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宾逊漂流记-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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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过了一段时间,除了增加上述这些预防措施外,我似乎又恢复了以前那种安定宁静的生活方式。这些经历使我越来越体会到,我的境况与其他人相比,实在说不上怎样不幸;尤其是与我可能遭到的不幸相比,更应算是万幸的了。更何况上帝完全可以使我的命运更悲惨。这又使我进行了一番反剩我想,如果大家能把自己的处境与处境更糟的人相比,而不是与处境较好的人相比,就会对上帝感恩戴德,而不会嘟嘟,怨天尤人了。如果能做到这样,不论处于何种境况,人们的怨言就会少多了。
就我目前的境况而言,我其实不缺多少东西。可是,我总感到,由于受到那些野蛮的食人生番的惊吓,因而时时为自己的安全而担惊受怕。以往,为使自己的生活过得舒服,我充分发挥了创造发明的才能,但现在就无法充分发挥了。我本来有一个煞费苦心的计划,想试验一下能否把大麦制成麦芽,再用麦芽来酿起酒。现在,这一计划也放弃了。当然,这实在也是一个荒唐的念头,连我自己也经常责备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因为我不久就看出,许多酿造啤酒必不可少的材料我都没有,也无法自己制造。首先,没有啤酒桶。前面说过,我曾尝试做木桶,但怎么也做不好。我曾花了许多天、甚至许多星期、许多个月,结果还是没有成功。其次,没有啤酒花使酒经久不坏,没有酵母发酵,没有铜锅铜罐煮沸。可是,尽管如此,我还是坚信,要是没有对食人生番的惊惧和恐怖,我早就可能着手去做了,甚至也许已做成功了。
因为我的脾气是,不管什么事情,一旦决心去做,不成功是决不罢休的!
可现在,我的发明创造能力向另一方面发展了。我日日夜夜都在捉摸,怎样趁那伙食人恶魔在进行残忍的人肉宴会时杀掉他们一批;并且,如果可能的话,把他们带到岛上准备杀害的受难者救出来。我脑子里想到各种各样的计划,想消灭这些野蛮的家伙,或者至少吓他们一下,让他们再也不敢上岛来。如果真的想把我酝酿过的计划通通记载下来的话,那就会比这本书还要厚了。然而,这一切都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只想不做,起不了任何作用。更何况如果他们二三十人成群结伙而来,我孤身一人怎么能对付他们呢?他们带着标枪或弓箭之类的武器,射起来能像我的枪打得一样准。
有时我又想在他们生火的地方下面挖个小坑,里面放上五六磅火药。等他们生火时,必然会引爆火药,把附近的一切都炸毁。但是,我首先不愿意在他们身上浪费这么多的火药,因为我剩下的火药已不到一桶了。再说,我也不能保证火药在特定的时间爆炸,给他们一个突然袭击。可能最多也不过把火星溅到他们的脸上,使他们吓一跳罢了,决不会使他们放弃这块地方,永远不敢再来。因此,我把这个计划搁置一边另想办法。后来,我又想到可以找一个适当的地方埋伏起来,把三支枪装上双倍的弹药,等他们正热闹地举行那残忍的仪式时,就向他们开火,一枪准能打死或打伤两三个。
然后带上我的三支手枪和一把腰刀向他们冲去,如果他们只有一二十人,准可以把他们杀得一个不留。这个妄想使我心里高兴了好几个星期。我整天整夜想着这个计划,连做梦也想,以至梦见我向那些野人开枪的情景。
我对这个计划简直着了迷,竟费了好几天的工夫去寻找适当的埋伏地点。我还常到他们吃人的地点去察看,所以对那儿地势已了如指掌。尤其是我报复心切,恨不得一刀杀死他们二三十个;而在我一次次亲临现场,看到那恐怖的景象,看到那些野蛮的畜牲互相吞食的痕迹,更使我怒气冲天。
最后,我在小山坡上找到了一个地方,可以安全地把自己隐蔽起来,监视他们小船上岛的一举一动。在他们上岸之前,我可藏身在丛林里,因为那儿有一个小坑,大小正好能使我藏身。我可以稳稳当当地坐在那里,把他们食人的残忍行为看得一清二楚。等他们凑在一块儿的时候,就对准他们头上开枪,准能打中目标,第一枪就能打伤他们三四个。
于是,我就决定在这儿把计划付诸实施。我先把两支短枪和一支鸟枪装好弹药,每支短枪装上双弹丸和四五颗小子弹,大约有手枪子弹那么大;在鸟枪里装了特大号鸟弹。另外,每支手枪再装四颗子弹。出发之前,再把弹药带足,以作第二第三次射击之用。就这样,我完成了战斗准备。
计划安排已定,我在自己的想象中又一次次地付诸实施。
同时,每天上午我都要跑到那小山坡去巡视一番,看看海上有没有小船驶近小岛,或从远处向小岛驶来。我选定的地点离我的城堡有三英里多。一连守望了两三个月,每天都毫无收获回到家里,我开始对这件苦差使感到厌倦了。这段时间,不仅海岸上或海岸附近没有小船的影子,就连用眼睛和望远镜向四面八方了望,整个洋面上也没有任何船只的影踪。
在每天到小山上巡逻和了望期间,我始终精神抖擞,情绪高涨,决心实现自己的计划。我似乎随时都可以干得出惊人的壮举,一口气杀掉二三十个赤身裸体的野人。至于他们究竟犯了什么滔天大罪,我却从未认真考虑,只是当初看到这些土人伤天害理的习俗,从心底里本能地感到厌恶和愤怒罢了。造物主治理世界,当然是英明无比的,但他似乎已经弃绝了这些土人。任其他们按照自己令人憎恶的、腐败堕落的冲动去行事,任其他们多少世纪以来干着这种骇人听闻的勾当,形成这种可怕的风俗习惯。要是他们不是被上天所遗弃,要是他们没有堕落到如此毫无人性的地步,他们是决不会落到现在这种境地的。但是,前面提到,一连两三个月,我每天上午都外出巡视,却始终毫无结果。我开始感到厌倦了。
于是,我对自己的计划也改变了看法,并开始冷静地考虑我自己的行动。我想:这么多世纪以来,上天都容许这些人不断互相残杀而不惩罚他们,那我有什么权力和责任擅自将他们判罪处死,代替上天执行对他们的判决呢?这些人对我又究竟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呢?我又有什么权力参与他们的自相残杀呢?我经常同自己进行辩论:〃我怎么知道上帝对于这件公案是怎样判断的呢?毫无疑问,这些人并不知道他们互相吞食是犯罪行为;他们那样做并不违反他们的良心,因而他们也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他们并不知道食人是违背天理的罪行而故意去犯罪,就像我们大多数人犯罪时一样。他们并不认为杀死战俘是犯罪行为,正如我们并不认为杀牛是犯罪行为;他们也不认为吃人肉是犯罪行为,正如我们并不认为吃羊肉是犯罪行为。〃我稍稍从这方面考虑了一下,就觉得自己不对了。我感到他们并不是我过去心目中所谴责的杀人犯。有些基督徒在战斗中常常把战俘处死,甚至在敌人已经丢下武器投降后,还把成队成队的敌人毫无人道地杀个精光。从这方面来看,那些土人与战斗中残杀俘虏的基督徒岂不一样!
其次,我又想到:尽管他们用如此残暴不仁的手段互相残杀,于我却毫无干系。他们并没有伤害我。如果他们想害我,我为了保卫自己而向他们进攻,那也还说得过去。可现在我并没有落到他们手里,他们也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因而也不可能谋害我。在这种情况下,我若主动攻击他们,那就没有道理了。我若这样做,无异于承认那些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暴行是正当的了。大家都知道,西班牙人在美洲屠杀了成千上万的当地土人。这些土著民族崇拜偶象,确确实实是野蛮民族;在他们的风俗中,有些仪式残忍野蛮,如把活人祭祀他们的偶像等等。可是,对西班牙人而言,他们都是无辜的。西班牙人这种杀人灭种的行为,无论在西班牙人自己中间,还是在欧洲各基督教国家中谈论起来,都引起极端的憎恶和痛恨,认为这是一种兽性的屠杀,一种人神共恨的残酷不仁的暴行。〃西班牙人〃这个名词,在一切具有人道主义思想和基督徒同情心的人们中,成了一个可怕的字眼,就仿佛只有西班牙这个国家才出这样的人:他们残酷不仁,对不幸的人竟毫无怜悯之心;而同情和怜悯正是仁慈品德的标志。
基于上述考虑,我中止了执行攻击野人的计划,或至少在某些方面几乎完全停止了行动。这样,我逐渐放弃了这一计划,因为,我认为自己作出袭击那些野人的决定是错误的。
我不应干预他们的内部事务,除非他们先攻击我。我应做的是,只要可能,尽量防止他们攻击我自己。不过,现在我至少知道,如果自己一旦被发现并受到攻击,该如何对付他们了。
另外,我也认识到,这种主动攻击野人的计划不仅不能拯救自己,反而会完全彻底地毁灭自己。因为,除非我有绝对把握杀死当时上岸的每一个人,还能杀死以后上岸的每一个人;否则,如果有一个人逃回去,把这儿发生的一切告诉他们的同胞,他们就会有成千上万的人过来报仇,我这岂不是自取灭亡吗?这是我当前绝对不应该做的事。
最后,我得出结论:无论在原则上还是策略上,我都不应该管他们自己的事。我的任务是,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不让他们发现我,并且不能留下任何一点细微的痕迹,会让他们怀疑有人住在这小岛上。
这种聪明的处世办法还唤起了我的宗教信念。种种考虑使我认识到,当时我制定的那些残酷的计划,要灭绝这些无辜的野人,完全背离了我自己的职责,因为,他们至少对我是无辜的。至于他们彼此之间所犯的种种罪行,于我毫无关系。他们所犯的罪行,是一种全民性的行为,我应该把他们交给上帝,听凭上帝的裁判,因为上帝是万民的统治者,上帝知道用什么样的全民性的处罚来惩治全民性的犯罪行为,怎样公开判决这些在光天化日之下吃人饮血的罪人。
现在,事情在我看来已经非常清楚了。我觉得,上帝没有让我干出这件事来,实是一件最令我庆幸的事情。我认识到,我没有任何理由去干这件事;如果我真的干了,我所犯的罪行无异于故意谋杀。于是我跪下来,以最谦卑的态度向上帝表示感谢,感谢他把我从杀人流血的罪恶中拯救出来,并祈祷他保佑我,不让我落入野人手里,以防止我动手伤害他们;降非上天高声召唤我,让我为了自卫才这样做。
此后,我在这种心情下又过了将近一年。在这段时期,我再也没有去那座小山视察他们的踪影,了解他们有没有人上岸。因为,一方面我不想碰到这些残忍的家伙,不想对他们进行攻击;另一方面,我生怕自己一旦碰上他们会受不住诱惑,把我原来的计划付诸实施,生怕自己看到有机可趁时对他们进行突然袭击。在此期间,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把停放在岛那边的小船转移到岛的东边来。我在一个高高的岩石下发现了一个小湾,我就把船隐藏在这个小湾里。那儿有一股急流,我知道那些野人无论如何也不敢或不愿坐小船进来的。
同时,我把放在船上的一切东西都搬了下来,因为一般短途来往不需要这些东西,其中包括我自己做的桅杆和帆,一个锚样的东西——其实,根本不像锚或搭钩,可我已尽我所能,做成那个样子。我把船上所有的东西通通搬下来,免得让人发现有任何船只或有人居住的踪迹。
此外,我前面已提到过,我比以往更深居简出。除了干一些日常工作,如挤羊奶,照料树林中的羊群等,我很少外出了。羊群在岛的另一边,因此没有什么危险。因为那些偶尔上岛的野人,从来没有想在岛上找到什么东西,所以他们从不离开海岸向岛里走。我也毫不怀疑,自从我处处小心提防他们之后,他们还照常到岛上来过好几次。真的,我一想到我过去出游的情况,不禁不寒而栗。我以前外出只带一支枪,枪里装的也是一些小子弹。就这样我在岛上到处东走走,西瞧瞧,看看能不能弄到什么吃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假使碰上他们,或被他们发现,我该怎么办呢?因为,我没有多少自卫能力。或者,假定我当时看到的不是一个人的脚印,而是一二十个野人,一见到我就向我追来。他们善于奔跑,我是无论如何跑不过他们的,那我必定会落在他们手里!
有时想到这些,我就会吓得魂不附体,心里异常难过,半天都恢复不过来。我简直不能设想当时会怎么办,因为我不但无法抵抗他们,甚至会因惊惶失措而失去从容应付的能力,更不用说采取我现在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准备的这些措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