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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原毁--我不要王子-第11部分

小说: 原毁--我不要王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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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的表情已经由惊喜升级为崇拜。
  我莫名其妙地眨眨眼:“没什么好奇怪的,孟庭苇是我老爸的偶像啊。你要是考我任贤齐的歌,我肯定还要表现出色,因为那是我老妈的偶像。”
  竹子突发感慨:“原子,你念书的时候到底在干什么?”
  拐弯骂我不务正业嘛。“是你们自己太封闭,苦读书本,不懂享受生活。”
  不过,我承认我对音乐是博爱到泛滥的。但是,无论听过多少种不同风格的音乐,最难忘的音乐,最魂牵梦萦的旋律,仍是以前和某人在午饭时头碰头一起听的Michael Learns To Rock,一人一个耳机,那时阳光灿烂。
  曾经最爱Michael Learns To Rock,后来绝对不听Michael Learns To Rock。
  也许,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音乐,只是为了填补心中失却了Michael Learns To Rock的空虚,每个人心目中最棒的音乐,往往只是一个流派,甚至只是一个乐队一个歌手。
  
  王子如人间蒸发般直到下班也没回来。我写完日报总结一天工作,然后拎起我的包,下班回家。在等车的地方,我遇到了原以为今天不会遇见的人。
  王子递给我一样东西。“这个给你。”
  “iPOD的MP3,很贵的。”我指尖发颤。莫名其妙的亲善表现之后又是糖衣炮弹,王子是吃错什么药了?
  王子瞪了我一眼:“贵点无所谓。亏你还是销售工程师,这点客户心理都不懂?”
  “什么心理?”我问。
  “世上没有什么贵的东西,只要认为值得,永远不会嫌贵。”
  我把耳塞戴上,低头打开试听,里面全部都是Michael Learns To Rock的歌,新的旧的,好几十首。我很吃惊,花了点时间来消化。然后抬起头,神色自若地说:“你觉得贵点无所谓?为什么不早点买个音乐手机送给我?那才是及时雨。”我毕业晚会那天丢了手机,又买了个一模一样的。这件事恐怕全公司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他的脸逼近,几乎碰到我的额头。他咬字异常清晰地说:“你还真是得寸进尺!”
  我微笑:“我的优点不多,这个我想继续保持。”
  也许我是太过敏感了,王子可能只是想用这些微薄物质利益收买我,让我别再生他的气吧。不收白不收,这么棒的礼物,我一直想要,就是舍不得买,难得它很体贴地从天而降,我才不要假惺惺地推脱呢。
  很潇洒地转身,踏上正巧开来的公车,耳边是一首《Nothing To Lose》——
  There are time when you make me laugh
  there are moments when you drive me mad
  there are seconds when I see the light
  though many times you made me cry
  There’s something you don’t understand
  I want to be your man
  Nothing to lose
  your love to win
  hoping so bad that you’ll let me in
  I’m at your feet
  waiting for you
  I’ve got time and nothing to lose……
  熟悉的歌声,清新的温暖。
  我深呼吸。
  Nothing to lose,没有丢失什么。
  我依旧,他依旧。
  民以食为天

  中午去热自己做的饭菜,遇到王子也在热饭。我放下饭盒走人。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和他单独待在同一个空间里。
  老总请技术部的人吃饭,路过我们办公室,看见我。“要不要一起去?”
  我婉言拒绝:“我自己带饭了,谢谢。”
  “带饭?放哪儿了?你的午饭是压缩饼干?”
  王子一手一个饭盒走了过来。他把我的饭盒递给我。“帮你热好了。”
  我还没说什么,老总会意地点点头,走了。
  王子在我旁边的位子坐下:“要不要像以前那样一起吃?”
  我瞪他一眼。不要脸的家伙!还敢和我提以前的事!别以为我那么好收买,我这些年的委屈难道只值一个iPOD的MP3?
  不理他,我打开自己的饭盒,准备开吃。
  王子继续天不怕地不怕地发表言论:“你做菜很难吃,不好意思给我吃,是不是?呵呵,我就知道!唔……”
  一勺子拍过去堵住他那张不饶人的嘴。
  “不错,挺好吃。”他乐呵呵地嚼着我勺子里的饭菜。
  我意识到自己又上当了。
  过分的家伙!
  我抢过他手里的多层饭盒,打开看看,里面煞是丰盛。我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随手把自己那份朴素的蛋炒饭丢给他消化。
  “以前我就说过吧,你是我见过最没吃相的女孩。”他倒也不嫌弃蛋炒饭,边吃边损我。
  “要你管!”
  吃完了,抹抹嘴,把脏饭盒还给他。“你女朋友手艺不错。同居多久了?”
  “我没有女朋友。”
  我哼了一声,对他的说法不以为然。“那么你家一定是藏了一位田螺姑娘天天为你准备午饭。我顿了一下。别告诉我你现在和父母同住,衣食由父母照应。王子殿下!”
  “饭菜都是我自己弄的。你明知道我父母不在这里。”
  “我记得王子殿下一点家事都不会做,连根筷子都会嫌脏。”我也记得胡子曾对我说:干妹妹,你以后嫁人一定要嫁像叶子一样会做家事的,不要选个和王子一样的,一日三餐都得别人帮他煮……
  “有什么办法,”他露出一丝苦笑,“一个人在外,总得学会适应。公司里的午间餐又那么难吃,还不卫生。”
  “干嘛跑出来自讨苦吃,在家做大少爷不好吗?有你父母在,不愁找不到好工作,一进公司就能当老板,多好。”
  “你以为,我是为了谁,一个人跑到这个城市来发展?”
  我瞪他:“少来,我一肚子饭撑着没消化,不想吐出来。”
  “你还喜欢我吗?”
  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心跳有那么一瞬间是停止的。我捏紧拳头:“我讨厌你。”
  “你喜欢过我的,很喜欢。”
  对,像个傻瓜一样围着他团团转,结果被当成猴子一样来戏耍。“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我不记得了。”
  “我不信你忘得掉……”他一向傲慢的语气缓和了下来,“记不记得,我脚受伤的时候,你冒着大雨去帮我买Michael Learns To Rock的专辑,笨得连伞都不知道打……”
  “有时,公主得吻过许多丑青蛙之后才能找到她的王子。”我用了有些讥讽意味的句子,却显得很无力。
  我看着他。
  以前念书的时候他是每个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现在他仍是王子。而我讨厌王子。
  “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会不会考虑做我女朋友?”
  上天注定我今天是要得心脏病或者脑血栓了。
  我深深吸了口气,暗自庆幸自己曾经幻想过这一幕很多年很多次,以至于连想象中自己的台词都倒背如流。在被抛弃的日日夜夜,我一直用幻想麻醉自己,幻想他向我道歉,幻想他说喜欢我,幻想我傲然微笑狠狠拒绝。
  “我不如你聪明,不如你能干,你心里一直瞧不起我。你喜欢的是跟你一样让所有人都喜欢的人。我不是那种人。你要是喜欢我,早该喜欢了,但那时候你不是讨厌我讨厌得要死吗?”
  他皱紧眉头,说:“那时我觉得爱是购买力的问题,我足够优秀, 我为什么不能选择那时看来更好的女孩子?”
  爱是购买力的问题,皮相越好,就能得到越高的开价。这真像是傲慢的王子说的话。
  那年搬家后,我连吃了半年苹果。人是瘦下来,却从此落下了胃炎的毛病。我清晰记得做胃镜的痛苦,吐得昏天黑地惨不忍睹。
  后来考上大学,我去食堂打饭,每次的饭菜都只要三块钱,有次我打了两荤两素一汤再加一份米饭,结果那个食堂男职员还是只在我卡上打了三块钱,吓得我以后再也不敢去那个窗口打饭。现在想来常常后悔,爱是购买力的问题,曾因这个社会潜规则吃尽苦头的我为什么不能享受些补偿?
  我很生气,化到唇角的却是冷笑。“爱是购买力的问题?好,很好!那你还来招惹我?”
  “因为后来我觉得我错了。”
  “你没有错,你怎么会错呢。你说得一点都没错。母猪,你是这么叫我的吧,是我这头母猪自不量力,像个傻瓜地一样地打扰到了你,很抱歉,可是我已经离开了,你还想我怎么样?我只不过用小刀划伤了你的手背,你妈差点把我推进少教所!我不主动休学就要学校开除我。我当时就该把你整只手都砍掉!”
  “你舍得?”
  我舍得,我真的很想那么做。他如果残废了就好了,我就不用在他阳光灿烂的笑容面前自惭形秽。他如果残废了就好了!
  高中时很迷《简爱》,一个最恶毒的灰姑娘故事。在故事的最后,为了让灰姑娘得到幸福的同时又持有自尊,作者把王子毁了。我常常也有类似的恶毒想法,如果那时王子的脚永远痊愈不了,那该多好,那我就可以永远一个人独占他,独占他到天荒地老。
  我咬了咬下唇,音量不自觉地提高:“你小鸡肚肠!你没有器量!这么久了,你手上还戴着我送你作生日礼物的玻璃石佛珠,就是为了时时提醒你自己——就是送这串佛珠的人弄伤了你,就是我在你细皮嫩肉的手上划了一道,对不对?“笨蛋。”
  “不许骂我笨!现在是午休时间!你没资格也没立场骂我笨!”
  “明天想吃什么菜?”
  “醋熘鱼片,家常豆腐,虾仁……”我不暇思索地回答。
  “笨蛋。”他笑。
  “不需骂我笨!现在……”
  “现在是午休时间,我知道。下次上班时间我少骂你一句好了。”
  
  以后的日子,我天天吃王子做的饭菜,心安理得地互换饭盒。我在家故意漫不经心地做菜,难吃点也没关系,就当是对王子的惩罚。不过,王子的手艺真的很不赖啊,偶尔一两次我吃得慢了,竹子胡子他们一餐罢了回来,我还没吃完,他们就会蹭几口菜。他们也是大加赞赏。
  “干妹妹的手艺可以去考厨师了,干脆开店吧。”胡子建议。
  “对,开个快餐店。”竹子附和。
  他们每天中午在餐厅似乎吃得很不开心。用他们的话来说,吃顿饭搞得超级伤自尊,弄得像讨饭一样。餐厅服务员态度太差,常常要等上大半天,而且要什么菜没什么菜。
  “原子,我给你钱,下次你带饭的时候也给我带一份吧。”有次,竹子突发奇想。
  我爽快地点头:“好,我吃什么你吃什么。”
  “你吃得下我就吃得下。要求不高,和你今天等级一样就行。”竹子说。
  可是这个是王子做的啊。我想了想,说:“这可不便宜哦,这样吧,熟人给你打个半折,一顿十元钱,一口价。一荤一素一汤。”
  “具体点,什么荤什么素什么汤。”竹子总算是个社会人,合约条款谈起来绝不含糊。
  我笑笑,说:“一个荷包蛋,一份炒青菜,至于汤,自带杯子喝公司过道里饮水机里的水。”
  “你,你奸商!”
  我无辜地摊手:“我这还叫奸商?你真是少见多怪。我家旁边唯一的面馆,荤面不见肉,素面不见菜,买荤的有几片菜叶,买素的就只有一碗清汤挂面。可他们的店照样门庭若市。做生意嘛,讲究的是愿者上钩。”
  “这样做生意,没有回头客,扩大经营规模的可能性极小。我建议原子你开快餐公司。三证你别担心,我用photoshop帮你做。”竹子越说越来劲,“有很大的市场啊。快餐公司上轨道之前,我们办公室这批VIP就免费了啊。你放心,我们甘愿为了锻炼你的厨艺而献出宝贵的胃……”
  “一毛不拔的家伙,螺丝钉也要加点油水啊。”我不满。
  竹子摇头晃脑叹息:“谈感情,多伤钱啊。”
  “那运输费?带着那么多个饭盒,是不是我以后早上上班不用挤公车了,天天坐出租车?好,竹子,你交张交通一卡通来表示合作的诚意。”
  “我用photoshop给你做一张交通卡。”
  “什么都用photoshop伪造,当心工商局抓你。”
  “怕什么,photoshop是一种能让恐龙变美女的神奇工具软件,足够以假乱真。何况,我都腐败二十几年了。就说你没有长远眼光,仅我们部门这么大的市场,试做一下有什么不好。万一经理吃得开心,给你做个网站宣传,或者干脆电子商务,来个网上订餐,附带完整ERP系统管理,你就发了……”
  我对竹子的“宏伟计划”“很抱歉,四十岁之前我不打算涉足餐饮业。我打算四十岁提前退休,然后用积蓄开饭店。”
  “原子,四十岁之后和我一起开家夫妻老婆店,好不好?”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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