谁。余心乐坐下,然后给了我一个小小的惊讶,她点了七、八种茶,都是各色的水果茶,鲜花茶,那些茶都非常漂亮,像极了艺术品,我很惊奇地一一浅尝辄止,那种繁复交替的香气轮番而来,使我根本辨不出到底有多少种味道。
  “到底是什么味道呢?”余心乐在幽暗的吊灯下问我,她持续的笑容有点意味深长。
  “说不清,”我笑笑,“但总不会是生活的味道吧?”
  “找我什么事儿?”她问。
  “有关冯关的事儿。”我直截了当地说。
  “我想到了,怎么说?”余心乐说。
  “根据我这些日子对这个人以及你们之间事情的了解和判断,我想说,你放弃吧。一个彻底的办法就是你离开这个城市,去别的城市找一份工作,重新开始,冯关这个寄生虫不值得你这样。”我说。
  “不,要走,我就和冯关一起走。”余心乐坚定地说。
  “他不会跟你一起走。”我摇摇头,“残酷地但是真实地说,你和他的IT老婆没有办法比,他的老婆给了他一切,冯关这个人就像是一株没有根的插瓶植物,他所有生存的养分就来自他身下的水——他的IT老婆就是那种水。”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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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水城(14)
“你真聪明,不愧是MBA,你越来越接近正题了。”余心乐听到这里居然还笑了起来,“你提到水,提到植物,其实正是因为这些不起眼的因素,我才敢说,我完全可以比过他的IT老婆,他一定会和我一起离开。”
  “你怎么会有这种毫无由来的坚定信念呢?”我十分不解。
  “因为他爱喝水!”余心乐勿庸置疑地说,“你也许没有注意,这些年来这个城市的水一直在变少,变酸,而他恰恰是很奇怪的一个人,那就是,如果想他让生存下去,他就必须活在一个拥有丰沛雨水,拥有真正清泉的城市!”
  我一下子愣了,这是一个理由吗?或者说这是一个可靠而真实的理由吗?但是我一时无法反驳,因为这种命题实在是不容易被证实或证伪,它太具有主观色彩,不过这时我想起了另一个问题。
  “你怎么知道这个城市的水变得不好了?”我问。
  “我当然知道,是天天天兰告诉我的。”她说。
  “什么?”我没听明白。
  “是的,是天天天兰。”余心乐喝了一口茶说,“植物是有情感的,有知觉的。天天天兰是我到达这个城市之后唯一忠诚的朋友,它这些年受苦了,这里的水和风沙常使它哀伤。它告诉了我许多事情,这些事情这个城市的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但是有一小部分人是知道的,他们肯定知道。”
  在余心乐坚定的声音中,我充分体验到惊愕的力量,这种震惊如同一面大鼓,它的振动把我一下子从现实中推向虚幻,我就像动画片中的一个精灵,在一个筋斗之后,就迫不得已飘在青云之上……
  在两次并不成功的谈话之后,在我明了我无法劝动任何一方之后,就决定把生活继续下去。这是我的惯用方法,如果处理不好,就不管好赖先维持着,以后等机会。这好比下围棋,下不好的地方先放下,等到以后再下不迟。
  三个人的混居一如既往。白天,我照旧带着志强出去找工作,晚上回家放松休息,自己做饭吃。余心乐并没有完全在我这里安营扎寨,她会时不时光顾,有时也会几天不照面。要是她找到别的男人就好了,我常常想,这样也许她就会迈进另一种生活,或者另一种幻想,有些人就会获得解脱的机会。
  与几年前相比,这个城市确实发展了,每天出去找工作时,这个城市的道路常常让我茫然不知所措。因为工作难找,我渐渐地越开越远,有时甚至到达了这个城市的边缘。而当我处在城市边缘时,那些正处于隆隆建设中的公路网与大片大片的旷野,往往也让我真实地感受到这个城市不断向前迈进的步伐。
  但是令人绝望的事情还是接二连三地发生着,最令我难以忍受的依然是这个城市的风沙。有一次,在清晨,当我刚刚开上一条高速公路时,沙尘暴又不期而至。整个天空和大地在瞬间被漫天的黄沙吞噬了,高速公路上的车先是渐渐慢下来,然后统统停止在路面上。没有人能看得清前面十米的路,人们被黄沙一一隔绝了,每辆汽车如同孤独的碉堡陷落在自然的围攻之中。在这种极为沮丧的时刻,我深深感到自己是一只渺小而无助的甲壳虫,一股想彻底逃离这个城市的想法油然而升。还好,人类拥有一个巨大的优点就是遗忘与自我平衡,当两天之后沙过天晴,尘埃中透出蓝色之时,人们(包括我)就又忘掉一切曾经的惩罚,开始他们攫取于自然的吃喝玩乐了。这也许就是这个城市的平衡点,一边是黄沙漫天,一边是遗忘下的灯红酒绿,看看谁比谁更狠?谁比谁更不在乎?
  一天晚上,我和志强回来之后,草草吃了两包方便面,就准备休息。白天空跑一天,体力几乎已经透支,我面见了好几个公司的总经理,吐沫四溅地推销自己,心口说得直疼,可对方就是无动于衷。吃完东西,洗漱完毕,正准备上床之际,电话忽然响了,一接是余心乐,她在电话中气息有些颤抖地说,“程宇,你能来一趟吗?我出事了。”
   
一起去水城(15)
我二话没说迅速赶到出事地点,那是一个停车场(奇怪,这些日子我总在停车场无端出没),我逡巡了好长时间才发现了余心乐,她坐在靠近停车场边缘的一辆汽车旁边。
  “怎么了?”我蹲下身问黑暗中的余心乐。


  “扶我一下。”余心乐说。
  我伸出手去拉她,没想到她“哎哟”惨叫一声,然后慢慢扶着腰站起来,我搀着她一步一步挪向我的车。借着昏暗的灯光,我似乎看到她的左脸有一片淤青,嘴角也在流着血。
  “你究竟怎么了?”我又问。
  “让人家打了一顿。我在舞会上碰到一个男人,他约我出来去他的汽车里,去了之后,我发现他的汽车很棒,于是看中了他的汽车,这是我头一次看中新车……”余心乐说。
  我沉默不语,慢慢把她扶到我的车前,打开车门,让她坐在副座上。摞亮车内灯,我看见余心乐木木地半躺在车座上,眼神无助地盯着茫茫黑夜,她的脸上果然被打得不成样子。
  “你们原来不是只喜欢旧车吗?”我问她。
  余心乐没有说话。
  “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我到现在还是想象不出,你用什么办法能从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身边把一辆新车偷走,蒙汗|药还是美人计?”我问道。
  余心乐还是不说话。
  “别再干这些傻事儿了?”我痛心疾首地说,“不管你为了什么,如果你想在这个城市呆下去,你就别再干这些傻事。你还不如再去干歌厅领班,这活儿没什么可丢人的,也是凭力气吃饭,如果你想离开,那最好不过,到另外一个城市,换一份工作,重新开始生活……”
  余心乐依然不说话,可是过了足够长的时间足够长的沉默之后,她的眼泪渐渐涌上来,然后我看到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顺着她青紫的脸颊缓缓流下,我的心中有一种沉重的哀伤瞬时喷涌而出,我想,但愿她接受这一次教训,那个男人的拳头就是现实给予她的又一次正面攻击。
  那天晚上,把余心乐接回去之后,她执意单独睡在了客厅。我其实也没睡塌实,辗转反侧之中似乎也听到她在折腾:走动,开电视,喝水什么的。第二天早上起来,桌上摆着早点,油饼和豆浆,志强不在,余心乐说让他出去办件小事。借着清晨的阳光,我看到余心乐的左颊依旧赫然淤青。
  “还疼吗?”我问。
  “没事儿,干我们这行的挨打挨惯了,有时候领班们为抢客人甚至动菜刀。”余心乐轻描淡写地说。
  我默默听着,心想这事儿我倒听说过,她那一行为了争客人打架,能往死里打。一个好的妈咪可以几百万几百万地挣,她们绝大部分的钱都来自于那些有钱有权的豪客,所以为客人拼命很正常。
  “程宇,这一段我非常感谢你,你虽然是冯关派来的,可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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