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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作品评论-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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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生必有死。这是绝对改变不了的事实。由于时光永不休止地流逝,“世事无常”是必然的现象:年轻的人终将老死,贵族之家终将没落,兴盛的国家终将衰亡,灿烂的文化终将失色。在这无可奈何的自然定律控制下,我们人类,只要能够毕生保持住一点灵性的光辉,不丧失人性的尊严,也就算是没有在人世在活了一场。
  死神,当然,是无可抗拒的,然而死神的魔力,只能操纵结束我们的肉体生命,未必管辖控制得了我们的精神生命。比如白先勇。和大家一样,他的血肉之躯很快就会化为白骨灰烬,可是他的精神,由于《台北人》这一部伟大小说的创作,已经超越时间的限制,达企了永恒。
 
《花桥荣记》的写实架构与主题意识
 
  写作现代短篇小说的一大原则,便是表达故事含义的方法,不用“诉说”,而用“呈示”。白先勇严格遵守这一项原则。然而“呈示”的方式,又有明暗程度的不同。在《台北人》里,例如《永远的尹雪艳》、《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思旧赋》、《孤恋花》等篇,由于作者多用暗示和暗喻来表达故事旨意,所以相当难解。另外又有几篇,由于呈现旨意的方式多半是明示和明喻,所以我们觉得比较容易了解。《一把青》是其中的一篇。《花桥荣记》是另一篇。
  实际上,《花桥荣记》和《一把青》,颇有一些相似之处。两篇同样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法;两篇同样藉由叙述者的观点与口吻,道出小说主角的故事。《花桥荣记》的叙述者,是个早已迈入中年 ,可能已接近老年的饭店老板娘。她的爷爷从前在桂林水东门外花桥头,开一家米粉店,叫“花桥荣记”,生意昌隆,家喻户晓。后来她嫁给一个军人,还当过几年营长太太,不料苏北那一仗,把她丈夫打得下落不明,她随军眷撤来台湾,流落在台北,为了谋生,便在长春路底开了一家小食店,也叫做“花桥荣记”。
  光顾这家小食店的客人,多是广西同乡,但只有卢先生一人,和她同样来自桂林,卢先生是长春国校的国文老师 ,初来饭店包饭时,年纪不过卅五六,长得高瘦青白,举止斯文有礼,从面廓可以看出他以前长得十分清秀体面,可是头发已先花白,眼角有了皱纹,颇看得出老。相谈之下,叙述者得知他原是名门子弟,桂林水东门外那问培道中学,就是他爷爷办的。叙述者见他是桂林同乡,知礼识数,又得知他生活十分规矩,而且除了教书,又自己养鸡赚钱,已有一笔积蓄,就有意把她先生的侄女儿秀华,和他撮合成亲。(秀华的军人丈夫,在大陆上也一样的没了消息。)不料卢先生一口回绝,说他在大陆上早订过婚了的。原来他的未婚妻是桂林锦缎商罗家的女儿,和他是培道的同学,没逃出来。
  不久,有一阵子,卢先生突然显得喜气洋洋。叙述者探问之下,得知他在香港的表哥,终于和罗小姐联络上 ,她本人已到广州,只等卢先生寄十根金条去,就能愉渡逃出来台湾和他成亲。卢先生攒了十五年的积蓄,刚好抵得十根金条。于是他兴奋期待,魂不守舍,日夜渴盼和罗小姐重聚。却没料到他表哥原来是个骗子,把钱吞了,就说不知道有这回事。重聚的美梦,连同十五年的辛苦积蓄,一下子全成了泡影。这件事发生后不久,卢先生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他姘上一个泼辣浪荡的洗衣妇阿春,终日耽溺于性欲之满足,并把自己花白的头发染得漆黑,脸上涂抹粉白的雪花膏。他卑屈劳累自己,躬身服侍这个“嚣张”“肉弹弹”的泼妇,跟在她屁股后头走。可是没多久,阿春就开始在卢先生房里偷人。他回去捉好,却被好夫一脚踢倒地上,又被阿春“连撕带扯,一口过去,把卢先生的耳朵咬掉了大半个”。他在床上养伤许久,伤好后,身上耗剩一把骨头。一日,他照例领着一群刚放学的小学生在街上走。由于学生喧闹嘻笑,他突然大发脾气,抓住一个小女生出气,拍她一已掌,大叫大骂,引起街上一大风波。
  第二天,他便死了。伏在自己房间书桌上,悄悄去世。验尸官验不出毛病,便在死因栏上填了“心脏麻痹”。由于卢先生还亏欠一笔饭钱,叙述者便到他租住的房间 ,想拿他的一点东西来抵押。却意外看见他房间墙上,悬着几幅照片,中间最大那幅,正是桂林水东门外的花桥!桥头站着一男一女,男的是卢先生,女的必然就是罗家姑娘。两人看来都异常灵秀纯净,笑眯眯地紧依着,都不过是十八九岁的模样。卢先生房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叙述者便把这幅照片带走,打算把它挂在饭店里,日后向广西同乡炫示,她爷爷开的那间花桥荣记,就在这个花桥桥头,那路口子上。
  《花桥荣记》这个老板娘,可比《一把青》的秦老太,也是以旁观者的身分,来叙述她亲眼看到的另一个人的故事。而两篇里面被描述的角色,朱青和卢先生 ,同样是前后判若两人。此外,这两篇小说的又一相似点,即这两个叙述者,本人之遭遇,和她们所描述的角色之遭遇,基本上颇相似:秦老太和朱青一样,死了丈夫;老板娘亦如卢先生之盼望和罗小姐重聚,梦里想着和她那下落不明的丈夫重聚。但这两个叙述看,虽然心怀隐痛,想念过去,却能和命运取得妥协,接受现实过日子,所以不致于突然间判若两人,结果或如朱青,心灵丧亡,或如卢先生,死于非命。
  然而作者对这两篇小说的处理方式,却又有好些不同的地方。其中之一,即两个主角的命运转捩点,时机不同,朱青的改变 ,起源于国军与共军交战时她丈夫之死难。所以她的改变,和时势暗合在一起。卢先生的改变,则源于他和罗小姐重聚幻想的破灭,而不源于当时和她的别离。来台湾以后十五年内,他一直以为别离是暂时的,一颗心紧紧攀住过去,充满希望,充满耐心,等着回到以前的美好日子。所以就卢先生而言,“今”“昔”的界线,在于十五年后理想粉碎之时。
  此两篇小说处理方式的另一不同点,即作者对人物的呈现与刻划,重点有异,《花桥荣记》的老板娘,比起《一把青》的秦老太 ,在小说里所占分量,重得多。这倒不是说《花桥荣记》的叙述者,和主角之间,关系比较密切。相反的,秦老太和朱青之间的关系,比起老板娘和卢先生,要来得密切多了。然而在《一把青》里,秦老大这个角色,所占地位,全然是附属性的;朱青是小说里显然的、惟一的主角。秦老太在叙述中所提到的一点关于她自己的事,全是被作者利用来当做朱青故事的背景的。所以,我们虽也可从秦老大的叙述内容和口吻,窥知她大致是怎样一个人,作者却没有意思特别去刻划她的为人和性格,《花桥荣记》的老板娘一角,却不居“附属”地位,有其独立之重要性。她的叙述,某些部分,和卢先生完全无关。可是从头至尾,不管她说的是自己生活圈子里的琐事,或是卢先生的故事,却都同样十分流露出她自己的个性。而且我们感觉得出,这是作者的存心。所以,从这一点来论,我们也很可以把老板娘当做这篇小说的主角。
  细读《花桥荣记》,我们不禁再度赞叹白先勇写实力之惊人。里面的角色,不论大小,一律栩栩如生,呼之欲出。但最耐人寻味的 ,还是说话人自己,因为,从她那些对别人品头论足的闲话中,从她讲述故事的方式和口气中,从她对人对事的反应和评价中,我们不仅看到活生生的卢先生,和同样活生生的一批社会小人物,我们更看到她自己——一个心地不错、骄傲于自己过去,喜与人搭讪聊天、有虚荣心、也有点势利眼、颇俗气、颇风趣、爱探听别人闲事、富人情味但更关心自己目前生计的中下阶级饭店老板娘。
  好一个有血有肉,逼真实在的女人!她似乎具备她这般年龄的女人常有的特点,偏见和毛病:
  一、喜欢追忆并夸言自己当年之风采。她追叙自己年幼时,在桂林,跟奶奶送米粉到大公馆人家,那些阔太太“看见我长得俏,说话知趣”,就塞给她一把把的赏钱。又,她对光顾她饭店的那批老光杆子说:“你们莫错看了我这个春梦婆,当年在桂林,我还是水东门外有名的美人呢!我替我们爷爷掌柜,桂林行营的军爷们,成群结队,围在我们米粉店门口,像是苍蝇见了血,赶也赶不走,我先生就是那样把我搭上的。”
  二、喜欢做媒,做不成就懊恼。秀华本来无意再嫁,但因“秀华和卢先生都是桂林人,要是两人配成了对,倒是一段极好的姻缘”,所以老板娘苦口婆心劝诫她,一方面又去打听卢先生的“家当”,探知他养鸡赚的钱,利上加利,“起码有四五万,老婆是讨得起的了”,便欢欢喜喜做一桌子的桂林菜,请两人吃饭做媒。卢先生的拒绝,“气的我混身打颤,半天说不出话来,天下也有这种没造化的男人!他还想吃我做的冒热米粉呢!”
  三、地域观念与势利眼。老板娘只爱自己家乡,看不起他乡。米粉,当然啰,只有桂林花桥荣记的才最好,“什么云南过桥细粉!”专爱探人阴私的顾太大,是“那个湖北婆娘”。泼辣浪荡的阿春,是“那个台湾婆”。同样广西同乡,如果是“荣县、武宁,那些角落头跑出来的,一个个龇牙咧嘴。满口夹七夹八的土话,我看总带着些苗子种。那里拼得上我们桂林人?一站出来,男男女女,谁个不沾着几分山水的灵气?”秀华后来终于出嫁,而且嫁得一个富厚的商人,老板娘才原谅了卢先生。“倒底算他是我们桂林人,如果是外乡佬!”老板娘不仅对人的出生地,用“势利眼”相看,她对阔绰家庭出身的人,也另眼看待。她牢牢记得桂林那些“大公馆”的人物,并说:“能怨我偏向人家卢先生吗?人家从前还不是好家好屋的,一样也落了难。”
  四、爱唠叨,多管闲事。老板娘显然是个外向人物,很喜欢同人打交道,搭讪聊天,难怪“长春路这一带的住户,我闭起眼睛都叫得出他们的名字来了”。她向顾客吹说她以前是多么美的一个美女,便是她“多话”之一证。那些广西同乡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私事,她都了如指掌,而且喜欢品头论足,说人是非。她噜噜苏苏评议李老头子和秦癫子,就是好例子。老板娘取笑顾太太(卢先生的房东):“这个湖北九头鸟,专爱探人阴私。”其实,这正是“五十步笑百步”。她自己,还不是津津乐道别人的“阴私”:什么秦癫子“去摸一个卖菜婆的奶”啦,“我看八成是花痴”啦,又批评阿春“两只冬瓜奶,七上八下,鼓槌一般,见了男人,又歪嘴,又斜眼”等等,例子不胜枚举。当顾太太告知她卢先生如何和阿春姘上,两人如何大白天里赤精大条的性交,她嘴里虽然嗔怪顾太太“包打听,谁家媳妇偷汉子,她都好像守在人家床底下似的”,可是自己却也听得好感兴趣的。
  除了上述这些中国社会的中老年妇人常犯的“通病”,又因为老板娘是一个小生意人,深知维持生活之不易,她具有十分现实的眼光和作风,总是以“赚钱过活”为第一要务。她抱怨来她店里吃饭的小公务员,“个个的荷包都是干瘪瘪的……想多榨他们几滴油水,竟比老牛推磨还要吃力”。李老头子上吊后,“他欠的饭钱,我向他儿子讨,还遭那个挨刀的狠狠抢自了一顿”。因而抱怨道:“我们开饭馆,是做生意,又不是开救济院”。好难得碰见卢先生这么一个桂林同乡,来店里包饭,当然她要特别加些料:牛肉是腥子肉,猪肉都是瘦的。每礼拜又亲自下厨一次,特地为他做一碗免费的冒热米粉,好亲切!好有人情味!却又不完全是这么回事。“我这么已结他,其实还不是为了秀华。”原来是想替她先生的侄女儿做媒来了!卢先生的拒绝,使她气急败坏:“他还想吃我做的冒热米粉呢!谁不是三百五一个月的饭钱?一律是肥猪肉!”如此,老板娘做事,常是有现实动机的。后来卢先生去世,她到他住所去——不是为了去替他掉一把泪,而是想拿点卢先生的东西,来抵押他欠饭店的两百五十块钱。最后她决定拿走那幅桂林水东门外花桥的照片,还是因为“卢先生房里,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搜不出”!
  我们还注意到,卢先生的房东顾太大,平时是老板娘的麻将搭子,两人往来甚密,总是一同说长道短,论人是非,又谈又笑,不亦乐乎。可是老板娘到卢先生房里找东西抵押饭钱的时候,顾太太原先的“满面笑容”却变成了“冷笑”,说道:“还有你的份?他欠我的房钱,我向谁讨?”便爱理不理的掉头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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