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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八百万种死法-第22部分

小说: 八百万种死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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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    
  “我不懂它的意思,不过有点东西,她想要表达些什么。”    
  她想了片刻,头像鸟一样扬起,她说:“我想我把金当成最典型的妓女。来自中西部北边的白种金发美女,天生就是那种勾在黑人皮条客臂弯里走过一生的女人。跟你说,她被谋杀我丝毫不感惊讶。”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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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很确定。我被吓住了,但并不惊讶。我想我看出她不会有好下场。意外死亡。倒也不一定是被杀,而是这一行的牺牲品。比如自杀。或是毒品加酒精带来的悲剧性收场。其实据我所知,她既不酗酒,也不吸毒。我想我本以为她会自杀,但谋杀也不是没有可能,对吧?可以让她脱离这行。因为我无法想象她一辈子这样干下去。一旦中西部的纯朴从她身上消失,她就会无法忍受。而我也看不出她能找到什么出路。”    
  “她是要退出。她告诉钱斯她想退出。”    
  “你确定那是事实?”    
  “对。”    
  “那他如何反应?”    
  “他说由她自己决定。”    
  “就那么筒单?”    
  “显然。”    
  “然后她被谋杀。有关联吗?”    
  “我想一定有。我想她有个男友,而这男友就是关键。我猜他是她要离开钱斯的原因,也是她被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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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八百万种死法(57)       
  “但你不知道他是谁。”    
  “对。”    
  “谁有线索吗?”    
  “目前为止都没有。”    
  “唔,我也爱莫能助。我不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也不记得她眼里闪过爱的光芒。不过,这倒合理。男人把她拉进这行,大概也需要另一个男人把她带出去。”    
  接着她便跟我讲起她如何进入这个行当。我本来没想问,但还是听了全部经过。 有回在苏荷区一家西百老汇画廊的开幕式上,有人把钱斯指给她看。他跟唐娜在一起,指出他的那人告诉玛丽?卢说,他是皮条客。因被多灌了一两杯廉价葡萄酒,她在酒精作用下走过去,向他自我介绍,说想写一篇关于他的故事。 她其实还算不上作家。那时她和一名在华尔街从事某种高深莫测的工作的男人同居,住在西九十四街。男人已经离婚,但仍和前妻藕断丝连,他顽劣的孩子每个周末都过来,两人关系发展也一直不顺。玛丽?卢是自由编辑,有份兼差的校对工作,另外还在一家女性主义月刊登过两篇文章。 钱斯和她约会,带她共进晚餐,完全改变了访谈的初衷。喝鸡尾酒时她意识到自己想要和他上床。这种冲动与其说源自性欲,不如说是出于好奇。晚餐还没吃完,他就提议要她别作表面文章,干脆写点真的,由妓女的角度来看她们的实际生活。她显然颇感兴趣。他对她说,何不善用这种兴趣?何不跟随它的指引,何不试两个月妓女的全套生涯,看看结果如何。 她把这提议当成玩笑。饭后他送她回家,没有任何挑逗,而且对她的性暗示装聋作哑。其后一个星期,她无法把他的建议抛到脑后。她自己的生活似乎一无是处。她的恋情已经枯竭,有时她想,自己还跟情人同居只是因为不想花钱另租公寓。她的事业停滞不前,毫无起色,挣的钱也入不敷出。 “还有书,”她说,“书突然变得极为重要。莫泊桑从停尸间弄来人肉品尝,目的是要准确描述它的味道。难道我就不能花一个月时间体验妓女生涯,好写一本关于这一主题的好书?”    
  她接受钱斯的提议后,一切便被安排妥当。钱斯帮她搬出西九十四街的公寓,把她安置在目前的住处。他带她出游,展示她,和她上床。在床上,他指导她该怎样做,她也觉得这是爽心快事。她体验过的男人在这方面都沉默寡言,只期望她领会他们的意图。她说,就连嫖客也不会直接说出他们的要求。 前几个星期她仍认为自己只是为写书搜集资料。每回嫖客走后,她都记些笔记,写下自己感受。她还写日记,把自己和她所做的事区分开来,新闻工作者的客观身份对她而言就像唐娜的诗词和弗兰的大麻一样。 当她逐渐意识到卖身就是目的而非手段时,她几乎精神崩溃。她以前从未想过自杀,但当时整整一个星期她都在边缘徘徊。最后她终于度过难关。妓女生涯并不表示她就得给自己贴上妓女标签。这不过是她生命中一个短暂的阶段。书虽然只是她当初进入这行的借口,但也许有一天她真的会去写书。所以没关系,她每天过得很愉快,只是想到要永远过这种生活时才会感到心里不安。但那不会发生。等时机成熟,她会轻松脱身,就像她入行时那样。 “这就是我能保持特别冷静的原因,马修。我不是妓女,我只是暂时扮演妓女的角色。你知道,这两年的日子原本可能更糟。”    
  “我想是吧。”    
  “空闲很多,也有不少动物性满足。我看了很多书,也去看电影,逛博物馆,而且钱斯喜欢带我听音乐会。你知道瞎子摸象的故事?有人抓到尾巴以为大象像蛇,另一个摸到象身以为它像墙。”    
  “怎么?”    
  “我觉得钱斯就是大象,而跟着他的女孩都是瞎子。我们每人看到的都只是他的一面。”    
  “而且你们房中都有一些非洲雕刻。”    
  她的雕像大约三十寸高,是个一手握着一把枝条的小人。他的脸和手是用红蓝两色珠子串成,身体其它部位则镶满贝壳。 “我的守房神,”她说,“是来自喀麦隆的巴统祖先雕像。是玛瑙贝做成的。全世界的原始社会都把玛瑙贝当货币,是部落世界的瑞士法郎。你看它的形状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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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八百万种死法(58)       
  我靠近仔细端详。 “像女性生殖器,”她说,“所以男人才会自然而然地把它当做交易媒介。你还要些奶酪吗?”    
  “不,谢了。”    
  “再来一杯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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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    
  “好吧,”她说,“如果还想知道点别的什么,跟我说一声就行。”    
  19 从她那栋建筑出来,一辆出租车刚好停在前头放人下车。我便坐上去,告诉司机我旅馆的地址。 司机一侧的雨刷坏了。他是白人,驾驶执照的像片上却是黑人。有个牌子写着:请勿吸烟,司机过敏。车内弥漫着大麻的味道。 “他妈的什么都看不到。”    
  司机说。 我靠在椅背上,享受着这段车程。 我在旅馆大厅给钱斯的联络站打了一个电话,然后上楼回房。大约十五分钟以后,他打了过来。“Goyakod,”他说,“我跟你说,我喜欢这个词。今天敲了很多家门吗?”    
  “有几个。”    
  “怎么样?”    
  “她有个男友,给她买礼物,她四处炫耀。”    
  “跟谁炫耀?我那群女孩吗?”    
  “不是,所以我才会想到这是她的秘密。是她的一个邻居跟我提到礼物的。”    
  “邻居收养了那只小猫?”    
  “没错。”    
  “‘抬起屁股去敲门’,这招还真管用。你先是要找失踪的小猫,结果找到了一条线索。是什么礼物?”    
  “一件毛皮外套,还有些珠宝。”    
  “毛皮,”他说,“你是说那件兔皮外套?”    
  “她说是貂皮。”    
  “染过色的兔皮,”他说,“是我买给她的。我带她逛街,付的是现金。我想是在去年冬天。那邻居说是貂皮,我操,我倒想卖给那个邻居两件那样的貂皮,狠狠敲她一笔。”    
  “金说过那是貂皮。”    
  “跟她邻居讲的?”    
  “跟我讲的。”    
  我闭上眼睛,想起她和我同坐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时的样子。“说她来纽约时穿的是件牛仔外套,现在换成貂皮大衣,还说如果能重过这几年,她宁愿用貂皮大衣换回那件牛仔外套。”    
  他的笑声在电话里回响。“染过色的兔皮,”他很肯定地说,“比她当初走下公交车时穿的破烂值钱,但当赎金还不够。而且买给她的也不是什么男朋友,是我。”    
  “呃——” “除非我就是她所谓的男朋友。”    
  “有可能。”    
  “你提到珠宝。她的那些都是假货。你看过她珠宝盒里的东西吧?没一件值钱的。”    
  “我知道。”    
  “假珍珠,一枚班级纪念戒指。她唯一一件不错的东西也是我送给她的,一个手镯,也许你看过?”    
  “象牙做的?”    
  “对,是老象牙,配件是金的,铰链和挂钩,虽然不多,但金子总归是金子,对吧?”    
  “你给她买的?”    
  “花了一张百元大钞。如果在店里,要想找到那种好货色的话,起码也得花上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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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赃物?”    
  “这样说好了,我不买没收据的东西。卖给我的那人可没说手镯是偷来的,他只说打算卖一百块。我去拿照片时真该一块儿带走的。你知道,我买那手镯是因为我喜欢,送她是因为我不打算戴它。再说,我想戴在她手腕上一定很好看。果真没错。你还是认为她有男友?”    
  “我想是。”    
  “你听上去没那么肯定了。或者只是累了。你累吗?”    
  “累。”    
  “敲了太多门的缘故。她这个所谓的男友,除了买实际上他没买过的礼物以外,还为她做了些什么?”    
  “他打算照顾她。”    
  “噢,妈的,”他说,“那是我做的事,老兄。除了照顾她,我还能做什么?”    
  我躺在床上伸展四肢,结果没脱衣服就睡着了。我敲了太多门,和太多人谈过话。本来还想去找桑妮的。我已经给她打电话说要过去,结果却睡着了。我梦到血,还有一个女人在尖叫。我醒来时大汗淋漓,口腔深处有股金属味道。 我冲个澡,换上衣服。在笔记本里找到桑妮的电话,到大厅拨号,没有人接。 我松了口气,看了看表,朝圣保罗教堂走去。 演讲人语音柔和,淡棕的头发,前额略秃,有张稚气的脸。开始时我还以为他是牧师呢。 结果,他是杀人凶手,还是同性恋,有天晚上突然失去意识,用厨房里的菜刀在他恋人身上连砍三、四十下。他静静地说,对事情经过他有模糊的记忆,因为他的意识时有时无。清醒时刀还握在手里,当时可怕的景象把他吓坏了,然后又沉入黑暗。他在阿提卡监狱坐过七年牢,出狱后滴酒未沾,至今已有三年。 听他讲话真叫人心里发慌。我不确定自己对他有何感觉。他能活着出狱,不知该替他高兴,还是为他难过。 休息时,我和吉姆聊起来。也许是受刚才那人经历的影响,或是念念不忘金的死,总之我开始谈到所有那些暴力,所有那些犯罪,所有那些凶杀案。“我受不了,”我说,“每次拿起报纸就看到一些该死的事情,都快把我逼疯了。”    
  “你知道那个老笑话吧?‘医生,我每次做这动作都会痛。’‘那就不要做这动作。’” “怎么?”    
  “你应该不再看报。”    
  我看了他一眼。“我是说真的,”他说,“那些报导也让我心烦,关于国际局势的报导也是如此。如果是好事,就不会见诸报端。但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也许是听到别人说的,总之我开始想,根本没有法律规定我非读那些垃圾不可。”    
  “不去理会它。”    
  “有何不可?”    
  “那是鸵鸟行径,不是吗?眼不见,心不烦。”    
  “也许吧,但我的看法有所不同。我想没有必要被那些自己无能为力的事逼疯。”    
  “我无法让自己对那些事无动于衷。”    
  “为什么?”    
  我想起唐娜。“也许我和全人类息息相关。”    
  “我也是,”他说,“我来这儿,我听,我讲。我保持清醒。那就是我和全人类的关系。”    
  我又倒了些咖啡,拿了两块饼干。讨论时,大家纷纷告诉演讲者,他们多么欣赏他的诚实。 我想,天哪,我永远说不出这种话。然后,我把视线转向墙壁。他们在墙上贴着标语,诸如“简便才易行”之类的金玉良言,一条标语吸引了我的注意力:“神恩赦我”。 我心想,才不呢,去它的吧。在失去意识时我才不会杀人呢。不要跟我说什么神恩。 轮到我发言时,我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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