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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毓秀-第22部分

小说: 毓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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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一个人,身边起码跟了十几号。

    个个都是银袍长枪,身负强弓,腰悬宝刀,为首的那个头戴金冠,眉如刀锋,面孔冷肃。

    这种打扮,只有皇亲贵胄才行。

    尤其是金冠上那一颗明珠,恐怕连皇子中没有封王的,也不能随便佩戴。

    红尘是个村姑,自然不该知道京城贵人的装扮如何,只客客气气,十分拘束地见过礼,还没来得及说话,薛柏桥已经叽叽喳喳地诉起苦来。

    “我只是陪着厉王殿下进山找人,结果他老人家要的人没找到,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死活就出不去了,这转到现在,一个人也没遇见,浓雾也始终没有退下去,简直是,简直是……哎,你们苍青山平时不是打猎砍柴的樵夫挺多的!”

    薛柏桥说得口干舌燥,抓着水壶灌了一气水。他身边这些人也显得很狼狈,还有两个受了伤,袖子碎裂,衣摆凌乱,胳膊上都是血渍。剩下的银色的铠甲也快成灰色。

    “见到你就好了,我在山里困了几天,有五天吗?外面那个姓林的也不知道找,真不够意思!”

    红尘失笑:“今晨薛公子才在我的茶楼点了两个肉夹馍吃,说加的香料不够味,明日要再重些。”

    薛柏桥顿时愣住,激灵一下,打了个冷战。

    眼前女孩子安抚的话,到像是起了反作用,让他忍不住举目四顾,越发觉得这座山上有古怪。

    否则明明一日不到,感觉怎么像过了很久?

    早不耐烦听他们废话,厉王轻轻扫了一眼,盯着红尘,语气也略有些不耐烦:“你知道下山路?”

    红尘顿时寒毛都竖起,拼命咬牙忍了半天,才把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压了下去。

    现在的厉王还年轻,还不是那个心中不悦,就直接上鞭子抽打重臣的实权王爷,不用怕。

    “回殿下,眼下确实有点儿不妥,不过民女时常进山,对道路向来熟悉,愿意勉力一试,为殿下领路。”

    “那就快。”

    厉王一挥手。

    红尘老老实实地点头,一转身,举着火折子,领着一行人向前走。

    这位王爷似乎特别着急,不断催促,步子越迈越大,没走几步,甚至到了红尘必须要小跑才行的地步。

    平安也许知道自家主人辛苦,探出头冲着厉王呲牙咧嘴,可只要厉王一看它,它就缩脑袋,连叫都不敢叫。

    薛柏桥见红尘额头上汗水淋漓,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可他连一声都不敢出。

    他其实怕厉王并没有怕林旭那么严重,可在林旭面前他敢炸毛,在厉王面前却不敢。

    这位王爷心情要是不好,是真会杀人的。

    小猫和小狸都觉得平安今天胆子特别小,往日里有人敢让自家主人不舒坦,这小家伙的狗爪子肯定拍上去,可这会儿它明明对那位王爷十分不友好,却没敢上爪子,真是怪事。

    当然只敢随便想想,念头一闪既过,这会儿他们居然碰上个活的王爷,已经脑子昏了,哪里还有深思的能耐。

    “又,又回到这儿了!”

    薛柏桥脚下一顿,猛地蹲在地上,抱着肩膀,恨不得大哭,“看那个标记,是我系的衣带,我们还在原地打转,到底怎么回事儿啊,就咱们走的这些路,都快能围着苍青山转一圈儿的!”

    厉王的脸色一下子也变得十分阴沉。

    小侯爷一看,本能地拉住红尘,把她护在身后,高声道:“王爷,您的宝刀金贵,还是留着砍贼吧,小美人可不能随便砍。”

    厉王一瞪,小侯爷顿时缩头,又把身子藏红尘身后去。

    “你说过,你认路?”

    红尘挑了挑眉,低声道:“咱们怕是遇到鬼打墙了。”

    对方的道行的确高深莫测,她有整座山上的生灵帮衬,本不会迷路,可惜大意了,没想到对方布置的迷障,竟连山上的生灵一不小心也会被蒙蔽。

    不过,到不是不能解。

    只是她这鬼打墙三个字一出口,薛柏桥的脸色先是白了白,紧接着转青。

    “难道真的有鬼?”

    周围一片死寂。

    一阵风吹过,瑟瑟作响。

    厉王却冷笑了一声:“鬼?本王多年来征战四方,刀下亡魂数不胜数,若真有鬼,还不知谁会怕谁!”

    小侯爷咬了下嘴唇,心里却觉得厉王今天脾气不错,他本来都在担心,这位会直接先办阿尘个‘妖言惑众’的罪名,一刀砍了了事。

    他却不知道,厉王既然精于兵法战阵,不但会打仗,还是帅才,就不可能是莽撞之人。

    这一路走,他很清楚,眼前这个小姑娘领路时,明明身处迷雾,看不清楚路,可她走的每一步都不曾迟疑,轻松地就如走在家中花园。

    而且,她没走错过一步,既不曾遇见深坑,也没有枯草拦路,想他们之前前行,一路上波折不断,好些人都受了伤,简直是一路流血流过来的。

    就凭这个,厉王杀了没用的薛柏桥,也不会杀她。

    “王爷身上杀气重,自然无惧鬼怪。”红尘笑了笑,“是民女言语不当,不过请王爷放心,民女自幼出入苍青山,山路熟悉,便是闭着眼也走不丢。”

    说完,她果然闭上眼,大踏步地继续走。

    薛柏桥的一颗心扑通扑通,声如擂鼓,不过,这次走了很久,竟然再没有看到什么记号,显然没在原地打转,甚至隐隐约约,能见到山下的灯火了。

    红尘的表情,却并没有这位小侯爷那么放松,总觉得周围还躲藏着择人而噬的猛兽,只是似乎因为自己在这儿,才潜伏不出。

    这个王爷身上的麻烦大得很呢,以后绝不打交道才好。

第四十一章 恩赐

    迷雾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去,远处的景象也越发的清晰。

    不过,都说望山跑死马,在山上向下看,也是同样的道理。

    红尘带着这些人又走了起码有小半个时辰,才总算瞧见青石铺就的小路,应该差不多走到苍青山边缘地段儿了。

    大家一下子就放松许多。

    薛柏桥更是长长地吐出口气,抖搂了下自己的头发,扫了扫肩膀上,衣服上沾染的花粉,一张俊脸,笑颜如花。

    “可算是……”

    吼!

    他那笑容还没有绽放,顿时就僵住。

    一头吊睛白额大老虎,还有一头比一般金钱豹大上一圈的大豹子,毫无预兆忽然出现,从旁边的灌木丛中窜出,冲着厉王就咬了过来。

    速度之快,所有人都反应不及。

    腥臭味扑鼻而来,眼见厉王的脑袋就要被猛虎吞下去。

    “去!”

    红尘吐气扬声,她腰间的八吉祥宝瓶顿时爆发光彩,一闪之后,随即黯淡,她的声音也一瞬间响彻长空,炸得人耳朵嗡嗡了好一阵。

    那两只畜生陡然停下,身子晃了晃,缩了下头,大大的眼睛也闭了一下,仿佛受到惊吓,竟然齐齐呜咽一声,夹着尾巴扭头就跑,转眼没了踪影。

    薛柏桥张大嘴,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简直不会喘气了。

    厉王身边的银甲侍卫,其中一个身材壮硕,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这时才来得及一张手臂,把厉王牢牢护在身后。

    好半晌,整个山上只剩下瑟瑟风声。

    厉王猛地看向红尘,目光闪烁,多少带了几分郑重,只是天色已经昏暗,他怕是看不见红尘脸上避之唯恐不及的恐怖表情。

    “难道是做梦?”

    薛柏桥回过神,揉了揉眼睛,嘴里嘟嘟囔囔,一下子打断了厉王的惊讶,他是完全不肯相信,这里还会有老虎和豹子同时出现,明明都到了山边上,不是深山老林。

    “你就当做梦吧,别多想。”

    红尘笑了笑,随手塞了块儿自己做的磨牙饼干给他,让他嚼着慢慢吃,有事做便不那么害怕,才略略一转身,拂了拂衣袖,领着这一行人继续向山下走。

    接下来,再没有遇见什么,可这下子,连那些银甲的侍卫们也都感觉危机重重,所有人刀剑都没离手。

    有那么两次,红尘甚至不得不把自己的青锋握在手中,才阻止了蠢蠢欲动的东西出来作怪。

    终究还是安全了。

    到了山脚下,薛柏桥和被狗咬了屁股似的,撒丫子就跑,顺便还拉着红尘。

    这小子的心眼不少,他自己装害怕把小丫头带走,既不会让厉王和小姑娘多接触,还没显得是小女孩儿怕了厉王。

    他在京里,经常听有关这位王爷的传言,传说他对女人荤素不忌,却并不上心,王府里被他收用过的美人车载斗量,大部分也就几天的新鲜度,转头就把人抛在脑后不记得。

    若不是皇帝宠他,每次他花钱,都是直接走内库,王府也是内府帮忙管着,不会苛待府里的人,美人们没了宠爱,好歹能享荣华,恐怕京中的女子见了王爷就被吓得直接去死一死。

    即便是有富贵,但以厉王的脾气,身边包括亲随在内所有宫女宫人,除了有数几个从小和他一块儿长大的,更新换代都快得很。

    红尘这样的姿色模样,谁也不能说差。

    小侯爷忍不住担心,万一厉王连小女孩儿也下得去嘴,万一他跑到穷乡僻壤呆久了,春心欲动怎办?

    不是都说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

    眼前漂漂亮亮的小美人,总比母猪有吸引力。

    “阿尘,你可仔细些,这阵子真别乱出去瞎逛,等把祖宗送走,你在街上骑马狂奔也没人管。”

    薛柏桥唉声叹气,他真是后悔啊,有病不是?非跟姓林的跑一趟,害得自己正好撞上煞星。

    红尘都不得不领情,决定下次他再来吃饭,不随便拿剩下的敷衍了。

    不过,厉王看样子挺忙,应该不至于太关注一个黄毛丫头。

    此事就算过了,她也没放在心上。

    四月天,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适宜喝茶。

    茶馆在杞县扬名,不少读书人都爱来,若不是地处偏远,需得长途跋涉,很是耽误时间,并非所有读书人都能有闲暇日日过来,恐怕地方再大,再宽广,都有些不够用。

    红尘觉得眼下的情况正好,生意红火又没过度,有小猫和小狸两个人,再加上雇佣的几个临时帮闲的农妇,足足够用,用不着她费一点儿心思,每日就坐在自己的书房里读书。

    她最近开始学画画。

    玉珏空间里有好为人师的愿意教导,她又新得了几本关于3d立体画的书籍。

    她对画画挺感兴趣的,学起来简直入了迷。

    当年她去夏家,在一众多才多艺,擅长琴棋书画歌舞声乐的千金中,就和掉到天鹅群里的野鸭子差不多,只有那张脸够漂亮,别的样样不成,拼了命地努力,学习,甚至彻夜秉烛读书,也只是读了些书,书画琴艺方面,仅仅学会了皮毛,难有大成就。

    还是后来被鬼谷先生调教了两年,才渐渐有了点儿真正的本事,心胸也豁达许多。

    可惜啊,她沉溺于凡尘俗世,过了十多年,临死之前才真正领会到鬼谷先生传给她的精神,懂得了那种豁然大气,那种秉持一颗精诚透彻心的生活态度,懂得什么才是真正应该看重的东西。

    能一朝重生,上苍保佑,她可不能浪费了恩赐,上辈子没时间,没精力,没机会,此生此世,顺了自己的心,学自己所有想学的东西,不要浪费一分一秒,总能做到。

    “哎,上哪儿能听首好听的曲子,也好散散心。”

    红尘扭头看了眼在那儿跳舞,可却像疯魔的茉莉花,鼓了鼓脸,

    每每忆起旧事,她就有点儿想林旭,主要是想听他弹琴,记得当年心情抑郁了,只要一听那人的曲子,便畅快的很。

    “真的假的?在咱们杞县搞活祭,那个什么厉王……”

    “少废话,快去告诉小姐。”

    听见外面小猫调高的音调,红尘站起身,推开窗户:“怎么了?”

    “小姐,厉王决定杀三十个少女,说是要祭龙王,好让他死难兄弟们的魂能回到京城去。”

    小猫一脸的不可思议,像他这样都惨到自卖自身的,也想象不出随便杀人活祭是怎么个情形。

    “听说主持活祭的,竟然还是普济寺的三嗔大师,他可是和尚,出家人!”

第四十二章 君子小人

    和尚?

    这可是新鲜事。

    主持祭祀活动,寺庙的大师们不是不行,不过大部分时候,都是由朝廷供奉的灵师主祭。

    要是和尚主持祭祀,轻易不会是活祭,出家人慈悲为怀,杀生是大忌讳。

    红尘听自家两个小厮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通,又说厉王会举行多大盛大的祭祀活动,杞县大部分有头有脸有名望的人都要去参加,心中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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