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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一辈子暖暖的好-第62部分

小说: 一辈子暖暖的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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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的人是程璟,领队老师蒋也夫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他也是程璟的导师,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微微有点谢顶,总是笑眯眯的像个弥勒佛,那偏暗的肤色还是说明了他是考古人。孟缇和施媛和另一名老师李开南挤在第二排;剩下的三个男生坐在后排。
  孟缇能想象程璟会开车,但没想到他开吉普车的技术竟然如此娴熟,惊讶得不得了,问他是哪里学来的开车技术。
  “我开的第一辆车就是吉普。”程璟没有回头,分出一部分精神跟她搭话。在这样的戈壁沙漠,道路一望无际,基本上不会看到别的车,只要注意着别开出公路就行。
  他旁边的蒋也夫笑眯眯地开口,“我当时招他当研究生,第一是看重他国际友人的身份。难得有人从小在国外长大还那么喜欢考古的,其次看中的就是他五项全能了,会开车,化学知识很不错,修复文物很在行,又肩挑背扛,还能修仪器。”
  孟缇失笑,“蒋老师啊,您还真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蒋也夫满意的摸了摸自己刚刚长出胡渣的下巴,“我看学生,还是一看一个准的。什么人可以招,什么人不能收都有数。”
  施媛在旁边补充,“我跟程璟是一届的,起初看到他难一点的古文都看不懂,还真是犯愁,连续辅导了他一年。”
  孟缇没忍住,哈哈大笑。
  一行人一路说笑一路走,摇光古城和昌河约三十公里,前二十多公里都是平整的柏油马路,后十多公里那就是从无路中走出一条路来,吉普车颠簸的行走在没有经过休整的戈壁上,蹦蹦跳跳好像过山车,时不时压过一丛丛枯萎的骆驼刺或者红柳。
  如果说之前车厢里还有点冷,这么一颠簸,完全不冷了。孟缇还没有习惯,给颠地晕晕乎乎,脸色青白,刚吃过的早饭恨不得呕出来。下车还不知道东南西北,扶着车厢好一阵子昏天黑日的干呕。
  程璟的脸色也比不她好看多少,紧张地拿过矿泉水给她,一叠声的问,“怎么样?”
  她脸上血色尽失,程璟忧心扶着她的肩膀,手碰到她的肩膀后却一怔,她似乎瘦的多了。他跟施媛比了个手势,麻烦她去汽车后备箱拿了件衣服过来。
  施媛瞥了两人一眼,没多说什么,默默照做。
  孟缇的肺腑过了两分钟终于缓过劲来,抬起头才发现一行人都围着她,尴尬不已,愧疚地跟程璟道歉。
  程璟松了口气,“你没事就好。阿缇,是我开车太着急了,回去的时候会小心的。”
  “没事,我自己没用。”
  她脸色不好看,一旁的蒋也夫从吉普车里往外搬东西,一边存心跟她打趣,“能忍到现在还是不错的,不过遇到挑战了就知道你还是出身优渥的大小姐吧。虽然谈不上人间烟火,也是养尊处优长大的吧。”
  孟缇揉了揉苍白的脸,挤出了一点血色,“蒋老师,我也只让您笑话这一次了。”
  北疆比内地在时间上晚了约两小时,孟缇看了看时间,上午十点了,他们一天的任务也要开始了。她很快定了定神,从石头上上跳下来,这才有了精神去打量四周。这一大片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胡杨林和红柳感觉到了寒意,犹如雕塑,大都沉睡过去。胡杨林千百年无人问津,独享这这篇静寂。
  而视线的不远处,那座巍峨的古城遗址,静静矗立于苍茫大地之上,明明已成废墟,却有那么一种不动声色的力量。
  所以有人说,看古城是有条件的,一是要选择早晨或黄昏前去参观,因为此时阳光错落有致,有一种震撼的视觉效果;二是要挑人少的时候,最好是空寂无人——因为孤寂意味着历史。
  田野考古的主要工作是丈量和发掘,考古队这个工作干了一段时间,已经上了正轨,古城的城门,已经标记出来。孟缇坐在城边的帐篷边上,花了一个小时看他们整理出来的资料,然后又跟着蒋也夫的小队,看他们的发掘工作。
  摇光古城城周近四千米,拎着昌河,几乎是方形,跟《西域水经》中说的一样。这样的规模和大小,在当时的西域,已经是规模罕见的大城市了。对于这么些年为什么没有被发掘,蒋也夫的解释是,中国的考古团队就这么多人,人手不够,之前对这座城市的了解也不多,基本上没有文献可寻,所以被排除在人们的视野之外。如果不是全段时间的另一批专家解读文书的时候发现的踪迹,古城想必还是默默无闻。
  孟缇还是觉得匪夷所思:“这么大一座城市,还在丝绸之路北线附近,怎么记载会这么少呢。”
  蒋也夫说:“建立到废弃的时间太快,还不足百年。”
  孟缇静了静,伸手抚上城墙。遗址布满流砂,断壁残垣的褐色土墙上全是风蚀的痕迹,但街巷纵横交错,依然可见轮廓。
  站在城市中央回首望去,古城的黄土建筑拥抱着她,城市最中间的尖尖的塔顶被清晨的阳光迷惑,陷入了梦境,千年时光倒流,薄薄的炊烟在城市上空无声的盘旋。黄土地上,每走一步,脚下的细沙都在“沙沙”作响。
  孟缇说:“我怎么觉得是有点仿长安?”
  另一位李开南老师赞许地同意:“不是觉得,就是仿长安的建筑。”
  孟缇和程璟走过某五六米高,顶部是椭圆的建筑,颇具有当地少数民族的风情。闭上眼,似乎就能看到千余年前的人们于前,虔诚跪拜的姿态。巨石在阳光的照射下纹路清晰,变成了苍茫的红色,千年风化的痕迹就像泪痕一样永远的停留在墙壁表面。而头顶的天空湛蓝得发紫,棉花状的云朵永远漂浮上空,不尽白云滚滚来。
  历史就这样体现于那苍茫的和每个细节之中。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考古队每次回昌河都会补充一大堆食物,因此中午的食物非常丰盛,馕,面条,还有加热后的八宝粥,在忙碌的上午之后很是可口,已经远远超过了充饥的要求。不过孟缇还是没怎么吃下什么东西。
  程璟和她坐得离众人比较远,坐在她身边,在这样的氛围里,他觉得自己说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就真的开口:“阿缇,你这半年你过的怎么样?”
  孟缇笑着反问,“你看到了,风景很优美,学生很听话,日子很舒服。昌河真是个好地方啊,来这里支教就是享福的。”
  “如果是享福,你为什么瘦成这样?”
  孟缇无所谓,“还好啊,我没觉得自己瘦了。”
  程璟摇头,“你别倔强了,去年寒假的时候看到你,你根本不是这样。施媛已经很瘦了,你现在比她还瘦。”
  孟缇指着两人脚下一堆瓶瓶罐罐的残片,一本正经开口:“你操心这些就足够了。”
  完全说不通。程璟沉默了一会,抬起眼皮,白云的阴影投落在一望无际的戈上,抬出了一张张明暗交错的地图。
  炉火上的水壶烧开了,他拿自己的杯子给她倒了杯热水。他看着她小口小口吹着杯子里滚烫的热水,美丽而削瘦的面孔在烟雾后隐隐约约,她下巴的轮廓线非常明显,绷得紧紧的,带着自虐的痕迹。
  他叹了口气,低语,“阿缇,如果让初年哥知道你瘦成这样,不知道心疼成什么样子。”
  声音虽然不高,但也没有刻意压制语调。孟缇脸色下一秒凝结成冰,手一抖,杯子里的水就撒了出来,溅到手上。那是刚刚烧开的水,温度可想而知。
  平时大大咧咧,总那么开心的程璟不知道怎么却看到了这个细节,一怔,从她手里拿过杯子,递过纸巾。他心情很复杂,过了好一会才组织好词语,怔怔说:“阿缇,我是存心说漏嘴的。我真没想到,你真的就像初年哥说的那样,连他的名字都听不得。”
  用力过大,孟缇的手指都要埋到瓷杯里去,她慢慢抬起眼皮,一张脸显得面无表情,“你什么意思?”
  程璟闷声闷气地开口:“你始终是我叔叔的儿子,也是我的表妹。赵初年再怎么不对,也是你的哥哥。他对你那么好,恨不得把心掏给你看,你却……”
  瓷杯以一种危险的角度掉在地上,顿时四分五裂,白亮的碎片散了一地,滚烫的热水浸湿了戈壁上的土黄色石块,变成一种更深的褐色。
  孟缇说:“手滑了。”
  “阿缇,你——”程璟目瞪口呆,几秒钟后才回神,“你的手有没有被烫伤?”
  “没事。”孟缇唇角一动,言简意赅,眉宇间全是轻描淡写。
  说完,垂头去看地上的瓷杯碎片,好像那些碎片中有些什么值得研究的高深理论。
  “可惜了,我很喜欢这个杯子的。”
  她来北疆后就剪掉了一头齐腰的长发,现在头发刚刚垂到肩头,扎了个小的马尾,低下头时,马尾的尖端有一下没一下的扫着她雪白的脖颈。
  程璟暗暗深呼吸一口气。他不知道这个话题是否开始对了,甚至都有了些悔意。
  然而孟缇的举止,包括摔杯子都很镇定,他茫然无措的是很,她倒是笑了笑,带着些老师风采的循循善诱问他,“在应山寺之前,你就知道我了?”
  这句话终于让程璟从一种惶恐的状态里恢复过来,宝石般的眸子里有光闪过,“不算完全知道。”
  “嗯?”
  程璟凝结了表情,说起往事,“我一直跟我父母生活在澳洲。我妈和外公关系不太好,十多年不曾回国。我对赵家没有太多的概念,很小的时候回去过两,知道我原来还有两个舅舅。我第一次见到初年哥,是在十五岁的时候。二舅来澳洲演出,也带着他来旅游,我才见到他……阿缇,你知道二舅吗?”
  孟缇想起那间大而舒适的书房,抿了抿唇,“不知道。”
  程璟嗓子里冒出一点近似叹息的声调,才说下去:“二舅是小提琴家,是市乐团的首席。他终身未婚,自然也没有自己的孩子,初年哥是他接回来,在他照顾下长大的。几年前去世了。我妈一直说,他们四兄妹,只有二哥是最温柔的。阿缇,可惜你没有见过他,不然你对赵家的印象不会这么坏。听说他直到去世前,都还在挂念你。如果他知道……”
  孟缇打断他的话,“你扯远了。”她完全冷静,没有任何情绪上的外泄。
  程璟顿了顿:“初年哥非常聪明。虽然他只比我大三四岁,但不论是哪个方面,学问,知识,电脑,等等都比我强得多。后来我决定回国上大学,大概也受了他的影响。我们在大学里交往比较多,所以我知道他一直在找你。十几年过去了,依然坚持不懈。我有次劝他放弃,他跟我发了脾气。我被他吓到了。
  “去年的三月,他忽然说要去你的大学教书,我那时才知道他找到你了。问及关于你的具体详情,样子啊,名字啊,他一个字都不肯细说。直到今年年初的寒假,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带你过来。”
  这都是预料中的情节发展。孟缇依然波澜不惊,只问一句:“他给你打电话,是放假前还是放假后?”
  “放假之前。”
  其实是毫无意义的问题,不过是再一次证实了她一直被他算计而已。
  “我当时看到你,真的很高兴。我问了问初年哥,才知道你一点也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
  有风吹过戈壁沙滩,阳光慢慢的热辣起来;对面的施媛招手叫两人过去,说是又煮好了一锅面条,让两人去分而食之。而吃过饭就是另外一个普通而忙碌的下午,那些话题也没有人再提起。
  干枯的小灌木是最好的燃料,被风干得一点水分都没有,像火柴棒一样,一点就着。淡青色的烟雾从篝火上方弥漫,树木特有清爽气味随着烟雾四处飘散。
  左边是胡杨,右边是古城,还有宁静的昌河从附近流过。这一切都这简直太奢侈了。
  孟缇坐在篝火旁,抱着膝盖,脸颊被火红的篝火烤得通红,听着考古队的年轻人们说着今日在摇光城发现的大量文书,看着一枝枝的枯枝“噼里啪啦”地爆开,些微出了神。
  考古队的年轻人们从附近的牧民手里买了大量的土豆红薯,就埋在篝火下的灰烬里。时不时有人拿铁钩子勾出几个,分给大家。烤好的红薯外皮焦黑,先要吹吹打打,吹掉外皮上的胡杨灰烬,再打一打;再吹,再打。等到温度冷却一点,再一块块揭开表皮,顿时香气和热气一起四溢。
  程璟从同学们手里抢了几个红薯,因为太烫拿不住,在孟缇前放了一地,选了最大的那个,递给孟缇。
  施媛坐在她身边,看着这明显是关怀的动作,倒是笑了笑:“程璟,烤红薯不是越大越好吃的,要小的。”
  “是这样?我还不知道呢。”
  程璟从善如流,立刻捡了个小的红薯给她。
  孟缇微微一笑,香气虽然诱人,但她罕见的没有胃口,轻轻道出“谢谢”两个字后就摇了摇头,“我不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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