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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一起去水城-第4部分

小说: 一起去水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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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别别,别生气,我除了有点钱,我确实也干不了别的,你一定帮我一把,我给你加一倍。”冯关马上说。
  听着冯关有些乞求的话我心里一阵矛盾,妈的,这些有钱人真是钱串子头脑,他们以为有钱什么都可以办,天底下没有钱摆不平的事儿,这真他妈气人。可是实话说,他开的价又太诱人了,这些钱对于我这样一个“海带”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
  终于,我没有挡住金钱的再次诱惑,决定无论麻烦与否将同居进行下去。我很为自己羞愧,但是强有力的失业现实,却让我的脸皮一次次拒斥着羞愧。我记得当年老师说过,在生物界中,是适者生存而不是强者生存,这一点对我很重要。因为钱我很快摆正了态度,首先我坚决把自己的房子当成别人的,其次我把自己当成租房者而不是主人。心态摆正以后,其他事就好处理。姐弟俩之中,志强是常驻人口,我对年轻的志强采取了尊重态度,因为毕竟要被迫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何不弄得融洽些?工作嘛,我无法给他找一份,但我可以和他每天一起出去找,这还能让他清楚地知道我本身就是个失业者,景况不佳,因此别有奢望。甭说,我这招儿绥靖政策还挺灵。时间一长,我和志强之间就不象刚见面时那么别扭了。他这个人虽然异常沉默不爱说话,但我发现他是一个极好的听众。慢慢地就形成了这样一个模式,每天他都像一个跟班一样跟着我外出,而在整个外出过程中我说他听,这让我有了一个意外的控诉生活的机会。
  
一起去水城(10)
余心乐自己有别的地方住,但也经常来找我,她的包里总带着自己的洗漱用品。不用说,我们的关系稀里糊涂就有了个质的飞跃,快得与中了别人的阴谋没什么区别。我不知道余心乐还有没有别的男人,这其实和我无关。但我发现,这个女孩很要强,她把东西分得很清,从不乱用我的东西,乱花我的钱,她坚持给我志强的房租以及生活费,我推托了N次,但她一定让我收下。
  不过我也发现了她的一些有意思的怪癖。比如她几乎每次都会抱着那盆天天天兰来来往往。晚上与我完事之后,她总会对着卧室中那盆植物发呆很长时间。那盆天天天兰我看不出什么特别,它只是不时开出那种清澈的小兰花,一朵一朵如同美丽的水晶珠链;不开花时它就像一个安静的小姑娘,一片葱郁的绿色。另外,余心乐似乎还很爱看电视,尤其是体育节目,一到足球联赛的时候,她就几乎守着电视,每场比赛几乎都看,特别是这个城市的球队比赛时,这对一个明显热爱穿衣打扮混迹于舞场的女孩是很不寻常的。
  如果生活就这么进行下去,我想我也能随遇而安,因为我本不是一个特别较真的人。多了一个陌生的房客,也多了一个性伴侣,天平的两端各放等量的砝码还算平衡。但是生活中永远有意想不到的事情,而对未来缺乏前瞻性恐怕也是我这个人常常在生活中措手不及的原因。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晚上一定得起来喝一杯水。那天夜里我迷迷登登起来,去客厅喝水,摸了半天摸不着杯子,于是只好晕晕乎乎打开了灯。这时我发现桌上晾好的那杯水已经被人喝了。我咕哝一句,去厨房重新倒,但是路过另一个卧室的时候我看见门开了,借着客厅的灯光扫了一眼,屋里没人。喝完水,我关了灯回到自己的主卧,一摸旁边也没人。我终于在浓重的睡意中感到些微诧异。这时,从窗户外传来清晰的马达发动的声音,因为我住在二楼,那声音听得特别清楚,似乎就在窗下。
  这件事也许是一个孤立事件,也许不是。但是我的预感不好,我止不住地把这件事以及后来发生的事情联在一起想。一个星期后,我决定和余心乐谈谈。那天晚上,我借故把志强支走,让他去另一个朋友处借住,然后专心等余心乐。白天约她时,她说她今天晚上要去会一个久未谋面的朋友,也许得晚一点。那盆天天天兰她放在了家里,这一阵天天天兰没有开花,它只是在长自己葱郁的叶子,说实话,我已经慢慢喜欢上了这一株小小的植物,我似乎觉得它颇有灵性,早晚能够说话一般。
  大约十一点左右,余心乐才回来。她浑身是逼人的香气,依然打扮得很性感,骄傲的双峰呼之欲出,估计又去跳舞了。余心乐去浴室卸妆洗漱,我在客厅里盘算怎么谈?是直奔主题还是曲线救国?DVD里在放一个科幻片,大概讲的是人和钢铁蝎子大战,我看得挺来劲。余心乐洗完也凑过来,那个片子很吸引人,看着看着两个人都投入进去,一会儿又看续集,续集播完之后,我发现夜已经深了,余心乐站起身去沏茶。一会儿,她转回来递给我一杯,我深深喝了一口香茶,一股新茶的芬芳扑面而来。
  “乐乐,在我这儿还过得舒服吧?”我这时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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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你是个好人,也没什么脾气。”余心乐笑起来。
  我嘿嘿笑了两声,然后下决心实话实说就问她,“乐乐,如果你把我当朋友,你就告诉我,你们俩有时夜里出去干什么?”
  “没有啊,我从来就是上床倒头就睡,一直到天亮。”余心乐惊讶地说。
  “上个星期四夜里或者说星期五清晨,你们干什么去了?”我又问。
  “没干什么啊,”余心乐说,“睡觉来着。”她做了个睡觉的姿势。
  “瞎说。”我笑笑说,“那天晚上你们不在的时候我恰好醒了,当时我清晰地听到马达声。第二天,小区里说丢了车,而你和志强几天没照面。”
  余心乐一下子没说话,沉默了一会儿,她也喝了一口茶,然后问:“你怀疑我?”
  
一起去水城(11)
“有点——”我说。
  余心乐听了这话,身子一动,她看了我一眼似乎欲言又止,然后伸出手抱起桌子上的天天天兰,站起身对我说,“我困了,明天再说吧。”
  余心乐回了卧室,我沉思着去冰箱里拿了几瓶啤酒,开始看科幻片第三集,人和蝎子越打越激烈,可我却看得不如前两集过瘾,心里不断想事儿,不知过了多久,应该是很长时间,反正夜已经到了最深处,卧室的门吱呀一声推开了,余心乐走出来,然后坐到我身边,一下子按了遥控器的暂停。
  “怎么?”我转回过问她,在客厅里落地灯幽暗的灯光之中我看到她蓬乱的头发。
  “睡不着。”她说。
  “我的话刺激你了?”我问。
  “是的,我觉得你是一个好人,我要对你说真话,想知道我的过去吗?”她问。
  “愿闻其详。”我说。
  “我原来是干歌厅领班的,就是那种歌厅,有小姐的,荤的素的都可以来的。”余心乐说着坐到我身边,我点点头,颇为惊讶地哦一声。
  “我们家很穷,这一切全怪我父亲。他做生意,可做得一塌糊涂,他从不把钱往回拿,还把家里的钱往外拿。他还乱搞女人,我母亲知道了就出去追他,天南海北的他走到哪儿,我母亲就追到哪儿,我们那儿的人都挺倔的,我母亲就这样。但是因此我母亲就忽略了我和弟弟,她走的时间一般很长。有时,走得匆忙还忘了给我们留钱。我们就靠翻家里的零钱生活,或者卖东西。那一阵最穷的时候,来了例假我连买卫生巾的钱都没有,只好找一块旧布凑合着用,有时弄得裤子都湿透了。后来,我就想办法出去找活儿干。刚开始,在我们那儿的一个歌厅收银,每天看那些花枝招展的小姐进进出出。渐渐地,我发觉她们真有钱,花起来大手大脚的。有一次,一个客人来唱歌,结账时他和我聊了几句。后来他天天来,天天找我搭讪。他是我们老板的朋友,我们老板知道他什么意思,跟他说我不做那一行。可他说没事,聊聊就行,就十分钟,五百块钱。我们老板和我说了,我终于动了心。那一回真的就十分钟,不咸不淡的一问一答,我就挣了五百块钱,当时那是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多的钱。”余心乐说到这喝了一口茶,我连忙给她满上。
  “反正后来就这么干上了,因为我觉得钱真是好东西。也许是因为长相或者个性吧,反正我越干越好,成了我们那里的头牌。可考虑到那儿是家,还是不方便,我就来到了这个城市,干了几年,生意不错,慢慢就当了领班,俗话讲叫‘妈咪’。”余心乐又说。
  “可是我干领班有个毛病,因为这个毛病我干得不如别人好。那就是我不甘心,我一直都在寻找爱情。你别笑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我从小太缺少这个了。反正每回碰到一个人,我觉得合适的,我就辞职不干了,专心跟着他。可是往往好景不长,过一阵儿两个人分手,我又重操旧业。就这样来来回回,反反复复,我心都伤透了。后来,在绝望之中我偶然碰上冯关,当时我并没动心,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觉得他远远比那些男人好,我就又辞职了,本以为我这是我最后一次折腾,但是没想到还是不如意。”余心乐说到这儿深深叹了一口气。
  听到这儿,我深深震惊了。在深夜中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深深的哀伤和凄凉。我真的无法把眼前这个性感迷人的女孩与那种她刚刚诉说的坎坷贫穷的身世结合起来。
  “你怎么那么傻?你干那一行,你怎么还相信爱情?”我难以置信地问。
  余心乐沉默了很久,她不断地喝茶,喝茶,喝茶,然后抬起双手捂住脸,又过了很长时间,我看见泪水慢慢地从她的指缝中渗出,一会儿,她在自己的手掌中哽咽地说:“我知道那是一种病,可我控制不住——”
  我呆呆地坐在那里,心里异常难过,她怎么能那么傻?在无数的风花雪月中依然坚信爱情,那就如同坚信生活对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一样虚幻可笑。沉默很久,余心乐放下手掌抬起头,我把面巾纸递给她,她慢慢地擦着眼睛。
  
一起去水城(12)
“碰上冯关,我下决心不再干老本行,可我找不着工作,怎么也找不着。我只好白天呆着,晚上出去跳舞散心,没事儿的时候就天天吃,越吃越胖,原来我身材还行,可现在人家都说我特丰满。”余心乐说到这,慢慢恢复了平静,还表现出一般女孩的懊恼。
  “为冯关这么个凉薄的有钱人你值吗?”我问。
  “他其实对我不错,他给我钱,给了无数次。可我不要,我不图他钱。他就是怯懦些,怕他老婆,因为他全靠他老婆养着。”余心乐替冯关辩解着。我一边听一边摇头,我真没想到,在余心乐这么现实的外表下,有着这么不现实的想法,其实冯关是唯恐抛弃你不及呢。


  “后来,我弟弟来了。我们家里人以为我在城市里活得不错呢,就让他来投奔我。我父亲还一直管我要钱,继续做他的亏本生意。开始我还瞒着我弟弟假装每天出去上班,后来他也看出不对,我就不装了。我们就这样天天坐吃山空,钱越花越少。所以我们就开始想办法,后来慢慢打起了旧车的主意,旧车在外地特别好卖。我们看中一辆旧车,就慢慢下手,志强对车很熟,他在家里时帮人修过一阵车。把车弄到手之后,我们就开到外地卖了,弄点钱回来,这样,我们就能在这个城市再坚持一阵儿。”余心乐说。
  “疯了,你们疯了。”我看着身边的余心乐摇摇头说,“你们有一千种方法挣钱,可你们却用了最不可取的一千零一种,这还不如你从一个男人口袋里拿钱呢。”
  “不,很多外地女孩都那么拿钱,但我不。”余心乐坚定地说,“干什么都可以挣钱,但我绝不会用爱情挣钱。”余心乐说到这儿,眼睛望向深深的黑夜。
  在大风肆虐的日子里这个城市偶然获得了一个好天气。虽然这种天气依然会被来自空气清新之地的人们指责,但对于这个城市已经十分难得,它——就好像沙漠中惊鸿一瞥的一汪水,虽不十分清澈,却已经接近人们的奢望。
  我决定利用这个好天气去一趟郊外,不是像市民一样,趁着风和日丽出游,而是为了去找冯关,据说冯关正在那里干一件特别不靠谱的事儿。一个半小时后,在一个很大的公园里我找到了冯关。这个公园很美,尤其是在这种难得的天气下。公园里有大片大片的草地和树林,不远处还有一片连绵的水域。我信步游走,于树林中草地间流连忘返。就在濒临水边的山石掩映之中,我看到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上面颇为艺术也颇为孤零零地写了几个大写:家、庭院与自然。
  我看到了冯关,他正和一帮奇形怪状的艺术家在一起,人们在广告牌的不远处的草地上野餐嬉笑。冯关很快从人群中站了起来,慢慢向山石旁的我走来,他的长发和墨镜使他这个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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